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水鎮經濟社會發展中所存在的問題
嗯,這裡面所存在的發展問題是,經濟鏈兒不夠穩定。
㈡ 影響和制約鄉鎮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矛盾和問題是什麼
眼光短,居民只看到自己的利益。地方勢力的阻撓。資金問題。管理不系統。
㈢ 淺析小城鎮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摘 要:小城鎮的發展對於推進我國的城鎮化,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減輕大中城市因農民工流入帶來的巨大壓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幾年來我國小城鎮建設也取得了很大的發展,比如小城鎮數量和人口都有很大的增長.但是,在小城鎮的發展的同時,也伴隨而來了很多的問題,嚴重的制約了小城鎮的發展,針對小城鎮建設中出現的問題,我們必須採取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小城鎮 土地流轉 戶籍管理制度 社會保障 投資機制
加快小城鎮發展步伐,是"十一五"規劃的戰略重點,它指出要"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按照循序漸進,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合理布局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 國內外的各種城市發展經驗也都表明,小城鎮在推動城市化進程,拉動農村經濟,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成果是有目共睹的,它也成為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進一步擺脫小城鎮發展的束縛,加快小城鎮發展速度,提升小城鎮建設品質是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大戰略,是勢在必行的.本文基於我國小城鎮發展的現狀,從小城鎮建設中凸顯出來的問題入手,著重研究了能夠推動小城鎮發展步伐的各種對策,來解決小城鎮發展中的各種障礙.
1 小城鎮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鄉鎮企業的快速發展,我國的小城鎮建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例如:我國農村建制鎮已經自1978年的2173個發展到了1998年的19060個,增長了7.77倍,平均每年增加844.35個;1998年小城鎮人口為16984萬,其中非農業戶口的人數約1.25億人,小城鎮人口占農村總人口比重的17.9%,佔全國總人口的比重為13.6%,比1978年佔全國人口比重的5.5%上升了約8個百分點[1].這些驕人的成果都是必須肯定的,但是在充分肯定小城鎮發展的這些成績的同時,也應該注意到在小城鎮發展的過程中暴露出來的種種問題,這些問題不但影響了小城鎮發展的效果,增加了小城鎮發展的副作用,同時也約了小城鎮向更深層次的發展.
1.1 小城鎮建設缺乏科學合理的規劃
由於政府功能軟制弱,加上各種自然原因導致的小城鎮發展的自發性,致使小城鎮建設缺乏科學的規劃,總體指導不明確,具體表現在:
(1)在我國小城鎮的發展過程中,缺乏統一的穩定的科學規劃,小城鎮建設的數量眾多,但卻基本雷同,造成了嚴重的重復建設.資源和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浪費嚴重.這種"全面"建設小城鎮的發展思路使本來就緊缺的資金更加緊張,使小城鎮的建設水平很低,質量很差,尤其是小城鎮的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建設,遠遠達不到小城鎮建設的要求.
(2)孤立的發展小城鎮,沒有把小城鎮的發展納入到大的城市群的體系之中,使小城鎮的發展與周圍大中城市和其它小城鎮的發展相脫節,沒有能夠形成統一的城市網路體系,隔斷了小城鎮和周圍大中城市的相互推動作用,不能夠使小城鎮的發展藉助於大中城市的輻射和帶動作用,不能很好的找准小城鎮發展的定位,把小城鎮建設孤立於城市體系之外.
(3)很多小城鎮的發展存在著盲目攀比,不注重實際情況的問題.小城鎮的發展不是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自己發展的道路,而是一味的追求政績,照搬別人的建設經驗,結果不適合的發展道路不但不能促進反而阻礙了小城鎮的發展.小城鎮的發展政策還缺乏連續性,朝令夕改,反復建設,頻繁改造,造成極大的浪費.很多地方都是邊建設邊規劃,甚至是先建設後規劃,致使小城鎮建設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不合理性.
