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發達、發展中國家如何造成和應對氣候變化
發達國家將重工業企業建立在發展中國家,以此減少國內的污染和碳排放量。版因此,發達國家權要給予發展中國家技術支持。而發達國家,比如英國,存在許多歷史遺留問題,因此要通過減少工廠或改進技術、更新設備來減少國內工業污染和碳排放量。發展中國家要開發新能源。因為發展中國家的發電依舊是以火力發電為主,而工業發展必然需要大量的用電,因此,發展中國家最緊要的任務是開發新能源以及資源的循環利用。(這是我自己的一點想法,能用最好,不能用也希望樓主和各位過客不要罵我。。嘿嘿^^~)
② 氣候變化對哪個發達國家影響較大
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氣候公約》)1992年正式通過,1994年生效.《氣候 公約》是國際社會聯合對付全球氣候變化問題的政治宣言,它的主要注意力放在全球共同努力以 減緩大氣溫室氣體濃度增加方面,但是《氣候公約》也強調了適應氣候變化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問題,其要點包括: 1.明確要求「將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穩定在防止氣候系統受到危險的人為干擾的水平上」這一目標,應當在「足以使生態系統能夠自然地適應氣候變化、確保糧食生產免受威脅並使經濟發展能夠可持續地進行的時間范圍內實現」(第二條). 2.要求所有締約方承諾:「……(e)合作為適應氣候變化的影響做好准備;擬訂和詳細制定沿海地區的管理、水資源和農業以及關於受到旱災和沙漠化及洪水影響的地區特別是非洲的這種地區的保護和恢復的適當的綜合性計劃;(f)在它們有關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政策及行動中,在可行的范圍內將氣候變化考慮進去,並採用由本國擬訂和確定的適當辦法,例如進行影響評估,以 期盡量減少它們為了減緩或適應氣候變化而進行的項目或採取的措施對經濟、公共健康和環境質量產生的不利影響;(g)促進和合作進行關於氣候系統的科學、技術、工藝、社會經濟和其他研究、系統觀測及開發數據檔案,目的是增進對氣候變化的起因、影響、規模和發生時間以及各種應對戰略所帶來的經濟和社會後果的認識,和減少或消除在這些方面尚存在的不確定性;(h)促進和合作進行關於氣候系統和氣候變化以及關於各種應對戰略所帶來的經濟和社會後果的科學、技術、工藝、社會經濟和法律方面的有關信息的充分、公開和迅速的交流」(第四條第1款). 3.強調在實現公約目標和履行各項規定時,「應當充分考慮到發展中國家締約方尤其是特別易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那些發展中國家締約方的具體需要和特殊情況」(第三條第2款).幫助發展中國家締約方適應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包括: --規定「附件二所列的發達國家締約方和其他發達締約方還應幫助特別易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發展中國家締約方支付適應這些不利影響的費用」(第四條第4款). --要求「各締約方應充分考慮按照本公約需要採取哪些行動,包括與提供資金、保險和技術轉讓有關的行動,以滿足發展中國家締約方由於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和/或執行應對措施所造成的影響,特別是對下列各類國家的影響,而產生的具體需要和關註:(a)小島嶼國家;(b)有低窪沿海地區的國家;(c)有干早和半乾旱地區、森林地區和容易發生森林退化地區的國家;(d)有易遭自然災害地區的國家;(e)有容易發生旱災和沙漠化地區的國家;(f)有城市大氣污染地區的國家;(g)有脆弱生態系統包括山地生態系統的國家」(第四條第8款). --明確指出「各締約方在採取有關提供資金和技術轉讓的行動時,應充分考慮到最不發達國家的具體需要和特殊情況」(第四條第9款). 4.要求各締約方「擬訂和實施有關氣候變化及其影響的教育及提高公眾意識的計劃」,為「公眾獲取有關氣候變化及其影響的信息」提供便利,促進「公眾參與應付氣候變化及其影響和擬訂適當的對策」,「培訓科學、技術和管理人員」(第六條). (二)《京都議定書》關於氣候變化影響方面的規定 1997年,《氣候公約》締約方大會第三次大會通過了《京都議定書》.《京都議定書》要求發達國家締約方在2010年前後的第一承諾期內,將其二氧化碳等6種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年的排放水平至少減少5%,同時也強調適應氣候變化影響的問題. 1.