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開發區地稅局和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哪個好
相比而言,地稅局輕松一點,責任和壓力小一點。至於收入,現在各局都差不多。
Ⅱ 開發區管委會有安全監督的職能嗎
管委會成立原由: 伴隨著全國各地出現的開發區熱,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這種特殊的機構應運而生。管委會的具體工作: 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不僅負責招商引資,而且作為政府的派出機構,行使著政府機構才能行使的權力.這些年,許多開發區管委會不但對外招商批租土地,而且設立了司法機關、檢察機關,儼然成為了當地的特區。以下例(某開發區管委會部門職能)來看,開發區管委會有安全監督職能(一)辦公室
負責對開發區管委會機關各項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重要文件的起草、公文的核稿和印發、重要會議和活動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宣傳、檔案、信訪、提案和議案的辦理、網站管理等工作;負責開發區管委會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幹部和黨建工作;負責開發區管委會機關公共事務、行政後勤、保密保衛、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開發區人員出國境政審和外商親屬、外地人才落戶工作。
(二)項目招商部
負責制定開發區年度招商計劃;負責組織參加各類招商活動,做好客商接待、項目洽談和落戶推進工作;負責項目信息的收集和投資指南工作;負責組織進區投資項目的注冊、報批工作。
(三)經濟發展部(掛「統計辦公室」牌子)
負責編制開發區年度綜合經濟計劃;牽頭做好開發區中長期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開發區產業政策的研究工作;負責項目開工及建設過程中矛盾協調工作;負責統計工作;負責對開發區企業生產經營的指導、監督、協調、服務;負責做好技術質量、科技等管理工作;負責做好開發區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工作;負責做好開發區用人單位勞動用工、職工培訓、勞動仲裁等工作;在上級部門指導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園區創建工作。
(四)規劃建設部
在規劃、住建等部門的指導下,負責開發區各類規劃的編制、報送和執行工作;負責開發區投資項目的規劃、管理、組織實施工作,幫助入區企業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工程實施許可證,並整理備案;收集整理入區企業的規劃資料並整理歸檔;配合有關部門負責開發區基礎設施、市政、環保等工程項目的設計、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開發區各類建設工程的施工、監理等工作;負責開發區公用事業的建設和協調工作;負責開發區自來水、電力、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協調和管理;負責開發區各類建設工程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計劃財務部
負責編制開發區年度財政預決算和各類財務報表;負責開發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核算及監督管理;負責開發區項目投資管理工作,負責開發區的國有資產管理、各項行政性收費管理。
(六)環境保護管理部
在環保部門的指導下,監管開發區內企業貫徹執行國家環保有關標准、技術規范;監管開發區內「三廢」、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控治理,負責開發區內化學品環境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開發區內地域間環境污染糾紛,並對開發區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進行調查處理,管理開發區內環境監測工作;負責開發區內企業環評的報批工作。
(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行業標准;指導和監督開發區內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履行安全生產監察職責,督促指導開發區內企業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完善安全生產工作措施,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檢查、隱患排查治理,確保開發區內企業的安全生產。
(八)社會事務管理部
在住建部門的指導下,負責開發區拆遷工作年度計劃的制定,進行拆遷及安置的政策宣傳和咨詢工作,組織實施拆遷及安置房分配工作;在人社部門的指導下,負責開發區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負責開發區信訪穩定等工作。
另按規定設國土管理部,為區國土分局的派出機構。
另按規定設置紀檢監察機構和工會,並配備相應職數。
Ⅲ 濰坊市濱海經濟開發區安監局具體位置
只知道在大家窪那邊,具體位置不清楚。
Ⅳ 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怎麼樣
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更多信息和資訊。
Ⅳ 經濟開發區園區內設立的投資公司,是否接受開發區管委會的財政監管
按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設立的企業,是獨立民事主體,是按《公司版法》規定享有權民事權利和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與開發區管委會沒有行政上下級聯系,不使用財政票據,不享受財政經費撥補,所以無須接受其財政監管。
Ⅵ 洋浦經濟開發區網格化管理分為那幾個成
今年以來,鄭州市金水區政府辦圍繞監管重心下移、關口前移的工作要求,結合地域特點、基層力量、監管能力等實際,不斷完善網格化管理模式,全面加強網格化監管,有效促進了基層監管執法履職到位。
金鵬信息專家形象地把網格化管理稱作「下圍棋」。下好網格化「圍棋」就得先畫好棋盤。他們按照區域清晰、任務均衡、統分結合、便於監管的原則,以各市場監管所為基礎,根據食品流通、餐飲經營主體區域分布情況和各街鎮行政區劃范圍,將區幾十個街鎮監管轄區細劃為65個監管網格,各網格監管任務量相對均衡,區域無縫銜接,確保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覆蓋監管。結合網格大小、幹部素質情況,每個監管網格合理確定一名監管人員,相鄰兩個網格監管人員組成一個監管小組,做到一人一格,互為AB崗,以監管小組為單位進行網格監管,負責網格內審批核查、日常檢查、投訴處理、執法辦案等工作。網格間既相對獨立,又相互配合,基本實現了情況能發現、事態能控制、問題能解決。
