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適用房私下轉讓協議有效嗎
不受法律保護的,因為經濟適用房是國家針對無房戶的照顧,如果你私下轉讓被舉報後會有被收回的風險。而買方需要注意的是,經濟適用房只有半產權,有部份產權是國家的。而五年後才有資格辦理全產權,辦理全產權時還要交一大筆錢。
『貳』 購買了一個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與房主簽訂的私下協議受法律保護嗎有公正
你們倆個都違法``````
違法行為進行公正 還叫公正嗎?
不知道你們合同的詳細 所以 不好說
不過 應該不會吃什麼虧(比如他耍賴啊 什麼的)
下面 是一個類似的報道 你參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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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購買未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這是硬性規定,很多人都知道。但事實上,經濟適用房未滿交易年限,房主私下與人簽訂買賣協議的事屢有發生,有人甚至直接把經適房「房票」賣給別人。但這種私下交易很容易「流產」,受房價上漲等因素影響,房主常常反悔,而「未滿5年不能賣」就是他們毀約免責的最佳理由。過去,這類糾紛鬧到法院,法院多半會判決合同無效。但現在記者發現,南京兩級法院都出現了認定此類經適房買賣合同有效的判例。
案例一
經適房名額2萬轉給親戚
6年後反悔,法院判履約
張清和李強是一對表兄弟。2004年,張清家老房拆遷,按規定可以申購一套經濟適用房,但他並不缺房子,而且一次性拿出十幾二十萬購房款有點吃力,因此拿不定主意到底要不要申購。李強得知後找到張清,表示願意花錢買下申購名額,張清同意了。兩人談妥轉讓費、過戶等細節後擬了份轉讓協議,協議內容包括:張清將經濟適用房申購名額作價20080元轉讓給李強;購房費、辦理房產證的相關費用、過戶費等一切費用均由李強承擔;約五年後,房屋達到交易年限,立即辦理過戶手續;一方違約應負法律責任。
幾天後,張清的妻子出面在轉讓協議上簽了字,李強隨即向張清支付了20080元轉讓費。2005年5月,張清與浦口區經濟適用房開發中心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契約。隨後,李強向該中心支付了約20萬元購房款及辦理房屋手續所需的各項費用。同年10月,李強拿到房屋鑰匙,隨即搬進去,居住至今。
根據《浦口區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管理實施細則》第四十條規定:購買經濟適用房滿5年,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後,就可以上市交易。去年,這套經濟適用房正好滿5年,只需拿著兩證就可以交易過戶了。李強好不容易盼到這天,他三番五次催促張清到房產局辦理過戶,可張清總是支支吾吾。
原來張清早就後悔了,從2005年到現在,房價翻了好幾番,當年僅為2萬多元就把名額轉讓,真是太沒有遠見了!被李強逼急後,張清索性提出增加轉讓費,否則協議就作廢,他聲稱,當年在協議上簽字的是他妻子,而妻子不能代表他的意見。
李強認為轉讓協議合法有效,堅決不肯增加轉讓費。雙方談崩後,張清將房子掛到中介,聲稱要賣房。李強無奈,告到了法院。
法官點評
屬「附期限合同」 判決合同有效
南京浦口法院受理並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民事主體之間合法買賣合同關系受法律保護。本案中,拆遷經濟適用房轉讓協議上賣方一欄「張清」二字,雖然為張清的妻子代簽,但張清對該事實是明知的,而且合同簽訂後,李強也向張清交付了約定的20080元轉讓費,並為張清所接受,因此張清妻子的代理行為是有效的。並且,雙方簽訂轉讓協議時,均明知該經濟適用房在規定期限內不能交易,並明確了待可交易時張清應當協助李強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因此應當認定該轉讓協議為「附期限的合同」。所謂「附期限的合同」,簡言之,即到期後應當履行的合同。至於房屋在出售時尚未取得產權證,法院認定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因此,法院判決張清與李強之間的經濟適用房轉讓協議有效。目前,房屋所有權證已經辦好,法院責令張清在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後,立刻將該房屋產權過戶給李強。
『叄』 借名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怎樣寫寫協議書
寫的協議書不具有法律效力,因為這個協議本身就是違法的。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四十三條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騙購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個人,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回所購住房,並依法和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出具虛假證明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肆』 二手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範本
你可以先簽訂長租協議,然後雙方約定高額賠償金,如果一方違約要求對方賠償高額賠償金。像經濟適用房的前五年買賣時國家不允許的,也就是不支持法律保護。即使你簽了長足協議現在約定的價格不能保證幾年後賣家如約!所以買這種房子風險很高,除非是特別可靠的朋友總之一句話這種房子買賣之能個靠雙方的信用!
