⑴ 運用具體的世界或中國經濟史說明社會制度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制度變遷理論與傳統的經濟學
狹義的新古典經濟學其實主要是微觀經濟學,也可以說是價格理論。他的內核主要為穩定偏好、理性選擇和均衡結構。而在諾斯的分析框架里,基本上放棄了理性選擇假設,代之以「有限理性」和「滿意」的假設。從這個意義上說,諾思的制度變遷理論其實採用的是一種新的分析範式。具體在我國經濟學界對制度變遷理論大體上有兩種評價:一種認為諾思制度變遷理論重新認識和解釋歷史是經濟史學中的一大創舉,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另一種評價則認為新制度經濟學本身就是向古典制度經濟學的復歸,其中的制度變遷理論也不例外。
但我認為持前一種觀點的人似乎過分誇大了制度變遷理論在經濟學上的地位,事實上,通讀完《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一書我們不難發現,諾思分析問題所用的基本假設依然是「理性經濟人」,而分析制度變遷的最基本的方法依然是成本——收益的方法。更何況,我認為相對於邏輯嚴密的新古典經濟學,制度變遷理論需要說明的問題還有很多。再有就是連諾思自己也贊同的「新經濟史學必須用可靠的統計資料作為其堅定的基礎」。但是,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這方面的工作在制度變遷理論中還遠遠沒有達到完善(例如對制度變遷的成本的核算問題,諾思也僅僅是停留在估算的層面上,在這方面,還缺少強有力的核算體系作為其理論的支撐點);對於持後一種觀點的人則認為從古典制度經濟學到西方市場經濟運行理論,再到新制度經濟學,體現了經濟學發展的內在邏輯性,但他們卻沒有看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創新意義。制度變遷理論中的「理性經濟人」已不再是完全理性的了。由於交易費用的引入使這里的分析變得更加復雜也更加貼近真實,制度變遷理論中所研究的乃是現實中的經濟人,而不是古典經濟學里的抽象的經濟人。他的最基本的著眼點是人,制度,經濟活動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還有就是制度變遷理論雖然依舊採用理性經濟人的假設和成本——收益的分析方法,但這也與古典經濟學有很大的不同,這恰恰是因為諾思看到了在現實中有很多事情是無法用成本——收益的思路來解釋的,因而需要引入意識形態的理論以使其完善。當然,我認為最為精彩的則是制度變遷理論得出了與傳統經濟學截然相反的結論:「有效率的經濟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一個有效率的經濟組織正式西方興起的原因所在。」(諾思)那麼,這個論點是否正確呢?我想先從他的上述兩個創新之處入手進行分析。
交易費用:
眾所周知,目前對於交易費用並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他的核算方式自然也是千差萬別。核算的難度和可信度自不用提。我想也許也正因為此,交易費用才長久的被人們所忽視。雖然諾思曾說他度量了53個國家的交易費用有多大,以及每年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是多少。但是,如果連核算方法都不能得到認可的話,最終所得到的數據將是難以讓人信服的。很自然的,這是無法被科學所認可的。當然,我也並不是說,這一系列的工作毫無意義,至少它可以使我們在一定程度上認識到交易費用的重要性。
但需要注意的是,畢竟現在人們所信奉的科學是建立在精確的基礎之上的。一個模糊意義上的「很多」和一個精確的具有權威性的數字,給人們所帶來的影響之間的差別是巨大的,因此,我認為,產生一套公認的對於交易費用的核算體系不僅對於新制度經濟學,而且對於整個人類的經濟發展都將具有重要意義。
要想對交易費用進行核算,就必須先形成一個關於交易費用的能被大家所廣泛接受的概念。有學者曾試圖去做到這一點:交易費用其實就是人們為了使他人的行為可預期而付出的一種費用。但我認為這個概念非常抽象,並不能滿足我上面所說的核算要求。我認為,一個富有生命力的經濟學論題,應該不僅僅滿足於把眾多繁雜的論題納入自己的解釋之中,更為重要的是,他要能形成一整套的理論框架,使別的論題能夠自覺地歸入此框架之中。(打個比方:在一個有著很多小企業的市場之中,每一個小企業都可以被稱為市場的一個組成部分,但要形成更大的權威,就必須要有收購與兼並)。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的一個重要作用就在於降低交易費用,減少個人收益與社會收益之間的差距,激勵個人和組織從事生產型活動,以此來促進經濟的增長。但是制度的變遷本身也是有成本的,並且它的成本還非常的高昂。那麼,如何來度量這個成本呢?