本著基層所能夠接住、干好的原則,該局充分考慮職責專業化程度、監管力量、裝備條件、業務素質等實際情況,逐步將工作重心下移、下放。首先將食品流通、餐飲等主體量大、范圍廣泛、任務較多、問題易發的監管領域納入網格化管理范疇,通過細化監管范圍,定人、定崗、定責,推進監管職責落實到人,實現監管觸角的有效延展。對於食品生產、特種設備、葯品、醫療器械等主體量小、專業性強、地域分布不均的監管領域,實行業務科或基層所集中管理,待監管手段、人員素質等條件成熟後,再逐步納入網格化管理。
金鵬信息網格化軟體
Ⅶ 安全生產對於縣園區的企業是怎麼監督的
為進一步服務園區經濟發展,規范對縣經濟開發區企業的服務監管執法行為,切實優化發展環境,減輕企業負擔,根據市、縣有關規定,特製訂如下涉企規范:
一、建立服務開發區企業首席聯系人制度
開發區管委會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確定一名同志為首席聯系人,凡涉及到開發區企業的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質量管理、政策法規咨詢等事務,均由首席聯系人統一協調相關職能機構辦理(經開區首席聯系人:經發局局長夏幫正,市監局首席聯系人:黨委副書記高慧玲)。
二、建立定期聯系交流制度
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建立定期聯系交流制度,通過聯席會、座談會等形式邀請企業家座談,聽取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及時了解企業的所急、所需、所盼,提升企業服務的針對性、有效性。
三、建立涉企檢查報批制度
建立對縣經濟開發區企業常規性檢查行為報批制度。除安全生產、緊急突發事件和舉報投訴等事項外的常規性檢查,實行由實施檢查機構申報、局分管負責人批准、局紀委備案、經開區管委會同意的報批制度。
(一)實施檢查機構(包括各業務科、直屬機構、派出機構)應將擬開展的檢查計劃報局分管負責人審批。經批准後,實施檢查機構於檢查前一周內向局紀委報備。
(二)對同一家企業實施2項以上(含2項)的檢查時,由局紀委協調相關機構統籌安排,指定一個機構牽頭,實行集中聯合檢查,同時減少檢查人員。
(三)進入園區實施檢查前,實施檢查機構應徵求經開區同意,經開區同時派員參加檢查。
(四)進入企業開展檢查,檢查機構應當兩人以上並主動出示《合肥市涉企檢查通知書》和行政執法證件;檢查當場,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結果在《通知書》中註明並交被檢查企業留存;檢查結束後,實施檢查的機構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備案。
對同一企業的檢查原則上一年不得超過一次,上下級部門對同一企業不得重復檢查(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執法機構對檢查發現問題的企業擬實施行政處罰的,後續入企調查取證不需再報批和備案。
四、建立涉企服務監管活動滿意度評價制度
各機構在進入企業檢查,為企業提供服務時應向被檢查企業發放《廬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涉企服務監管活動滿意度評價表》,由企業相關負責人填寫,並由工作人員將原件帶回交縣局紀委存檔,或者由企業直接寄送至縣局紀委。
五、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違反本規范的相關規定精神對企業實施檢查的,服務企業時推諉扯皮,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縣局將依據有關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嚴格實行問責。
附件:***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涉企服務監管活動滿意度評價表
Ⅷ 撫順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是干什麼的 越詳細約好
三、信訪局
主要負責信訪案件的承辦、接待、報告、轉辦等工作;負責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司法、法制、公開電話、和諧社區(村)創建等方面工作。
負責全區信訪工作,處理人民群眾來信,接待人民群眾來訪,保證信訪渠道暢通,協調處理跨部門的重大信訪問題,協調處理群眾集體來區、赴市、去省、進京上訪和突發性信訪事件,向經濟區及有關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負責維護全區社會穩定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組織、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各經濟區綜治辦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公、檢、法等部門依法行使職權,督促大要案件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處理,配合處理涉法信訪案件;負責全區司法行政工作,法制工作,公開電話受訴辦理工作;負責和諧社區(村)創建工作。
四、經濟發展局
主要負責發改、經貿、物價、統計、科技、信息產業、商業、旅遊、農業、林業、水利、糧食、動物衛生監督、沈撫同城化辦公室等方面工作。
負責編制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安排和組織實施年度經濟發展計劃,組織全區宏觀經濟課題調研和分析;負責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劃,代市發改委審批許可權內的投資項目立項及安排和組織重點項目申報,協調管理投資項目准入體系認定和運作;負責全區物價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區企業和經濟區各種統計報表的編報以及統計專題調查和大型普查工作;負責區直屬企業改制和管理,協助企業爭取上級產業扶持政策,負責企業宏觀管理與指導及經濟運行的監控,並提出分析報告;負責全區旅遊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科技學術工作,會同省、市部門審核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項目的申報和認定,負責區內科技發展規劃與企業科技項目的設定、報批工作,並向省、國家科技部門推薦;負責科學技術協會及工商聯合會工作。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指導農村經濟工作;負責農業、林業、糧食、農機、水利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護林防火、防汛和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區的新農村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和落實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動物衛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定全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和計劃,做好本區畜禽飼養情況的統計工作,監督管理區域內動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獸醫醫政、獸葯、飼料、種禽監督管理,動物產品安全監督管理。
