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國當前實施的促進經濟發展措施有那些
政府措施:。(一)落實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促進貨幣信貸穩定增長。綜合運用存款准備金率、利率、匯率等多種手段,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充分供應,追加政策性銀行2008年度貸款規模1000億元。(二)加強和改進信貸服務,滿足資金合理需求。鼓勵地方政府通過資本注入、風險補償等多種方式增加對信用擔保公司的支持;設立多層次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提高對中小企業貸款比重;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徵營業稅;建立農村信貸擔保機制,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積極探索發展農村多種形式擔保的信貸產品;積極擴大住房、汽車和農村消費信貸市場。(三)加快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穩定股票市場運行,推動期貨市場穩步發展,擴大債券發行規模,優先安排與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生態環境建設和災後重建等相關的債券發行。(四)發揮保險的保障和融資功能,促進經濟社會穩定運行。積極發展「三農」、住房和汽車消費、健康、養老等保險業務,引導保險公司以債權等方式投資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礎設施和農村基礎設施項目。(五)創新融資方式,通過並購貸款、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和規范發展民間融資等多種形式,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六)改進外匯管理,大力推動貿易投資便利化。適當提高企業預收貨款結匯比例,方便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貿易融資,提高外匯資金使用效率,支持外貿發展。(七)加快金融服務現代化,全面提高金融服務水平。進一步豐富支付工具體系,擴大國庫直接支付涉農、救災補貼等政府性補助基金範圍,優化出口退稅流程,繼續推動中小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八)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增強金融業化解不良資產和促進經濟增長的能力。(九)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監管體系,強化風險監測和管理,切實維護金融安全穩定。
B. 發改委2014年63號文件內容是什麼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應急產業發展的意見
國辦發〔2014〕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應急產業是為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准備、監測與預警、處置與救援提供專用產品和服務的產業。近年來,我國應急產業快速興起並不斷發展,在突發事件應對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還存在產業體系不健全、市場需求培育不足、關鍵技術裝備發展緩慢等問題。發展應急產業一舉數得。為加快我國應急產業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發展應急產業的重要意義
(一)發展應急產業是提高公共安全基礎水平的迫切要求。當前我國公共安全形勢嚴峻復雜,突發事件易發頻發,防控難度不斷加大。發展應急產業能為防範和應對突發事件提供物質保障、技術支撐和專業服務,提升基礎設施和生產經營單位本質安全水平,提升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能力,提升全社會抵禦風險能力,對於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二)發展應急產業是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重要內容。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公眾安全意識提高,社會各方對應急產品和服務的需求不斷增長。應急產業覆蓋面廣、產業鏈長,加快發展應急產業有利於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催生新的業態,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有利於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增強經濟活力,擴大社會就業。
(三)發展應急產業是提升應急技術裝備核心競爭力的重要途徑。突發事件處置現場情況復雜,對應急技術裝備的適應性、可靠性、安全性要求更加苛刻。我國應急產業起步晚,一些產品技術含量不高,部分關鍵技術產品依賴進口。加快發展應急產業將帶動相關行業領域自主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國際先進技術和理念的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提升我國應急技術裝備在國際市場的核心競爭力,推動經濟轉型升級。
二、總體要求
(四)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決策部署,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改革創新和科技進步為動力,加強政策引導,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加快突破關鍵技術,不斷提升應急產業整體水平和核心競爭力,增強防範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產業支撐能力,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作出貢獻。
(五)基本原則。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完善政府宏觀引導和政策激勵,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用改革的辦法調動市場主體發展應急產業的積極性。
創新驅動,需求牽引。著力推進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掌握共性技術,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盡快縮小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促進科技成果產品化、產業化;培育市場需求,推進應急產品在重點領域應用,形成對應急產業發展的有力拉動。