1.2 小城鎮的規模過小
我國的小城鎮數量眾多,但是規模過小.有關研究認為,小城鎮鎮區人口在5萬左右才能正常發揮集聚的功能[2].而我國農村鎮鎮區人口才6000多人,其中非農業人口只有3300多人[3].如此小的規模造成我國小城鎮的功能不完善,吸引和帶動能力不強,難以吸引農村剩餘勞動力和鄉鎮企業向小城鎮轉移.小城鎮規模過小還導致了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成本過高,小城鎮基礎設施不健全,不能滿足小城鎮居民生產和生活的需要,制約了小城鎮的建設和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1.3 制約小城鎮發展的制度性因素依然存在
小城鎮的發展需要各種配套政策的支持,而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各種相關政策不僅不能推動小城鎮的發展,反而羈絆了小城鎮前進的腳步,它集中體現在承包土地流轉制度,戶籍管理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
1.3.1 農民承包土地流轉的制約
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轉制度,土地的流轉程序和市場不規范.主要表現在:(1)農民之間的土地流轉有很多都沒有簽訂合同或者簽訂的土地流轉合同不規范,不具有法律效力,這就使日後發生糾紛時取證困難,增加了處理糾紛的難度,不利於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2)農業生產的風險性大,投入多,收益小的特點和農民的承包土地地塊小,土地分散,不利於管理等原因,致使農民承包的土地想要轉讓卻無人願意接手,使農民的承包土地流轉困難重重.
另外,由於我國農民有幾千年來的"土地情結",但農民進城落戶不能攜帶土地,即我國的非農業戶口沒有土地的使用權力,這就使很多進城務工和經商的農民並沒有放棄原有的土地,從而造成了"離土不離鄉"的現象.尤其在小城鎮中,帶地進城的人口佔小城鎮的總人口比重很大,農民進入小城鎮後在農村依然保留著基本責任田和宅基地,這不但不利於農村土地的集中經營和農村的工業化和現代化,也不利於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小城鎮轉移.
此外,對於土地的出讓,轉讓,股份合作等經濟行為必須明確土地的產權,而從目前情況來看,雖然規定農民對其承包的土地具有使用的權力,但是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很不充分,比如我國規定了土地的延包期限為三十年,但是很多地方並未落實執行,土地承包依然調整頻繁,致使農民的承包權不穩定;另外,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內容方面都受到限制,在現行的制度安排下,農民無法對自己承包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貸款以獲得所需資金.農民承包權的不充分,弱化了農民對土地的享用權利,減少了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可能性[4].
1.3.2 傳統的戶籍制度的制約
長期以來,戶籍問題是困擾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大問題,也是困擾小城鎮發展的大問題.傳統的戶籍管理制度以身份為核心,以出生地為基礎把我國人口劃分為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形成了城市和農村戶口的二元化管理.按照我國現行的戶籍制度,農民是農業戶籍,進入小城鎮也仍然是農業戶籍[5].農民要想獲得城市戶口有很多的限制,也有很大的難度.有些時候農民進入小城鎮,獲得城鎮戶口要付出一定的代價.戶籍制度成為農民進入小城鎮的一隻攔路虎的另一個原因在於傳統的戶籍制度把戶口和社會保障,醫療,子女教育,社會福利,社會地位直接掛鉤,形成了進城農民與原有市民的不公平身份和不平等的待遇.這種對農業戶口的"歧視"嚴重地制約著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和小城鎮的發展.雖然國務院1997年20號和1998年24號文件規定,實行以居住地和現行職業確定落戶地點和身份的管理制度,但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著指標控制,嚴格的進城落戶條件和審批程序等問題.這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礙和限制了農村人口的流動,制約了農民進入小城鎮.
