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稅收優惠政策中的兩免三減半是什麼意思
可以享受,應該是商業用地而不是農業用地。「兩免三減半」的政策是指外商投資企業可享受從獲利年度起2年免徵、3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中:所謂「兩免三減半」的政策是指外商投資企業可享受從獲利年度起2年免徵、3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待遇。 此外,對設在中西部地區的國家鼓勵的外商投資企業,在5年的減免稅期滿後,還可延長3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對外商投資設立的先進技術型企業,可享受3年免稅、6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待遇;對出口型企業,除享受上述兩免三減所得稅優惠外,只要企業年出口額占企業總銷售額的70%以上,均可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對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采購國產設備,如該類進口設備屬進口免稅目錄范圍,可按規定抵免企業所得稅。
(1)經濟開發區企業兩免三減半擴展閱讀
涉外企業申請「兩免三減半」的具體程序及附報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你如果符合條件,那你就寫個申請,申請裡面把公司的經營范圍、注冊資金來源、經營情況、獲利時間等寫清楚,然後送到主管稅務機關就可以了。這份申請可以在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的時候送,也可以在獲利年度送,不過以開始生產經營的時候送比較好。
以下是申請書必須的具體內容:
(1)企業名稱、注冊資本情況;
(2)所從事的行業、生產經營范圍、主要產品名稱或主要經營項目;
(3)實際投產經營時間、確定的經營期限;
(4)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申請確認享受定期減免稅資格。
你在寫申請書的時候並報送下列資料:
(1)企業被批準的可行性報告;
(2)驗資報告及復印件;
(3)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資料、證件。
企業對上述所提供的資料,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提供的資料是復印件的,要寫明與企業所存原件相符並加蓋企業公章確認。對於符合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條件的企業,如沒有辦理上述享受減免稅優惠申請的,不能享受相應的減免稅優惠。
2. 請問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如何計算
「兩免三減半」的政策是指外商投資企業可享受從獲利年度起2年免徵、3年減半徵收企業版所得稅的待遇。 從你權盈利的年度開始兩年免徵企業所得稅,在之後三年按計算的應納所得稅的50%徵收所得稅現在這個優惠基本上已經實施結束不在有了 ,現在實行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法》了,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法已經作廢.
3. 雙軟企業的兩免三減半怎麼理解
「兩免三減半」的政策是指企業可享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版稅年度起2年免徵、3年減半征權收企業所得稅的待遇。
對設在中西部地區的國家鼓勵的外商投資企業,在5年的減免稅期滿後,還可延長3年減半徵收所得稅。對外商投資設立的先進技術型企業,可享受3年免稅、6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待遇;對出口型企業,除享受上述兩免三減所得稅優惠外,只要企業年出口額占企業總銷售額的70%以上,均可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對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采購國產設備,如該類進口設備屬進口免稅目錄范圍,可按規定抵免企業所得稅。
4. 兩免三減半「稅收優惠政策,請問優惠期該如何計
軟體企業兩免三減半稅收優惠政策
軟體生產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1. 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優惠
對我國境內新辦軟體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5號)) 其中,《關於軟體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規定執行口徑等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3]82號文件對"開始獲利年度"做如下的解釋:
"開始獲利年度"是指企業開始經營後第一個有應納稅所得額的年度,企業開辦初期有虧損的,可依照稅收有關規定逐年結轉彌補,以彌補虧損後有應納稅所得額的年度為獲利年度.
享受"兩免三減半"的軟體生產企業,其減免稅年度應從開始獲利年度起連續計算,不得因期間發生虧損而推延.
2. 國內外經濟組織的投資者,以其在境內取得的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作為資本投資於西部地區開辦軟體產品生產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按80%的比例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根據《關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2]70號))
3. 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
1)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退稅款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體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關於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根據財稅[2000]25號))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的軟體進行轉換等本地化改造後對外銷售,其銷售的軟體可按上述的有關規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根據財稅[2000]25號)
其中,本地化改造是指對進口軟體重新設計、改進、轉換等工作,單純對進口軟體進行漢字化處理後再銷售的不包括在內. 文章轉自
3)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銷售給出口企業出口的軟體產品,不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辦法.
