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適用房買賣要交哪些費用交稅要交哪些
經濟適用房過戶條件: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可以參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銷售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參照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要憑借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但有一點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經濟適用房過戶的業主要特別注意,如果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者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對於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至於經濟適用房在過戶中能否帶戶口及可以帶幾個人的戶口,主要看當地有無這個政策。
經濟適用房如何過戶及相關費用:
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不需交
2、頭次過戶要交納1.75%的訖稅(財政部門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300元如果是5年之內的話,購房者就需要經濟適用房資格表來購買了。而且購房者買完之後,新房產證上的產權屬性還是經濟適用房。5年之外的話,購房者就不需要經濟適用房資格表了,買完之後房屋產權屬性自動變成商品房。
其中有一點提醒:由於現在經濟適用房買賣的話不過5年,出售價格不能高於當時的購買價,所以這賣出價和當年購買價差額的10%的綜合地價款就等於沒有了。
Ⅱ 經過一次買賣的經濟適用房再賣怎麼繳稅
經濟適用房所交稅費:
①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半交納,即交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
②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
④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
①登記費:每建築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權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
③印花稅:每件5元。
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
免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2]商業網點建設費以及契稅,減半徵收水電增容費等各種稅費。建設用地採取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優先給予辦理有關手續。另外,經濟適用房建設管理費只限於1%~3%,市場利潤被限在3%以下。
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構成
o住房建設的征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
o勘探設計和前期工程費;
o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
o建設安裝工程費;
以上4項之和為基礎的1%~3%的管理費、貸款利息、稅金、3%以下利潤、規費(各地有優惠政策)。商品房除以上8項外,土地出讓金,利潤不受限制,由市場決定。
Ⅲ 經濟適用房交易過戶按哪個規定交稅
1、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若按現市場3600元、平方米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34200元的綜合地價款。
出售提醒: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2、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規定,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例如同樣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在未住滿5年的情況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於2650元、平方米的價格進行出售。並且,購買此套房屋的購房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規定,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的,持區縣國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於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單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證明》,到建委開發辦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核手續,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以上兩種情況的出售人都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戶口及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
Ⅳ 買賣經濟適用房怎麼交稅
經濟適用房所交稅費:
①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半回交納,即交2%。城鎮職答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
②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
④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
①登記費:每建築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權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
③印花稅:每件5元。
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
免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2]商業網點建設費以及契稅,減半徵收水電增容費等各種稅費。建設用地採取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優先給予辦理有關手續。另外,經濟適用房建設管理費只限於1%~3%,市場利潤被限在3%以下。
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構成
o住房建設的征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
o勘探設計和前期工程費;
o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
o建設安裝工程費;
以上4項之和為基礎的1%~3%的管理費、貸款利息、稅金、3%以下利潤、規費(各地有優惠政策)。商品房除以上8項外,土地出讓金,利潤不受限制,由市場決定。
Ⅳ 南京經濟適用房五年後買賣要交多少交易稅
經適房在買賣過程中需要繳納的稅費有:
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印花稅:買方版房價款的0.5‰。
契稅權: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半交納,即交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
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房屋所有權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
登記費:每建築平方米0.3元。
符合以下情況的不得出售二手經濟適用房的:
已經抵押且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的經濟適用房。
上市出售後形成新的住房困難的經濟適用房。
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法律、法規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以低於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購買且沒有按照規定補足房價款的經濟適用房。
住房面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控制標准,或者違反規定利用公款超標准裝修,且超標部分未按照規定退回或者補足價款及裝修費用的。
處於戶籍凍結地區並以列入拆遷公告范圍內的經濟適用房。
產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經濟適用房。
Ⅵ 北京賣經濟適用房要交稅嗎
5年前我與朋友在同一家中型國企。2005年,朋友有一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指標,因他已買商品房,手頭也缺錢,他開價6萬,把購房指標賣給了我,我們之間簽訂了《房屋轉讓合同》。因經適房有特定的供應對象,自由買賣需要一定的時機和條件,合同約定,購買房屋的一切合理費用由我支付,朋友出具收條,但各類繳款收據只能登記朋友的姓名,該房只能先以朋友的姓名登記辦理新房房產證,然後再以合法的二手房買賣程序賣到我的名下。誰先違約,違約方賠償對方12萬違約金(除成本外)。2007年,新房建好,購房成本12萬。合同約定我對房屋有承租權、典當權和處置權,房屋由我實際管理出租。2011年,房屋漲價到60-80萬,並繼續看漲,朋友見利忘義反悔,想賠28萬元錢要房。目前,所有購房合同,購房原始憑證,房屋鑰匙,房屋本身都在我手上,我已出租,請專家指導,我不同意朋友提出的解決辦法,一是還能採取哪些合法辦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合法分享獲得房屋溢價部分的收益?法律是否保障我的權益?二是我要有哪些方面准備,讓他打羸了官司法庭卻執行不了或執行困難,辦成「牛皮」糾紛?造成物權雖是朋友的,但房屋實際居住使用權仍在我手上的局面?三是我已把房屋長租給客戶40年,我與朋友的糾紛是否能不損害無辜第三方租戶的權益?40年內朋友別想漲價收回房屋?四是物權大於債權,除朋友同意外,我是否沒有任何可能獲得房屋的產權?煩請專家詳細指導,謝謝!
Ⅶ 經濟適用房滿了五年要交稅錢嗎
1、 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 印花稅:房款的0.05%
3、 交易費:3元/平方米
4、 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5、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按各區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6. 中介費:房款的1%
Ⅷ 經濟適用房如何繳稅
經濟適用房所交稅費:
①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半交納,即交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
②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
④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
①登記費:每建築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權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
③印花稅:每件5元。
Ⅸ 經過一次買賣的經濟適用房再賣怎麼繳稅
經濟適用房所交稅費:
①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半交納,即交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
②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
④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
①登記費:每建築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權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
③印花稅:每件5元。
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
免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2]商業網點建設費以及契稅,減半徵收水電增容費等各種稅費。建設用地採取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優先給予辦理有關手續。另外,經濟適用房建設管理費只限於1%~3%,市場利潤被限在3%以下。
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構成
住房建設的征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
勘探設計和前期工程費;
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
建設安裝工程費;
以上4項之和為基礎的1%~3%的管理費、貸款利息、稅金、3%以下利潤、規費(各地有優惠政策)。商品房除以上8項外,土地出讓金,利潤不受限制,由市場決定。
Ⅹ 經濟適用房買賣要交哪些費用,交稅要交哪些
在交易過程中繳納以下稅費:
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專半交納,即交2%。城鎮屬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
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
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
登記費:每建築平方米0.3元。
房屋所有權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
印花稅:每件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