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劃撥用地一定就是經濟適用住房嗎
經濟適用房就是經濟適用房,跟土地性質沒有任何關系,一般現在蓋的新房如果還是劃撥性質而非出讓的話就是經濟適用房,因為有一定的福利性質,五年後可上市交易。
⑵ 經濟適用房有土地證嗎房產證是有的,但土地是劃撥地,能辦土地證嗎
土地證肯定是劃撥的啦。怎麼?想交易啊?發證日期滿5年了就可以交出讓金變成出讓的了。劃撥土地除了影響你的交易,其他的都沒什麼影響的。
專業房產顧問,小王。純手打。
⑶ 什麼叫國有土地劃撥和出讓啊 經濟適用房屬於
劃撥地就是政府免費提供給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土地;出讓地就是單位和個人花錢買一定年限使用權的土地。它們最大的區別就在於前者沒交錢用地,後者是交了錢用地。經適房是政府劃撥土地建造的保障性住房,買賣交易時要補繳土地出讓金。
⑷ 劃撥土地經濟適用房,可以辦理房產證嗎房價標准依據是什麼
普通商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都是有房產證的。這個大可放心。經適房土地使內用權容以劃撥形式獲得。所以房價比普通商品房要低,將來要上市交易把土地出讓金交齊就可以。
有兩點你要注意:補交土地出讓金後的經適房平均房價和商品房差別不大,可當作普通商品房交易。商品房在建設前開發商已經繳納土地出讓金,二經適房拿地卻是免費,天上不會掉餡餅。
對於不同地方經適房質量差的傳言最好能實地考察,經適房申請門檻高,手續異常繁瑣。
⑸ 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土地性質為劃撥,能買么
一、劃撥土地性質的土地不能夠建設商品房,但是會有部分房屋可以作為商品房出售。
二、商品房會在房產證上註明,而且有專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三、劃撥土地不一定就是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也不一定就是劃撥土地。
四、經濟適用房買賣不一定要交土地出讓金,不用交土地收益金。 劃撥土地,是指國家以劃撥的形式提供土地用於公共服務或國防事業。
由於經濟適用房要求控制房屋成本,因此多以劃撥形式取得土地。但也有出讓地提供給經濟適用房建設的案例,屬特殊情況。大多數地方因為房產開發商不願承攬經濟適用房建設,認為利潤太低,所以政府也會允許在經濟適用房小區中部分房產以商品房形式直接發售以彌補開發商利潤,這部分房屋就成了土地是劃撥用地但房屋屬商品房。
因此,你要確認房屋性質,必須到房產管理部門咨詢,不能隨便聽別人說,要以那間房屋在房產管理部門登記的性質為准。 另外,二手經濟適用房的交易規定並未完善,各地都不相同。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經濟適用房是不能通過交土地出讓金成為商品房的,除非整個小區用地集體辦理補繳手續,並且符合最新城市規劃
⑹ 劃撥土地經濟適用房,可以辦理房產證嗎房價標准依據是什麼
普通商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都是有房產證的。這個大可放心。經適房土地使用權以劃撥形式獲得。所以房價比普通商品房要低,將來要上市交易把土地出讓金交齊就可以。
有兩點你要注意:補交土地出讓金後的經適房平均房價和商品房差別不大,可當作普通商品房交易。商品房在建設前開發商已經繳納土地出讓金,二經適房拿地卻是免費,天上不會掉餡餅。
對於不同地方經適房質量差的傳言最好能實地考察,經適房申請門檻高,手續異常繁瑣。
⑺ 政府劃撥土地的經濟適用房 可以購買嗎
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是由國家劃撥的,也可以進行買賣,買賣經濟適用房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⑻ 經濟適用房交了出讓金還是劃撥土地嗎
經濟適用房交抄了出讓金不需要劃撥土地,經濟適用的規定如下:
經濟適用住房,常簡稱為經適房,等同於國宅;指由中國政府出資扶持的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兩方面特點的社會保障住房。
所謂經濟性,是指住房的價格相對同期市場價格來說是適中的,適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能力。
所謂適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築標准上不能削減和降低,要達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備註:和其他許多國家一樣,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種出租為主的國宅政策稱為廉租房。
⑼ 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是由國家劃撥的,也可以進行買賣嗎
1、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若按現市場3600元、平方米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34200元的綜合地價款。
出售提醒: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2、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規定,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例如同樣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在未住滿5年的情況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於2650元、平方米的價格進行出售。並且,購買此套房屋的購房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規定,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的,持區縣國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於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單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證明》,到建委開發辦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核手續,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以上兩種情況的出售人都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戶口及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