要求附件一所列締約方在制定有關限排和減徘的政策和措施時,「應最大限度地減少各種不利影響,包括對氣候變化的木利影響、對國際貿易的影響,以及對其他締約方--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締約方和《氣候公約》第四條第8款和第9款中所特別指明的那些締約方的社會、環境和經濟影響」(第二條第3款). 2.要求附件一所列締約方在實現第一承諾期的減徘目標時,應「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發展中國家締約方、尤其是《氣候公約》第四條第8款和第9款中所特別指明的那些締約方不利的社會、環境和經濟影響」.締約方會議應「……審議可採取何種必要行動以盡量減少氣候變化的不利後果和/或對應措施對上述條款中所指締約方的影響.須予審議的問題應包括資金籌措、保險和技術轉讓」(第三條第14款). 3.要求非附件-締約方「制定、執行、公布和定期更新載有減緩氣候變化措施和有利於充分適應氣候變化措施的國家方案以及在適當情況下區域的方案」.這些方案應「關注能源、運輸和工業部門以及農業、林業和廢棄物管理」.非附件一締約方也應「努力酌情在它們的國家信息通報中列入載有締約方認為有助於對付氣候變化及其不利影響的措施,包括……適應措施方案的信息」,並「在科學技術研究方面進行合作,促進維持和發展觀測系統並發展資料庫,以減少與氣候系統相關的不確定性、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和各種應對戰略的經濟和社會後果」(第十條). 4.要求締約方會議「應確保經認證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活動所產生的部分收益用於……協助特別易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發展 中國家締約方支付適應費用」(第十二條第8款). 5.要求締約方會議應「促進各締約方交流為對付氣候變化及其影響而採取的措施方面的信息,並為之提供方便」.在兩個或更多締約方提出要求時,應為「協調這些締約方對付氣候變化及其影響而採取的措施提供方便」(第十三條第4款). (三)《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關於氣候變化影響問題的談判進展 眾所周知,已經出現的全球氣候變暖和未來可能出現的全球氣候進一步增暖,主要是由發達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向大氣排放溫室氣體引起的.全球氣候變暖給發展中國家帶來了最顯著的負面影響,但發展中國家在應付這些不利影響時,限於經濟發展和技術水平而處於十分困難的境地.因此,發展中國家在氣候變化面前是最脆弱的群體.發達國家需要對它們的歷史環境責任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幫助他們適應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使它們所承受的不成比例的氣候變化負面影響減小到最低程度.為此,《氣候公約》和《京都議定書》都對發達國家締約方幫助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發展中國家締約方適應氣候變化的問題,做出了上面所述的各條明確規定.《氣候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這些條款是基於「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和「公平」的原則提出的,所以談判時也得到發達國家締約方的認同. 但是迄今為止,發達國家還沒有就此問題所做的承諾提出任何可接受的兌現方案,更沒有採取任何實質性行動.發達國家認為減緩未來氣候變化的行動,就是對發展中國家最脆弱地區所經受負面影響的最好補償途徑.它們不願對已經或即將發生的負面影響做出直接補償,也不情願對發展中國家為減緩氣候變化負面影響所採取的措施及其由此產生的經濟負擔給予幫助.這種態度悖於《氣候公約》及《京都議定書》的原則和精神及相應條款規定,是廣大發展中國家所不能接受的. 2000年11月在荷蘭海牙召開的《氣候公約》第6次締約方大會,呼籲締約方之間進行有效的信息和方法交換,增強或建立國家或地區級觀測監測網路、研究培訓中心和氣候變化研究計劃,促進氣候變化適應技術的交換,並要求評估這些活動的進展情況,向締約方大會推薦進一步行動計劃;決定提請聯合國第三屆最不發達國家會議討論發展中國家由於氣候變化而產生的特殊需要和特殊情況,要求發達國家考慮將氣候變化的負面影響問題納入到現在的國際發展合作計劃的改革方案中.但是,在「對已經或即將發生的負面影響做出直接補償,對發展中國家為減緩氣候變化負面影響所採取的措施及其由此產生的經濟負擔給予幫助」的問題上,仍未能取得實質性進展. 是否和如何對發展中國家所受到的氣候變化的影響進行有效補償的有關爭論,在今後的氣候變化國際談判中還將繼續下去.
