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圳安居房申請流程步驟是什麼
具體辦理步驟:深圳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下達經濟適用房銷售計劃和房源,通過媒體專發布經濟適屬用房出售通告→申請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領取申請表格並遞交申請資料→售房中心審核、分類排隊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對、補充和更正有誤的申請信息→再次公示→申請人領取自選房號通知單→申請人自選房號→我局與申請人簽訂經濟適用房認購協議書→申請人到售房中心簽訂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申請人交納購房款或到指定銀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申請人到售房中心領取「入住證明書」 →申請人辦理入住手續。
Ⅱ 深圳經濟適用房申請要滿足哪些條件可以以個人名義申請嗎
每個申請家庭應確定一名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作為共同申請人。內 申請經濟適用 住房容的家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具有本市戶籍。 (二)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 撫養或扶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請人已婚的, 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 的居民,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 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 等政策性住房, 集資房 ,拆遷安置房 ,軍產房, 商品房 ,自建私房等。 (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及戶籍遷入本市前在國內其它城市未購買過政策 性住房,未領取過未購房補差款;一定年限內未曾轉讓過自有形式的住房。 (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請前連續兩年均低於本市低收入標准線。 (六)家庭總資產不超過一定限額。 (七)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Ⅲ 深圳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深圳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均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下同)具有本市戶籍,但未成年子女取得本市戶籍時間不受此時間限制。
具有本市戶籍的申請人已婚且其配偶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視為本市戶籍人員;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戶籍遷移出本市的在讀學生或者現役軍人,視為本市戶籍人員,但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2.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3.申請人已婚的,其婚姻狀況形成時間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申請人為單身居民的,須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年滿35周歲。
4.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內、外均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軍產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5.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內、外均未曾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未領取過未購房補差款;從2005年1月1日起至簽訂購房合同之日,未曾轉讓過自有形式的住房。
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均未租住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
6.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市民政部門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7.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08年、2009年連續兩年低於26529元;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單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2008年、2009年連續兩年低於26529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年可支配收入的總和,除以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總人數計算。
8.截至本通告發布之日的前一日,申請家庭總資產不超過32萬元,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單身居民個人總資產不超過32萬元。申請家庭總資產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總資產的總和計算。
9.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Ⅳ 深圳的安居房如何申請
1、申請人網上申請
申請人登錄廣東省政務服務網網上申報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輪候。
申請人在線填寫申請信息,核實無誤後提交並列印《申請表》。對於沒有條件進行網上申報的家庭,區住房保障部門受理窗口可提供電腦設備由申請人進行填報。為保障受理工作場所及申報流程的順暢,建議申請家庭優先採用自行網上申請的方式提出申請。
申請人應認真核對申請信息,確保申請信息與申請人的實際情況保持一致。若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第一次網上申報時身份證號碼已被使用,請盡快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市售房中心提出申訴。
2、網上預約受理時間
申請人網上提交申請信息後,可根據系統的提示,在線預約提交書面申請材料的受理時間(節假日除外),系統將根據申請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請家庭的預約受理時間。
3、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申請家庭根據預約的申請材料受理時間,憑在線列印的《申請表》和申請人身份證到各區住房和建設(住宅)局、新區城建局提交申請材料。
4、當場領取受理回執
各區住房和建設(住宅)局、新區城建局工作人員根據申請家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核查,如申請材料完備,工作人員將對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現場拍照,並對申請家庭的申請材料進行備案。備案後現場發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請受理備案回執。備案回執是申請家庭認購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重要憑證,請申請家庭務必妥善保管。
5、終審合格,納入輪候庫並關注項目配售通告
市主管部門按季度會同市規土委、民政、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批量核查有關條件,包括婚姻、戶籍、住房及宅基地、購房補貼、區級政策房等。終審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請條件的,納入輪候資料庫;終審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門駁回申請,出具《駁回申請通知書》。申請家庭輪候期間可在市住房建設局網站上查看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售通告,了解安居型商品房最新的配售情況,以便申請家庭根據自身意願網上提交認購意向。
6、網上預約看房時間
申購通告發布後,申請家庭在通告規定時間內進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業務主題-->住房保障服務-->「預約看房」提交預約申請。
7、按照約定時間現場看房
申請家庭按照約定的時間到安居型商品房項目現場看房。
8、網上提交認購申請
輪候庫中的申請家庭可根據自身意願,登錄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業務主題-->住房保障服務在線認購我市安居型商品房項目。在配售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未提請認購,視為放棄該項目的申購。(提示:未預約看房的申請家庭,可按照配售通告規定直接提交認購申請。)
9、公示認購資格核查結果
認購截止,經審核公示後,申請家庭可通過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業務主題-->住房保障服務查看本家庭是否符合認購資格。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可聯系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了解具體情況。
