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一下,現在申請經濟適用房還能申請嗎
可以關注當地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官方網站獲取最新消息。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內時具備下列條件:容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㈡ 想申請經濟適用房,還能申請嗎
申請條件.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版以下條件:
(一)申請權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
(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㈢ 現在今年還能申請經濟適用房嗎
可以申請經適房,但經濟適用房不再建設。
自2013年4月19日起,本市實行保障性住房統一申請審內核,申請家庭統一填寫容《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並遞交相關證明材料。按照公共租賃住房准入標准和審核程序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並獲得備案資格的家庭,納入住房保障范圍。按照統一申請審核政策備案的家庭,分配實行租售並舉,以租為主。先通過配租公共租賃住房予以保障,待有可配售房源時,按照屆時本市出售型保障房政策進行配售資格核定並組織配售。
按照我市《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2011]25號)的規定,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所以,關於具體申請條件,還請您咨詢您所在區縣或街道住房保障部門。
資料來源:《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
㈣ 現在還能申請經濟適用房嗎謝謝
可以申請經適房,但經濟適用房不再建設。
自2013年4月19日起,本市實行保障性住房統一申請審核,申請家庭統一填寫《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並遞交相關證明材料。按照公共租賃住房准入標准和審核程序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並獲得備案資格的家庭,納入住房保障范圍。按照統一申請審核政策備案的家庭,分配實行租售並舉,以租為主。先通過配租公共租賃住房予以保障,待有可配售房源時,按照屆時本市出售型保障房政策進行配售資格核定並組織配售。
按照我市《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2011]25號)的規定,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所以,關於具體申請條件,還請您咨詢您所在區縣或街道住房保障部門。
資料來源:《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
㈤ 買過房子但現在賣了,還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嗎
可以申請的。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專用住房應同時屬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㈥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
1、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2、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4、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家庭須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並校驗原件身份證明材料;戶籍證明材料;婚姻狀況證明材料;住房情況證明材料。
(6)現在還能申請經濟適用房嗎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購買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准面積。購買面積在核准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㈦ 現在我還能申請經濟適用房嗎
有經適房且符合條件可以申請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