③ 全球氣候變化對發達國家(相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的積極影響,或者比發展中國家更有利的影響。
俄羅斯的取暖費會下降,高緯度地區變暖,植被逐漸茂盛,中國的西北也會變暖濕,內這些是自然環容境積極的影響。
發達國家已然以污染的全球大氣換來工業經濟的快速發展,如果以碳排放等制約發展中國家,發展中國家經濟騰飛的速度會放緩,將繼續處於產業鏈的低端。
一點淺見的說。
④ 全球變暖對中國經濟發展的影響以及對策
對大氣溫室效應造成的全球變暖的對策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方面是減少目前大氣中的CO2。目前最切實可行的辦法是廣泛植樹造林,加強綠化;停止濫伐森林。用太陽光的光合作用大量吸收和固定大氣中的CO2。其他還有利用化學反應來吸收CO2的辦法,但在技術上都不成熟,經濟上更難大規模實行。
第二方面是適應。這是無論如何必須考慮的問題。例如,除了建設海岸防護堤壩等工程技術措施防止海水入侵外,有計劃地逐步改變當地農作物的種類和品種,以適應逐步變化的氣候。日本北部因為夏季過涼,過去並不種植水稻,或者產量很低。但是由於培育出了抗寒抗逆品種,現在連最北的北海道不僅也能長水稻,而且產量還很高。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由於氣候變化是一個相對緩慢的過程,只要能及早預測出氣候變化趨勢,適應對策是能夠找到並順利實施的。
第三方面是削減CO2的排放量。這就是1992年巴西里約熱內盧世界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各國領導人共同簽字的《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主要目的(框架是指比較原則,有待進一步具體化的意思)。公約要求在2019年發達國家應把CO2排放量降回到1990年水平,並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轉讓技術,以幫助發展中國家減少CO2的排放量。因為近百年來全球大氣中CO2濃度的迅速升高,絕大部分是發達國家排放造成的。發展中國家首先是要脫貧,要發展。發達國家有義務這樣做。
但是,由於公約是框架性的,並沒有約束力,而且削減CO2排放量直接影響到發達國家的經濟利益,因此有的發達國家不僅沒有減排,還在增排,2019年根本不可能降到1990年水平。在2019年12月11日結束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第3次大會上(日本京都會議),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展開了尖銳緊張的斗爭,最後發達國家作出讓步,難產的《京都議定書》終於得到通過。議定書規定,所有發達國家應在2019年把6種溫室氣體(CO2、一氧化二氮、甲烷和三種氯氟烴)的排放量比1990年的水平減少5.2%。這雖與發展中國家的要求到2019年減少15%,到2020年再減少20%的目標相差很大,但畢竟這是一份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減排協議。
⑤ 急!哥本哈根氣候變化會議上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博弈的實質是什麼
1、要求發達國家加大減排力度,增加對發展中國家技術,資金援助...(所有)。中國承諾延緩二氧化碳的排放,既到202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2、進程太多,建議網路一下你就知道
以下為各國態度
歐盟:「如果奧巴馬總統飛越大西洋(600558,股吧)來到哥本哈根,卻只是把美國之前宣布的減排目標重復一遍的話,那將會令人感到相當意外。」這是哥本哈根氣候會議上代表歐盟進行談判的瑞典環境大臣安德烈亞斯·卡爾格倫,在會議首日(12月7日)進行發言時的表態。
在會議東道國丹麥首相拉爾斯·L·拉斯穆森高調聲稱「達成協議完全可能」後,卡爾格倫的上述說法,立即將未來兩周談判桌上劍拔弩張的情形揭示了出來。
卡爾格倫還聲稱,歐盟已准備好將自身的減排目標從20%提高到30%,但這將需要與會其他各方同樣做出進一步努力。
德國:謀求發揮減排領軍作用
要點:希望通過氣候保護促其清潔能源技術外銷
德國高度重視氣候變化與環境保護,在上世紀90年代初就率先制定了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國家計劃。除了通過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德國還謀求在全球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發揮領軍作用。
在國際減排方面,德國認為以美國為首的工業國應承擔主要減排義務,但中國和印度等新興工業國也要採取相應措施。希望通過倡導氣候保護來促進其世界領先的清潔能源技術外銷。