10、公布選房名單及排位
安居型商品房開發建設單位將根據配售通告的規定,確定選房名單和排序,並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公布。
11、網上列印選房通知書
選房名單及排位公布後,申請家庭應當按照規定登錄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業務主題-->住房保障服務在線列印選房通知書。申請家庭可在線下載配售項目的選房說明書和房源房價表,了解該批次安居型商品房的房源、戶型、面積、朝向、房價等具體情況,以便於選房當天快速、准確的選擇自身最為滿意的房源。
12、現場選房,交納認購定金,並簽訂認購協議書
申請人憑《選房通知書》和身份證按通知時間到指定地點依次選房。申請人選定住房後,須攜帶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的儲蓄卡,當場向項目開發建設單位交納認購定金,並簽訂《認購協議書》。
13、簽訂買賣合同
申請家庭憑《認購協議書》、繳款憑證及身份證按預約時間到指定地點簽訂買賣合同。
(4)深圳安居房經濟適用房申請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一)認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原輪候排序作廢,仍需申購安居型商品房的,應當按照日常輪候規則再次提出輪候申請:
1、已認購住房但放棄選房達到三次的;
2、簽訂認購協議書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買賣合同達到兩次的;
3、簽訂買賣合同後毀約的。
(二)申請人在取得《備案回執》後離異的,離異雙方協商一致,可由其中一方(須符合申請條件)保留輪候排序,另一方退出輪候。無法協商一致的,離異雙方均退出輪候,可各自重新申請。離異雙方協商一致的,須提交協議書。
(三)申請人在取得《備案回執》後如存在家庭人口、住房、計劃生育、人才認定、戶籍、姓名、身份證(居住證)、婚姻、撫恤定補優撫和殘疾等發生變化的情況,可持變更事項相應的材料到市主管部門窗口辦理輪候信息變更;
其它信息項(低保或低保邊緣家庭、聯系電話、聯系地址、電子郵箱、社會保險電腦號、工作單位名稱、工作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公積金帳號等)變化的,申請人可直接登錄系統在網上自行修改。
(四)申請人在取得《備案回執》後補報符合申請條件的父母作為共同申請人的,須重新輪候,按變更申請審核通過的時點確定其日常輪候受理回執號。
Ⅳ 深圳經濟適用房申請流程及需准備什麼資料
申請條件 (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 本次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下同)具有本市戶籍,未成年子女取得本市戶籍時間不受此時間限制。 申請人的配偶是現役軍人的,視同本市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其戶籍遷移出本市的在讀學生或現役軍人,視同本市戶籍,但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2.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3.申請人的婚姻狀況形成時間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軍產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及戶籍遷入本市前在國內其它城市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未領取過未購房補差款;從2003年1月1日起至簽訂購房或租房合同之日,未曾轉讓過自有形式的住房;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現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6.2008年至2009年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連續兩年低於23252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年可支配收入的總和,除以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總人數計算。 7.至本通告發布之日止,申請家庭總資產不超過28萬元。申請家庭總資產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總資產的總和計算。 8.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Ⅵ 深圳安居房如何申請,網站是哪個
深圳安居放房申請單位:
市住宅售房中心業務受理窗口。
地址:福田區紅荔西路(蓮花二村)蓮花大廈東座二樓
申請人向深圳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夫妻雙方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或購房申請人方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寶安或龍崗區常住戶籍。
(2)單親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
(3)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的年滿35周歲的單身職工。
(4)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的軍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條件。
2、申請人夫妻雙方在深圳市沒有購買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會微利房、拆遷補償住房、經濟適用房、集資房和市場商品房),且沒有在深圳市擁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國范圍內沒有購買其他安居房或經濟適用房,也沒有領取過未購房住房補貼(未購房補差款);
3、申請人常住戶籍遷入深圳特區及配偶常住戶籍遷入深圳市(含寶安區或龍崗區)或單親家庭子女常住戶籍遷入深圳特區時間、結婚時間或離異、喪偶時間應符合我局當年公開配售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規定的時間;
4、申請人家庭年收入不高於我局當年公開配售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規定的家庭年收入標准;
市人事局認定的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歸國留學生不受家庭收入標准和上述規定時間的限制。
辦理步驟:
深圳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下達經濟適用房銷售計劃和房源,通過媒體發布經濟適用房出售通告→申請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領取申請表格並遞交申請資料→售房中心審核、分類排隊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對、補充和更正有誤的申請信息→再次公示→申請人領取自選房號通知單→申請人自選房號→我局與申請人簽訂經濟適用房認購協議書→申請人到售房中心簽訂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申請人交納購房款或到指定銀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申請人到售房中心領取「入住證明書」
→申請人辦理入住手續。
辦理時限:由每次經濟適用房分配辦法確定。
由於深圳每次安居房分配時間並不固定,所以要留意報紙通告或到深圳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網站了解((http://www.szfdc.gov.cn)
或到深圳市/區政府網站了解,一般都會及時公開的。
Ⅶ 申請深圳的安居房需要什麼條件
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含當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戶籍。
(二)申請人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下同)累計繳費5年以上。申請人屬《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規定的人才的,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且不受該辦法規定的年齡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後補繳社會保險的時間不納入累計繳費時間。
(三)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購買過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
(四)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軍產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自建私房、違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設用地,且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五)申請人及其配偶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為。
(六)符合申請條件第(一)、(三)、(四)、(五)項規定的下列申請人、共同申請人,不受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限制:
1、經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的一、二、三、四級殘疾人;
2、經民政部門認定的撫恤定補優撫對象。