『伍』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離婚協議書嗎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住房保障部門,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規定的即可提出申請。
經濟適用房申請說明及申請流程
一、經濟適用房申請說明:
經濟適用房申請的受理具體由臨沂市住房保障中心業務指導科負責。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具備的資格:
1、為臨沂市區常住戶口(含符合安置條件的復退軍人)的居民;具體為以下派出所管理的戶籍可以申請:
① 蘭山區:
東關街派出所、沂州路派出所、北園路派出所、車站派出所、蘭山路派出所、西郊派出所、五里堡派出所、金雀山派出所、銀雀山派出所、站前派出所、桃花澗派出所、市場派出所、紅埠寺派出所、育才路派出所、大嶺派出所(俄黃路以東的村)、大學派出所、三和街派出所
② 河東區:
九曲派出所、桃源路派出所、東興路派出所、溫泉路派出所、工業園區
③ 羅庄區:
盛庄派出所、雙月湖派出所、羅庄派出所、沈泉庄派出所
④ 南坊新區可以申請的自然村:
橋坊、謝家宅、王岔河、趙岔河、中王莊、郭庄、中張庄、潦溝、前七溝、後七溝、東曲沂、西橋頭、徐家屯、西曲沂、張家屯、孔官莊、西南坊、冉家屯、後皮庄、范家村、大朱夏、單家莊、趙庄、小朱夏、前明坡、後明坡、東南坊、蔣寨、前皮庄、中曲沂、七德、新趙庄、大官莊、三和街派出所
小朱塢、朱高村、葉城子村、鄭城子村、洪家店村、湯家屯村、喬家頂村、杏花河北村、杏花河南村、小杏花村、小里庄村、大里庄村、岳家塢村、雙庄村、新官莊村、夏村、古城村、代城子村、劉庄村、前小寺村、後小寺村、陳城子村
⑤ 經濟開發區:
臨工工程機械廠和紅日阿康的職工可以申請
⑥ 高新開發區:
開發區派出所
2、人均建築面積15平方米以下的居民,優先考慮無房戶或人均建築面積10平方米以下的居民。
3、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1.35萬元;(如有變動,以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新的公示標准為准)
二、經濟適用房申請流程:
(1)領表:留意沂蒙晚報或臨沂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網站公告公示,有經適房小區發售時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到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一樓大廳領取《臨沂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檔案表》。
(2)填表:按《臨沂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檔案表》要求如實填寫申請信息並提供相關申請材料(包括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家庭成員戶籍證明、戶口本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未婚的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然後按表格內容到夫妻雙方單位或街道居委就收入和無房情況進行審查蓋章,再到區建設局認證蓋章。
(3)交表:帶《臨沂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檔案表》及相關材料原件到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一樓大廳窗口交驗材料。
『陸』 經濟適用房購房協議丟失能補嗎
經濟適用房購房協議丟失能補辦:
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回方答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
因此,若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就從法律上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如果購買的是期房,並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向開發商說明情況,與開發商協商解決,最好能重新簽訂購房合同,並就所支付購房款事宜要求開發商出具相關證明;
倘若不幸與無誠信的開發商遭遇,可以設法就所購房屋的細節問題與開發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註明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協議中可以隱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條款和已交購房款等事實,這樣補充協議就可以起到與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購房者不要輕易隨身攜帶合同和房款收據憑證原件,以防萬一丟失。若須辦理相關房產手續,可以先將所有資料復印一份。這樣如果丟了原件還有復印件做證明,能夠在以後通過法律或其他途徑解決爭端時提供證據。
『柒』 離婚時經濟適用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協議給其中一方嗎
視情況而定,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並取得經濟適用房專的為夫妻屬雙方共有財產。雖然經濟適用房尚未辦理產權證,但房子屬於共同財產。
2、一方婚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婚後雙方共同支付購房款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
3、一方婚前申請購買並支付部分購房款,婚後夫妻交足購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購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當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就補交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一方婚前購買並已支付全部購房款的為個人財產,房屋應當歸買受人所有,即此種情況下經濟適用房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確定了法定情況下經濟適用房的歸屬後,經濟適用房離婚怎麼分配的問題就解決了一半。也就是說,經濟適用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按照離婚房產分割的原則,參照照顧女方、照顧撫養子女一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歸誰。如果是夫妻個人財產的,則離婚經濟適用房歸個人所有。當然,夫妻協議經濟適用房歸誰的,按照協議的約定。
『捌』 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的三方協議一樣嗎
不一樣。
獲得土地的方式不同,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免交土地出讓金;商品房採用出讓方式須交納土地出讓金;
成本結構不同;
租售政策不同,經濟適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
購買條件和對象不同,經濟適用房享受政府優惠,其購買對象是特定的,只供給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商品房購買對象和條件不受限制;
價格政策不同經濟適用房出售實行政府指導價,不得擅自提價出售。商品房出售價格完全由市場決定。 居民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產權歸個人; 房屋的產權分四部分:使用權、佔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與商品房相比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只在收益權上與它們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後,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
『玖』 五年內,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有效嗎
無效。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拾』 經濟適用房未滿5年簽訂的定房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無效。
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是不可以上市買賣的,否則會被房產部門收回或把房物轉讓的差價收繳的,只有購買五年以上的經濟房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
根據《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規定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10)經濟適用房協議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規定
第二十四條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應建立嚴格的准入和退出機制。經濟適用住房由市、縣人民政府按限定的價格,統一組織向符合購房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制度。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的具體辦法,並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3、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
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二十七條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第二十八條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購買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准面積。購買面積在核准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第二十九條居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權屬登記。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當分別註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土地。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