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東莞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是怎麼樣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確定的供應對象; (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四)市、縣人民**規定的其他條件。按20條第2款規定,不能再申請經濟適用房.
❷ 東莞有沒有經濟適用房
有的,給你看看報告:
3月26日,東莞政府網公布了《東莞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和《東莞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據3月18日召開的東莞市住房保障工作會議透露的信息,2008年東莞將完成建設、籌集廉租房15000套、經濟適用房3300套,經濟適用房全部在城區,而今年將投放市場千套左右。保障性住房的相關政策盡管還是個徵求意見稿,但已引起廣大市民和房地產業界的廣泛關注。
其實早在2006年出台的《東莞市住房建設規劃(2005—2010)》就已明確,五年中東莞經濟適用住房總建築面積為48萬平方米,解決1.9萬人6000戶中低收日入家庭的居住問題,戶均建築面積每戶80平方米。其中2008年經濟適用房10萬平方米1300套。不過,在《東莞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中,經濟適用房套型面積暫定為60平方米左右,特殊情況可根據實際適當調整。有業內人士分析,從80平方米改為60平方米,說明政府對經濟適用房比較謹慎,緊跟中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