1.3.3 不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制約
目前,小城鎮的就業,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還很不完善,社會保障水平不高,跟大城鎮相比具有很大的差距.且小城鎮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滯後,政府投入的社會保障資金不足等,使其遠遠跟不上小城鎮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也不能夠適應小城鎮居民對於安全,穩定的要求.農民進城落戶之後,就要放棄原有的土地,而在小城鎮中的工作和收入不穩定,社會保障又不能保障其生活的穩定,保障其失去工作和正常收入後的基本生活,這就減弱了對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吸引力.社會保障制度不能夠消除進城農民的後顧之憂也是進入小城鎮的農民不願放棄土地的一個主要原因.
1.4 小城鎮發展中資金短缺
資金不足是小城鎮建設普遍存在的問題,也是制約小城鎮建設和阻礙小城鎮發展的主要因素.目前從總體上看,小城鎮的投融資體制比較單一,投資的最重要來源仍然主要是政府.而在我國,鎮政府不是一級完整的預決算財政單位,所得稅收需上繳縣財政,鎮政府的所需費用是縣財政分發的人頭費和超收部分的提成,這些費用僅夠鎮政府的正常運轉,因此,城鎮建設的資金就主要依靠預算外收入來彌補.鎮政府的預算外收入來源主要是土地拍賣所得和高額的城鎮建設配套費.為了增加收入,加快小城鎮建設,政府只能抬高土地價格和建設配套費用,這就形成了限制農民進城和投資開發商進入的"門檻",增加了鄉鎮企業,農民和外部資金向小城鎮集中的成本,抑制了鄉鎮企業和農民進城的積極性,減弱了招商引資的優勢.
1.5 缺乏有效的產業帶動
小城鎮的發展缺乏經濟增長點,缺少有效的產業來帶動.這是因為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市場經濟日趨完善,市場競爭日益的激烈,經濟活動越來越復雜,而大部分鄉鎮企業領導因為思想僵化,文化程度不高,不具備所必需的管理素質和知識,沒有能夠適時調整企業發展戰略和企業的發展方向,致使管理不善,沒有能夠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所以,近幾年來,鄉鎮企業出現了增長速度放慢,吸引帶動能力下降和經濟效益下滑等問題,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小城鎮第二產業的發展.第二產業發展的不充分,再加上小城鎮的規模和人口過少,又影響著小城鎮的規模和輻射效應,也就無法達到小城鎮第三產業發展的需求.此外,政府也沒有能夠根據小城鎮自身特點和優勢,制定出適合小城鎮發展的經濟道路.小城鎮發展和建設的盲目性很大,很多地方沒有明確的發展路線或者其發展道路不適合,不能夠拉動和引導小城鎮第二,三產業的發展.
2 針對小城鎮的發展應採取的措施
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我國工業化水平的進一步提高,我國發展小城鎮的條件和環境也日益的完善和成熟.掃除小城鎮發展的障礙,提升小城鎮發展的速度和品質,增強小城鎮的功能也因此變得越來越緊迫,針對小城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要不失時機地實施各種相應政策,加快小城鎮的發展.
2.1 加強小城鎮發展的科學規劃
做好小城鎮發展的統一規劃,合理安排小城鎮發展的布局和步驟.避免小城鎮發展的重復建設,土地和資源的浪費.要把小城鎮的發展建設放在大的城市體系之中,放在大的環境之下來考慮.小城鎮的發展必須以大中城市為依託.在城市化發展中,大中城市和小城鎮各有其優勢,城市化體系必須是一個大中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完整的城市體系.小城鎮的建設要藉助大中城市的輻射和帶動作用,與大中城市一起形成以大城市為中心的城市群.
小城鎮的發展也要制定出適合自身發展的穩定連貫的政策.要根據小城鎮的地理位置,資源環境,人口等各種特點,因地制宜地制定出適合自身發展的政策,切莫盲目模仿,攀比.
