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市經濟適用房公示名單在哪裡查詢
上海市經濟適用房公示名單查詢:
1:可以登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網站回
2:首頁-信息公答開-最新信息公開
3:公布各個區域的第一批經濟適用住房搖號排序結果公告,申請家庭登錄公告,申請家庭復審公示
4:也可以到各個區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網站查詢
㈡ 上海市楊浦區經濟適用房 在哪裡啊
楊 浦市統籌經濟適用住房在 三林、顧村、浦江、周航
浦東 周 浦 5600 70%
航 頭 1號、3號地塊 5600 70%
4號地塊 多層5300;高層5600 70%
閔行 浦 江 7號地塊 一期多層5000;高層5300
二期多層5300;高層5600 70%
10號地塊 多層5300;高層5600 70%
寶山 顧 村 多層6700;高層7000 65%
浦東 三林 1號、3號地塊 8100 60%
2號、4號、5號、6號、7號地塊 8000 60%
㈢ 上海怎麼申請經濟適用房
上海市2012年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准入標准和供應標准
根據《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滬府發[2009]29號)的規定,制訂本市2012年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准入標准和供應標准如下:
一、准入標准
同時符合下列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可以申請購買共有
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
(一)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6萬元(含6萬元)、人均財產低於15萬元(含15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准按前述標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於18萬元(含18萬元)。
(四)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同時符合上述標准,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男性年滿30周歲、女性年滿28周歲,可以單獨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
二、供應標准
對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的,按照下列標准供應:
(一)單身人士或者2人家庭,購買一套一居室。
(二)3人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規定限額(即人均15平方米建築面積限額×申請家庭人員數-申請家庭原有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家庭,購買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家庭,購買一套三居室。
(四)家庭人員較多、家庭人員代際結構較復雜,或者經區(縣)住房保障機構同意,申請家庭將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機構收購的,區(縣)政府可以酌情放寬住房供應標准,相關標准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備案。
申請家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和房源供應數量,選擇申請購買較小的房型。
三、實施日期
上述准入標准和供應標准,自2012年3月1日起實施。
帶好身份證 ,戶口簿,產權證到戶籍地所在地街道(鎮)社區事務服務中心去咨詢或申請~~申請後必須進行小區公示,房地局網站公示,進入選房搖號,購房~~大致時間在3到4個月的時間
㈣ 上海市經濟適用房預售許可證辦理條件
(一)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於18萬元(含18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准按前述標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8.64萬元(含8.64萬元)、人均財產低於21.6萬元(含21.6萬元)。
(四)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同時符合上述標准,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男性年滿28周歲、女性年滿25周歲,可以單獨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㈤ 上海什麼條件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
申請條件如下:(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5年以上;(2)已婚的(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㈥ 上海市2017年經濟適用房什麼時候開始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回區常住城鎮居民戶答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
㈦ 上海什麼條件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
申請條件如下:(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版口5年以上;(2)已婚的權(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㈧ 上海市經濟適用房在哪裡申請
西康路安遠路經濟適用房具體地址
㈨ 上海市靜安區2016年第六批經濟適用房名單怎麼查
你可以按照以下步驟去查詢。上海市經濟適用房公示名單查詢:
1:可以登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網站2:首頁-信息公開-最新信息公開3:公布各個區域的第一批經濟適用住房搖號排序結果公告,申請家庭登錄公告,申請家庭復審公示4:也可以到各個區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網站查詢。
拓展資料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2007年1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共同發布了《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對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開發建設、價格確定、交易管理、集資和合作建房、監督管理等作出了規定。
(參考資料 網路 經濟適用房)
㈩ 上海市經濟適用房住滿5年可以一直住下去嗎
上海經濟適用房的買賣政策分兩種情況處理:一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對於「住滿5年」的時間問題,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上海經濟適用房的買賣可以根據5年的期限判定如何進行交易。兩個證件可由購房家庭提供任一個來確定經濟適用房的居住時間。
1、已經住滿5年的上海經濟適用房的買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上海經濟適用房買賣,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若按現市場3600元/平方米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34200元的綜合地價款。
出售提醒: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任何購買人群都能購買。
2、尚未住滿5年的上海經濟適用房買賣
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例如同樣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在未住滿5年的情況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於2650元/平方米的價格進行出售。並且,購買此套房屋的購房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的,持區縣國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於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單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證明》,到相關機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核手續,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以上兩種情況的出售人都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戶口及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