在上面我們已經談到連交易費用的度量都是極為困難的,那麼要度量在交易費用的基礎上衍生出的制度變遷的成本不就是難上加難了嗎。諾思並不是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也正是因為此,在《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中你才會常常看到這樣的句子:人們會對制度變遷的成本與收益進行估算,只有當人們的預期收益大於成本的時候,人們才會採取這一行為。我們會發現這里的「預期」與「估算」說的都是很牽強的。更何況制度本身也具有很多屬性,如階級性,公共性,正負性(有些貌似好的制度其實是方便了一些人鑽空子)等等。有鑒於此,某一特定的制度變遷究竟是減少了交易費用還是增加了交易費用還很難說。但是在人類歷史的發展中似乎存在著一個奇怪的現象,那就是制度似乎是越來越好了。
意識形態理論:
意識形態理論是諾思在解釋歷史時陷入困境後才引入的,因而,我的感覺是這一理論似乎更多的是被作為一種工具來時制度變遷理論更加完善,但這樣卻又給這一理論本身帶來了很多問題。(有點像拆東牆補西牆的感覺)在這里只是大概提一下,有關意識形態理論的問題將會在下面單獨討論。
制度重於技術?
一種常見的誤解以為,只有技術進步和生產力的發展才是本源性的東西,技術進步和生產力的發展決定了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築的發展變化。
一個國家,一個地區高興技術產業發展的快慢不是決定與政府蓋了多少錢,掉了多少人,研製出多少技術,而是決定於是否有一套有利於創新活動開展和人的潛能充分發揮的制度安排,社會會環境和文化氛圍。 吳敬璉
可以看出,這和諾斯的論調是同出一轍的,他們同樣是強調制度的重要性。那麼,既然制度如此之重要,為什麼長期以來,人們會忽視它的作用呢?我認為制度之所以長期以來被認為是不變的,是因為人們對制度的認識不足(制度本身就是一個很抽象的東西,這就需要藉助其他的東西來認識它),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是缺少一套對制度變遷的歷史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的研究體系。另外就是在大多數時候,制度變遷是一個逐漸積累的過程,它具有很大的長期意義(參看下面的制度變遷的一般框架)。與此相比,一項「好」的技術一旦的一發明,便會被迅速的推廣使用,且具有明顯的「自我強化機制」。
很多新制度經濟學家都會和古典經濟學家爭論說制度重於技術。 誠然,制度為技術的發展、經濟的增長營造了環境、創造了條件,但是技術的進步則為制度變遷的一個重要原因。我認為爭論技術進步和制度變遷究竟何者為因,何者為果,以及哪一個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起決定性作用,就如同討論先有蛋還是先有雞一樣,其實際意義並不大(如雖然諾斯證明了在產業革命前是先有一場制度的變革的,然後才導致了第二次經濟革命,那麼我們不禁要問是什麼引起了這場制度的變革呢?)。如果跳出制度與技術誰是更為根本性的爭論這樣一個圈子,讓我們從經濟的增長這個視角來看,我認為制度因素與技術因素都是經濟增長的重要原因,他們共同為經濟的增長而服務,並且只有當把制度與技術的貢獻轉化為經濟的時候,他們在經濟學上的討論才是有意義的。