2.2 加快鄉鎮企業和人口向小城鎮流動並選擇一批重點鎮優先發展
轉變小城鎮規模過小的限制,應加快鄉鎮企業向小城鎮的聚集,對進城的鄉鎮企業在駐地,建房,辦照等方面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服務,可以設立專門的機構特事特辦,所有手續在一個地方辦理,簡化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從而調動鄉鎮企業向小城鎮聚集的積極性.此外,還需要大力發展小城鎮的二,三產業,提高小城鎮的就業空間和小城鎮對農村閑置勞動力的吸收能力, 在小城鎮的人口政策方面,要逐步取消戶籍制度的限制,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農村人口向小城鎮轉移.
另外,小城鎮的數量眾多,而政府的力量有限,要想做到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如果使所有小城鎮齊頭並進,全體發展,勢必會造成小城鎮規模小,層次低,質量差的問題.因此,要想改變小城鎮規模過小的局面,除了要制定政策吸引人口和鄉鎮企業向小城鎮流動以外,還一定要改變小城鎮"遍地開花"的發展戰略,走分步驟,有階段的小城鎮發展道路.首先,要選擇一批基礎好,經濟發展潛力大的小城鎮比如縣城和縣域中較大的鎮集中力量優先發展.這樣既有利於提高小城鎮發展的速度和品質,也有利於完善小城鎮的功能,形成一定的輻射和帶動作用,為下一步其他小城鎮的發展創造條件和積累經驗.然後,在重點鎮充分發展的基礎上,
㈣ 農民進城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哪些問題
農民進城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出現什麼問題
農村勞動力從農村向城市的轉移,已經成為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經濟、社會的一種重要現象,其對於城鄉的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構成了至關重要的影響因素。與此相關的一系列問題也不可避免的提上了首要的議事日程。而農民進城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中會出現哪些主要問題呢?
對於城市來講,其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主要問題是:人口嚴重超載問題;生活環境問題;社會安全、治安管理;城市文化的建設更復雜問題;農民工子弟就學問題,住房問題以及原本的城市人員就業問題等等.
首先人口嚴重超載問題,生活環境問題,城市文化的建設更復雜問題方面:
社會資源大量匯聚大城市,使得流動人口過度集中於大城市的問題非常突出,不少城市已感到不堪重負我國流動人口在布局上越來越呈現嚴重的不平衡性。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些大城市聚集了更多的社會資源,形成對流動人口吸引的「盆地效應」。目前,超量的外來人口,使這些城市土地、環境、水資源難以承受,社會穩定壓力極大. 因為農民工進城後面臨一系列的問題,諸如農民工 子弟就學問題、住房問題等突出問題在一定程度上給城市管理體制帶來了嚴峻挑戰。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從而避免由此帶來的諸多負面影響是城市方面亟待解決的。同時不同區域的農民進城使城市文化更加多元化,極大地豐富了城市文化。但文化因素的增多也使得城市文化的建設更復雜。
其次社會安全、治安管理等方面: 使城市政府最頭疼的的事,莫過於因流動人口增加所造成的財政補貼,以及社會治安惡化。
有新統計顯示,北京市70%的犯罪是外來人口,違法犯罪被侵害人中有70%是外地人口。上海有72%以上的犯罪為非本地戶籍人口所為,杭州已經突破了90%,而深圳近10年來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和被犯罪侵害的對象中,非深圳戶籍的分別佔到98%、95%以上,作案人員和受害對象「兩頭在外」的特點非常突出。 而這些流動人口中主要是進城農民工。而城市農民工的無保障狀況是引發社會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盡管從現行體制來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不應由城市財政來承擔,如果城市不解決失業的、生活陷入困境的城市農民工的保障問題。城市居民的生活也不會安全。
最後原本的城市人員就業問題方面, 由於農民工 對勞動條件及報酬的要求相對較低(這從農民工大都集中在勞動環境差和重、臟、苦、累、險的工種方面可以看出)。這樣就業市場上競爭造成當地城市居民就業的壓力甚至貧困化,在這種情況下,城市政府為重新安置本地職工就業付出的努力越大。