統籌推進,協同發展。健全應急產業發展機制,加快形成適應我國公共安全需要的應急產品體系,推行應急救援、綜合應急服務等市場化新型應急服務業態,不斷提高應急產業對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保障能力。
服務社會,服務經濟。把社會效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研發應急產品,儲備生產能力,完善應急服務,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統一。
(六)發展目標。到
2020年,應急產業規模顯著擴大,應急產業體系基本形成;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一批關鍵技術和裝備的研發製造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一批自主研發的重大應急裝備投入使用;形成若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發展一批應急特色明顯的中小微企業;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形成有利於產業發展的創新機制,為防範和處置突發事件提供有力支撐,並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
三、重點方向
(七)監測預警。圍繞提高各類突發事件監測預警的及時性和准確性,重點發展監測預警類應急產品。在自然災害方面,發展地震、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水旱災害、病蟲草鼠害、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監測預警設備;在事故災難方面,發展礦山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交通安全、海洋環境污染、重污染天氣、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等監測預警裝備;在公共衛生方面,發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葯品安全、生產生活用水安全等應急檢測裝備,流行病監測、診斷試劑和裝備;在社會安全方面,發展城市安全、網路和信息系統安全等監測預警產品。同時,發展突發事件預警發布系統、應急廣播系統及設備等。
(八)預防防護。圍繞提高個體和重要設施保護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重點發展預防防護類應急產品。在個體防護方面,發展應急救援人員防護、礦山和危險化學品安全避險、特殊工種保護、家用應急防護等產品;在設備設施防護方面,發展社會公共安全防範、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重要生態環境安全保護等設備。
(九)處置救援。圍繞提高突發事件處置的高效性和專業性,重點發展處置救援類應急產品。在現場保障方面,發展突發事件現場信息快速獲取、應急通信、應急指揮、應急電源、應急後勤保障等產品;在生命救護方面,發展生命搜索與營救、醫療應急救治、衛生應急保障等產品;在搶險救援方面,發展消防、建(構)築物廢墟救援、礦難救援、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程搶險、海上溢油應急、道路應急搶通、航空應急救援、水上應急救援、核事故處置、特種設備事故救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疫情疫病檢疫處理、反恐防爆處置等產品。
(十)應急服務。圍繞提高突發事件防範處置的社會化服務水平,創新應急服務業態。在事前預防方面,發展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消防安全、安防工程、應急管理市場咨詢等應急服務;在社會化救援方面,發展緊急醫療救援、交通救援、應急物流、工程搶險、安全生產、航空救援、海洋生態損害應急處置、網路與信息安全等應急服務;在其他應急服務方面,發展災害保險、北斗導航應急服務等。
四、主要任務
(十一)加快關鍵技術和裝備研發。通過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對應急產業相關科技工作進行支持,推動應急產業領域科研平台體系建設,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撐應急產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核心技術。鼓勵企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在應急產業重點方向成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鼓勵充分利用軍工技術優勢發展應急產業,推進軍民融合。創新商業模式,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促進應急產業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
(十二)優化產業結構。堅持需求牽引,採用目錄、清單等形式明確應急產品和服務發展方向,引導社會資源投向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應急產品和服務。適應突發事件應對需要,推進應急產品標准化、模塊化、系列化、特色化發展,引導企業提供一體化綜合解決方案。加快發展應急服務業,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提供應急服務,支持與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應急服務機構發展,推動應急服務專業化、市場化和規模化。
(十三)推動產業集聚發展。適應現代產業發展規律,加強規劃布局、指導和服務,鼓勵有條件地區發展各具特色的應急產業集聚區,打造區域性創新中心和成果轉化中心。依託國家儲備和優勢企業現有能力和資源,形成一批應急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基地。根據區域突發事件特點和產業發展情況,建設一批國家應急產業示範基地,形成區域性應急產業鏈,引領國家應急技術裝備研發、應急產品生產製造和應急服務發展。
(十四)支持企業發展。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引導企業通過兼並重組、品牌經營等方式進入應急產業領域,支持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發揮應急產業優勢企業帶頭作用,培育形成一批技術水平高、服務能力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優勢、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利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等支持應急產業領域中小微企業,促進特色明顯、創新能力強的中小微企業加速發展,形成大中小微企業協調發展的產業格局。
