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經濟適用房 已交首付款 可以申請退房嗎
經濟適用房是國家對一定的特殊人群給予的優惠政策,相對來說房源也是有限的,內如果買房的容人不想要這個房子里,肯定還有別人想要,就相當於買商品房是一樣的,正常的買賣合同涉及到解除合同,退房問題,一般按照約定的走,而且要賠償為此所可能造成的損失。對於經濟適用房,同理也是可以退房的。但是很可能影響下次申請經濟適用房。
㈡ 關於經濟適用房的購買及退房規定,請了解的朋友跟我說下,謝謝了!
一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1、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2、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4、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人應當:
1、持家庭戶口本、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收入證明和住房證明以及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向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核查。符合條件的,應當公示。公示後有投訴的,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對無投訴或經調查、核實投訴不實的,在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上簽署核查意見,並註明可以購買的優惠面積或房價總額標准。
3、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選購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
三、經濟適用房退房的條件
1.經濟適用房購房人戶口遷離本市或不在本市常住的;
2.經濟適用房購房人需另行購買住房的;
3.經濟適用房購房人因大病等特殊原因造成經濟困難的;
4.市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經濟適用房退房人名下有其他房產,則按「自願申請政府作價收回經濟適用房」的方式退出。
四、經濟適用房退房的手續
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經濟適用房退房手續需要夫妻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購房協議及繳款憑證到市住房辦經濟適用住房開發科辦公室辦理,退款時限根據開發建設單位財務流程而定,一般為一個月。
㈢ 經濟適用房具體退房流程是怎樣的
(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回購的范圍。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未滿5年限制年限,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的,可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申請回購,並提交原購房合同、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明等材料。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進行審核,並入戶踏勘及確...
㈣ 經濟適用房不想要了,能退嗎
1、經濟適用住房是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主要針對中低收入家庭。
2、經濟適用房的取得是依法提出申請,經過資格審查之後做出是否予以批准購買的決定,所以經濟適用房並不具有強制性,如果不想要了,是可以撤銷經濟適用房購買申請的。
建設部 發展改革委 監察部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人民銀行 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二十四條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應建立嚴格的准入和退出機制。經濟適用住房由市、縣人民政府按限定的價格,統一組織向符合購房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制度。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的具體辦法,並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二十七條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㈤ 經濟適用房退房是按原價退還是現價退
房屋是特殊商品,不能退,只能等五年後上市交易。
㈥ 如何辦理經濟適用房退房手續
1、退給開發公司:請與開發商聯系,協商一致後辦理退房手續。
2、申請政府回購:針對經濟適用住房回購的具體辦法,將在《關於規范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購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中予以明確,目前,該《實施意見》已經市長辦公會議和市委常委會審議
㈦ 經濟適用房逾期未交房可以退房嗎
按照來《合同法》以及自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二、開發商延期交房要分情況處理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里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
㈧ 經濟適用房退房扣錢嗎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回其共同申請的家庭答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
(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㈨ 經濟適用房具體的退房流程是怎樣的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的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具有社會保障性質。那麼關於經濟適用房的退房條件以及手續您了解嗎?接下來小編為您詳細講解。
經濟適用房的退房條件
退房條件一般分為約定條件和法定條件。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只要具備四個條件其中之一,業主就有權進行提出退房,而約定條件是指的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的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開發商進行售房的廣告、宣傳資料如果有不真實或虛假的說明、承諾,開發商將可能會承擔違約責任,但這並不代表購房者可以根據該項解釋要求退房,也就是說符合約定條件的退房,前提必須以合同上是否註明為准。
㈩ 經濟適用房如何退房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其共同專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屬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
(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