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經濟適用房相關規定和政策的要求有哪些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㈡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經濟適用房買賣最新政策:
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後就可以合法銷售;
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4、如何出售已購買的經濟適應房
經適房政策二手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另一種是尚未住滿年的。「住滿5年」是以購房家庭取得的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可由業主提供兩個證件中的任一個來確定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的居住時間。
1、 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2、 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
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
出售方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仍符合經濟適用房購房條件的,還可以再次購買他處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
(2)經濟適用房規定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
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㈢ 經濟適用房戶主是怎麼規定的
你好,樓主: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可以由戶主或戶主委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持以下要件及復印件(A4復印紙)向拆遷房屋坐落區房管局提出申請:1、本人身份證;2、家庭戶口簿;3、家庭上年收入證明;4、申請人與拆遷單位簽定的《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拆遷協議」已交回房屋拆遷單位的,拆遷單位應向申請人提供「拆遷協議」復印件,並在復印件上註明「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和加蓋拆遷單位公章。
希望下面這些信息對你現在和將來都有幫助。
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有什麼規定?
答: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單位根據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招投標時確定的平均銷售價格和最高銷售價格,安排樓層、朝向差價,按門棟制定平均銷售價格,並報市物價局審核。經審核符合規定的,由市物價局制發核准通知。市房管局為其核發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許可證後,將房源情況及銷售價格在市房地產綜合信息網上發布。銷售價格一經公布,銷售單位不得提高。
哪些人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答: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對象,為具有本市中心城區(外環線以內)非農業戶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後拆遷;家庭上年收入低於市統計局公布的城鎮單位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2倍(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線標准現按42000元核定);實行貨幣安置的拆遷戶,平房拆遷補償安置費低於10萬元、樓房低於18萬元,且他處無住房的。符合條件的拆遷家庭每戶只允許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須經過哪些程序?
答: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須經過告示、申請、受理、公示、審核、購買、權屬登記七個程序。
(一)告示。市房管局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媒體逐批向社會公布經濟適用住房的地址、面積等情況以及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區房管局會同區拆遷部門在拆遷現場或相關街道辦事處將經濟適用住房銷售政策及房源情況進行告示。
(二)申請。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可以由戶主或戶主委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持以下要件及復印件(A4復印紙)向拆遷房屋坐落區房管局提出申請:1、本人身份證;2、家庭戶口簿;3、家庭上年收入證明;4、申請人與拆遷單位簽定的《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拆遷協議」已交回房屋拆遷單位的,拆遷單位應向申請人提供「拆遷協議」復印件,並在復印件上註明「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和加蓋拆遷單位公章。
(三)受理。區房管局受理申請,對要件原件進行審驗,並與相關復印件核對。
(四)公示。區房管局要將經審驗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在拆遷現場或所在街道辦事處公示欄進行10天的公示。
(五)審核。經公示,對申請人相關情況無異議的,由區房管局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向申請人開具《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證明》,將要件原件退還本人並在《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上註明「已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字樣。
(六)購買。申請人自《購房證明》開具之日起6個月內,持該證明、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到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單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證明》只限本人使用,購買人姓名須與本人所持《購房證明》中申請人姓名相一致,對不一致的,銷售單位有權拒絕向其出售住房。銷售單位與符合規定的購房人簽定《天津市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合同》後,收回購房人所持《購房證明》並留存備查。
(七)權屬登記。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權屬登記。在辦理權屬登記時,登記部門應與網上銷售明細進行核對,核對無誤的,予以辦理權屬登記,並註明「經濟適用住房」字樣和准許轉讓日期。
經濟適用住房能否上市交易?
答:購買人在取得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5年後,才可上市出售,出售後不得再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㈣ 經濟適用房的交易規定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
(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折疊編輯本段購買步驟
1、領表。申請人憑戶口簿、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領取《廣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表》。
2、申請。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申請表及相關資料。
3、初審和公示。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初審並在社區公示。
4、復核。市國土房管局各區分局會同區民政局復核並評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辦會同市民政局復核並在市國土房管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經市住房保障辦向申請人發放有效期為3年的准購證明。
6、輪候。市住房保障辦應當將取得購房資格的申請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輪候順序;分數相同的,通過搖珠方式確定輪候的先後順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辦根據房源情況,並按照輪候順序向申請人發出配售通知。
8、選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輪候人可根據配售項目房源情況選擇購房或繼續輪候。
具體的程序是:
(1)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憑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的證明文件、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卡、居民身份證,到開發建設單位辦理購房手續。
(2)需要貸款的,由購買人憑登記後的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買賣)合同,到建設項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應在登記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抵押登記手續。
(3)買賣雙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後的30個工作日之內,到建設項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辦理房地權屬證件。其中,購買本單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由該單位統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上述手續。
㈤ 法律規定經濟適用房最大面積是多少
搜一下:法律規定經濟適用房最大面積是多少
㈥ 經濟適用房戶型標準是怎樣規定的有哪幾類
《經濟適用住宅設計標准(試行)》(以下簡稱《標准》)。該標准規定,新建經濟適用房戶型標准分為一室一廳、二室一廳、三室一廳三類。其中,三室一廳的使用面積應在70至80平方米,建築面積在104至117平方米。
《標准》指出,不應單純為降低造價而降低質量標准。經濟適用住宅每戶應為獨立套型,各種使用功能應具有相應的獨立功能空間或由相同面積疊加的復合功能空間。每戶住宅應有卧室、起居室(廳)、廚房、衛生間、儲藏空間和陽台。每戶住宅應有良好的採光、日照、通風,卧室、起居室、廚房應直接對外採光。在戶型方面,《標准》將新建經濟適用住宅的面積按戶型分為三類。
《標准》還要求,多層、高層經濟適用房的層高應為2.7至2.8米,凈高不低於2.4米。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卧室時,其凈高不低於2.1米的面積不應小於房間面積的一半,且最低處凈高不宜低於1.5米。
㈦ 經濟適用房面積標準是多少
60平方米。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群眾生活水平、住房狀況、家庭結構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和各種套型的比例,並進行嚴格管理。
(7)經濟適用房規定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於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第三十二條已參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第三十三條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
㈧ 經濟適用房買賣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經濟適用房的出賣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①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以上是經濟適用房的出賣政策。
㈨ 經濟適用房的交款是怎麼規定的
跟商品房一樣啊。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付首付加還款,首付多少各地區不一樣,你去問一下你們當地部門就知道了,就是審查你經適房資格的那個部門。一般要遵循以下條件
1、 經濟適用住房在選房結束後將會繳納「誠信金」,後期根據合同約定的繳款方式而繳納房款;
2、 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政府指導價,在房屋封頂以後由發改委進行核價。
㈩ 經濟適用房面積規定是多少,有標准嗎
購房者的經濟適用房面積標准一律為70平方米。
如果購房者的單位屬於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其住房補貼面積標准由所在單位核定。購房者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超過80平方米的,審核表上除蓋單位公章外需加蓋人事和組織部門專用章。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在住房設計、單套面積設定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實用效果。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單套面積設定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實用效果。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