德國總理默克爾11月3日在美國國會發表演講時,呼籲國際社會採取一致行動,消除氣候變暖給人類造成的危害。默克爾表示,希望12月在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能夠為實現地球平均溫度上升不超過2攝氏度這一目標達成共識。默克爾說:「我們需要一個新協議,全世界都注視著美國和歐洲。」她強調,保護人類生存環境的機會不容錯過,克服全球性挑戰只能通過國際社會的合作才能實現。默克爾敦促美國國會採取實際行動,通過溫室氣體減排法案,為哥本哈根大會取得成果作出貢獻。
在上世紀90年代初,德國率先制定了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國家計劃。當時聯邦議院決定,在1999年的基礎上,到2005年,德國將來自工業、家庭和交通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降低25個百分點。在這一計劃的約束下,2007年德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年降低了21.3%。
2008年6月,德國聯邦議院通過了由政府提出的《氣候與能源一攬子計劃》,目標是到2020年德國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減少40%。為實現這一目標,德國大力發展以風力發電和太陽能發電為主的可再生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對國家能源需求的貢獻率,爭取到2020年使德國清潔能源發電比重從15%增至30%。德國還將斥巨資促進清潔能源汽車和新型建築保溫隔熱材料的推廣。
俄羅斯:有實力達減排40%目標
要點:提議建立多邊或全球環境保護基金
日前,記者采訪了俄羅斯氣候變化問題專家、世界自然基金會俄羅斯代表處全球氣候變化項目負責人阿列克謝?科科林。他表示,俄羅斯受氣候變化影響較小,俄政府並不認為解決氣候變化問題刻不容緩,俄羅斯完全有實力成為國際減排的領先國家。
科科林說,俄政府在溫室氣體減排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制定了相關節能和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計劃,這些計劃的實施將會有效遏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增長,進而有助於降低俄羅斯的排放水平。但他認為,俄政府這些行動的動機更多是想要擺脫經濟對能源的過度依賴。
科科林說,俄總統梅德韋傑夫今年6月份在八國集團峰會之前對俄羅斯應承擔的國際減排義務作了闡述,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俄羅斯計劃在2020年前將溫室氣體排放量降低300億噸;二是俄羅斯計劃在2020年前使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10%-15%。科科林認為,這里需要加以修正,因為這一指標中沒有考慮森林的因素,森林能吸收大約10%的溫室氣體,再加上俄經濟增速超過排放增速,如2000年至2007年俄經濟高速增長,而每年排放只增加1%-1.5%,俄羅斯實際能夠達到40%的減排目標。由此可見,俄羅斯完全有實力成為國際減排的領先國家,當然這需要俄羅斯在節能、提高能效及植樹造林方面付出努力。
科科林認為,俄羅斯可有條件地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
俄正在討論中的方案是建立多邊或全球性基金,類似於全球環境基金,將從事綠色技術轉讓、協助發展中國家減排、適應氣候變化以及防止熱帶雨林大規模商業砍伐等相關工作。這類基金不應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機制下運行,因為會約束提供資金的國家數量,但也不能完全脫離公約,可以接受公約相關機構的監督。在這種情況下,俄羅斯將提供一定數額的資金。
澳大利亞:積極推動減排立法
要點:欲借氣候變化事務在國際舞台上發揮更大作用
澳大利亞陸克文政府執政以來一直將氣候變化問題列為優先施政目標。澳政府力促國內在12月聯合氣候變化大會召開前通過溫室氣體排放交易議案,欲借氣候變化事務在南太平洋地區發揮主導作用,並在國際舞台發揮更大作用。
全球變暖會影響澳大利亞的生物多樣性,海平面上升將直接威脅澳大利亞周邊島嶼的生存,但是由於國內利益集團的分歧和經濟發展的壓力,
澳大利亞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一直躑躅不前。直至2007年12月3日,新任總理陸克文簽署了《京都議定書》,這是陸克文及其政府當天宣誓就職後做的第一件大事,他當時發表聲明說,「這是新政府的第一項正式行動,顯示了新政府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決心,對於澳洲繼續在國內以及與國際社會一道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具有重要的意義」。
