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名下有一套經濟適用房,可以再買商品房嗎
1、如果您是北京京籍已婚家庭的話,你是還可以再買一套住宅的。內
2、一類經濟適用房也算您家庭名容下的住宅套數,可以再買一套商品房。
3、您家庭名下如果只有一套經濟適用房是可以再購買一套住宅的。
4、如果您是北京京籍單身家庭的話,就不可以再次購買住房了。
5、對於目前已經擁有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套數達到或超過限定套數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購買住房。
㈡ 名下有一套經濟適用房,再買一套商品房,交稅算二套嗎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專購買其他住房的屬,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
第三十二條:已參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第三十九條:已參加福利分房、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人員,不得再次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
㈢ 我名下有一套經濟適用房,現在可以再買一套商品房嗎
不能購買。國家一直有政策,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購買其他住版房。你可以在你權的經濟適用房取得房產證5年以後,向房管局繳納土地收益金,將你的經濟適用房變成全產權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買賣了,也就不用受經濟適用房相關政策的約束了。
經濟適用房的出賣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①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以上是經濟適用房的出賣政策。
㈣ 名下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還可以再買新房嗎
如果是限購區域,不能夠再買新房,如果要再買否則將被收回原有的經濟適用房。
如果是非限購區域,可以正常購買,但是首付最低5成。
㈤ 夫妻名下有一套經濟適用房,能再購買一套商品房嗎
不能購買。國家一直有政策,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購買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經濟適用房取得房產證5年以後,向房管局繳納土地收益金,將你的經濟適用房變成全產權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買賣了,也就不用受經濟適用房相關政策的約束了。
經濟適用房的出賣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㈥ 名下有一套經濟適用房,可以再購買商品房嗎
不可以的。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
(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㈦ 夫妻名下有一套經濟適用房,能再購買一套商品房嗎
不能購買。國家一直有政策,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購買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經濟適用房取得房產證5年以後,向房管局繳納土地收益金,將你的經濟適用房變成全產權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買賣了,也就不用受經濟適用房相關政策的約束了。
經濟適用房的出賣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①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以上是經濟適用房的出賣政策。
(7)名下有一套經濟適用房擴展閱讀: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市、縣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後續管理,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員、房屋的使用等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發現違規行為及時糾正。
第四十二條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
(一)擅自改變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用地性質的,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
(二)擅自提高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銷售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三)未取得資格的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集資合作建房的,其所購買或集資建設的住房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購;
不能收購的,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責成其補繳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與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差,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騙購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個人,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回所購住房,並依法和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出具虛假證明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十四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㈧ 名下有一套經濟適用房,想再買一套商品房,有沒有什麼辦法
1、如果來您是北 京京籍已婚自家庭 的話,你是還可以再 買一套住宅的 。
2、一類經濟適 用房也算您家庭名下的住宅 套數,可以再買一套商品房。
3、您家庭名下如果只有一套經濟適用房是可以再購買一套住宅的。
4、如果您是北京京籍單身家庭的話,就不可以再次購買住房了。
5、對於目前已經擁有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套數達到或超過限定套數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購買住房。
㈨ 名下有一套經濟適用房可以再買商品房嗎
根據《湖南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試行)》(湘建房[2008]460號)第38條之規定:「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市州、縣市區房地產(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按規定和合同約定進行回購。政府回購的原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於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需要補繳該經濟適用住房與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50%差價的收益,取得該經濟適用住房完全產權後,其本人及家庭成員可以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受到影響。
(9)名下有一套經濟適用房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明確,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制度。
辦法明確,經濟適用住房由市、縣人民政府按限定的價格,統一組織向符合購房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的具體辦法,並向社會公布。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辦法提出,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㈩ 名下有套一類經濟適用房還能再買個商品房嗎
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
京籍戶籍家庭的限購政策是1.北京已婚家庭只能擁專有兩套住房,北京單身屬家庭只能擁有一套住房;2.對於目前已經擁有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套數達到或超過限定套數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購買住房。
一類經濟適用房也算您家庭名下的住宅套數,可以再買一套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