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請的,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的子女應當列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年滿18周歲的子女不能列為共同申請人。未滿18周歲的子女列為共同申請人的,不影響其成年後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年齡後以單身居民身份申請本市住房保障。
無本市戶籍的現役軍人,可以以申請人配偶的身份作為共同申請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可以以個人名義提出輪候申請。
Ⅷ 在深圳怎麼樣才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
今年的經濟適用房還沒有任何消息,以下是往年深圳經適房的要求,可供參考! 深圳安居放房申請單位:
市住宅售房中心業務受理窗口。
地址:福田區紅荔西路(蓮花二村)蓮花大廈東座二樓
申請人向深圳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夫妻雙方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或購房申請人方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寶安或龍崗區常住戶籍。
(2)單親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
(3)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的年滿35周歲的單身職工。
(4)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的軍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條件。
2、申請人夫妻雙方在深圳市沒有購買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會微利房、拆遷補償住房、經濟適用房、集資房和市場商品房),且沒有在深圳市擁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國范圍內沒有購買其他安居房或經濟適用房,也沒有領取過未購房住房補貼(未購房補差款);
3、申請人常住戶籍遷入深圳特區及配偶常住戶籍遷入深圳市(含寶安區或龍崗區)或單親家庭子女常住戶籍遷入深圳特區時間、結婚時間或離異、喪偶時間應符合我局當年公開配售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規定的時間;
4、申請人家庭年收入不高於我局當年公開配售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規定的家庭年收入標准;
市人事局認定的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歸國留學生不受家庭收入標准和上述規定時間的限制。
辦理步驟:
深圳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下達經濟適用房銷售計劃和房源,通過媒體發布經濟適用房出售通告→申請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領取申請表格並遞交申請資料→售房中心審核、分類排隊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對、補充和更正有誤的申請信息→再次公示→申請人領取自選房號通知單→申請人自選房號→我局與申請人簽訂經濟適用房認購協議書→申請人到售房中心簽訂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申請人交納購房款或到指定銀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申請人到售房中心領取「入住證明書」 →申請人辦理入住手續。
辦理時限:由每次經濟適用房分配辦法確定。
由於深圳每次安居房分配時間並不固定,所以要留意報紙通告或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委員會網站了解( http://www.szpl.gov.cn/)
或到深圳市/區政府網站了解,一般都會及時公開的。
Ⅸ 深圳的安居房如何申請
安居房申請條件:、應當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輪候申請,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的子女應當列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年滿18周歲的子女不能列為共同申請人。
2、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符合條件的,可以以個人名義提出輪候申請。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均具有深圳戶籍;無深圳戶籍的現役軍人,可以以申請人配偶的身份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學而將戶籍遷出本市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投靠子女取得深圳戶籍的居民(已婚的雙方均需深戶),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一並申報。
4、申請人參加深圳社會保險累計繳費5年以上;申請人屬《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規定的人才的,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且不受該辦法規定的年齡限制;
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屬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為一、二、三、四級殘疾人或經民政部門認定為撫恤定補優撫對象的,不受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限制。
5、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深圳未購買過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
6、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深圳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Ⅹ 在深圳如何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
深圳安居房申請單位:
市住宅售房中心業務受理窗口。
地址:福田區紅荔西路(蓮花二村)蓮花大廈東座二樓
申請人向深圳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夫妻雙方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或購房申請人方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寶安或龍崗區常住戶籍。
(2)單親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
(3)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的年滿35周歲的單身職工。
(4)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的軍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條件。
2、申請人夫妻雙方在深圳市沒有購買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會微利房、拆遷補償住房、經濟適用房、集資房和市場商品房),且沒有在深圳市擁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國范圍內沒有購買其他安居房或經濟適用房,也沒有領取過未購房住房補貼(未購房補差款);
3、申請人常住戶籍遷入深圳特區及配偶常住戶籍遷入深圳市(含寶安區或龍崗區)或單親家庭子女常住戶籍遷入深圳特區時間、結婚時間或離異、喪偶時間應符合我局當年公開配售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規定的時間;
4、申請人家庭年收入不高於我局當年公開配售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規定的家庭年收入標准;
市人事局認定的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歸國留學生不受家庭收入標准和上述規定時間的限制。
辦理步驟:
深圳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下達經濟適用房銷售計劃和房源,通過媒體發布經濟適用房出售通告→申請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領取申請表格並遞交申請資料→售房中心審核、分類排隊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對、補充和更正有誤的申請信息→再次公示→申請人領取自選房號通知單→申請人自選房號→我局與申請人簽訂經濟適用房認購協議書→申請人到售房中心簽訂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申請人交納購房款或到指定銀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申請人到售房中心領取「入住證明書」 →申請人辦理入住手續。
辦理時限:由每次經濟適用房分配辦法確定。
由於深圳每次安居房分配時間並不固定,所以要留意報紙通告或到深圳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網站了解((http://www.szfdc.gov.cn)
或到深圳市/區政府網站了解,一般都會及時公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