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大產權與小產權有什麼區別
由國家發產權證的房屋即為大產權房,不是由國家發產權證的房屋即為小產權房。
我們所購買的回普通商品房都屬答於大產權房,其中包括70年產權、50年產權、40年產權三種。
一般小產權房分為這三類:一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於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農民不能購買;二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建設的房子;三是各類農業園或養老院的別墅。
『貳』 買二手經濟適用房里權利性質是劃撥什麼意思
劃撥就是沒交過土地出讓金,出讓是交槐春過出讓金的。
所以交易啟明凱時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見當地政策吧。悄喚
『叄』 請問經濟適用房五年內直系親屬可以更名嗎
僅限於當初作為共同申請人之間互相更名,這其中不包括未成年的子女。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3)權利性質劃撥經濟適用房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二十條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應當以保本微利為原則。其銷售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由有定價權的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依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的有關規定,在綜合考慮建設、管理成本和利潤的基礎上確定並向社會公布。
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利潤率按不高於3%核定;市、縣人民政府直接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只能按成本價銷售,不得有利潤。
第二十一條經濟適用住房銷售應當實行明碼標價,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基準價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確定後應當向社會公布。價格主管部門應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收費卡制度,各有關部門收取費用時,必須填寫價格主管部門核發的交費登記卡。任何單位不得以押金、保證金等名義,變相向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收取費用。
第二十三條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成本監審,全面掌握經濟適用住房成本及利潤變動情況,確保經濟適用住房做到質價相符。
『肆』 經濟適用房或者限價商品房,二次轉讓完後,權利性質
那就是商品房了,國有產權性質,可以自由轉讓。
『伍』 經濟適用房繳納土地出讓金後,《不動產權屬登記證》中,權利性質一欄中是寫商品房嗎
當然。補繳土地出讓金之後,房子就與普通商品房一樣,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了。
『陸』 拆遷給的房子,產權證上產權性質是:按經濟適用房管理 :這個房子能賣嗎,是按照經濟適用房的規定管理的
你的房子的性質管理是就是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是可以買賣的,不過要等到五年以後才能公戶,現在有很多都是偷著買賣的,買賣雙方先簽一份協議五年之後過戶就可以
『柒』 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後,土地權利性質是否由「劃撥」性質變成了「出讓」性質謝謝!
沒可能的事。你找找實際案例看,那個地方的「經適房」有二手交易存在的?私下非法買賣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