負責同城化建設的綜合協調、策劃和調研工作,草擬和編制同城化建設有關方面的發展規劃、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圍繞沈撫連接帶核心試驗區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相關政策進行調查研究。
五、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局
貫徹實施國家及省、市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工程技術標准,管理和指導本地區的工程質量監督及安全生產監督;負責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參與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審批結案及查處落實情況,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配合開展安全資格培訓工作;監控重大危險源、依法監督檢查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工程、安全監督和工程檢測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建築工程質量及安全的檢查,負責工程備案管理;負責質量保修期范圍內工程質量的投訴處理,配合主管部門對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和核實,提出行政處罰建議書;參與本地區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推薦市及以上優質工程;組織開展專項宣傳活動;處理群眾舉報和來信來訪;負責有關執法中的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
六、社會事業發展局
主要負責民政、殘聯、教育、衛生、人口與計劃生育、文化、體育、老齡等方面工作。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發展社會事業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制定、實施全區社會事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實施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標准等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救災工作;負責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負責指導基層政權建設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區劃、婚姻登記、特困群體、殯葬管理等工作;負責殘聯工作;負責全區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的管理工作。
負責編制實施全區衛生、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和初級衛生保健、人口和計劃生育規劃;負責醫療衛生行業管理;負責本區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監測、防治工作,對本區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進行監督和管理;負責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負責醫療急救體系的建設及組織區域內重大搶救;檢查和落實各部門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的落實;綜合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及應急救援工作;依法負責全區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和監督;統籌協調全區有關部門開展愛國衛生工作。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負責制定實施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管理和指導全區基礎教育、幼兒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民族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工作;統籌規劃全區中小學的布局調整和規劃建設;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經費核定、管理和使用,負責全區各學校儀器和設施的配套與調配,教育系統的房產管理及維修改造工作;負責區屬學校招生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師隊伍的管理、考核、任免、交流、調配和培訓工作,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和教師資格認證。
七、財政局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會計等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擬定全區財政發展戰略、規劃、分配政策;負責財政體制管理,指導經濟區財政工作;組織編報區本級和全地區年度財政預算、決算,組織年度財政預算執行;管理各項財政收入和支出,提出綜合平衡措施;負責全區各項財政性資金管理和政府債務管理工作;負責行政、事業、企業財務制度組織落實工作;負責政府采購的監督與管理,負責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國有資產佔有、使用單位的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會計制度執行情況的指導和監督,管理會計人員;負責非稅收入的征管和稽查工作;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管委會直屬公司的財務監督與管理;負責基本建設資金的籌集、管理和工程預決算審核;負責實施財政監督檢查,檢查反映財政管理的重大問題,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案件。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負責人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就業等方面工作。
