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主任有行政級別嗎
我覺得是沒有行政級別,但是要推算的話:
國家科教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內國務院辦公廳,具體工作由秘書三容局承辦(正廳級)。
科教辦下轄中國科技創新與戰略發展研究中心(應為正處級);
中心下轄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應為正科級/副處級);
所以該主任應為正科級,最多就副處級。
B. 國務院縣域經濟開發、委員會
在國務院組成部門、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中,都沒有名為「縣域經濟開發委員會」的機構名稱。
C. 中國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是國家的事業單位嗎
按照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全國所有事業單位都必須由機構編制部門按程序審批設立並進行版事業法人登記。權我在中央編辦電子政務中心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作了查詢,可以認定「中國科技創新與戰略發展研究中心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不是機構編制部門審批或者登記的事業單位。
另外該組織我在社會組織網沒有查到登記,按照社會組織管理規定應該認定為國內非法社會組織
該機構是否涉嫌詐騙的問題,建議您向公安機關舉報。謝謝!
D. 中國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是怎麼回事
這個單位名聲是事業單位,其實就是一個個體戶。啥許可權也沒有,在社會上亂忽悠
E. 中國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到底是不是騙子
可能性很大,下面是我在網上查到的,希望對你有幫助,別被騙了。
F. 中國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是國家的嗎
中國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是國家的。
黨中央根據新形勢科學發展的需要成立了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和國家安全委員會,在黨中央和國務院關於科技創新實施國家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的縣域經濟向縱深化發展。
經國務院科教領導小組批准成立的中國科技創新與戰略發展研究中心(隸屬國務院科教辦公室主管事業單位)批准文號【國科教2009第08099號文】;
中國農業科技創新發展工作委員會經中國科技創新與戰略發展研究中心報請主管單位備案,批准成立於2013年6月22日,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於2013年7月8日批復支持成立,批准文號【中央農字2013第070822號文】;經「中國科技創新與戰略發展研究中心與中國農業科技創新發展工作委員會報請主管單位備案,批復文號見【中央農字2013第070822號、國科教2009第08099號、中科發2014第082819號文】批准成立中國科技創新與戰略發展研究中心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於2014年8月28日正式成立,簡稱:中國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中國科技創新與戰略發展研究中心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配套機構為中保基業(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主管與指導單位: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
國務院科技教育領導小組
中國科技創新與戰略發展研究中心
中國農業科技創新發展工作委員會
委員會宗旨:實施《中國「2861」工程》,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G. 有中國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嗎
黨中央根據新形勢科學發展的需要成立了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和國家安全委員會,在黨中央和國務院關於科技創新實施國家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的縣域經濟向縱深化發展。經國務院科教領導小組批准成立的中國科技創新與戰略發展研究中心(隸屬國務院科教辦公室主管事業單位)批准文號【國科教2009第08099號文】;中國農業科技創新發展工作委員會經中國科技創新與戰略發展研究中心報請主管單位備案,批准成立於2013年6月22日,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於2013年7月8日批復支持成立,批准文號【中央農字2013第070822號文】;經「中國科技創新與戰略發展研究中心與中國農業科技創新發展工作委員會報請主管單位備案,批復文號見【中央農字2013第070822號、國科教2009第08099號、中科發2014第082819號文】批准成立中國科技創新與戰略發展研究中心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於2014年8月28日正式成立,簡稱:中國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中國科技創新與戰略發展研究中心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配套機構為中保基業(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主管與指導單位: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
國務院科技教育領導小組
中國科技創新與戰略發展研究中心
中國農業科技創新發展工作委員會
委員會宗旨:實施《中國「2861」工程》,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H.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縣域經濟指導委員會是個什麼樣的單位
縣經濟研究辦公室
I. 中國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是怎麼回事
山寨社團
打著國務院旗號、網站掛著國徽標識,卻是一家非法社會組織……今天(31日)上午,北京市民政局對「中國科技創新與戰略發展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及其下設的一系列委員會一並取締,並來到其在京的幾個主要活動地點,送達取締決定書並收繳非法物品。
上午9時許,記者跟隨民政執法人員走進位於萬壽路西街7號院2號樓,該研究中心下屬的中國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的辦公地點就在此地,10間租用的辦公室空空盪盪,只有一名辦公室工作人員在場。執法人員對其宣讀取締決定書後,對辦公場所印有研究中心或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字樣的物品進行收繳,對寫有上述字樣的牌匾進行拆除。
今年5月,市民政局接群眾舉報後立即立案調查。執法人員發現,該研究中心的網頁介紹公然表示自己是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和國務院科研教育領導小組下屬的事業單位,但執法人員在民政部「社會組織網」、中央編辦「中央機構編制網」和工商信息登記系統上,均未查到這個研究中心的登記信息。因此,可以認定該研究中心為非法社會組織。
參考資料:http://beijing.qianlong.com/2017/0831/19905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