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條件如下:(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5年以上回;(2)已婚的(含離答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㈡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有哪些條件,申請購買要怎麼辦理
申請條件如下:(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5年以上;(2)已婚的(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㈢ 買經濟適用房應該需要什麼條件
需要如下條件:
1、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3、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4、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5、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
《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二十七條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拓展資料: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參考資料: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_網路
經濟適用房_網路
㈣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
申請條件如下:(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5年以上;(專2)已婚的(含屬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㈤ 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有哪些
申請條抄件如下:(襲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5年以上;(2)已婚的(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㈥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申請條件如下:(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版5年以上;(權2)已婚的(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㈦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
1、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2、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4、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家庭須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並校驗原件身份證明材料;戶籍證明材料;婚姻狀況證明材料;住房情況證明材料。
(7)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購買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准面積。購買面積在核准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㈧ 購買經濟適用房都需要那些條件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體申請條件,由地方制定細則,下面詳解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根據當地相關政策確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
一、銷售、准入原則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二)已婚(含未滿 35 周歲離異 ( 或喪偶 ) 帶小孩)或年齡在 35 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三)申請家庭 (2 人及以上 ) 現有 ( 或已有過 ) 住房建築面積小於 48 平方米 ( 含 48 平方米 ) ;
(四)屬中低收入家庭 ( 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數以下者 ) 。
二、申請家庭工資總收入的核定申請家庭上年度工資總收入狀況,以單位或社區、街道核定蓋章為准。
(一)申請家庭成員屬行政、事業單位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勞資部門核定,加蓋勞資專用章和單位公章。
(二)申請家庭成員屬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勞資部門核定,加蓋勞資專用章和單位公章。所在單位無勞動工資管理機構的,加蓋單位公章。
(三)申請家庭成員屬靈活就業人員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審核、街道確認,加蓋公章。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社區、街道確認後提供給戶籍所在社區、街道蓋章。
三、現住房建築面積的核定范圍
申請家庭已享受實物分房,通過市場方式購買(商品房或存量房)、贈與、繼承等途徑取得的所有住房,其建築面積均納入申請家庭住房面積核定范圍。
(一)取消原經濟適用住房申購中以申請人夫妻雙方已享受實物分房的建築面積作為核定申請人住房面積條件的標准,調整為按申請人家庭現有(或已有過)住房建築面積核定申請人住房面積條件的標准。
(二)下列住房納入申請人家庭現有 ( 或已有過 ) 住房面積核定范圍:
1 、承租的公有住房;
2 、已購買的房改房;
3 、按政府優惠政策購買的解困房、安居房、集資合作建房、拆遷安置住房(如屬貨幣安置未購買住房,以拆遷安置協議註明的安置面積為准)等;
4 、申請建造的批地建房,含「撤村建居」住房;
5 、自有私房和通過繼承、贈與等方式取得的各類私有住房;
6 、通過市場方式購買的商品房、二手房、存量住房;
7 、已交易出售的所有住房。
㈨ 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經濟適用住房指的是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可以分為限價房和廉價房,因為其價格比普通房屋要便宜,所以收到很多人的歡迎,但是既然要購買,就要知道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和辦理流程。
一、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1、售房者確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唯一合法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屬證書才會受國家法律保護。
2、經濟適用房或房改房符合轉讓的條件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證一定年限後,才可以按市場價上市出售。
3、所購房屋沒有被查封或設定抵押權
被司法機關依法查封的房產在一定期限內是不能交易過戶的,同時如果抵押人已經抵押了房屋,想要進行售賣就需要獲得抵押權人的同意,否則不得轉讓房屋。
4、房屋承租方已放棄優先購房權
購房者所購的房屋如果存在租賃關系,承租人對該房屋擁有優先購買權,售房者如果要出售房屋應先通知承租人,且已得到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認可。
5、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
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並且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應具有當地戶口,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戶籍滿3年。此外,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需在12平方米以下。
二、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流程是什麼?
1、申請人持戶口薄、身份證、婚姻證明、家庭成員收入證明、住房證明等資料到街道辦事處進行下年度經濟適用房預登記。
2、上年度已預登記的申請人持戶口薄、身份證、婚姻證明家庭收入證明、住房證明等資料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購經濟適用房申請,並填寫《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
3、街道辦事處對接到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對初審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其居住地進行為期15天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街道辦事處簽署審查意見並鑒章後,轉報區規劃建設局。
4、區規劃建設局對街道辦事處上報的申請資料進行復審,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並鑒章,返回街道辦事處。
5、申請人到街道辦事處領取已通過復審的《購買經濟適用房申請表》,並持相關材料到市房管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申領《准購資格認定單》。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經濟適用房的相關知識,實際情況不同地區可能有所差異,購房者可自行前往相關部門詳細咨詢。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2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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