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名下有房子了,還能申請經濟適用房嗎
經濟適用房是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普通住房。你有房。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是否符合?
『貳』 夫妻名下有一套經濟適用房,能再購買一套商品房嗎
不能購買。國家一直有政策,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購買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經濟適用房取得房產證5年以後,向房管局繳納土地收益金,將你的經濟適用房變成全產權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買賣了,也就不用受經濟適用房相關政策的約束了。
經濟適用房的出賣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叄』 擁有經濟適用房申請資格的是哪些人群
究竟哪些人具備經濟適用房申請資格呢?經濟適用房又有哪些新規定?本文將對此加以整理,進行分析解讀。經濟適用房是指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經濟適用房的申請資格。
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
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
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4.家庭年收入低於「3人戶及以下5萬元、4-5人戶6萬元、5人戶以上7萬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標准;
5.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6倍以下,家庭資產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
6.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
經濟適用房的新規定
一系列新規定明確指出,經濟適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房,嚴禁以經濟適用住房名義取得劃撥土地後,改變土地用途,變相搞商品房開發。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必須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開發企業,面積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面積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應當以保本微利的原則,銷售實行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費用。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進行公示,只有符合規定條件的家庭才能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只有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一定年限後,方可按市場價上市出售;購買人以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得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辦法要求,用於個人購房貸款的住房公積金,優先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發放。辦法還明確指出,集資、合作建房也是經濟適用房的組成部分。
以北京市為例 在經濟適用房辦法中哪些家庭購房不需核定家庭收入?
1.夫婦雙方為機關工作人員或教師的家庭,如實填寫審批表並由申請人及其配偶所在單位分別核准蓋章。
2.市政府批準的重點工程建設中的被拆遷居民家庭和政府組織實施的危舊房改造項目區異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請人如實填寫審核表,並持拆遷人出具的證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核准蓋章。
3.申請人夫婦雙方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應按京政辦發<2000>131號文件第七條規定,在3個工作日內在核定表、審批表或審核表上核准蓋章,並註明購房家庭購房總價標准。
4.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開發辦)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崇文區東花市北里1號樓)設立窗口,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登記和備案手續。購房申請人須持夫婦雙方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核准蓋章後的核定表、審批表或審核表,到辦公窗口辦理購房登記手續。
5.申請人持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證件、身份證和審核通過的核定表、審批表或審核表,到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購房。
6.購房家庭購買超過規定面積的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家庭須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暫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上述住房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其中超過規定面積購買部分在產權證中注記。再上市時,該部分不再補交土地出讓金。
7.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應在預、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已購房家庭的核定表、審核表或審批表以及房屋的戶型、面積等資料報市開發辦備案。
8.市有關部門定期組織抽查,對不按本通知執行的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其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資格。對違反規定的開發建設單位或提供虛假證明的申請人及有關單位人員,由監察機關和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追究其紀律責任。
9.本通知適用於本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將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另行規定。
10.自2001年1月1日起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均須按本通知核定購房人資格。本通知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開發辦負責解釋。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點擊領取看房紅包,百元現金直接領
『肆』 有經濟適用房可以買商品房嗎
國家一直有政策,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購買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經濟適用房取得房產證5年以後,向房管局繳納土地收益金,將你的經濟適用房變成全產權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買賣了,也就不用受經濟適用房相關政策的約束了。
『伍』 我想知道現在還有經濟適用房嗎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申請專人及其共同屬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
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
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陸』 名下有一套經濟適用房可以再買商品房嗎
根據《湖南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試行)》(湘建房[2008]460號)第38條之規定:「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市州、縣市區房地產(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按規定和合同約定進行回購。政府回購的原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於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需要補繳該經濟適用住房與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50%差價的收益,取得該經濟適用住房完全產權後,其本人及家庭成員可以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受到影響。
(6)有了經濟適用房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明確,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制度。
辦法明確,經濟適用住房由市、縣人民政府按限定的價格,統一組織向符合購房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的具體辦法,並向社會公布。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辦法提出,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