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上海購買限價商品房(雙限雙定房,不是經濟適用房)是否影響拆遷房的分配
這是兩回事,拆遷是補償你的損失,不是福利。
B. 在上海,購買臨港的限價商品房(雙限雙定房,不是經濟適用房),會影響拆遷房的分配嗎
不會的,拆遷是根據宅基地的面積和家庭成員來的,只要戶口還在原來的房子裡面,不影響的。
C. 申請雙限房劃算還是經濟適用房劃算
還是經濟適用房更劃算一點。
雙限房據說要取消折遷戶優先的政策回,但把金頂街全部給予拆遷答戶使用.雙限的主要條件是無房戶,夫妻雙方任何一房沒有產權記錄的.父母除外!擁有北京市城鎮戶口的(五年以上).主要就是這兩個條件.有一點要說明的是.這次可能採用由購房人戶口所在地街道進行申報.由管片辦事處進行初審.
對於經濟適用房.審核會更嚴一些.但是還是通過街道的可能性很大.比起雙限房來說只是多了家庭收入這一關.由於經適房相對少的多.所以要多照顧一些特殊的居民.可能在稅費上還有優惠.
至於兼租房,主要針對困難比較多的烈屬,軍屬.勞動模範.下崗特困戶口.
D.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
1、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2、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4、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家庭須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並校驗原件身份證明材料;戶籍證明材料;婚姻狀況證明材料;住房情況證明材料。
(4)雙限房與經濟適用房的區別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購買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准面積。購買面積在核准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E. 我買了套經濟適用房 要轉手 要交哪些稅
房產證和土地證還拿到啦
如果要買的會得有這兩證
還有好象是房子沒住滿5年要教契稅的好象是4%吧
我這就是這樣的
南京
F. 房屋產權一般可分為幾種有什麼區分
房屋產權可分成7類:
1、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營的住宅,均按市場價出售。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
2、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普通住房,這類住宅因減免了工程報建中的部分費用,其成本略低於普通商品房,故稱為經濟適用房。這一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宅,兼具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
3、央產房
央產房的全稱是中央在京單位職工的已購公房,指職工根據國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價或者標准價(含標准價優惠辦法)購買的,由中央在京單位建設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也視為已購公房。
(6)雙限房與經濟適用房的區別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
1、購房者大多對房屋產權問題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土地使 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房屋產權是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出讓的。所謂房地產使用權,其實只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決定了房產的使用權。
2、業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外,還擁有該房屋的國土土地使用權。
3、也就是說如果房屋產權到期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
4、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房產權70年從開發商開始蓋房就開始算了。
G. 共有產權房能夠買賣嗎,共有產權房怎樣認定
共有產權房是能夠買賣的,但是必須要徵得共有人的同意,不然是無效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未徵得共有人同意,房屋買賣無效,這里的「共有人」,包括共同繼承人這種情形。因此,由於這種房屋買賣行為不受法律保護,買房人一般無法取得房屋產權,而其購房款已支付,這樣很可能跌入房款兩空的陷阱。
未經共同繼承人同意買賣房屋是指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不徵得其他共同繼承人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牟利,造成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買房人的權益受損的情形。
認定方法為房屋產權可以按照兩種比例實現共有:當個人與政府的產權比例為7∶3時,個人承擔的價格相當於同期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對仍無力購買的特殊困難家庭,可按5∶5的產權比例進行購買,個人承擔的價格則相當於同期經濟適用住房的70%,即共有產權經濟適用住房。
共有產權房的購買人隨著收入的增加,可以申請購買政府部分的產權。按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5年內購買政府產權部分的,按原供應價格結算;5年後購買政府產權部分的,按屆時市場評估價格結算。
房屋出售時與此類似,出售所得按購房家庭與政府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當購買者經濟情況發生變化,家庭收入高於政府規定標准,進入中高收入群體時,政府也無需強制其搬出,而是對政府產權部分收取市場租金。
(7)雙限房與經濟適用房的區別擴展閱讀:
共有產權房,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後低價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
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起在江蘇省淮安市進行試點,該模式已在江蘇省其他地區獲得了推廣。
「共有產權房」作為經濟適用房的變異形式,其顯著特點在於價格形成機制。「共有產權房」用地性質由劃撥改為共有產權房出讓,並完全按照商品房進行開發,且銷售價格計算也等同於商品房。可見,比起傳統的經濟適用房,「共有產權房」增加了土地成本,且房價實際上是「隨行就市」。客觀上,「共有產權房」的這種價格形成機制,不利於維護商品房市場價格,喪失了經濟適用房平抑市場房價的政策效應。
另一個顯著特點在於「共有產權房」的出資方式,它是由政府按照「三七開」或「五五開」墊資,並不影響購房者向銀行申請商業貸款等。就其出資方式的本質來說,與開發商推出的所謂「零首付」優惠政策比較,前者的墊資人是政府,後者的墊資人是房產商,從融資模式上看,並無本質差別。
H. 二手房交易時,滿2年和滿5年有什麼區別嗎
首先,二手房滿兩年和滿五年的所交的稅費類型沒有區別,滿五年而且要家庭唯一住宅內才行容,您應該是想問滿兩年和滿五年唯一的區別。在二手房交易中,房本滿兩年免 增值稅, 滿五年唯一免 增值稅,個稅!
滿五唯一:滿五」是指房產證從出證開始計算,時間滿五年或超過五年;「唯一」則是指業主在該省份內,登記在國土局系統里得只有這一套房子。通常情況下,房子滿足「滿五唯一」的條件即可是免房子的個稅和營業稅。
滿二唯一:出賣方產權證或者契稅發票領證或開票時間超過2年或正好2年。出賣方以家庭為單位唯一套住宅。
(8)雙限房與經濟適用房的區別擴展閱讀:
「滿五唯一」中的「滿五」是指房產證從出證開始計算,時間滿五年或超過五年;「唯一」則是指業主在該省份內,登記在國土局系統里得只有這一套房子。滿二唯一隻是免徵營業稅,該交的個稅還是要交的,而滿五唯一可免雙稅,這里需購房者提高注意。
參考資料:房屋交易稅費-網路
I. 男女雙方各有一套限價房和一套經濟適用房,結婚後還用退房嗎
參照限價房買賣注意事項中的第三點,應該要退房。
限價房不得同時享受其他政專策性住房:已承租屬廉租房等優惠政策住房的家庭,在申請暫停租金補助或優惠,且已按市場租金標准繳交租金後,由市公房管理中心出相關證明,視為退出原承租住房,可申請購買限價房。
J. 二手房滿二年和滿五年有什麼區別,
簡單說,滿2年可以交易的,但是需要付一筆營業稅
滿五年不需要付,前提是唯一一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