但是,對於具體的歷史時期,這樣的討論是具有重要意義的(如我認為,就我國現階段而言:制度重於技術)。 這就需要人們(往往指國家)在具體的歷史條件下對制度變遷與技術變遷的成本與收益進行估算。如果由技術變遷所引起的經濟凈增量大於由制度變遷所引起的經濟凈增量那麼,國家就應該先想辦法發展技術,以此來帶動制度變遷,然後二者相互協調,共同為經濟的增長服務;反之,就先進行制度上的改革。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上述的估算往往是不準確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賴於人們的意識形態,並且當國家已經決定要採取制度變遷或是技術變遷的時候,他們成功與否,也並不嚴格符合上面所作說的成本——收益分析。因而這種決策的成功率支具有概率上的意義,而不服從因果決定論。犧牲是在所難免的。
三 制度變遷的一般框架
由《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這本書具體來看,制度變遷的一般過程可以分為這樣幾個步驟:
1 由於相對價格或意識形態的變化,引起了制度的不均衡,從而使得一部分人有了改變現有制度的傾向,暫且把它們稱為第一行動集團;
2 由第一行動集團提出有關制度變遷的方案;
3 當這一制度提出以後,其他人則分成了兩大陣營:支持者和反對者(對於不屬於這兩者的則不予考慮)
4 接下來則是舊制度的擁護者與新制的倡導者這兩大集團博弈的過程,這個過程又可以分為漸進式的比較緩和的過程(大多數制度變遷都屬於這一類)和突變式的暴力過程(如法國大革命),兩種過程所付出的代價的差距是巨大的,
5 最後制度變遷的完成
從這個意義上說,制度也可以被理解為眾多利益集團博弈的最終的均衡點。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這里所談到的制度變遷其實更傾向於是誘致型的制度變遷。它具有盈利性、自發性和漸進性等顯著特點。因而,它也是一種比較好的制度變遷的方式。與此相對的,強制型的制度變遷並不需要按照上述過程完成。強制型制度變遷的主體是國家(在這里,我更願意把國家理解為一種在暴力上具有比較優勢的組織),國家的基本功能是提供法律和秩序,並保護產權以換取稅收。國家在進行制度變遷的時候,能以最短的時間和最快的速度推進制度變遷。而它的資本就是自己的強制力和「暴力潛能」等方面的優勢。並因此可以降低制度變遷的成本。但是國家並不是中立的,更何況強制性制度變遷的效果常常要受很多其他因素的影響(往往會事與願違)。因而,我並不認為它是一種好的主要的制度變遷的方式。那麼,為什麼強制型制度變遷常常又是必要的呢?
除了制度具有很大的公共性、制度供給是國家的基本職能之一以外,我認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單純依靠誘致型制度變遷,往往會導致制度供給不足。這又於制度是具有差異性的有關,簡單的說,就是一些特定的制度必須要有特定的團體來實施。如法律必須由國家來制定。
綜上所述,雖然國家在使用強制力時有很大的規模經濟。也能以最短的時間和最快的速度推進制度變遷,但是,我認為除非必要,否則國家就應該把更多的精力花在如何促成成功的誘致型制度變遷上。
(在這一段的分析中,已經隱含了,制度變遷是向著好的方向發展。當然,也許事實並非如此)還有很多超過字了....
⑵ 舉例分析制度變遷與經濟增長的關系.
