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軍人在軍隊購買經濟適用房有什麼補貼,補貼多少
補貼標准:住房補貼主要依據補貼比例、個人基本工資、服役年限和士官職級補貼面積等四項因素計算。一名士官住房補貼,通常包括一次算清的基本補貼和按月計算的基本補貼。
一次算清的基本補貼其數額=〔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資×住房補貼系數40.94%×1999年12月以前的數〕+〔每平方米8元×1992年6月以前的軍(工)齡年數×士官職級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1999年12月31日以前選取的士官,才有該項補貼。
按月計算的基本補貼。其數額=月基本工資×住房補貼系數40.94%,計入個人住房資金賬戶。
地區補貼:為照顧高房價地區(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高於每建築平方米2300元)軍人購買住房,而設置的一項補貼。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補貼系數。
地區補貼額=基本補貼總額×地區補貼系數。
地區補貼,平時不計入個人住房補貼帳戶。在購買住房、轉業、復員或犧牲、病故後結清住房補貼時,另行計算。
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六級士官滿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不滿26年的80平方米,五級士官70平方米,四級以下士官60平方米。
其次、關於住房公積金
(1)現役軍人享受的是軍隊體系住房補貼,而地方住房公積金貨幣補貼目前只對非農業戶口的地方從業人員,兩者沒有任何聯系,因此,現役軍人根本不可能申請任何地區的住房公積金補貼。
(2)由於現役軍人不享受地方住房補貼,也就是沒有地方住房公積金帳戶,所以不可能申請到任何銀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PS:部隊的住房公積金是獨自保管的,不和地方有直接聯系,在轉業後也是一次性發放。所以要買房的話,用公積金要等到你轉業之後。
⑵ 買經濟適用房有哪些條件,我是農村戶口,並且是一名傷殘軍人能不能申請啊
經濟適抄用房的申請,與你是否是襲一個殘疾軍人(八級以上)沒有特別的關聯,僅僅就是在同等的條件下優先就是了,這與普通的殘疾人也是一樣的待遇。 而主要關鍵是你的財產(包括不動產、財產和股票等等),而且這些都是由地方房產局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和房源自我制定的政策,一般還是針對的是城鎮戶籍的市民。 至於你講的在鄉在2005年7月隨著殘疾等級的套改已經是一個歷史的稱呼了(本人2005年前也是在鄉二等甲級因戰革命傷殘軍人,你應該是一等革命傷殘軍人)。 所以建議你還是到戶籍所在的鎮政府咨詢和尋求幫助,在網上一般是沒有人能夠了解淳安的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政策的。 2009年9月中央軍委出台一個文件,到是對你有利的,就是對四級以上的殘疾軍人實施十萬以上的住房補貼,但是對於已經退役的殘疾軍人竊是講得模稜兩可,現在只有福建已經實施了對在農村的四級以上殘疾軍人的住房補貼,有一些省市也開始填表申請。你可以到淳安民政局優撫科咨詢相關事宜,最少也能得到一點建房補貼吧!
⑶ 的退役軍人申請經濟適用房能得到照顧嗎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
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
2、申請家庭版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權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
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4、家庭年收入低於「3人戶及以下5萬元、4-5人戶6萬元、5人戶以上7萬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標准;
5、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6倍以下,家庭資產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
6、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有下列幾種情況的,不能申請或參與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1、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
2、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落戶廈門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戶廈門的;
4、離婚前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
5、離婚時間不足2年的。
⑷ 部隊的經濟適用房一定是歸軍人所以嗎
購買步驟
1、領表。申請人憑戶口簿、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領取《廣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表》。
2、申請。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申請表及相關資料。
3、初審和公示。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初審並在社區公示。
4、復核。市國土房管局各區分局會同區民政局復核並評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辦會同市民政局復核並在市國土房管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經市住房保障辦向申請人發放有效期為3年的准購證明。
6、輪候。市住房保障辦應當將取得購房資格的申請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輪候順序;分數相同的,通過搖珠方式確定輪候的先後順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辦根據房源情況,並按照輪候順序向申請人發出配售通知。
8、選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輪候人可根據配售項目房源情況選擇購房或繼續輪候。
⑸ 你好,請問傷殘軍人購買經濟適用房有什麼優惠政策么