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勞動、人事、機構編制和社會保障等工作,貫徹國家有關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福利等方面的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監督;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各項人事工作;負責在市核定的編制和領導職數范圍內,調整內部工作機構和人員編制,報市編委備案;貫徹落實就業和再就業政策,並負責統計工作;負責區內勞動合同鑒證、勞動爭議仲裁、勞動監察及人才市場、職業介紹、勞動就業保障中心工作;負責就業指導、就業援助、技能培訓、勞務輸出等工作;負責管理下崗失業、失地農民、農村富餘勞動力的就業和再就業工作;負責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負責「三方面」人員的管理工作。
九、規劃分局
主要負責規劃編制、審批、管理和測繪等方面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規劃、測繪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區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負責區內詳細規劃設計的審批工作;負責區內工業建設項目的選址審批、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組織規劃設計方案徵集、招標;組織重大規劃設計方案技術論證;組織重點建築設計和環境景觀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區內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審批工作;負責區內測繪工作的管理。
十、國土資源分局
主要負責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管理、保護和利用等方面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全區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土地確權、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登記發證等工作;負責農用地土地分等定級初審和報批工作;負責全區土地執法監察;負責全區土地徵收工作;組織全區土地使用權評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
負責以市局名義履行掛牌上市手續;辦理涉及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他項權利登記發證等的前期手續,並發放有關證書;辦理全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及轄區內集體土地管理手續;依法收取、支配、使用和管理土地出讓金、菜田基金、土地管理費、農業發展基金等規費。
組織編制和實施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規劃,依法保護、監督和管理礦產資源;負責開發區礦產資源探礦權、采礦權及轉讓的初審報批工作;負責全區礦產執法監察工作,依法調解處理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對地質環境保護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十一、城鄉建設管理局
主要負責城鄉建設、工程管理、建築市場、建築裝飾、勘察設計、供熱供水、燃氣的管理、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交通管理、人民防空、地震等方面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建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城鄉建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平衡全區基本建設計劃及其資金安排;負責指導全區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建築、勘察設計、供熱、燃氣、供水、供電的行業管理;負責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負責全區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施工圖設計審查文件的備案;負責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和管理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備案,建築業企業三級資質的報件;負責全區基本建設的信息與統計管理工作;負責依法對建設項目實施監督,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有形建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城市市政、公用等基礎設施建設及更新改造項目的立項、可研等前期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工程設計委託、工程質量、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的管理和工程竣工驗收以及工程款的撥付,確保工程進度、工期和質量;負責城區市政設施維修管護及環境衛生作業和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市政設施的佔用、改建方面的審批工作。
貫徹執行上級交通工作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擬定全區公路建設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本區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監管及重點交通工程的建設與管理;依法做好轄區內公路管理、規劃、維修、養護工作;負責指導全區交通系統安全生產,並協助市交通局做好路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交通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全區公路工程建設市場的管理和監督;負責交通執法稽查工作。
貫徹執行上級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規定;負責區內關於人民防空的應急預案、保障措施、宣傳教育、隊伍組建和訓練演練、戰時應對等工作,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區內人防通信和防空警報建設的規劃與實施,做好通信警報試鳴、檢查和維護;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地下空間利用規劃、人防工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助市人防辦對人防工程項目施工進行技術管理、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和開發利用;負責人防結建審批和代收費,並對違反結建政策的單位和個人進行人防行政執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單位的人防相關費用的收繳與管理工作;負責地震等工作。