由於很多字眼涉及敏感,害怕網路吞掉,只能夠列舉核心的
關於中國的制度變遷對經濟增長的作用,柴華(2004)在柯布—道格拉斯函數中加入制度因素,將其作為勞動與資本作用於經濟時的彈性因素,得到修改後的索洛均衡結論,認為均衡的經濟增長率與勞動力有關,但用制度作為勞動的彈性因素來研究制度與經濟增長是不全面的。楊友才(2008,2009,2010)從一般均衡的角度出發,將制度因素引入內生經濟增長模型,說明了制度質量對經濟增長的影響,但並沒有進行實證研究。徐向東(2006)將制度因素引入到RBC模型中,以此建立了北美實證研究的模擬框架,但並沒有解決制度如何量化的問題,其模擬的結果也並未得出現實意義上的結論。王林輝和董直慶(2008)分析了經濟增長的制度決定機制,得出初始資源稟賦和控制權結構將會影響宏觀經濟制度形成,從而影響到經濟增長的結論,其實證檢驗也只簡單說明制度因素與經濟增長之間關系,而沒有描述制度沖擊經濟的狀態特徵。杜婷和龐東(2006)對制度進行了量化,使用市場化程度、非國有化、開放程度對GDP增長率建立模型,分析了制度因素對經濟增長率的沖擊,但是其量化制度的模型過於簡單。胡曉珍和張衛東(2010)則從實證角度將制度因子引入資本和勞動的產出份額,使用省級面板數據分析了制度中各因子對增長的貢獻,發現制度的變化在某個階段內是漸進式邊際修改的。龐東和楊燦(2006)使用鄒檢驗也驗證了這一點,並認為制度的階段性調整會對經濟周期造成較大的影響。
盡管如此,將制度引入經濟增長模型的方式只是簡單假設為一個投入因素,直接加入在物質生產函數中,而沒有考慮到制度變遷的特性,也缺乏對於制度對經濟增長影響的實證分析。本文試圖將制度變遷的過程引入生產函數,將制度分為具體的幾個層次,使用熵值法將各個層次因子權重計算出來,最終計算出1985-2011年之間相對的制度水平,之後使用向量自回歸方法檢驗中國制度變遷對經濟增長的影響程度。
⑶ 制度變遷和制度創新的區別與聯系
諾斯早期研究也沒有超出上面提到的思路范圍。將制度作為外生變數,經濟增長是資本、勞動和技術參數的函數。熱衷於用統計方法分析歷史上一些國家、地區和行業的經濟增長過程,試圖對此進行數理化處理。 諾斯發現:1600-1850年間,世界海洋運輸沒有發生技術進步,但此期間的效率卻大大提高了。如何解釋此現象。(中國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諾斯發現:技術沒變,但船運制度和組織方式發生了變化,導致運輸成本降低,提高了海洋運輸生產率。
新古典經濟增長模型不完善需要「修補」。諾斯在《西方世界的興起》里,認為制度因素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一種能夠對個人提供有效激勵的制度是保證經濟增長的決定性因素,其中產權最重要。「一個有效率的經濟組織在西歐的發展正是西方興起的原因所在」。
英國的有效的產權結構、專利法的頒布。同時期的法國和西班牙由於沒有建立類似的能有效保護私人財產和限制皇權的制度結構,無法對個人創新提供適當的激勵而落後。作者認為當代拉丁美洲、非洲和亞洲的相對落後都是經濟組織無效率的結果。其他一些經濟學家(瓊斯)也認為,制度不足使技術進步的積累和潛在的巨大市場不起作用,也是亞洲沒有出現工業革命的重要原因。總之,對經濟增長的研究離不開對制度創新和變遷的研究。在分工不斷深化的經濟生活中,交易鏈條不斷加長,人與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日益嚴重,交易成本不斷上升。而制度創新降低交易成本,從而實現了日益復雜的交易活動。在日益復雜的交易活動中,人們的經濟交往極大地依賴大家可信賴的、相當規律的行為模式。協調這些活動需要制度。
《西方世界的興起》重點在於闡述不同制度變革怎樣導致不同的經濟績效,沒有完成對制度變遷理論的完整構建。在《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一書中,諾思提出了制度變遷的三塊基石:
1、描述一個體制中激勵個人和集團的產權理論;
2、界定實施產權的國家理論;
3、影響人們對「客觀」存在變化的不同反應的意識形態理論。
⑷ 舉例分析制度變遷與經濟增長的關系,謝謝!