對於鄉鎮方面主要面臨著農村留守兒童、老人、婦女問題突出等一系列問題
1.農村留守兒童、老人、婦女問題突出。進城農民工面臨著種種難題,如工資水平低,而城市生活成本較高,子女需要回鄉參加中考、高考的制度,受戶籍制度的限制而不能在城鎮定居。在這種情況下,農民工的子女、老人、婦女等家庭成員在農村留守也就成為不得不接受的選擇。留守群體的問題及其引發的社會矛盾越來越明顯。一是留守兒童由於家庭不完整,很容易帶來諸如心理失衡、性格扭曲、成績不良、缺乏社會安全感等問題。二是農業女性化趨勢日益明顯,男性勞動力大量進入城市,農業依靠婦女支撐,農業老齡化與發展現代農業的需求很不適應。三是由於農村社會保障缺失,留守問題直接影響到農村家庭和農村社會的穩定。
2.年輕勞動力的流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原本所在鄉鎮農業經濟的發展。
市場配置的結果是將十分有活力的年輕勞動力與勞動密集的東部沿海區域相結合、與投資高度密集的城市區域相結合,此種結合的結果,當然會創造較高的效益,但由於由於大量民工的存在,農民的主要收入不是來源於農業,而是來源於工業即民工收入,也就是說農業成了農民的副業。留在家裡耕種土地的是老人,放羊式的種田,沒有精力也沒有動力提高產量,即使有條件實行科技種田,農民也缺乏動力。
農民進城就業和農民変市民將伴隨著工業化、城鎮化與解決三農問題的全過程,解決農民進城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問題是十分緊迫的,也是一個比較長的歷史過程。
㈤ 村的基本情況和經濟社會發展存在的問題怎麼寫
XX村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匯報材料
各位尊敬的領導:大家上午好!
XX村座落在XXX縣東部,距XXX市36公里、縣城30公里,地域面積13.02平方公里,林地面積10900畝,其中人工林1200畝。耕地面積3968畝,其中水田面積3456畝。全村人口3658人,其中農業人口3200人、878戶,轄29個村民小組、11個自然村。XXX村黨總支部下設三個黨支部,共有黨員80名,其中女黨員9人。XXX村是XXX鎮政府所在地,也是XXX經濟、文化、商貿中心。
今年來,我村在鎮黨委的正確領導下,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並在村兩委領導班子和廣大黨員之中,有計劃、分步驟地開展了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和黨員「五好五帶頭」創先爭優活動,並把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作為開創我村黨建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機遇抓緊抓好,以此推動我村各項事業的發展,形成了以圍繞經濟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經濟的新局面。
一、把握契機,努力開創我村黨組織建設工作新局面 我村在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時,把科學發展觀與加強我村黨組織建設辯證的統一起來。通過學習實踐活動,進一步提高村兩委成員的素質,增強村兩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我村抓住這次學習實踐活動的有利時機,把科學發展觀與創先爭優活動有機結合起來,與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結合起來,並緊緊圍繞調整農業結構和增加農民收入這條主線,採取了更加有力的措施,把我村建設成符合「三個代表」要求的堅強戰斗集體,為實現富裕和諧
㈥ 當前經濟發達鎮職能行使方面遇到了哪些矛盾和問題
傳統的鄉鎮行政管理體制使得經濟發達鎮形成了「小政府,大社會」的行政模式,出現了公共服務、公共產品嚴重短缺的現象,因此,經濟發達鎮的行動管理體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和目標應當是:給予經濟發達鎮政府更多的權力,增強鎮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能力,激發鎮域更大的活力,促使經濟發達鎮更快地向現代化的小城市邁進。具體來說,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一、分類推進經濟發達鎮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推進經濟發達鎮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需要採取務實的態度和針對性的措施分類推進。