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申請廈門經濟適用房
辦理程序:
1、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領表、交表及所需材料;
2、戶籍地社區居委會受理登記並發放輪候登記號;
3、社區居委會調查、評議、並在社區公示不少於七日;
4、戶籍地社區居委會審核;
5、街道辦事處審核;
6、區民政部門審核;
7、公安、房產、工商、金融等相關部門協助核查;
8、廈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審核;
9、市建設與管理局復核並在報紙、網站公示15日;
10、根據房源情況,廈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進行選房、配售工作。
② 要有廈門本市戶口的才能申請保障性住房 那外來人口怎麼辦有本市戶口的自己家都有房子了吧!什麼政策啊
1、呵呵,沒辦抄法啊,這個現在的規定確實是只針對廈門戶口的
2、廈門戶口的沒有房子的人大把,比如畢業後過來廈門工作的,一般重點大學本科可以直接落戶的,普通本科、大專的一般社保交滿5年後也可以落戶,這些人都需要自己買房子的
3、你說的那種是廈門的原住民,這種一般都有自己的房子
③ 廈門地區有車能買經濟適用房嗎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
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
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
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4、家庭年收入低於「3人戶及以下5萬元、4-5人戶6萬元、5人戶以上7萬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標准;
5、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6倍以下,家庭資產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
6、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有下列幾種情況的,不能申請或參與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1、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
2、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落戶廈門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戶廈門的;
4、離婚前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
5、離婚時間不足2年的。
中低收入家庭申請承租社會保障性租賃房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均應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時間滿3年;【●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戶籍遷入廈門的,不得申請。●以投靠子女方式戶籍遷入廈門的,不得單獨申請。●夫妻戶籍均在本市的必須共同申請,未成年人必須與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申請。●單身達到計劃生育晚婚年齡的可獨立申請。】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為:3人及以下戶年收入5萬元以下,4-5人戶年收入6萬元以下,6人以上戶年收入7萬元以下。】
3、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標准上限的4倍以下;【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資產控制標准為:3人及以下戶家庭資產在20萬元以下,4-5人戶家庭資產在24萬元以下,5人以上戶庭資產在28萬元以下。家庭資產主要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等。】
4、無住房或住房困難戶。【2006年我市住房困難戶住房面積控制標准為:人均建築面積12平方米以下。●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不能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已租住、購買公有住房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統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實僑房政策安置房、集資房,拆遷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實行貨幣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家庭,原則上不能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可申請一套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獲得批准時原住房(或貨幣安置補償金)必須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國土房產局或市建設與管理局收回或收購。】
家庭申請須滿足的條件:
1、家庭具有兩人或兩人以上本市戶籍,且其中至少一人取得本市戶籍滿三年;
2、無房戶,即參加申請的家庭成員名下均無房產。
單身居民(未婚或離異、喪偶(沒有未成年子女或不具有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申請須滿足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且取得本市戶籍滿三年;
2、年滿35周歲;
3、無房。
不得申請購買的情形:
1、申請家庭成員中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有房產轉讓行為的,領取拆遷安置補償款的按房產轉讓認定,5年後方可申請;
2、申請家庭成員中有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委託代理人取得本市戶籍的;
3、申請家庭成員中有通過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
4、已享受過政府住房政策優惠的,包括曾經購買過房改房、統建房、解困房、經濟適用房或現承租公有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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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廈門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廈門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早期的經濟適用房約定五年後可以交易(約2000年以前),之後的列入保障性住房系列的經濟適用房,是要政府先回購。看看是什麼時間段的, 具體可以問市保障辦。
⑤ 已購廈門市經濟適用房,後再購廈門市商品房,一定要退回適用房
1、廈門市房地產轉讓及權屬登記申請表。
2、房地產權屬證書(原件)。
3、房地產買賣合同(一式三份)或與買賣有關的協議、法律文件。
4、拍賣成交的,提供拍賣成交確認書和發票(原件)。
5、雙方當事人身份證明;出賣人婚姻狀況證明、配偶同意交易聲明和身份證明;出賣人的房產上市交易具結保證書、同住成年直系親屬的同意交易聲明及關系證明
6、成交價格低於市場指導價的,提交有效課稅評估報告(原件),或當事人同意按市場指導價計稅聲明。
7、已補土地出讓手續的,提供土地出讓合同書及發票(復印件經核對)。
