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在北京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和步驟是什麼啊
從去年開始,北京市實行了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政策,定向銷售的對象是城八區當年解危排回險、城中村改答造、重點工程和奧運工程的拆遷戶。
據了解,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有兩個步驟,一是先要取得購房資格,二是按定向銷售政策登記確認指標。
申請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主要有三個條件:一是有北京市城鎮居民戶口,二是家庭年收入低於6萬元,三是屬於無房戶或住房不達標戶。
② 什麼是經濟適用房在北京如何申請和上市交易
經濟適用住房(以下簡稱「經適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經適房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房的價格相對同期市場價格來說是適中的,適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能力。適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築標准上不能削減和降低,要達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北京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由政府統一調配到各區,審核通過的申請家庭只能在戶籍所在區登記輪候,不能跨區域購買經適房。申請條件如下:
(1)申請人戶籍登記在本區,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申請人需要年滿18周歲。
(2)申請人曾離婚,離婚年限原則上應滿三年。
(3)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且5年內沒有出售或者轉讓過房產。
(4)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總資產凈值符合規定的標准。
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住房狀況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政策目標、建設標准、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等,並組織實施。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經濟適用住房工作負總責,對所轄市、縣人民政府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經濟適用住房工作的指導和實施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價格)、監察、財政、國土資源、稅務及金融管理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經濟適用住房有關工作。
③ 北京哪有經濟適用房
您好,這些是2009年11月份至今的北京經濟適用房名單匯總,您可以參考下!經濟適用房:
豐台區:
豐台區南苑西居住區
民岳家園(已售完)(3800元/平方米)
頂秀欣園(已售完)(3690元/平方米)
宋家莊經濟適用房(4369元/平方米)
三環新城(已售完)(3670元/平方米)
匯豐家園(已售完)(3860元/平方米)
世紀風景(二期)(已售完)(3840元/平方米)
首科花園(已售完)(4160元/平方米)
誠苑小區(已售完)(2400元/平方米)
豐體時代花園(已售完)(3670元/平方米)
怡然家園(大紅門西路)(已售完)(3690元/平方米)
豐益城市花園(已售完)(3600元/平方米)
開陽里小區(開陽佳境)(已售完)(4150元/平方米)
花都盛景(宜蘭園)(已售完)(4320元/平方米)
建欣苑小區(已售完)(3600元/平方米)
西府景園(已售完)(3860元/平方米)
世紀風景(一期)(已售完)(3840元/平方米)
吳家場小區(已售完)(3800元/平方米)
明月嘉園(已售完)(3720元/平方米)
明日嘉園(已售完)(4180元/平方米)
正陽小區(一期)(已售完)(3630元/平方米)
朝陽區:
弘善家園
百子灣1號(已售完)(3830元/平方米)
富華家園(二期)(已售完)(3800元/平方米)
朝陽常營鄉經濟適用房(4322元/平方米)
通惠家園(d組團)(已售完)(4000元/平方米)
富華家園(一期)(已售完)(3800元/平方米)
福街麗坊(已售完)(3850元/平方米)
雙惠小區(已售完)(3210元/平方米)
建東苑小區(已售完)(3100元/平方米)
北京染料廠地塊
朝陽新城(已售完)(3310元/平方米)
青年路小區(已售完)(3800元/平方米)
望京新城a4區(已售完)(3950元/平方米)
翠城(翠城馨園)(已售完)(3180元/平方米)
十里堡住宅小區(已售完)(3800元/平方米)
朝陽雅築(已售完)(3800元/平方米)
百環花園(已售完)(4250元/平方米)
通惠家園(e組團)(已售完)(4000元/平方米)
京棉新城(已售完)
電子城小區(已售完)(3600元/平方米)
望馨園(已售完)(4850元/平方米)
定福家園(已售完)(3595元/平方米)
福怡苑(二期)(已售完)(3800元/平方米)
垡頭小區(已售完)(3180元/平方米)
百環家園(已售完)(4530元/平方米)
西城區:
新風街1號院(已售完)(4000元/平方米)
新海苑(已售完)
東城區:無
崇文區:
天利園(已售完)(4500元/平方米)
景泰新苑(已售完)(4400元/平方米)
左安西里危改小區(左安浦園)(已售完)(4500元/平方米)
石景山區:
衙門口地塊
翠谷玉景(已售完)(3850元/平方米)
田村路北小區(三期)(已售完)(3230元/平方米)
西山楓林(已售完)(3600元/平方米)
晉元庄小區(已售完)(3320元/平方米)
昌平區:
百嘉城(已售完)(2600元/平方米)
松園小區(已售完)(2350元/平方米)
天通苑(已售完)(2650元/平方米)
回龍大院(已售完)(2600元/平方米)
回龍觀文化居住區(已售完)(2600元/平方米)
通達花園(已售完)(2600元/平方米)
大興區:
瑞海新城(一期)(已售完)(2280元/平方米)
海淀區:
蘇家坨地塊
君安家園(已售完)(3850元/平方米)
安寧西里小區(已售完)(2850元/平方米)
五道口回遷項目
長安新城(已售完)(6600元/平方米)
今日家園(已售完)(4300元/平方米)
宣武區:
宣祥家園(一期)(已售完)(3950元/平方米)
樂城(已售完)(4300元/平方米)
瑞蓮家園(已售完)(4500元/平方米)
政泰家園(已售完)(4600元/平方米)
房山區:
北潞園小區(已售完)(2400元/平方米)
行宮園(已售完)(2350元/平方米)
④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北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改進和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發[2007]27號)及相關政策文件,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優惠政策,限定建設標准、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本區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堅持政府主導,並遵循以下原則:自願申請、逐級審核;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嚴格交易、動態監管。
第四條 區政府負責建立本區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工作的協調機制。
區建委負責貫徹市住房保障政策,起草相關規范性文件,負責全區經濟適用住房的管理工作。
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經濟適用住房申購的受理、審核、評議、公示及動態管理工作,收集匯總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購對象的相關數據資料。
區發展改革、國土資源、規劃、財政、工商、監察、稅務、民政、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第五條 經濟適用住房套型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經濟適用住房配售的標準是人均使用面積15平方米左右。
第二章 供應對象
第六條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須取得本區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且年滿18周歲。申請家庭應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申請人曾離婚,離婚年限原則上應滿三年。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須符合規定標准,並實行動態管理。上述規定標准由區政府結合實際情況確定,經市政府批准後,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 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的成員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第八條 家庭住房是指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家庭住房面積應合並計算。下列房屋面積納入申請家庭住房面積核定范圍:
(一)申請家庭成員自有私房(含已購公有住房);
(二)申請家庭成員按照本市規定租金標准承租住房;
(三)申請家庭成員拆遷已明確安置住房;
(四)申請家庭成員在集體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