陸克文政府積極推動的溫室氣體排放交易議案被譽為「最為雄心勃勃的減排計劃之一」,目標是要到2020年,將澳大利亞的溫室氣體排放削減25%。議案中還約束澳大利亞的近千家大型污染排放公司必須購買二氧化碳排放配額,這些企業的排放量佔澳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75%以上。
澳大利亞溫室氣體排放量只佔全球排放量的1.5%左右,但由於嚴重依賴煤炭發電,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已超過美國。澳大利亞氣候變化和水資源部8月9日發布的最新報告指出,從1998年9月至2009年3月,澳大利亞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平均每年增加1.6%。如果不對溫室氣體排放加以控制,到2020年,澳大利亞的碳污染程度將比2000年嚴重20%。
澳大利亞政府原定於明年開始實施溫室氣體排放交易,但該議案在提交國會後受阻,連連遇挫。目前,澳政府與反對黨仍在協商之中,繼續力促議案能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之前得以通過。
巴西:「自願做出」減排決定
要點:巴西還有巨大的減排潛能
本報巴西利亞電巴西政府11月13日宣布,計劃到202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預期基礎上減少36.1%至38.9%。巴西將於12月向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提交這一減排計劃。
據巴西媒體報道,巴西總統盧拉11月13日在聖保羅召集民事辦公室、環境部和科技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會議,就減排目標問題達成一致。巴西民事辦公室主任迪爾瑪?羅塞芙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希望這一「自願做出」的減排承諾能向全世界表明巴西政府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的明確立場。
羅塞芙說,最樂觀的估計是到2020年實現減排38.9%的目標,其中農牧業減排6.1%,能源業減排7.7%,鋼鐵企業減排0.4%。有分析說,如果能夠實現這一目標,那麼巴西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20年時將接近其1994年的排放水平,相當於在2005年的基礎上減少20%。
作為南半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巴西在氣候變化問題上態度鮮明,總統盧拉多次要求發達國家充分意識到所承擔的歷史責任,在減排問題上作出更強有力的承諾。
由巴西科技部組織編制的一份初步報告指出,巴西目前林場總面積為36萬平方公里,與德國差不多。只要巴西在18%的林場中縮減毀林面積80%的目標,就相當於少排放1.21億噸二氧化碳。巴西又是生物燃料研發大國,如果進一步推廣生物燃料應用,每年還可以少排放5000萬噸二氧化碳。此外,如果政府部門資助農業領域退耕還林,將可以恢復1100萬公頃用於放牧的草地。
巴西全國寬間研究所的氣象問題專家卡洛斯?諾伯雷表示:「這還僅僅是初步估計,但是已經足以表明巴西具有巨大減排潛力。」
非洲:要用一個聲音說話
要點:尋求650億美元環境賠償
在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召開之前,非洲國家統一立場,尋求工業化國家交付650億美元,作為對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小、遭受影響最大的受害國的賠償。
今年8月,非洲國家接連召開10國部長級會議和特別首腦會議,討論在哥本哈根會議上的共同立場。9月,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14個成員國在剛果(金)首都金沙薩召開首腦會議,進一步就氣候變化問題協調立場。10月上旬,非洲國家在布吉納法索首都瓦加杜古舉行會議,確定了尋求工業化國家650億美元環境賠償的方案,並要求工業化國家在2020年以前,把排放量在上世紀90年代的水平上降低至少40%。
非洲有53個國家,在哥本哈根會議上有較大發言權。衣索比亞總理梅萊斯在9月初表示,非洲國家就是要利用「數量」優勢,尋求有利的氣候變化公約,否則將否決任何協議。他還透露,非洲將派出統一團隊赴會,代表非洲各國和非盟進行談判,決不允許再達成一個不利於非洲的協議。
非洲國家還准備同島嶼國家和其他一些窮國形成80國聯盟,尋求到2020年全球平均氣溫升幅同工業化前相比不超過1.5攝氏度的目標,這實際上是要求工業化國家達到至少45%的減排量。
