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機關事務管理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國務院管理中央國家機關事務工作的直屬機構,成立於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1954年更名為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為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負責中央國家機關經費、財務、公務用車、國有資產和房地產管理,負責指定范圍的黨和國家領導同志以及有關服務對象的生活服務管理工作。
主要職能
一、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中央國家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中央國家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後勤服務單位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中央國家機關有關社會保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按規定負責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訂相關具體制度和辦法,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處置工作。
四、按規定製定中央國家機關財務管理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加強行政運行經費、機關服務經費、住房改革支出經費管理的建議;負責中央國家機關行政辦公用房建設與維修項目經費、離退休經費、公務用車經費等專項經費的管理。按規定指導中央國家機關會計事務工作。
五、負責中央國家機關房地產管理工作,制定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行政辦公用房建設項目審核、計劃編制、建設監管;負責辦公用房和辦公區建設的規劃編制、權屬登記、使用調配。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單位用地管理工作。
六、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在京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集中住宅區的建設和物業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住房資金和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
七、承擔全國公共機構節能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的具體工作;監督管理中央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承辦指導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主管部門開展本級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
八、按規定承擔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管理工作。受委託承辦集中采購目錄外的項目采購。
九、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在京單位人民防空工作。
十、指導和協調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按規定指導並組織實施中央國家機關後勤員工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十一、負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市人民政府駐京辦事處的管理和協調工作。制訂政府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的相關制度和標准。承辦國家有關重大活動和國務院重要會議的總務和經費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② 國家公務員可以購買2套經濟適用房嗎
1、考公務員可以選擇中公教育,辦學17年,擁有豐富經驗的師資團隊。
2、這個要看當地的正常,你可以問問你單位了解一下
③ 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住宅性質是經濟適用房嗎
不是。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
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二十七條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應建立嚴格的准入和退出機制。經濟適用住房由市、縣人民政府按限定的價格,統一組織向符合購房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制度。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的具體辦法,並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④ 公務員住宅性質是經濟適用房嗎 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
1、經濟適用房小區是否收停車費應由全體業主決定。停車費收取標准及方案應回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共同答協商,報物價部門核定備案。 2、《物權法》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⑤ 國家部委公務員工資那麼低怎麼買房,是賣經濟適用房嗎
公務員工資低但是補貼高(你懂得),普通公務員一般是沒有貪污的機會,公務員還是買得起房子的,當然你得貸款。用公積金貸款利率是最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