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適用房滿五年如何售賣
經濟適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資建設的住房項目
-住滿五年方可上市交易,5年期以繳納內契稅取得完稅憑容證時間或房屋所有權證發放的日期為准
-預購的經濟適用住房轉讓時,受讓人必須已經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並辦理預售轉讓登記手續,轉讓價格不得超過原預購單價
-滿五年後的經濟適用住房交易時,出售人按成交價的10%繳納綜合地價款,購房人不需要補交成交價格3%的土地出讓金
-以原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新的購房人必須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超標的按規定補交綜合地價款
-滿5年後,按市場價出售時,其成交價低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買賣指導價格的,按國土房管局公布的最新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指導價格收取綜合地價款
2. 經濟適用房已經滿5年,現想出售,具體要繳納多少錢
費用大概在3000元。經濟適用房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是不允許,即便交易也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有房產證的話按二手房交易即可,步驟如下:
1、 契稅:一般是房款的1% (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面積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繳納1.5%,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4%)
2、 營業稅:房產證未滿5年的交5.6%,產證滿五年可以免交營業稅。
3、 個人所得稅,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費: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買房人把雙方的交易費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5、 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6、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2)滿五年經濟適用房擴展閱讀
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四條
發展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在國家統一政策指導下,各地區因地制宜,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住房狀況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政策目標、建設標准、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等,並組織實施。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經濟適用住房工作負總責,對所轄市、縣人民政府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經濟適用住房工作的指導和實施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價格)、監察、財政、國土資源、稅務及金融管理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經濟適用住房有關工作。
3. 經濟適用房滿了五年要交稅錢嗎
1、 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 印花稅:房款的0.05%
3、 交易費:3元/平方米
4、 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5、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按各區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6. 中介費:房款的1%
4. 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可以抵押貸款嗎
需要滿足以下條件的經濟適用才能辦理抵押貸款。
1、經濟適用房要內想獲得貸款,需要滿足五年容以上才能。需要指出的是,不論是房產還是汽車抵押貸款,肯定要選擇大型正規有實力的貸款機構,以便用最短的時間拿到放款。
2、經濟適用房在五年之內不可用於抵押貸款,五年後可以上市交易,此時方可用於抵押貸款。因為經濟適用房屬於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經濟適用房5年以內,國家不給辦理產權證阿沒有產權證,就不能抵押貸款。
經濟適用房辦理抵押貸款所需的資料:
1、房產證;
2、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
3、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4、收入證明; 5、近半年銀行流水
經濟適用房抵押貸款辦理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請,遞交相關資料。
2、 進行房產評估、貸前調查、審批。
3、審批通過,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4、發放貸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歸還貸款本息。
5、貸款本息結清,辦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續。成都地區,咨詢家財管加網。
5. 經濟適用房滿五年出售後,房屋什麼性質
1、您好,經濟適用房滿五年後可以交易,除正常的交易稅費以外還需要繳納綜合地價款。看咱們經濟適用房的購房合同簽署日期,如果在2008年4月11日之前,綜合地價款為計稅價格的10%,如果購房合同日期在2008年4月11日之後,綜合地價款為差額的70%,(差額=本次計稅價格-原值)。
2、經濟適用房交易之後為商品房,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助到您!
6. 經濟適用房滿五年是指什麼
意思是指:你所購買的經濟適用房的房產證已經滿5年了。
7. 經濟適用房滿五年可以直接進行交易嗎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嗎
地方不同可能會又些出處。
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這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
1. 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若按現市場價3600元/平方米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34200元的綜合地價款。
出售提醒: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2.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這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