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購買滿五年的二手經濟適用房,只有本不動產權證,包不包含土地證,
經濟適用房辦理不動產權證,是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稅費的,你已辦完不動產權證,說明已經包含土地證了,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動產權證是一樣的。
⑵ 購買二手的經濟適用房已滿5年應該走哪些程序
首先,查看該來房屋的自房產證,看房產證上寫的是新建商品房還是經適房,還是其他的什麼房屋。其次,你可以和原房東到當地的房管局檔案科去查詢該房屋的具體情況。
再次,如果你要購買該房屋,直接和原業主到當地房管局去辦理過戶手續就可以了。但是,該房屋一定是要取得房產證了才行。
⑶ 二手經濟適用房補過差價後不夠5年能夠過戶嗎
經適房補差價:
1、持有代辦的審核表的業主,到一樓大廳最南端第位工作人員,找師傅辦理審核表的編號;在2008年新辦理審核表的業主不必再辦理編號。到有專人核算每戶業主應交的房補差價,確定金額數目。不需要辦理房價補差的業主可以直接辦理購房證手續。
2、到財務科,有專人為你開出辦理房補差價的交費單據,到西大街南廣濟街口的東南角,交通銀行,抽號排隊,持房補差價的交費單據交納房補差價款。拿銀行給你的交款票據,更換正式的交款發票。拿正式的交款發票到辦理購房證手續。
3、辦理以上手續所要帶的相關證件:由本人辦理時,需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審核表原件、在小區開出的個人面積補差單據。由委託人辦理時,需帶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審核表原件、在小區開出的個人面積補差單據。
4、在辦理手續完畢後,購房證當時不會發給本人,在辦理10日後,到小區物業處領取購房證。審核表只是說明你有了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而購房證則說明你依據審核表,按相關規定購買了一套經濟適用房,購房證上將註明你所買的房屋的所有資料。
5、有了購房證,在交了契稅後,才可以辦理房產證。不管你是補差價也好經適房只能享受一次,只要購買過一次經適房,還是賣了房再次成為無房戶也好,就不能再次申請了限價房的再交易具體政策由各地方政策規定,在北京是需要補土地收益金的差價的。
經適房差價補過後不滿五年的過戶問題:
1、限價房規定5年內購買後不得出售,非要出售的話,只能出售給政府。
2、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滿5年,可以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時,政府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回購權。出售時應按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房指導價與限價房價格之差的35%上交土地收益金。
(3)買二手滿5年經濟適用房擴展閱讀:
內容簡介
對於普通百姓來說房子是家庭的一項巨大支出,購房可能要花費其一生的積蓄,而且可能還要做五年甚至幾十年的"房奴"。對於大多數二手房的購買者來說,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居住,不管是作為向過渡用小戶型,還是為了改善居住條件而購買的大戶型住宅,其主要功能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居住需求。所以本書的重點還是從買房者的居住消費角度,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讀者詮釋專業性的房地產術語和法律條款。希望廣大購房者在花費大筆金錢購房的同時能夠收獲幸福。
市場經濟永遠追求公平、公正、利益均等。不管你在二手房市場上處於什麼樣的地位,無論買房、賣房還是租房,各個交易主體在市場上都是平等的。這也是本書所希望達到的目的。
房子已經滿5年,就可以上市交易了,既然樓主說使用權類為劃撥土地,就可以辦理土地使用證的,只要拿房產證去就可以辦理了,臨沂這邊辦理土地使用證大約在3000元左右,青島那邊的我不是很清楚,你可以去咨詢下。
現在的人大部分都想要土地使用證,其實是沒有什麼用的,國家規定,土地歸國家所有,即使你辦出土地使用證來,以後國家要徵用的話,你還是要「奉獻」的。只要有房產證就可以了,如果以後拆遷,也是按照房產證上的面積給予你賠償的,至於房子的使用年限,你現在問就是杞人憂天了,因為現在國家還沒有出台關於產權到期該怎麼辦的文件,還有就是產權是指土地使用期限,而土地之上的房產是永久性的,這個問題要搞清楚。如果產權到期了,大不了也就是續下土地出讓金而已。隨著城市的發展,已一般的房屋沒有能堅持到50年或者70年的。
⑷ 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以後房子是什麼性質
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由於土地是劃撥性質,以後房子還是經濟適用房性質,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擅自改變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用地性質的,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供應。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應納入當地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確保優先供應。
第十二條嚴禁以經濟適用住房名義取得劃撥土地後,以補交土地出讓金等方式,變相進行商品房開發。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4)買二手滿5年經濟適用房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
(一)擅自改變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用地性質的,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
(二)擅自提高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銷售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三)未取得資格的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集資合作建房的,其所購買或集資建設的住房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購;不能收購的,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責成其補繳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與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差,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