今年早些時候,衣索比亞總理梅萊斯指出,北半球的污染與該國80年代遭受的飢荒有很大關系,富國應給予賠償。
據總部設在日內瓦的「全球人道主義論壇」今年5月發表的報告,全球最貧困的50個國家的總排放量不到1%,但它們卻承受著90%以上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
美國:對氣候談判仍持消極態度
要點:要對轉讓先進能源技術設置障礙
奧巴馬政府上台後積極推動國會通過立法對美國的氣候政策做出中長期規劃,但是這一立法進程遠落後於預期。當前,作為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大的國家,美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仍表現消極,致使哥本哈根大會達成全面氣候協定的前景不樂觀。
美國在前總統布希時期退出了《京都議定書》,令國際社會備感失望,因在氣候變化問題上持消極態度,美國一直成為被抨擊的對象。
在奧巴馬上任後,美國在氣候變化問題上展現了比較積極的立場。在今年9月下旬對聯大發表的首次講話中,奧巴馬承認氣候變化是人類活動造成的,並認為氣候變化只能靠人類自身去解決。奧巴馬坦承氣候變化主要是發達國家造成的,發達國家有義務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方面起帶頭作用。美國將通過投資清潔能源、提高能效以及減少排放等實現減排目標。
根據美國眾議院6月底通過的《美國清潔能源安全法案》(又稱氣候法案),美國202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要在2005年的基礎上減少17%(相當於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少4%),到2050年減少83%。法案還引入了名為「總量控制與排放交易」的溫室氣體排放交易機制,推動美國國內形成碳交易市場。
在參議院民主黨人9月底公布的氣候法案中,以2005年為基礎,將2020年和2050年的減排目標分別設定為20%和80%,將短期減排目標設定得更高。但分析人士認為,此法案過關的難度很大。
11月3日,美歐首腦會議發表的共同宣言表明,美國希望實現2050年將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少50%的目標。
目前,美國的清潔能源技術主要掌握在私營企業手中,企業間的商業交易是技術轉讓的主要渠道。美國政府認為,企業間的技術轉讓涉及商業利益和知識產權,因此要遵循市場規則,努力達到共贏。為此,美國政府對推進技術轉讓一直不太積極,有時甚至對向發展中國家轉讓先進清潔能源技術設置障礙。美國眾議院6月份還通過一項決議,聲稱要制定政策防止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削弱美國在風能、太陽能以及其他清潔能源技術方面的知識產權。
日本:減排目標引發國內爭論
要點:擔心減排目標會影響其國際競爭力
日本民主黨政府在溫室氣體減排問題上態度較為積極,鳩山由紀夫出任首相後不久便提出了「減排25%」的目標。但此舉在日本國內引發爭論,經濟界對「減排25%」抵觸情緒嚴重,這一目標能否細化落實仍有待觀察。另一方面,出於自身利益考慮,鳩山政府對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減排幫助和技術轉讓則態度積極。
此前的自民黨時代,福田內閣雖然提出了2050年比2005年減排60%至80%的長期目標,但未就2020年中期目標表態。麻生內閣遲至今年6月才表明2020年比2005年減排15%的中期目標。國際社會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普遍認為這一減排目標過於消極。
鳩山當選日本首相後,於9月下旬宣布了2020年比1990年減排25%的中期目標,並在西方媒體中獲得好評。
盡管鳩山在表態中為日本留下餘地,強調上述減排目標的前提是必須構築一個包括世界上所有溫室氣體「主要排放國」在內的公平有效的國際框架。但是,這一目標仍在日本國引發了激烈的爭論。
日本經濟界主要擔心過高的減排目標會影響其國際競爭力,特別是在鋼鐵、電力、石油等方面。目前,日本經團聯等經濟組織以及部分大企業負責人紛紛公開要求政府重新考慮這一目標,不少企業負責人聲稱「減排25%」的目標將會進一步導致日本產業空心化和失業增加。根據麻生內閣時代的測算,即使8%的減排目標,也將使日本實際GDP年均下降0.6%,失業率增加0.2%個百分點,家庭年均負擔增加7.7萬日元;如果以25%為目標,日本失業率將增加1.3個百分點,家庭負擔則會增加36萬日元。在反對勢力的要求下,鳩山內閣已於10月底決定重新測算25%的減排目標對家庭負擔的影響。
⑥ 關於氣候變化,發展中國家要承擔什麼責任,,關於模聯要替發達國家說話,請大家想想看
