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經濟適用房有房產證嗎可否轉為商品房房產證
應該說經濟適用房是有限產權登記,滿足條件後可以轉完全產權。
以北京為例:
居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權屬登記。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當分別註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土地。
取得完全產權的條件:
1、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
2、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1)經濟適用房房本擴展閱讀
辦理經濟適用房過戶的手續和費用
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過戶要交納1.75%的訖稅(財政部門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最高300元。
除所得收益繳納外,以成交價(或評估價)為計(費)基數按下列規定繳納稅費:
1、土地出讓金:按國家、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2、所得收益繳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免繳):由賣方繳納。按成交價扣除當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原支付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和賣方按本規定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印花稅、監證費後的凈收益,按超額累進比例繳納。
成交價高於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下的部分,按20%繳納所得收益,80%歸賣方;成交價高於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上的部分,30%繳納所得收益,70%歸賣方。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凈收益全額繳納。
3、印花稅:0.1%,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4、契稅:1.5%,由買方繳納;
㈡ 經濟適用房多久能拿到房產證
經濟適用房一般是5年以後才能辦理房產證,具體要看各地政府的政策。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2)經濟適用房房本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於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第三十二條已參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第三十三條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經濟適用房
㈢ 商品房與經濟適用房,在房產證上有什麼區別
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定義:
1、商品房是指開發商經過競拍等方式拿到土地,立項規劃,建設施工,上市銷售等一系列過程,大家從開發商手裡買到的成為一手房,買下後再轉手出售的二手房都屬於商品房的范疇。
2、經濟適用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宅建設計劃安排建造的住宅,是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採用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後續建造過程中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的價格採取政府指導價,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進行定價,通常經濟適用房的利潤不高於10%,從而使得經濟適用房的售價遠遠低於周邊的商品房,從而保障申請到經濟適用房的居民有能力購買,經濟適用房具有的特性是:經濟,保障,實用,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其次,隨著國家緊急的發展,經濟適用房正在退出歷史的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共有產權房,也叫做中低價商品房,一般我們居住的小區內都會單獨留出一棟或者是兩棟低價商品房,這也是開發商建造初期就和相關部門約定好的,這類房屋的價格要比經濟適用房高不少,但是會比小區內其它的商品房售價低,這仍然也是一種保障性福利住房,需要申請才能夠購買。
3、商品房只要持有房產證就可以正常的交易買賣,但是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有著嚴格的規定,一是有著年限的要求,以前規定是購買滿5年才可以交易,二是由於經濟適用房當初採取的是土地劃撥的形式,所以這類房產想要上市交易的話就要先補繳土地出讓金,差價款以及相關的手續費用。
這就是關於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的一些區別,總的來說,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的不同之處就是,經濟適用房是政府負責建造的保障性住房,在政府規定的年限內不可以隨便交易轉讓。
㈣ 經濟適用房有房產證嗎
有房產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根據《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4)經濟適用房房本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
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二十七條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㈤ 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在房產證上有什麼區別
很多人可能還不知道,居民手中所擁有的房屋產權證書分為三種類型。分別是:普通商品房、經適房、房改房。從本質上看,這三種產權證書並沒有區別,都是購房者對房屋所有權的憑證。但在具體的使用和交易方面,三者之間的差別先顯現出來。
一、商品房
完整的房屋所有權包括四個部分:房屋使用權、佔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普通商品房的產權證書擁有全部的這四項權利,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可以自由的轉讓、出租或贈與,不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限制和干涉,其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購買人除稅費外不需要交其他的費用。
二、經濟適用房
國家為照顧中低收入居民購房而實施優惠措施,建造經濟適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國家以劃撥方式無償給開發商使用的,這就是經濟適用房價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據北京市的規定:職工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房屋產權歸職工個人所有,已取得合法產權證書,即可依法進入二級市場上市交易。上市後,其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這就是說,經濟適用房的產權證書所擁有的權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樣,惟一不同的是,經濟適用房在出售時,購買人要按經濟適用房所在地標定地價的10%交納土地出讓金,沒有標定地價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款暫按房屋售價的3%交納。這樣,在辦理完產權過戶手續後,購買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產權證書,再次交易的時候,就無需交納土地出讓金了。
三、房改房
房改房產權證基本可分為兩種:按成本價購買的產權證(下簡稱成本價)和按標准價購買的產權證。
經適房和商品房的房產證有什麼區別?
要區別經濟適用房房產證與商品房房產證的區別,首先應該了解經濟適用房的概念。由於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照顧中低收入居民購房而實施優惠措施,建造經濟適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國家以劃撥方式無償給開發商使用的,這就是經濟適用房價格低的主要原因。所以經濟適用房房產證所擁有的權利和普通商品房會有一定的區別。
一、經濟適用房房產證與商品房房產證的相同點:
經濟適用房、普通商品房這兩種房產證在本質上是沒有區別的,都是購房者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書面憑證,其財產權利受國家相應法律法規的保護和規范,只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著一定的區分。
二、經濟適用房房產證與商品房房產證的不同點:
1.經濟適用房房產證
根據規定,職工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房屋產權歸職工個人所有,已取得合法產權證書,即可依法進入二級市場上市交易。上市後,其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也就是說,經濟適用房的產權證書所擁有的權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樣,惟一不同的是,經濟適用房在出售時,購買人要按經濟適用房所在地標定地價的10%交納土地出讓金,沒有標定地價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款暫按房屋售價的3%交納。這樣,在辦理完產權過戶手續後,購買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產權證書,再次交易的時候,就無需交納土地出讓金了。
2.商品房房產證
完整的房屋所有權包括四個部分,即使用權、佔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普通商品房的產權證書擁有全部的這四項權利,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可以自由的轉讓、出租或贈與,不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限制和干涉,其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購買人除稅費外不需要交其他的費用。
一般大家在購買開發商的新房的時候,基本上辦理的都是商品房房產證,並不會有太多的問題。但是當購買二手房或者一些特價房的時候,往往就會遇到經適房、房改房的情況。所以,對於房產證的類型必須搞搞清楚。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2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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