⑸ 想買一套二手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可以嗎
1、未滿五年來的經濟適用房能否交源易,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是不可以上市買賣的,否則會被房產部門收回或把房物轉讓的差價收繳的,只有購買五年以上的經濟房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
2、經濟適用房是當地政府為解決住房困難群體而建造的福利性質的房屋,是有限產權,當地政府是房屋共有人,因為當地政府沒有收國有土地出讓金,所以房屋價格比市場價格低很多;為了防止以經濟適用房謀利,所以國家規定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才可以上市交易;
3、在滿五年之前簽訂的二手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現實情況中,一般約定是在滿五年之後再過戶,此約定無效。在未滿五年之前,因為房價出現了上漲,好多賣家都感覺賣虧了,都會以經濟適用房未滿五年,國家規定不允許上市交易的理由到法院起訴主張合同無效,法院會依法認定合同無效,買家返還房屋;
4、另外經濟適用房不準出租,只能自己居住,如果出租,租賃合同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⑹ 經濟適用房滿5年交易過戶後是商品房嗎
是的。
滿五年經濟適用房出售,除正常二手商品房交易稅費,還需要繳納綜合地價款,2008年4月11日之前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按計稅價格的10%繳納,2008年4月11日之後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按計稅價格與上次購買價格的70%繳納;房屋出售後,房屋性質變為商品房。
經濟適用房的出賣分為兩種:
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
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
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6)買二手滿5年經濟適用房擴展閱讀
在中國,國家規定,購買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但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後,也可以取得完全產權。
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最大的區別在於購房者是否對房屋擁有完全產權。擁有了完全產權也就意味著你的經濟適用房成為了商品房,就可以像商品房一樣上市交易。
自從2010年4月26號住建部的《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後,經適房已經住滿五年的購房者紛紛辦理相關手續,向國家交納一定價款,以獲得經適房的完全產權,完全產權的獲得也就意味著經適房轉為了商品房,這就是「經轉商」的產生背景。
⑺ 未滿5年的二手經濟適用房如何買賣
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是可以出售的?是的,「經濟適用房滿5年才能出售」的說法並不能一概而論。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哪些經適房不滿5年能出售,怎麼出售,出售需要交多少錢。
哪些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可以出售?
經濟適用房可以分為一類經濟適用房和二類經濟適用房兩種。其中,一類經濟適用房是指面向社會公開發售的經濟適用房;二類經濟適用房是指那些回遷性質或康居、安居性質的房屋,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其他類房屋。
按照規定,未滿5年的二類經濟適用房也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如何出售?交什麼錢?
1、未滿5年的二類經濟適用房
二類經濟適用房和滿5年的一類經濟適用房出售與普通住宅出售流程一致,其價格也可以按市場價出售。
二類經濟適用房則要交一筆計稅價格×3%的土地出讓金。
需要注意的是,二類經濟適用房經過交易房屋性質就變為商品房,其稅費繳納比例就會按照商品房買賣稅費繳納標准執行。
2、未滿5年的一類經濟適用房
如果實在想要出賣未滿5年的一類經濟適用房,賣方應當向戶口所在區縣
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新的符合條件的購房人(購房人須按照有關規定,已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的購買資格審核手續),由買方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
(1)按原價出售住房的
a.賣房向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原購房合同、房屋產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房屋權屬登記部門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購房人名下,並在房屋權屬證書上注記"經濟適用住房"字樣。
(2)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的
a.賣方向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原購房合同、房屋產權證、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
b.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入戶查看,了解房屋狀況,確認賣方結清水、電、氣、熱和物業管理等費用。
c.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或其指定單位與賣方簽訂回購協議,支付購房款。
d.區縣房屋權屬登記部門憑回購協議及其他相關材料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將回購房屋的產權登記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或其指定單位名下,並在房屋權屬證書上注記"經濟適用住房"字樣。
購房指南叨逼叨:
1.將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按市場價格出售的購房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2.將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按原價出售的購房家庭,如再次申購經濟適用住房的,應當按照現行規定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