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經濟適用房家庭成員對經濟適用房是否享有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一、經濟適用房資格行政審批條件
1、家庭年收入在4萬元以下(含4萬元);
2、家庭成員中擁有兩個(含兩個)以上本市五城區正住戶口,其中申請人必須取得高新區正住戶口三年或三年以上;
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購政策性住房);
4、將原有自有產權住房交由市住房儲備核心計價回購。
二、申請材料
申請人提供身份證、戶口薄(含成員卡、登記卡)、房產證明、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婚姻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接受審驗。
三、行政審批程序
1、申請人持戶口薄、身份證、婚姻證明、家庭成員收入證明、住房證明等資料到街道辦事處進行下年度經濟適用房預登記;
2、上年度已預登記的申請人持戶口薄、身份證、婚姻證明家庭收入證明、住房證明等資料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購經濟適用房申請,並填寫《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
3、街道辦事處對接到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對初審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其居住地進行為期15天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街道辦事處簽署審查意見並鑒章後,轉報高新區規劃建設局;
4、區規劃建設局對街道辦事處上報的申請資料進行復審,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並鑒章,返回街道辦事處;
5、申請人到街道辦事處領取已通過復審的《購買經濟適用房申請表》,並持上述材料到市房管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申領《准購資格認定單》。
2. 經濟適用房申請中的「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有沒有包括父母在內的
如果是和父母一起居住的,可以在共同申請人中填寫,但每人只能享有一次保障性住房政策,考慮好了再填寫。
3. 家庭成員中的可以單獨申請經濟適用房嗎
如果是同一個戶口本上的應該是不可以的
4. 經濟適用房家庭成員
你和父母的一切對姐姐沒有影響,北京市規定,申請保障性住房離異家庭的,滿3年才能提出申請。
5. 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成員的要求
申請購買抄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
(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6. 經濟適用房被作為家庭成員申請過了怎麼辦
經濟適用房抄被作為家庭成員襲申請過了就可以居住了。
購買步驟如下:
1、領表。申請人憑戶口簿、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領取《廣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表》。
2、申請。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申請表及相關資料。
3、初審和公示。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初審並在社區公示。
4、復核。市國土房管局各區分局會同區民政局復核並評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辦會同市民政局復核並在市國土房管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經市住房保障辦向申請人發放有效期為3年的准購證明。
6、輪候。市住房保障辦應當將取得購房資格的申請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輪候順序;分數相同的,通過搖珠方式確定輪候的先後順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辦根據房源情況,並按照輪候順序向申請人發出配售通知。
8、選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輪候人可根據配售項目房源情況選擇購房或繼續輪候。
7. 父母是經濟適用房業主,死亡了,其子女不是家庭成員申請的,有權繼承嗎
父母死亡,子女可以啟動法定繼承順序,通過法院判決來繼承此房產的。與子女是否是經適房條件無關的
8. 經濟適用房家庭成員認定
復雜的情況還是跑到當地的街道咨詢詳細,政策出台不多久,很多地方還得咨詢權威部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