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經濟適用房5年後如何改成商品房需要辦那些手續
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手續如下:
1.首先經濟適用房必須把抵押貸款還完,也就是如果是當時貸款買的房,就去銀行提前還下款。
2.確定房子已滿五年,看契稅發票,不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是轉不了商品房的。
3.必須要過下戶,條件是過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戶口不允許過戶)也就是不能過給結了婚的愛人,孩子等,如果已單立戶的可以過給父母,或者過給岳父,岳母,或者親戚,都是可以的。
4.必須交一個綜合地價款,(部分地區稱之為土地出讓金),是合同價的10%。以昌平的天通苑為例,最低合同價是每平米3650,朝陽的是5400。這個教給大家怎麼算。 比如是天通苑地區90平米的經濟適用房轉商,簽訂的交易合同價格就是:90 X 3650 X 10%=32850元。
5.除了綜合地價款還一個就是契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一般經濟適用房都是90平以下,屬於小面積住宅,所以只有一個契稅,就是合同價的1%就可以了,部分天通苑的經濟適用房超過了90平米具體個稅,營業稅的演算法參照另篇文章: 2010二手房交易稅費指南。
6.以上都具備了,您就可以著手准備辦理了,首先簽訂一份交易合同,然後去把網簽做了。
7.帶上雙方的身份證,如果是外地戶口的需要帶暫住證;以及房產證,房產證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購房原始發票原件復印件(指的是第一次按2600交易的發票),交易合同(可下載)4份,銀聯卡一張。
㈡ 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需要什麼流程
最新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手續如下:
1.首先您的經濟適用房必須把抵押貸款還完,也就是您如果是當時貸款買的房,就去銀行提前還下款。
2.確定您的房子已滿五年,看契稅發票,不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是轉不了商品房的。
3.必須要過下戶,條件是過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戶口不允許過戶)也就是不能過給結了婚的愛人,孩子等,如果已單立戶的可以過給父母,或者過給岳父,岳母,或者親戚,都是可以的。
4.必須交一個綜合地價款,(部分地區稱之為土地出讓金),是合同價的10%。以昌平的天通苑為例,最低合同價是每平米3650,朝陽的是5400。這個教給大家怎麼算。 比如是天通苑地區90平米的經濟適用房轉商,簽訂的交易合同價格就是:90 X 3650 X 10%=32850元
5.除了綜合地價款還一個就是契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一般經濟適用房都是90平以下,屬於小面積住宅,所以只有一個契稅,就是合同價的1%就可以了,部分天通苑的經濟適用房超過了90平米具體個稅。
6.以上都具備了,您就可以著手准備辦理了,首先簽訂一份交易合同,然後去把網簽做了。
7.帶上雙方的身份證,如果是外地戶口的需要帶暫住證;以及房產證,房產證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購房原始發票原件復印件(指的是第一次按2600交易的發票),交易合同(可下載)4份,銀聯卡一張。
㈢ 經濟適用房如何轉成商品房
經濟適復用房轉商品房,制如果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以抵押法院判決的形式判決給另外一個人,另外一個人補齊土地出讓金之後,是否房子能變成商品房,這種方法可行么?有這方面的法律信息么。跪求這方面的細節問題。
詳細情況是,比如說買一個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這邊無法過戶,可否用抵押的形式,以房主欠款XX元把房子抵押判決給我。然後我補齊稅收和土地出讓金,是否可以過戶到我的名下,變成商品房。
㈣ 由經濟適用房轉成商品房是不是還要過戶
經濟適用房是不能拿來做抵押的,何況你本身就還有抵押!如果要做抵押是要轉為商品房,才可以做抵押、轉按揭、加按揭等融資的。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第一:一定要滿五年(拿到產證出證日算起)。第二:補交國家稅費(按五年後的市場價折算),第三:房管局進行備案轉商品房。
㈤ 北京經濟適用房能通過贈與改成商品房嗎
可以的。
在中國,國家規定,購買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但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後,也可以取得完全產權。
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最大的區別在於購房者是否對房屋擁有完全產權。擁有了完全產權也就意味著你的經濟適用房成為了商品房,就可以像商品房一樣上市交易。
自從2010年4月26號住建部的《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後,經適房已經住滿五年的購房者紛紛辦理相關手續。
向國家交納一定價款,以獲得經適房的完全產權,完全產權的獲得也就意味著經適房轉為了商品房,這就是「經轉商」的產生背景。
(5)經濟適用房如何轉成商品房擴展閱讀:
辦理
證件
買賣雙方身份證、買方戶口原件或買方暫住證原件(外地)、房產證,除此之外,過戶時還要繳納以下費用,明細如下(以北京天通苑一套滿五年,80平米的經濟適用房為例,其中天通苑最低過戶指導價格為3621元)
方法
1、交易
