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經濟適用房繼承和贈與如何辦理
經濟適用房購買者對經濟適用房的轉讓權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意見》第十一條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但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後,也可以取得完全產權。
經濟適用房繼承和贈與如何辦理
1、對於購房人如何取得購買的經濟適用房的完全產權,2008年《關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號)規定;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
1、確需出售的,產權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購房人須按照有關規定,已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的購買資格審核手續),由購房人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
2、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後,可以按市場價出售所購住房。產權人應按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
3、同等價格條件下,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以優先回購。購房人按市場價購買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後,取得商品房產權。產權人也可以按原購房價格和同地段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後取得商品房產權。
㈡ 我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還能繼承遺產一套房嗎
有一套經濟適用房是可以繼承一套房的遺產的。經濟適用房是不影響房產的繼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2)經濟適用房繼承條件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㈢ 經濟適用房能繼承嗎
經濟適用房可以繼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繼承後仍保持經濟適用房的性質不變。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產證之日起滿5年的條件。
㈣ 北京市 經濟適用房的繼承問題。
1.繼承的話房屋性質不變,所以繼承以後還是經濟適用房;
2.是否離婚與繼承沒有關系,房子的第一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如果是你父母親一方去世,繼承人是你爺爺奶奶(健在的話),父母的另一方健在者,你自己。你到公證處去,帶上離婚證、離婚協議這些,如果戶口上有體現你的婚姻情況,那麼就看公證處需不需你前任到場了。
㈤ 經濟適用房的繼承有限制嗎
沒有的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
(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㈥ 經濟適用房是否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就這點錢啊,親情都不顧了。
房子可以在你外公去世以後,做為遺產,由幾個子女平均分割,你母親如果想住房子,就需要拿出錢來給其他子女,拿多少錢需要評估作價。
趁你外公沒事,讓你外公寫一份遺囑公證一下子,指定你母親繼承房子,就不用給別人錢了,不過這樣一來,你外公今後的生活只能由你母親照顧了,其他子女肯定指不上了。
如果其他子女想要房子,同樣要給你們錢
㈦ 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直系親屬 可以繼承嗎
你好!
1.
繼承不是直系親屬,只是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在沒有遺內囑的情況下可以繼承。
2.
未滿容5年的經適房,還沒有取得完全產權,不是個人的財產,不能由繼承人繼承,滿5年後才可以繼承。如果繼承人也符合申請經適房的條件,可以申請繼續使用此房,經批准後可以取得使用權,滿5年後成為個人財產。
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㈧ 經濟適用房繼承人需要符合經濟適用房購房條件嗎
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一般是不需要的,可具體咨詢一下房管部門,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就可以繼承,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繼承順序繼承,被繼承人死亡後就可以繼承
㈨ 經濟適用房能繼承嗎,如何繼承
經濟適用房產是可以繼承的,繼承方法如下:
房屋權利人死亡後,繼承人均為申請家庭成員的,可申請辦理該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房屋已經具備上市交易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人中部分或全部不屬於申請家庭成員的,可按規定向政府繳納該經濟適用住房應繳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後,辦理該房屋權屬轉移登記。不符合上市交易條件的,繼承人可主張分割經適房按照規定回購所得價款,亦可等到房屋符合上市交易條件時,辦理權屬登記。而對於保障房上市交易,成都市有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自合同備案之日(未備案的以購房家庭第一次辦理產權登記之日)起滿5年的,購房者可申請完善產權上市交易,增值收益的60%要上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