傷殘軍人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但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專如下:
(一)申請人及屬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
(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⑹ 請問軍人單位分的經濟適用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視情況而定。
1、如果單位分的房子產權不屬於個人,而屬於單位,就不存內在夫妻共同容財產的問題;
2、如果產權屬於個人,結婚之前分的房子,那麼房子屬於婚前財產,房子財產屬於個人;
3、如果產權屬於個人,結婚之後分的房子,那麼房子屬於婚後財產,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如果夫妻雙方簽訂過協議,應按照協議進行劃分財產。
⑺ 您好!軍人能申請經濟適用房嗎
可以。作為現役軍人或者軍人家屬是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的。在申請的時候涉及回到他部隊原來有答一處住房的情況,如果說在申請的同時退出部隊住房,或者做一個書面的承諾,承諾他在經濟適用房配售以後,可以把部隊的住房退出來,那就可以按照無房的情況來申請經濟適用房。
⑻ 軍隊職工經濟適用房有哪些政策
國家為了軍人利益著想,推出了軍隊經濟適用房,部隊經濟適用房是部隊單位建造的出售給軍人的住宅,享有國家的一系列優惠減免政策:
一、部隊經濟適用房的出售對象:
(一)根據有關規定可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軍隊離休或是退休幹部;
(二)有配偶在當地是有城鎮戶口或者軍人的,而本人是接近服役最高年限或者沒有保障的公寓房的在職軍官、文職幹部及高級士官;
(三)配偶是在當地有著城鎮戶口或是為軍人的,而本人工齡已滿15年的軍隊正式職工;
(四)自己是居住在公寓區的,且經核實確無其他住房的非在職人員。
二、部隊經濟適用房的買賣
若是購買了軍隊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只要付清了全部的購房款之後就可以擁有其全部的產權。而產權手續的辦理需要按照建設部還有總後勤部的相關的規定,由其售房單位集中到地方的房地產管理部門去辦理。
如果所購經濟適用房想要上市交易也是可以的,是實行准人的制度,只要補交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是所含的土地收益以及要按照國家跟地方人民政府的規定來交納有關稅費之後,那麼其餘收入將歸個人所有。並且根據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在進行交易還有辦理了過戶手續之後就可以上市了。
三、部隊經濟適用房的政策是怎樣的?
對於復員轉業人員、已故軍人子女以及是從軍隊調出的正式職工等的地方人員,如果在地方是的確無其他住房的,那麼在部隊房源充足且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就可以按照規定來購買軍隊的住房的。
(一)如果是現住位於售房區的,經過批准可以購買是現住房的,而其售房的辦法按照總後勤部的通知及軍區的聯勤部通知來執行的。若現的住房不在售房區的,那麼經過經批准可以按照規定來購買軍隊或是地方新建的經濟適用住房,但是必須退出現有的住房。
(二)購買了地方經濟適用住房的,是要按照地方的有關規定來執行。
(三)對於支持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有關問題。軍隊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是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部分組成,是享受了國家跟當地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有關優惠政策的。而軍隊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用地,是由建設的單位按國家與軍隊的有關規定,向地方的人民政府申請劃撥或者軍隊內部合理來解決的。
各級的人民政府要切實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大力支持軍隊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對於申請了行政劃撥土地的要給予一定支持。而對按照政策跟法律法規,應當減免的費稅則應予減免。對於軍隊的分散單位、異地安置轉業與離退休的軍隊人員需購買地方政府所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各級人民政府也要積極支持並給予優先安排。
以上幾點便是軍隊職工經濟適用房的出售對象和相關政策,但同時,我國國民對於軍隊職工經濟適用房的爭議也是挺大的,一般軍隊職工經濟適用房是有規定面積的,而且買賣轉讓比較麻煩,引起的糾紛也相對多,想要購買的朋友還是謹慎考慮。
⑼ 我是一個現役軍官有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嗎
如果是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則可以申請購買。同時還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經濟適用房申請資料:
1、 按要求填寫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戶口簿或戶籍卡復印件(驗原件),持戶籍卡的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驗原件);
5、 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離異帶子女的,提供離婚證復印件(驗原件)、法院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復印件(驗原件)或離婚協議檔案及未再婚證明。喪偶帶子女的,提供喪偶的死亡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證明。未婚、離異未帶子女或喪偶未帶子女的視為單身,提供未婚證明;
6、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7、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住房證明(現住房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身份證及戶口本地址證明:需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8、 特殊情況需另外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