4. 軟體生產企業的工資和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根據財稅[2000]25號)
5.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根據財稅[2000]25號文件規定,下列商品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1)應認定的軟體生產企業進口所需的自用設備;
2)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含軟體)及配套件、備件,不需出具確認書、不佔用投資總額的商品;
3)不包括國務院國發〔1997〕37號文件規定的《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的商品.
6. 所得稅減半優惠
對經認定屬於新辦軟體生產企業同時又是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新辦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新辦軟體生產企業的減免稅優惠.在減稅期間,按照15%稅率減半計算徵收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期滿後,按照15%稅率計征企業所得稅.(根據《關於軟體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規定執行口徑等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82號))
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生產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稅[2000]25號))
軟體企業的稅收政策如此優惠,企業如何享受這些優惠政策呢?首先是要找到享受稅收優惠的大門,即軟體企業和軟體產品的認定條件.根據我國現行政策規定,對於軟體企業的認定,主要由各省市的軟體行業認定機構負責,即以軟體協會作為其認定部門,主管稅務機關不參與軟體企業的認定和年審,只對企業的認定做事後的監督檢查,對企業申報材料的實質內容與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進行符合性審查.
5. 雙軟企業的兩免三減半怎麼理解
019年5月8日國常會決定:繼續實施2011年《國務院關於印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明確的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受此政策延續的影響,我們服務的客戶中有部分軟體企業對此政策的延續表示出了濃厚的興趣,2019年5月22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對此政策進行了落實,發布了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8號《關於集成電路設計和軟體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68號文」)。結合我們對軟體企業此項優惠的理解以及我們的實操經驗,從稅務風險管控的角度,對軟體企業如何合規的享受「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進行梳理,以期幫助軟體企業降低在享受優惠政策時的稅務風險。
如何理解68號文中的「符合條件」
68號文的第二條明確規定:符合條件是指符合財稅(2012)27號和財稅(2016)49號規定的條件。那麼究竟是符合什麼樣的條件呢?我們結合實操經驗以及對政策的理解,對「符合條件」進行梳理如下:
注1:隨著非行政許可審批的取消,軟體企業的「經認定」這一許可審批的要求不再執行。針對此事項的管理,目前依據的主要政策就是財稅(2016)49號。
注2:由於非行政許可審批的取消,原軟體企業的認定審批別取消,軟體行業協會為落實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的精神,促進軟體產業的健康發展,幫助廣大軟體企業提高涉稅風險管控水平,軟體行業協會依據協會制訂的團體標准《軟體企業評估規范》(T/ SIA 002—2017)開展了社會第三方評估。
根據上述梳理,我們可以看出,軟體行業協會在評估時,會依據相應的評估規范,針對「符合條件」的部分條件進行細化,便於評估時更具有操作性。但是,我們在實務操作中發現,行業協會的評估是個第三方的評估結果,並不能代表有關部門的最終核查結果(省級(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稅務、發展改革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組織的核查),即使企業通過了行業協會的評估,取得了軟體企業證書,核查部門也有可能認為企業不符合軟體企業的條件。因此,通過行業協會的評估也並不意味著企業最終符合稅收政策規定的「符合條件」以及最終能夠享受到軟體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6. 哪些企業可以享受兩免三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1.條件:生產性外資企業,經營期十年以上;
2.新企業所得稅法已取消次規定(從2008年1月1日開始實行內),2007年3月16日(公布容日)之前已成立的外資企業可繼續享受優惠至期滿,但因未獲利而未開始享受優惠的,優惠期計算從2008年1月1日起算。
7. 軟體企業兩免三減半是什麼意思
「兩免三減半」是雙軟認證成功後,企業可以享受的政策。意思是企業可以享受兩年的企業所得稅減免,後面三年享受減半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