通過交易的方式「經轉商」,僅需要補交綜合地價款和契稅,其中綜合地價款根據當地的二手房指導價來確定,契稅為綜合地價款的1.5%。此外,若交易對象是夫妻關系外的直系親屬,契稅還能先征後返,交易經轉商僅只有綜合地價款這一項費用。
2、贈與
如果是通過贈與的方式「經轉商」,則需要先對房產價值進行評估,贈與房屋還需要雙方到公證處公證贈與的法律關系後,再按照房屋評估價交綜合地價款和3%契稅。
㈥ 北京的經濟適用房,想轉成商品房,怎麼辦手續
1,根據《關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號)第二條的規定:「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
因此所謂的「5年」是指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時間,哪個在前以哪個為准。
2,不滿五年貌似是不可以的。
3,滿五年後交易一次就可以了,交過戶費和契稅等費用、
㈦ 經濟適用房能轉成商品房嗎 需要什麼流程和手續
從中國現行的法律,及政府對經濟適用房的定義來說,經適房是不能轉成商品住宅的。
經適房轉商品房是人們一個認知的誤區:很多人錯誤的理解,能進入市場出售的房屋,都叫做商品房;而經濟適用房不能上市交易,不算商品房。如果要買賣經濟適用房,就得先把經濟適用房的房屋性質變為商品房。
根據七部委聯合頒發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規定,經適房住戶,在取得房屋產權的前五年內,是沒有完全的房屋產權的,不能直接上市交易。加上政府優先回購等其它政策,經適房在業主獲得房產的前五年,是不能所以售出的,這就是人們通常理解的經適房不能買賣的原因。
經適房要上市交易,《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30條做出了規定: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據此規定,取得完全產權之後的經濟適用房,就可以進入二手房流通市場,進行買賣交易了。
但是,取得完全產權後的經適房,雖然可以上市交易,其性質仍然屬於經濟適用房,房屋性質並沒有變為商品住宅,這一點,從《不動產權屬登記證》中,不動產權性質一欄中可以確認。
㈧ 經濟適用房有房產證嗎可否轉為商品房房產證
應該說經濟適用房是有限產權登記,滿足條件後可以轉完全產權。
以北京為例:
居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權屬登記。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當分別註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土地。
取得完全產權的條件:
1、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
2、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8)經濟適用房如何轉成商品房擴展閱讀
辦理經濟適用房過戶的手續和費用
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過戶要交納1.75%的訖稅(財政部門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最高300元。
除所得收益繳納外,以成交價(或評估價)為計(費)基數按下列規定繳納稅費:
1、土地出讓金:按國家、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2、所得收益繳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免繳):由賣方繳納。按成交價扣除當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原支付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和賣方按本規定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印花稅、監證費後的凈收益,按超額累進比例繳納。
成交價高於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下的部分,按20%繳納所得收益,80%歸賣方;成交價高於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上的部分,30%繳納所得收益,70%歸賣方。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凈收益全額繳納。
3、印花稅:0.1%,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4、契稅:1.5%,由買方繳納;
㈨ 經濟適用房如何轉為商品房,需要交納什麼費用
經濟適用房復通過買賣,贈與制等方式可以轉為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交易需要繳納綜合地價款,繳費標准如下:
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繳納:計稅價格×10%
或2008年4月11日之後需要交易政府優先回購,不回購,繳納:差額×70%
以上希望能幫到您~
㈩ 經濟適用房有必要轉成商品房嗎
建議你政策和資金都允許的情況下,最好還是轉為商品房,這樣將來賣房的時候內就不會存在無容法交易的情況。住建部《關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明確了2008年4月11日之後簽訂購房合同的經適房,可以在補交土地收益款後,不變更房主姓名就轉為商品房。2008年4月11日之前簽約的經適房,仍然只能採用過戶的方式轉為商品房。而且你將兩套經濟適用房轉為了商品房,你再買商品房也沒有限制,不然要將經濟適用房退回去才能買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