發達國家對氣候變化問題具有不可推脫的歷史責任。自工業革命以來,飛機、火車、汽車替代馬車成為主要的交通工具,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也被廣泛利用。西方國家在這一二百年內,取得了空前規模的發展繁榮,但高密度地使用化石資源造成了大量的溫室氣體排放,也為氣候變化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據一份聯合國相關報告顯示,大氣中二氧化碳的濃度已經從工業革命前的280ppm上升到了2005年的379ppm,這超出了此前65萬年的自然變化范圍——也就是說,發達國家在過去發展的過程中極大地影響了自然環境,對氣候變化問題難逃干係。
如今,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國際市場分工的發展,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涇渭也更加分明:在經濟全球化的框架下,為了追求生產成本的降低和利潤最大化,許多發達國家將不利於環境、高排放強度的生產企業轉移到了發展中國家。發展中國家提供原材料、勞動力,為發達國家進行消費品的生產,還要承擔更多的碳排放費用與指責——無形之中,發達國家已將影響氣候變化的大部分現實責任轉移到了發展中國家身上。顯然,由最終消費者和生產者共同承擔排放責任更符合邏輯和公平。
面對著人類「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減排問題上的「負重」也大不相同:有些發達國家在減排領域研究多年、資金充足、技術領先,已經佔領了該領域的話語權和制高點。廣大發展中國家缺資金、缺技術,既面臨提高經濟水平和改善人民生活的緊迫壓力,又需要為轉變經濟模式付出巨大代價,在減排問題上處於被動局面。
然而時至今日,發達國家還在減排等方面「玩數字游戲」,一方面極力推卸自身應承擔的減排義務,另一方面和發展中國家「講條件」,強迫發展中國家按照他們的要求絕對減排;一些發達國家還假環保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甚至就連某些發達國家設計的減排路徑也深埋「陷阱」:一些發達國家以氣溫上升對人類和生態系統影響為由,規定將地球升溫控制在2攝氏度內的閾值,並根據這一閾值,得出全球只能排放8000億噸二氧化碳的結論。這一減排路徑意味著,佔全球人口15%的發達國家仍能佔用8000億噸中40%以上的排放空間,而佔全球人口85%的發展中國家只能佔用50%多的排放空間,這顯然是完全不公平的。
人們常說態度決定一切。然而實際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生效十多年來,發達國家對於援助發展中國家的承諾只是停留在紙面上——盡管承諾的資金數額與發展中國家所期待的原本就有很大差距。按照《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規定,發達國家有義務向所有發展中國家就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提供資金。但迄今為止,僅有歐盟承諾從2010年到2012年總共拿出75億歐元,用於幫助發展中國家。
如同西方諺語「力量越大,責任也越大」所講的道理一樣,今天,全世界的人們都希望發達國家能夠正視自身所應擔負的責任,率先承擔起解救地球、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義務。
⑦ 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關於全球氣候變暖問題上雙方的核心利益及優劣勢分析
其實就是CO2排放量(和其它污染物,這里只說CO2)的爭議。
中國要求美國訂出明回確的排量和控制排量的答時間表,美國拒絕定時間表。在排量上也有爭議(國與國按大小分攤)。
美國的理解是,要減排,每個國家都有責任,建的標准應該把所有國家都統一起來,且達到美國的標准。
中國的理解(發展中國家),美國(西方)發展那麼多年才有今天的成就,大排污階段他們走過了,中國卻還在走的過程中,排量按國家一刀切,對發展中國家不公平,另外美國設備計術領先,資金雄厚,應該在減排上支援別的國家,而不是靠此贏利(美國靠生物綠色技術大量出口,價格高昂)。
⑧ 發展中國家以及貧困人群受氣候變化影響最深的原因是什麼
發展中國家以及貧困人群受氣候變化影響最深的原因是 ( )
A、貧窮國家沒有足夠回的能力解決氣候變化帶答來的問題
B、發展中國家人民及貧困人群身體素質較差
C、發展中國家人民及貧困人群思想承受能力較差
D、發展中國家沒有制定正確的政策來解決氣候變化帶來的問題
正確答案是:A
⑨ 在氣候變化的解決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有什麼樣的分歧
共識:減少排放量,降低對環境的破壞。
分歧:在減排責任、資金支持和監督機制等內方面。 《應對氣候容變化》從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了過去、當前和今後氣候變化的成因及影響,從減緩和適應兩個方面,介紹了國際社會和中國應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