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經濟適用房與集資房有什麼區別
經濟適用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來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
區別:
1、產權性質不同:集資房與經濟適用房的產權不同。集資房有兩種產權:經濟適用住成本價,其產權性質則為經濟適用住房產權。
2、價格不同:由於集資建房單位與職工之間不存在買賣關系,而是集資合作建房關系,因此,集資建房不存在銷售問題,職工可免交部分稅費,所售價格只是建造房屋的價格,不包含利潤;而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中包含3%的利潤,即由房屋建造成本價格再加3%的利潤構成。
3、出資人不同:集資房由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經濟適用房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
(1)經濟適用房與保障房擴展閱讀:
集資房是企事業單位為了解決內部職工的住房問題,企事業單位以擁有的劃撥的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將及部分向內部職工籌集的資金建成的房產,建成後以較低的價格轉讓給內部職工。集資房不能在市場上自由轉讓。
並且集資房的產權以整體產權的形式屬於企事業單位,職工購買的僅是房產的使用權,對房產沒有完全產權,故集資房沒有獨立的房產登記憑證。
集資由於集資房的產權歸企事業單位,所以集資房是企業財產的組成部分,企事業單位對集資房擁有處置權,可以將集資房作為抵押物向銀行貸款,企業到期若不能歸還銀行貸款,銀行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變賣抵押物償還貸款。購買集資房實際上是購買房屋的使用權,其使用權保障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房產所有權人的資信情況。
2. 經濟適用房和公租房的區別房的區別是什麼
1、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內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容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總的來說,一個是廉價出租,一個是廉價出售。國家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3. 經濟適用房和保障房的區別在哪有什麼不同
保障房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賃房、廉租房等等。其中內:
1、經濟適用住房是容比較常見的,經常會在各大媒體聽聞到。經適房主要是針對戶籍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而設的;
2、安居型商品房條件比較寬泛,沒有資產和收入的要求,但價格較高,主要為解決社會夾心層人群的住房問題的;
3、公共租賃房和經濟適用房一般同時推出,申請的條件基本和經適房的條件一樣,但是對於轉讓房產的要求沒那麼嚴格,也可以單身申請;
4、廉租房基本是給轄區內住房困難家庭申請的。
4. 經濟適用房是什麼意思 和房改房有什麼區別
經濟適用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
相對於商內品房具有三個顯著特徵容: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經濟適用房和房改房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
經濟適用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
房改房:是指於1994年國務院發文實行的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產物,是中國城鎮住房由從前的單位分配轉化為市場經濟的一項過渡政策,現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購公有住房。
二、針對不同
經濟適用房:針對的是請求家庭。
房改房:針對的是本來的房產。
三、方式不同
經濟適用房:申請需要滿足政府規定的相關標准。
房改房:對住戶現有的住房進行改革,或者將產權出售給住戶,或置換其它房產給原有住戶。
四、售價不同
經濟適用房:是政府為了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所建造的住房,是增量房,售賣價格由政府制定。
房改房:個人以成本價或標准價及其他國家認可的優惠辦法向原產權單位購買的公有住房。
5. 經濟適用房與保障性住房的區別
保障性商品房與經濟適用房都是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都屬政策性住房,都是有限產權,購房取得產權未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區別在於:
一、主要區別:
(1)申請保障性商品房不受收入和資產限制;經濟適用房受到收入與資產的限制。
(2)保障性商品房售價中包含基準地價,價格高於經濟適用房,轉讓時經濟適用房原購買價格與相應地段社會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導價差價的90%向政府繳交增值收益,而保障性商品房僅需向政府繳交60%的增值收益。上市交易指導價由市政府定期制定發布。
(3)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對象是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請對象是非低收入無住房家庭。
(4)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申報收入和資產,並應符合家庭收入和資產控制標准,經濟適用住房和保障性商品房的價格組成不同,即對低收入家庭和非低收入家庭實行不同的銷售價格。
二、保障性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不同:
1、符合下列條件,可以請求購買或許租借保障性住房:
(1) 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奉養、撫育或許撫育聯絡,且一起生活。
(2)家庭成員具有本市鄉鎮常住戶口達到規定年限,且戶口在提出請求地點地的區(市)到達規定年限。
(3) 住宅面積低於規定限額。
(4)可支配收入和工業低於規定限額。
(5) 在提出請求前的規定年限內,任何成員未發作過住宅銷售行為。
知識點拓展:
保障性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的請求人及請求程序:
家庭請求經濟適用住宅的,整體成員視為一同請求人,應推舉一名具有民事行為條件的成員作為請求人的代表。獨身人士請求經濟適用住宅的,本人為請求人。請求人代表和獨身請求人(以下合稱請求人)應當向戶籍地點地的大街(鄉鎮)社區業務受理效勞中心照實填寫請求文書,提交戶籍、身份證、房地產權屬證明、租借公房憑據、收入和工業證明等資料,並簽署贊同承受住宅和經濟狀況核對且核對成果予以公示的書面文件。
經濟適用房-網路
保障性住房-網路
6. 福利分房與經濟適用房的區別
福利分房與經濟適用房的區別如下:
1、購買條件和對象不同
經濟適用房享受版政府優惠,其購權買對象是特定的,只供給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實行申請審批制度。
而福利分房對象和條件不受限制;
2、價格政策不同
經濟適用房出售實行政府指導價,不得擅自提價出售。
而福利分房出售價格完全由市場決定。 居民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產權歸國家; 房屋的產權分四部分:使用權、佔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與商品房相比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只在收益權上與它們不同。農民安置房出售後,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
3、獲得土地的方式不同
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免交土地出讓金;經濟適用房的限制嚴格,即使獲得產證滿5年,亦不得向普通公民個人轉讓,而是由政府職能部門回購;
而福利分房採用出讓方式須交納土地出讓金;農民安置房不受限制;農民安置房只售不租,對於購買農民安置房的群體設置了嚴格的限制條件;國家提倡大量供給的一種房屋類型,有「調整住房結構」的作用,對於購買農民安置房的用戶的門檻限制相對較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福利分房
網路-經濟適用房
7. 福利房與經濟適用房有什麼區別
福利房是計劃經濟年代的產物,原指單位集資建設然後按成本價分配專給內部職工的住房,屬向房管部門申請以微利價購買的住房。98年之後政策規定停止實物分房,所以現在已經沒有所謂的福利房了,有的只是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也屬於保障房的范疇,在這里我給你解釋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