十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主要負責依法對市容、市政方面違法案件的查處等方面工作。
負責行使有關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市政設施管理、交通佔道、市場外無照經營等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工作;受城建、國土、規劃、環保等部門的委託,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監管、檢查,並配合對違法行為進行行政執法及處罰。
十三、房產管理局
主要負責房產規劃、管理;房地產開發規劃、監督、檢查;物業企業管理和房屋拆遷回遷管理等方面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房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編制房地產開發與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與監督檢查;負責全區房產市場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房產行業行政執法檢查、監督,行政應訴工作,查處房屋建設中的違法、違紀行為;負責全區房屋產權產籍的管理及確權發證;負責全區商品房(預)銷售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的房屋拆、回遷的指導和管理;負責全區商品房維修基金收繳和管理;負責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審查及管理,審批住宅小區硬化綠化建設項目,協調和指導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區管委會及總公司自主產權的房屋建築物資產維修維護、租賃、管理等工作。
十四、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主要負責招商引資、對外經濟合作綜合管理等方面工作。
負責全區對外開放、招商引資工作的規劃和統籌;負責全區外事及招商團組的接待工作,負責全區「走出去、請進來」大型招商活動的策劃、組織工作;負責全區招商引資資料的整理、匯編和製作;負責全區招商引資指標的考核;負責全區各專業招商部門的組織協調;負責外資項目的審批和管理;負責組織境、域外招商引資及項目綜合管理;負責境域外項目的洽談、簽約落實工作;負責與省、市外經貿部門的業務對接、往來等綜合工作;負責網上招商及招商代理的選擇、委託等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客商信息庫;負責全區投資環境和經濟信息的推介工作。
十五、審計局
主要負責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各經濟區、區直各部門、各區屬企事業單位財政、財務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等方面工作。
貫徹落實有關加強審計的法律法規;負責對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區直各部門和單位、各經濟區(街道)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區直各部門和單位、各經濟區(街道)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區直及各經濟區所屬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對區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及各項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審計的其他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十六、環境保護分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監督執行各級各類環境保護標准及環境保護行業標准;實施全區環境保護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審核區域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負責全區環境監測、環境統計和環境信息工作;負責區內水體、空氣、土壤、雜訊等環境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環境執法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行為;監督管理全區廢氣、廢水、粉塵、惡臭氣體、固體廢物、有害化學品及雜訊、振動等污染防治工作;協調解決環境污染糾紛;負責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環境綜合定量考核工作;組織貫徹實施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排污收費、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負責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相關工作。
十七、公共行政服務中心
主要負責公共行政審批服務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等方面工作。
協調市直有關部門為進區的境、域外投資者提供全面服務,協助辦理從簽訂投資協議起,直至項目建設、投產期間的各種手續;負責重點項目運行的跟蹤與服務;負責項目建設的推進和匯總上報;
負責對行政審批服務大廳進行日常管理,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具體組織實施;負責對進入該中心的審批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及對工作情況的考評;參與對進入中心審批服務項目的審定和調整工作,並對審批項目的辦理情況進行協調和督查;負責受理對進廳的審批工作人員違紀行為的投訴;負責為投資者或群眾提供政策咨詢服務和業務代理、代辦工作。
Ⅸ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怎麼樣
簡介:管理委員會系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內設機構。
成立時間:2006-06-28
工商注冊號:長經技黨干字201312號
企業類型:機關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