關於中國的制度變遷對經濟增長的作用,柴華(2004)在柯布—道格拉斯函數中加入制度因素,將其作為勞動與資本作用於經濟時的彈性因素,得到修改後的索洛均衡結論,認為均衡的經濟增長率與勞動力有關,但用制度作為勞動的彈性因素來研究制度與經濟增長是不全面的。楊友才(2008,2009,2010)從一般均衡的角度出發,將制度因素引入內生經濟增長模型,說明了制度質量對經濟增長的影響,但並沒有進行實證研究。徐向東(2006)將制度因素引入到RBC模型中,以此建立了北美實證研究的模擬框架,但並沒有解決制度如何量化的問題,其模擬的結果也並未得出現實意義上的結論。王林輝和董直慶(2008)分析了經濟增長的制度決定機制,得出初始資源稟賦和控制權結構將會影響宏觀經濟制度形成,從而影響到經濟增長的結論,其實證檢驗也只簡單說明制度因素與經濟增長之間關系,而沒有描述制度沖擊經濟的狀態特徵。杜婷和龐東(2006)對制度進行了量化,使用市場化程度、非國有化、開放程度對GDP增長率建立模型,分析了制度因素對經濟增長率的沖擊,但是其量化制度的模型過於簡單。胡曉珍和張衛東(2010)則從實證角度將制度因子引入資本和勞動的產出份額,使用省級面板數據分析了制度中各因子對增長的貢獻,發現制度的變化在某個階段內是漸進式邊際修改的。龐東和楊燦(2006)使用鄒檢驗也驗證了這一點,並認為制度的階段性調整會對經濟周期造成較大的影響。
盡管如此,將制度引入經濟增長模型的方式只是簡單假設為一個投入因素,直接加入在物質生產函數中,而沒有考慮到制度變遷的特性,也缺乏對於制度對經濟增長影響的實證分析。本文試圖將制度變遷的過程引入生產函數,將制度分為具體的幾個層次,使用熵值法將各個層次因子權重計算出來,最終計算出1985-2011年之間相對的制度水平,之後使用向量自回歸方法檢驗中國制度變遷對經濟增長的影響程度。
⑸ 制度變遷是如何決定經濟增長的
制度變遷理論與傳統的經濟學 狹義的新古典經濟學其實主要是微觀經濟學,也可以說是價格理論。他的內核主要為穩定偏好、理性選擇和均衡結構。而在諾斯的分析框架里,基本上放棄了理性選擇假設,代之以「有限理性」和「滿意」的假設。從這個意義上說,諾思的制度變遷理論其實採用的是一種新的分析範式。具體在我國經濟學界對制度變遷理論大體上有兩種評價:一種認為諾思制度變遷理論重新認識和解釋歷史是經濟史學中的一大創舉,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另一種評價則認為新制度經濟學本身就是向古典制度經濟學的復歸,其中的制度變遷理論也不例外。 但我認為持前一種觀點的人似乎過分誇大了制度變遷理論在經濟學上的地位,事實上,通讀完《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一書我們不難發現,諾思分析問題所用的基本假設依然是「理性經濟人」,而分析制度變遷的最基本的方法依然是成本——收益的方法。更何況,我認為相對於邏輯嚴密的新古典經濟學,制度變遷理論需要說明的問題還有很多。再有就是連諾思自己也贊同的「新經濟史學必須用可靠的統計資料作為其堅定的基礎」。但是,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這方面的工作在制度變遷理論中還遠遠沒有達到完善(例如對制度變遷的成本的核算問題,諾思也僅僅是停留在估算的層面上,在這方面,還缺少強有力的核算體系作為其理論的支撐點);對於持後一種觀點的人則認為從古典制度經濟學到西方市場經濟運行理論,再到新制度經濟學,體現了經濟學發展的內在邏輯性,但他們卻沒有看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創新意義。制度變遷理論中的「理性經濟人」已不再是完全理性的了。由於交易費用的引入使這里的分析變得更加復雜也更加貼近真實,制度變遷理論中所研究的乃是現實中的經濟人,而不是古典經濟學里的抽象的經濟人。他的最基本的著眼點是人,制度,經濟活動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還有就是制度變遷理論雖然依舊採用理性經濟人的假設和成本——收益的分析方法,但這也與古典經濟學有很大的不同,這恰恰是因為諾思看到了在現實中有很多事情是無法用成本——收益的思路來解釋的,因而需要引入意識形態的理論以使其完善。當然,我認為最為精彩的則是制度變遷理論得出了與傳統經濟學截然相反的結論:「有效率的經濟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一個有效率的經濟組織正式西方興起的原因所在。」