申請家庭成員將自有住房贈與他人,所贈住房核定為家庭住房面積。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按申請家庭成員上述住房使用面積之和除以申請家庭人口計算。
第九條 家庭收入是指申請家庭成員申請當月前12個月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第十條 家庭資產是指申請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現金、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申請家庭成員將自有住房出售的,其售房款核定為家庭資產。
第十一條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成員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章 審核與銷售
第十二條 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實行三級審核、兩級公示制度。
(一)申請:申請家庭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提出申請,領取《北京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核定表》(以下簡稱《核定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並提供《核定表》上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應為各家庭成員出具住房及收入情況證明,並在《核定表》的相應欄目中簽署意見,加蓋公章。離退休人員按實際領取的退休金額計算收入,失業人員按實際發放的失業保險金額計算收入。
申請家庭成員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後領取的各種一次性補償金、安置費以及離(退)休後一次性領取住房公積金等一次性費用核定為家庭資產,不計入家庭上年收入。
家庭成員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所屬居(村)委會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方法,對其住房、收入進行核定,居(村)委會出具證明後,由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簽署意見,加蓋公章。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也可書面委託住房保障科簽署意見、蓋章。
申請家庭須做出聲明,同意市、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向工商、建設、稅務、交通、金融等單位調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資產等情況,並索取相關證明。
申請家庭及有關單位、組織或個人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家庭交報的材料後,應當及時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在5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時間從申請人補齊材料的次日起計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二)初審: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正式受理申請家庭材料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入戶調查和組織評議等初審工作。
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單位對申請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資產等情況進行公示,期限為5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由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核定表》中簽署初審意見、提出初步配售意見,將申請家庭的資料錄入申請審核管理系統,並在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資料上報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經公示提出異議的,由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在10日內完成復查,並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書面告知原因;經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按規定辦理。
(三)復審: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資料的復審,符合條件的,在區政府網站或相關媒體對申請家庭人口、工作單位、住房、收入、家庭資產情況及配售方案等進行公示,期限為5日。
復審及公示無異議的,由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的資格進行認定,並在申請家庭《核定表》上簽署意見、蓋章後,在2個工作日內上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
復審及公示有異議的,由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在10日內進行復查,並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書面告知原因;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辦理。
(四)通知與建檔: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接到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通知後,由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發放《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備案通知單》,納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輪候冊。
第十三條 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本區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通過搖號等方式配售經濟適用住房。其中劃撥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涉及的被拆遷家庭、重點工程建設涉及的被拆遷家庭、舊城改造和風貌保護涉及的外遷家庭以及家庭成員中含有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老人、嚴重殘疾人員、患有大病人員、優撫對象、復轉軍人、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難家庭可優先配售;對其他符合條件的家庭,按照住房困難程度,優先配售給無房家庭。對連續三年通過搖號均未能入選,第四年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優先為其配售。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登記在購房人名下,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區建委進行權屬登記時應當在房屋權屬證書上註明"經濟適用住房"字樣。
第十五條 經濟適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藉以及從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動。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對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可向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回購,回購價格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的,出售時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價格和經濟適用住房價格之差的70%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並由區政府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在補繳政府應得土地收益後取得完全產權。
已經購買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區政府按規定回購,回購的房屋繼續作為經濟適用住房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出售。
第十六條 已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的申請家庭,其家庭收入、住房和資產等情況在輪候期間發生變化的,應如實向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報告,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其申報情況進行復核。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也可對申請家庭的收入、住房和資產情況進行檢查。對經核實不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的家庭,應取消其購房資格。