8、申請免稅的,須提供相關免稅申請或免稅批准文件(原件)。
流程
1、准備材料
2、申報取號
3、綜合收件窗口申報
4、內部審批流轉
5、領件取號
6、領取繳費通知單
7、繳費窗口繳費 8、窗口領件
⑥ 在廈門買過商品房就不能申請經濟適用房了嗎
經濟適用房上市條件:
目前, 經濟適用房的上市條件是住滿5年之後,才可以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交易辦法上市交易,出售給任何人;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房屋,政策 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上市交易。確需出售此類房屋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者由政府回購。
二手經濟適用房繳費已購經濟適用房業主出售房屋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業主出售已經住滿5年的房屋,這種情況下,業主可以依據房屋所處區域的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總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另一種情況是業主出售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必須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條件的客戶,而對出售方來說,可持區縣國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於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單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證明》到北京市建委開發辦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核手續,還可再次購買其它地方的經濟適用房。消費者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繳費情況對應地也有兩種:
一種情況是具有購買經濟適用房條件的人購買5年之內業主按原始價格出售的經濟適用房,如果政府對購房人審批的總價大於實際購買房屋的成交總價,則購買該經濟適用房需交納稅費有:契稅(按成交價的1.5%繳納)和印花稅(按成交價的0.05%繳納),購買後的房屋產權性質仍是經濟適用房。
舉例來說,業主出售經濟適用房原始價格28萬,而政府審核該購房人購房總價標准達到30萬,高於實際購房總價。則購買該套經濟適用房需交納的稅費為:契稅:28萬×1.5%=4200元;印花稅:28萬×0.05%=140元。
另外,同樣是購買5年之內的經濟適用房,如果政府對購房人審批的購房總價低於實際購買房屋的成交總價,則購買該經濟適用房需交納稅費有:契稅(按成交價的1.5%繳納)和印花稅(按成交價的0.05%繳納),和差價部分的綜合地價款10%。購買後的房屋產權性質仍是經濟適用房。
舉例來說,業主出售經濟適用房原始價格30萬,而政府審核該購房人購房總價標准達到28萬,低於實際購房總價。則購買該套經濟適用房需交納的稅費為:契稅30萬×1.5%=4500元,印花稅30萬×0.05%=150元,綜合地價款(30萬-28萬)×10%=2000元。
另一種情況是對於5年以外的經濟適用房,任何消費者都可以購買,而且業主可以按照市場價格出售,消費者購買該類房屋需交納的稅費有:契稅(按成交價的1.5%繳納)、印花稅(按成交價的0.05%繳納),購買後的房屋產權性質是商品房。例:業主出售一套5年以上的經濟適用房,原始價30萬元,現在按目前房屋所在區域的市場價格50萬元出售,則消費者購買此套房屋需交納的稅費為契稅50萬×1.5%=7500元;印花稅50萬×0.05%=250元。
證件及過戶時間經濟適用房再上市交易的權證過戶和完稅取證都是到各區房地局進行,只是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購買者需先到北京市房屋交易中心申請《經濟適用房購買審批單》,以證明其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然後才能進行一般的二手房買賣程序
⑦ 購買經濟適用房有什麼條件廈門的經濟使用房目前要多少錢一平
廈門經濟抄適用房申請襲條件:
根據廈門市經濟適用房配售辦法,要申購經濟適用房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兩個以上(含兩個)廈門島內城鎮常住戶口(不含藍印戶口、島外戶口及農戶)、人均居住面積8平方米以下(含8平方米)的自然家庭(夫妻及直系親屬組成的家庭); 2、申請人(或其配偶)至少有一人戶口入廈三年以上。交表前一年內在本市遷移過戶口的,必須提供戶口原址及現址的房屋證明材料; 3、家庭上年度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的,申請人在申購時須提交單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證明(含工資、獎金、各類補貼、加班費及其他收入)。 如果您家符合上述條件,就可以申購經濟適用房。 提醒您注意的是,除人均居住面積8平方米外,「無房戶」還包含以下幾種情況: ⑴以使用中的辦公室、招待所、旅社、堆放貨物的倉庫、營業性場所作為宿舍的; ⑵長期掛戶於親朋家中,而在其他地點寄居或在外租房、借私房、農房、外單位公房的; ⑶非親屬關系二人以上共住一間房的。
⑧ 廈門購買經濟適用房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廈門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根據廈門市經濟適用房配售辦法,要申購經濟適用房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兩個以上(含兩個)廈門島內城鎮常住戶口(不含藍印戶口、島外戶口及農戶)、人均居住面積8平方米以下(含8平方米)的自然家庭(夫妻及直系親屬組成的家庭); 2、申請人(或其配偶)至少有一人戶口入廈三年以上。交表前一年內在本市遷移過戶口的,必須提供戶口原址及現址的房屋證明材料; 3、家庭上年度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的,申請人在申購時須提交單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證明(含工資、獎金、各類補貼、加班費及其他收入)。 如果您家符合上述條件,就可以申購經濟適用房。 提醒您注意的是,除人均居住面積8平方米外,「無房戶」還包含以下幾種情況: ⑴以使用中的辦公室、招待所、旅社、堆放貨物的倉庫、營業性場所作為宿舍的; ⑵長期掛戶於親朋家中,而在其他地點寄居或在外租房、借私房、農房、外單位公房的; ⑶非親屬關系二人以上共住一間房的。
⑨ 想了解下廈門的經濟適用房,保障性住房和廉租房的區別,還有申請條件。
像您這么專業的問題還是去相關部門了解一下吧。那樣會比較准確。
⑩ 廈門經濟適用房過戶需要什麼條件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可以參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回房屋銷售額的答10%補交綜合地價款。參照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要憑借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但有一點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經濟適用房過戶的業主要特別注意,如果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者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對於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至於經濟適用房在過戶中能否帶戶口及可以帶幾個人的戶口,主要看當地有無這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