(諾思)那麼,這個論點是否正確呢?我想先從他的上述兩個創新之處入手進行分析。 交易費用: 眾所周知,目前對於交易費用並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他的核算方式自然也是千差萬別。核算的難度和可信度自不用提。我想也許也正因為此,交易費用才長久的被人們所忽視。雖然諾思曾說他度量了53個國家的交易費用有多大,以及每年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是多少。但是,如果連核算方法都不能得到認可的話,最終所得到的數據將是難以讓人信服的。很自然的,這是無法被科學所認可的。當然,我也並不是說,這一系列的工作毫無意義,至少它可以使我們在一定程度上認識到交易費用的重要性。 但需要注意的是,畢竟現在人們所信奉的科學是建立在精確的基礎之上的。一個模糊意義上的「很多」和一個精確的具有權威性的數字,給人們所帶來的影響之間的差別是巨大的,因此,我認為,產生一套公認的對於交易費用的核算體系不僅對於新制度經濟學,而且對於整個人類的經濟發展都將具有重要意義。 要想對交易費用進行核算,就必須先形成一個關於交易費用的能被大家所廣泛接受的概念。有學者曾試圖去做到這一點:交易費用其實就是人們為了使他人的行為可預期而付出的一種費用。但我認為這個概念非常抽象,並不能滿足我上面所說的核算要求。我認為,一個富有生命力的經濟學論題,應該不僅僅滿足於把眾多繁雜的論題納入自己的解釋之中,更為重要的是,他要能形成一整套的理論框架,使別的論題能夠自覺地歸入此框架之中。(打個比方:在一個有著很多小企業的市場之中,每一個小企業都可以被稱為市場的一個組成部分,但要形成更大的權威,就必須要有收購與兼並)。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的一個重要作用就在於降低交易費用,減少個人收益與社會收益之間的差距,激勵個人和組織從事生產型活動,以此來促進經濟的增長。但是制度的變遷本身也是有成本的,並且它的成本還非常的高昂。那麼,如何來度量這個成本呢? 在上面我們已經談到連交易費用的度量都是極為困難的,那麼要度量在交易費用的基礎上衍生出的制度變遷的成本不就是難上加難了嗎。諾思並不是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也正是因為此,在《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中你才會常常看到這樣的句子:人們會對制度變遷的成本與收益進行估算,只有當人們的預期收益大於成本的時候,人們才會採取這一行為。我們會發現這里的「預期」與「估算」說的都是很牽強的。更何況制度本身也具有很多屬性,如階級性,公共性,正負性(有些貌似好的制度其實是方便了一些人鑽空子)等等。有鑒於此,某一特定的制度變遷究竟是減少了交易費用還是增加了交易費用還很難說。但是在人類歷史的發展中似乎存在著一個奇怪的現象,那就是制度似乎是越來越好了。 意識形態理論: 意識形態理論是諾思在解釋歷史時陷入困境後才引入的,因而,我的感覺是這一理論似乎更多的是被作為一種工具來時制度變遷理論更加完善,但這樣卻又給這一理論本身帶來了很多問題。(有點像拆東牆補西牆的感覺)在這里只是大概提一下,有關意識形態理論的問題將會在下面單獨討論。 制度重於技術? 一種常見的誤解以為,只有技術進步和生產力的發展才是本源性的東西,技術進步和生產力的發展決定了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築的發展變化。 一個國家,一個地區高興技術產業發展的快慢不是決定與政府蓋了多少錢,掉了多少人,研製出多少技術,而是決定於是否有一套有利於創新活動開展和人的潛能充分發揮的制度安排,社會會環境和文化氛圍。 吳敬璉 可以看出,這和諾斯的論調是同出一轍的,他們同樣是強調制度的重要性。那麼,既然制度如此之重要,為什麼長期以來,人們會忽視它的作用呢?我認為制度之所以長期以來被認為是不變的,是因為人們對制度的認識不足(制度本身就是一個很抽象的東西,這就需要藉助其他的東西來認識它),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是缺少一套對制度變遷的歷史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的研究體系。另外就是在大多數時候,制度變遷是一個逐漸積累的過程,它具有很大的長期意義(參看下面的制度變遷的一般框架)。