要綜合考慮常住人口規模、經濟規模、土地面積、地理區位、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等指標,相應地把經濟發達鎮大體上劃分為超級發達鎮、比較發達鎮、農村中心鎮。對於那些位於大城市周邊范圍或與大城市接壤的超級發達鎮,由於經濟規模巨大、常住人口很多,可以統籌考慮區域行政區域規劃,重新研究設市和設區的條件,進行行政調整,撤銷鎮建制,將其歸並為大城市的市轄區或整合設立新的縣級市。 對於位於大城市范圍內或縣(市)政府所在地的比較發達鎮,由於經濟規模較大、常住人口較多,可撤銷鎮建制,向街道辦事處為主的派出機構轉型。對於離市區較遠的農村中心鎮,由於具有規模效益高、建設和管理水平高、非農產業比較發達、吸收勞動力能力強、對區域經濟帶動作用明顯等方面的優勢,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賦予其部分縣的職能,合理設置綜合部門。 二、轉變和改善政府職能,實行較為動態的人事編制管理。 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進一步強化經濟發達鎮政府在產業發展、規劃建設、項目投資、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市場監管、社會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許可權,加強其在農村科技、信息、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文化、義務教育、公共醫療衛生、計劃生育和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公共服務職能。 採取靈活的幹部管理制度,提高幹部級別或者對主要領導實行高配,比如,縣委副書記或縣委常委兼任鎮黨委書記,或者鎮主要領導享受副縣級待遇等,同時對人權、事權進行調整。在放寬小城鎮戶籍的同時,把經濟總量、財政收入、常住人口規模等作為主要指標,制定科學合理的定編標准,在總編制不增加的情況下,按各鎮綜合指數動態核定編制,實行分類管理,使其既能適應履行職責任務的需要,又不會出現管理和服務缺位。 同時,在加大政府僱用人員比例的基礎上,創新政府法定機構建設和購買服務的有效形式。積極推進鄉鎮事業單位改革,減少冗餘人員,轉變財政投入方式,形成養事不養人的社會事業提供機制,既保證政府職能的完全履行和不斷加強,又使政府人員規模不會無限制膨脹。 三、建立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 按照分稅制的要求和財權事權一致、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完善經濟發達鎮的財政體制。積極研究按實際人口管理規模來確定各級政府的財政分配關系,充分考慮經濟發達鎮已有外來人口的負擔,解決人口日益增長帶來的治安、公共服務和環境問題。在目前財稅體制未改變的情況下,盡可能地減輕經濟發達鎮的財政負擔,比如法律法規和政策中規定由上級黨委、政府及其部門承擔的責任,不得轉移給鎮承擔。 對於那些確需鎮政府配合的有關工作或承辦的有關事務,要賦予其相應的辦事許可權並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同時,採取各種措施給予必要的財力支持。例如,在經濟發達鎮范圍內收取的稅費和土地出讓金,除規定上繳中央的部分外,地方留下的部分可向經濟發達鎮傾斜。經濟發達鎮確實十分缺乏的產業、社會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應優先列入各級政府的重點工程,並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給予支持。支持經濟發達鎮加大投資體制改革力度,允許經濟發達鎮依法組建城鎮建設投資公司等。 四、強化經濟發達鎮的規劃建設。 針對我國現行的規劃審批權集中於縣政府的現狀,要進一步改革規劃體制,推進發展規劃、城市規劃、土地規劃「三規合一」,促進縣和鎮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積極探索按功能區劃分進行規劃的方法,創新行政區和功能區相互協調配合的新機制。 按照統籌城鄉、導向明確、分區聯動等原則,將全域劃分為城市綜合服務區、生態保障區、農業保養區、現代物流區等特色鮮明的功能區,把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市(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的主要控制性指標分解下達到各功能區。同時,強化規劃的硬性約束,防止在編制規劃的過程中,因隨意制定、變更規劃導致發展無序、重復建設、自我競爭等現象,影響經濟發達鎮的建設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