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長春西新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概述
長春西新經濟技術開發區即原長春汽車產業開發區。經國務院批准,長春汽車產業開發區於2011年1月7日正式晉升為國家級開發區,同時更名為長春西新經濟技術開發區。2012年11月5日,經中國商務部批准,長春西新經濟技術開發區正式更名為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這是中國內地最早的一個以汽車產業為核心的國家級開發區。
2.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產業優勢
依託母城長抄春市得天獨厚的產業與資源優勢,長春經開區形成了以富奧集團、聖戈班、海拉車燈、福耀玻璃等為代表的汽車零部件產業,以大成玉米、香港華潤、泰國正大等為代表的糧食深加工產業,以中科集團、聯信光電、吉林華軟等為代表的光電信息產業,以吳太制葯、西點制葯、精優葯業等為代表的生物制葯產業等四大主導產業,其中:高新技術項目和高附加值項目佔80%以上,產業集群效應初步顯現。目前,長春經開區正進行二次創業,在生產力空間布局上,實施「南提、北擴、東進」的「一區三園」戰略;在產業布局上,實施「三二一」工程,重點發展玉米化工、汽車及零部件和現代服務業三個支柱產業,壯大食品、光電信息兩個優勢產業,培育扶持醫葯一個重點產業。可以說,開發區傳統產業生機勃勃,新興朝陽產業商機無限。
3.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怎麼樣
簡介:機構類型為機關法人,代碼為01382836-8組代管220100-072004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於1993年,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面積30平方公里,轄區面積112.72平方公里。根據《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條例》(1994年1月15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開發區設立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管委會為長春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對開發區的經濟和行政事務實行統一管理
4.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屬於哪個區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
地址:長春市南關區
5.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主要特點
到目前為止,全區累計投資96.2億元用於基礎、公用設施建設,區內已形成四通八達版的交通網路,權具有完善的供水、排水、電力、熱力、燃氣等配套系統,區內寫字樓、海關、學校、醫院、長春國際會展中心、體育場及花園式居民小區等生產、生活服務設施齊全,完全能夠滿足了現代化工業、居住和公共服務的需求。長春經開區營造了以「首問負責制、首辦責任制和服務承諾制」為代表的投資軟環境,2002年通過了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2006年通過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全面推行開發區領導聯系企業制度,主動解決企業經營中的問題;開展電子政務,實行網上項目審批,進一步提高了服務質量和效率。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在二次創業中,建立起反映經濟與社會同步發展,資源消耗少,環保符合規范,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指標考核體系,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走新型工業化與特色城市化雙輪驅動之路,實現二、三產業協調發展,建設可持續發展的新型工業區、充滿活力的投資熱點區、外向型的現代服務區、有特色的宜居新城區,充分發揮經開區在區域經濟中的帶動、輻射作用。
6. 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屬於什麼區
二道區,不信回來翻看戶口本,或者任何地圖搜索。
7.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的領導有哪些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長春興隆綜合保稅區管委會主任主持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全面工作。
分管:
1、黨工委辦公室(婦聯、團區委)、總工會
2、管委會辦公室
3、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監察室)
4、財政局 管委會副主任
協助管委會主任分管:
1、經濟發展局(科學技術管理局)
2、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3、商務局(經濟合作局)
4、投資促進一局
5、投資促進二局
6、投資促進三局
7、投資促進四局
8、投資促進五局
9、生物產業園區辦公室
10、專用車園區辦公室
11、服務業發展辦公室
12、保稅物流園區辦公室
13、裝備製造業園區辦公室
14、重大項目推進辦公室
15、駐上海辦事處
16、駐天津辦事處
17、長鈴集團有限公司完成書記、主任交辦的其它工作
8.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是哪個區的
二道區,但經開獨立管理有單獨的一套班子,凈月是南關區,高新是朝陽區。
9.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區內企業
長春富奧-江森自控汽車飾件系統有限公司
西門子威迪歐汽車電子(長春)有限公司
一汽豐田(長春)發動機有限公司
富奧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長春大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等等
10.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優惠政策
根據國家、省、市和開發區管委會的有關規定,凡在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內投資興辦外商投資企業,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開發區內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所得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其中,凡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經企業申請,稅務機關批准,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
二、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采購國產設備,如該類設備屬免稅目錄范圍,可全額退還國產設備增值稅,其購買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購置設備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
三、外商投資興辦的產品出口企業,在依照稅法規定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期滿後,凡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企業產品產值70%以上的,可減按10%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舉辦的先進技術企業,按規定減免稅期滿後,可延長三年按10%的稅率徵收所得稅。 四、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於該企業,增加註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它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不少於五年的,經投資者申請,稅務機關批准,退還其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稅的40%稅款。其中,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分得的利潤,在開發區直接再投資興辦、擴建產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可以全部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五、開發區內外商投資企業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增長10%或高於10%的,經稅務機關批准,允許再按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六、開發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包括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發中心)進口自用設備及其配套的技術、配件、備件,可按有關規定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七、企業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對實際增值稅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企業銷售其自產的集成電路產品,對實際增值稅稅負超過6%的部分即征即退。
八、開發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包括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發中心)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免徵營業稅。
九、在開發區內以土地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外商投資企業,不再繳納場地使用費。
十、國內其他地區外商投資企業到開發區再投資項目,凡外資比例達到25%以上,均可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
十一、鼓勵外商在開發區內投資公共設施建設,放寬外商投資燃氣、熱力和供排水管網建設、經營項目的股比限制,經批准,允許外方控股。
十二、對外資銀行在開發區設立機構和開辦業務設立合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和外資保險公司經營機構給予優先許可。
十三、開發區內工業企業的固定資產,可在現行規定折舊年限的基礎上,按不高於40%的比例縮短折舊年限;開發區內工業企業受讓或投資的無形資產,可在現行規定攤銷年限的基礎上,按不高於40%的比例縮短攤銷年限。但協議或合同約定有使用年限的無形資產,應按協議或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進行攤銷。
十四、開發區內對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額度大、技術含量高、回報率高等特殊項目確實需要免、減、緩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的,可採取一事一議、一廠一策的方式使其享受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