與此相比,一項「好」的技術一旦的一發明,便會被迅速的推廣使用,且具有明顯的「自我強化機制」。 很多新制度經濟學家都會和古典經濟學家爭論說制度重於技術。 誠然,制度為技術的發展、經濟的增長營造了環境、創造了條件,但是技術的進步則為制度變遷的一個重要原因。我認為爭論技術進步和制度變遷究竟何者為因,何者為果,以及哪一個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起決定性作用,就如同討論先有蛋還是先有雞一樣,其實際意義並不大(如雖然諾斯證明了在產業革命前是先有一場制度的變革的,然後才導致了第二次經濟革命,那麼我們不禁要問是什麼引起了這場制度的變革呢?)。如果跳出制度與技術誰是更為根本性的爭論這樣一個圈子,讓我們從經濟的增長這個視角來看,我認為制度因素與技術因素都是經濟增長的重要原因,他們共同為經濟的增長而服務,並且只有當把制度與技術的貢獻轉化為經濟的時候,他們在經濟學上的討論才是有意義的。 但是,對於具體的歷史時期,這樣的討論是具有重要意義的(如我認為,就我國現階段而言:制度重於技術)。 這就需要人們(往往指國家)在具體的歷史條件下對制度變遷與技術變遷的成本與收益進行估算。如果由技術變遷所引起的經濟凈增量大於由制度變遷所引起的經濟凈增量那麼,國家就應該先想辦法發展技術,以此來帶動制度變遷,然後二者相互協調,共同為經濟的增長服務;反之,就先進行制度上的改革。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上述的估算往往是不準確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賴於人們的意識形態,並且當國家已經決定要採取制度變遷或是技術變遷的時候,他們成功與否,也並不嚴格符合上面所作說的成本——收益分析。因而這種決策的成功率支具有概率上的意義,而不服從因果決定論。犧牲是在所難免的。 三 制度變遷的一般框架 由《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這本書具體來看,制度變遷的一般過程可以分為這樣幾個步驟: 1 由於相對價格或意識形態的變化,引起了制度的不均衡,從而使得一部分人有了改變現有制度的傾向,暫且把它們稱為第一行動集團; 2 由第一行動集團提出有關制度變遷的方案; 3 當這一制度提出以後,其他人則分成了兩大陣營:支持者和反對者(對於不屬於這兩者的則不予考慮) 4 接下來則是舊制度的擁護者與新制的倡導者這兩大集團博弈的過程,這個過程又可以分為漸進式的比較緩和的過程(大多數制度變遷都屬於這一類)和突變式的暴力過程(如法國大革命),兩種過程所付出的代價的差距是巨大的, 5 最後制度變遷的完成 從這個意義上說,制度也可以被理解為眾多利益集團博弈的最終的均衡點。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這里所談到的制度變遷其實更傾向於是誘致型的制度變遷。它具有盈利性、自發性和漸進性等顯著特點。因而,它也是一種比較好的制度變遷的方式。與此相對的,強制型的制度變遷並不需要按照上述過程完成。強制型制度變遷的主體是國家(在這里,我更願意把國家理解為一種在暴力上具有比較優勢的組織),國家的基本功能是提供法律和秩序,並保護產權以換取稅收。國家在進行制度變遷的時候,能以最短的時間和最快的速度推進制度變遷。而它的資本就是自己的強制力和「暴力潛能」等方面的優勢。並因此可以降低制度變遷的成本。但是國家並不是中立的,更何況強制性制度變遷的效果常常要受很多其他因素的影響(往往會事與願違)。因而,我並不認為它是一種好的主要的制度變遷的方式。那麼,為什麼強制型制度變遷常常又是必要的呢? 除了制度具有很大的公共性、制度供給是國家的基本職能之一以外,我認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單純依靠誘致型制度變遷,往往會導致制度供給不足。這又於制度是具有差異性的有關,簡單的說,就是一些特定的制度必須要有特定的團體來實施。如法律必須由國家來制定。 綜上所述,雖然國家在使用強制力時有很大的規模經濟。也能以最短的時間和最快的速度推進制度變遷,但是,我認為除非必要,否則國家就應該把更多的精力花在如何促成成功的誘致型制度變遷上。
⑹ 制度變遷如何推動經濟穩健發展
制度變遷如何推動經濟穩健發展要看什麼樣的制度,什麼樣的政府,什麼樣的執行團隊
⑺ 如何認識制度變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制度變遷決定了發展方式!
