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可以出租嗎
魏國鵬律師解答:你好。要回答你的問題,要先明白什麼是經濟適用房。近年來,隨著社會保障制度越來越健全,覆蓋了國民生活各個領域。在這種背景下,房地產領域出現了所謂的經濟適用房。 一、什麼是經濟適用房這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格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特點,故稱「經濟適用房」。二、經濟適用房能否出租經濟適用房可以出租嗎?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因為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是由國家將土地使用權無償提供給經濟適用房購房者使用,國家為解決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難已經犧牲了該部分土地的收益。 如果將經濟適用房出租,則屬於經營范疇,違背了國家向其出售經濟適用房的初衷。從整體公平的角度看,出租經適房前需要補繳收益是合理的。 另外,北京地區規定,經適房在取得完全產權前嚴禁出租,否則將由區縣住房保障部門責令購房人退回已購住房或者按照同地段商品房價格補足購房款,並且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 現在您一定已經知道什麼是經濟適用房和經濟適用房可以出租嗎等問題。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人多是首次購房,一定要弄清分攤面積、使用面積等概念,還需要充分考察戶型。
Ⅱ 經濟適用房可以出租嗎
經濟適用住房在未取得完全產權前,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只能用於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閑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
根據國家七部委2007年11月19日出台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第33條 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
同時,根據該辦法第三十條之規定: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因此,經適房在購房人取得購房資格並購買經適房後,如果沒有取得完全產權,則不能將該經適房用於出租。在滿足居住五年的前提下,購房人按照政府規定,繳納了相關款項,取得該房產的完全產權後,則可以將該房產用於出租經營。
Ⅲ 經濟適用房可以出租嗎
經濟適用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的,出售時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並由政府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在補繳政府應得收益後取得完全產權。
(3)經濟適用房允許出租嗎擴展閱讀:
如果備案家庭的收入、住房或資產情況發生變化,需如實上報,區縣住房保障部門將進行檢查,不符合條件的,將取消購房資格。此外,廉租房住戶,連續6個月不居住的話,將收回房屋,或停止發放租房補貼。
對於提供虛假信息騙購的,區縣住房保障部門將取消其申請資格,5年內不得再申請,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為申請人提供虛假證明的單位,也將依法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將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Ⅳ 經濟適用房能不能出租,經濟適用房能不能出租知識
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在完全取得產權之後可以出租。
根據《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於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第三十二條已參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第三十三條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
(4)經濟適用房允許出租嗎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
(一)擅自改變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用地性質的,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
(二)擅自提高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銷售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三)未取得資格的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集資合作建房的,其所購買或集資建設的住房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購。
不能收購的,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責成其補繳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與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差,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騙購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個人,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回所購住房,並依法和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出具虛假證明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十四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Ⅳ 法律規定經濟適用房可以出租嗎
我記得是有個法規規定是經濟適用房是不能出租的,再說了經濟適用房本來就是給買不起商品房的人用的,一般都是經濟狀況不好的人買的,你都想出租了,說明你不只一套房子,我很好奇你這經濟適用房哪裡來的- -
Ⅵ 上海經濟適用房五年後可以出租嗎
經濟適用房滿五年以後可以出租,因為經濟適用房滿五年以後就會有房產證。
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手續如下:
(一)申請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的區房管局(申請人戶口在馬尾區的向馬尾區建設局)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申購登記手續,領取《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
(二)申請人如實填寫《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並備齊所需材料,向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收入和住房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向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辦理證明)手續後,報區房管局審核後,由區房管局上報市房管局復核。對申請人住房情況的核實由市房地產檔案館出具證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和評分後,在相關網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進度和申請人的評分情況,按批次批准購房申請,對經批準的同一批次申請人,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選房順序。
(五)申請人持批準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和選房順序號,向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和購房手續。 按得分確定批准順序 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請人家庭的現住房面積、落戶時間以及困難情況等進行評分,以分數高低確定申購批准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