第十七條 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住房和資產狀況及偽造相關證明的申請人,由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其申請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對已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擅自轉租或轉借他人居住的,由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責令購房人退回已購住房或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價格補足購房款;已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對為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由市、區建委提請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部門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已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對有關部門和單位工作人員在申請家庭資格審查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銷售、管理等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應追究行政責任;已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通過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尚未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再到原審核窗口辦理延期手續,可持原核准通過的相關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街道、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照屆時經濟適用住房審核標准與規定程序申請輪候,符合條件的納入輪候范圍,輪候時間從原核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之日起計算。
⑤ 北京市申請經濟適用房都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5)經濟適用房北京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二十七條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第七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供應。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應納入當地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確保優先供應。
第八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外基礎設施建設費用,由政府負擔。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可以以在建項目作抵押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開發貸款。
第九條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除符合《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外,還應當出具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准予購房的核准通知。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和優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十條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供應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
第十二條嚴禁以經濟適用住房名義取得劃撥土地後,以補交土地出讓金等方式,變相進行商品房開發。
⑥ 北京市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是什麼如何申請
第五條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且年滿18周歲,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
第六條 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第七條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
第八條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第九條 家庭資產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現金和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6)經濟適用房北京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
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
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經濟適用房在別的國家和地區一般被稱為公共房屋,中國香港稱為居者有其屋,中國澳門稱為經濟房屋,中國台灣稱為國民住宅,新加坡稱為組屋。
1994年由建設部、國務院房改領導小組、財政部聯合發布的《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指出。
經濟適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供應對象,並按國家、住宅建設標准建設的普通住宅。
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物業的管理費。
2007年1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中國人民銀行共同發布了《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對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開發建設、價格確定、交易管理、集資和合作建房、監督管理等作出了規定。
⑦ 關於經濟適用房——北京
首先,目前經濟適用房已經取消了申請,只能申請保障性住房,也就是公內租房。
其次,該容家庭父親離異是否滿三年。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上,是否明確了房產問題,例如:該處房產歸女方所有。如果沒有明確需要明確,如果不知道如何辦可以再問我。父親是否有穩定收入,並且收入每年不能超過10萬元(稅後險後)。父親申請保障性住房與女兒的戶口沒有任何關系。
⑧ 北京申請個人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是什麼
申請條件:
1、北京城鎮戶籍;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
3、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申請流程:
1、申請:申請家庭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提出申請。
2、初審: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初審意見。
3、復審: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進行復審並進行公示,無異議的,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4、備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對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上報的申請家庭材料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予以備案。
⑨ 北京現在還有經濟適用房嗎
北京市規定,2人申請經適房的,要求家庭年收入3.63萬元及以下,你們不符合經適房申請標准,只能申請限價房。
⑩ 北京市申請經濟適用房有哪些條件
申請條件:
1、北京城鎮戶籍;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專;
3、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屬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申請流程:
1、申請:申請家庭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提出申請。
2、初審: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初審意見。
3、復審: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進行復審並進行公示,無異議的,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4、備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對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上報的申請家庭材料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予以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