⑻ 簡述發展經濟學為什麼近些年的研究中間開始關注結構變化與制度變遷
經濟學是研究價值的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規律的理論。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和自然科學、其他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是同一的客觀規律。
經濟是價值的創造、轉化與實現;人類經濟活動就是創造、轉化、實現價值,滿足人類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動。經濟學是研究人類經濟活動的規律即研究價值的創造、轉化、實現的規律——經濟發展規律的理論,分為政治經濟學與科學經濟學兩大類型。政治經濟學根據所代表的階級的利益為了突出某個階級在經濟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自發從某個側面研究價值規律或經濟規律,科學經濟學用科學方法自覺從整體上研究人類經濟活動的價值規律或經濟規律。新常態經濟學就是科學經濟學。經濟學的核心是經濟規律。在新常態經濟學看來,資源的優化配置與優化再生只是經濟規律的展開和具體表現,經濟學的對象應該是資源優化配置與優化再生後面的經濟規律與經濟本質,而不是停留在資源的優化配置與優化再生層面。停留在資源的優化配置與優化再生層面的,是政治經濟學而不是科學的經濟學。要研究經濟發展的規律就必須從整體上統一研究經濟現象,宏觀經濟與微觀經濟是統一的經濟體中對稱的兩個方面,所以在新常態經濟學範式框架中,有宏觀經濟與微觀經濟之分,沒有宏觀經濟學與微觀經濟學之別;而政治經濟學總是把經濟學分為宏觀經濟學與微觀經濟學。
1.近代中國經濟結構變動:
(1)從農業基礎薄弱,輕工業和重工業比例失衡,通過優先發展輕工業,擴大高檔消費品進口,加強基礎產業、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使中國的經濟結構趨於協調,並向優化和升級的方向發展。
(2)中國各產業之間及其內部的比例關系都有了明顯的改善,其中第一產業比重下降,第二、第三產業比重上升;國民經濟總量增長從主要由第一、第二產業帶動,轉為主要由第二、第三產業帶動,第二產業的增長構成了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主要動力。
(3)在整體產業結構變化的同時,各產業內部的結構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在農林牧漁業總產值中,純農業產值比重下降,林牧漁業比重上升;在工業內部,輕重工業結構正逐步由偏重「消費補償」的輕型結構,向「投資導向」的重型結構升級;在第三產業內部,交通運輸業、商業等傳統產業比重下降,房地產業、金融保險業、電信業等迅速發展。
2.中國經濟結構,指中國國民經濟的組成和構造。
3.影響經濟結構形成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是社會對最終產品的需求,而科學技術進步對經濟結構的變化也有重要影響。
4.一個國家的經濟結構是否合理,主要看它是否建立在合理的經濟可能性之上。結構合理就能充分發揮經濟優勢,有利於國民經濟各部門的協調發展。經濟結構狀況是衡量國家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尺度。不同經濟體制,不同經濟發展趨向的國家和地區,經濟結構狀況差異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