(十五)推廣應急產品和應急服務。加強全民公共安全和風險意識宣傳教育,推動消費觀念轉變,激發單位、家庭、個人在逃生、避險、防護、自救互救等方面對應急產品和服務的消費需求。完善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場所、高層建築、學校、公共場所、應急避難場所、交通基礎設施等應急設施設備配置標准,完善各類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的裝備配備標准,推動應急設施設備裝備與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健全應急產品實物儲備、社會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管理制度,建設應急產品和生產能力儲備綜合信息平台,帶動應急產品應用。加強應急倉儲、中轉、配送設施建設,提高應急產品物流效率。利用風險補償機制,支持重大應急創新產品首次應用。推動應急服務業與現代保險服務業相結合,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加快推行巨災保險。
(十六)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多層次、多渠道、多方式推進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鼓勵企業引進、消化、吸收國外應急先進技術和先進服務理念,提升企業競爭力。鼓勵跨國公司在我國設立研發中心,引進更多應急產業創新成果在我國實現產業化。支持企業參與全球市場競爭,鼓勵企業以高端應急產品、技術和服務開拓國際市場。鼓勵國外先進應急技術裝備進口。引導外資投向應急產業有關領域,國家支持應急產業發展的政策同等適用於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組織開展展覽、雙邊或國際論壇及貿易投資促進活動,充分利用相關平台交流推介應急產品和服務。
五、政策措施
(十七)完善標准體系。充分發揮標准對產業發展的規范和促進作用,加快制(修)訂應急產品和應急服務標准,積極採用國際標准或國外先進標准,推動應急產業升級改造。鼓勵和支持國內機構參與國際標准化工作,提升自主技術標準的國際話語權。
(十八)加大財政稅收政策支持力度。對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的應急產品和服務,在有關投資、科研等計劃中給予支持。探索建立政府引導應急產業發展投入機制,帶動全社會加大對應急產業投入力度。落實和完善適用於應急產業的稅收政策。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補償制度,對徵用單位和個人的應急物資、裝備等及時予以補償。
(十九)完善投融資政策。鼓勵金融資本、民間資本及創業與私募股權投資投向應急產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應急產業企業採取發行股票、債券等多種方式,在海內外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引導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資質好、管理規范的應急產業企業的擔保力度。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對技術先進、優勢明顯、帶動和支撐作用強的應急產業重大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
(二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多層次多類型的應急產業人才培養和服務體系,著力培養高層次、創新型、復合型的核心技術研發人才和科研團隊,培育具有國際視野的經營管理人才,造就一批領軍人物。支持有條件的高等學校開設應急產業相關專業。依託有關培訓機構、高等學校及科研機構,開展應急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利用各類引才引智計劃,完善相關配套服務,鼓勵海外專業人才回國或來華創業。
(二十一)優化發展環境。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支持應急產業發展。建立應急產業運行監測分析指標體系和統計制度。加強應急產品質量監管,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應急產品的違法行為。依託現有的國家和社會檢測資源,提升應急產品檢測能力。完善事關人身生命安全的應急產品認證制度。鼓勵發展應急產業協會等社團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和信用評價。對應急產業發展重大項目建設用地,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予以支持。
六、組織協調
(二十二)健全工作機制。建立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牽頭的應急產業發展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推動應急產業健康快速發展。選擇有特點、有代表性的企業,建立聯系點機制,跟蹤應急產業發展情況,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和做法。
(二十三)加強督查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應急產業發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緊制定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分工的具體措施,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應急產業發展協調機制牽頭單位要組織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落實本意見的情況進行督查。
附件:重點工作任務分工表
國務院辦公廳
2014年12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重點工作任務分工表
序號
工作任務
負責部門
1
通過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對應急產業相關科技工作進行支持,推動應急產業領域科研平台體系建設
科技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
2
鼓勵和支持應急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發展
科技部
3
採用目錄、清單等形式明確應急產品和服務發展方向
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
4
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提供應急服務,支持社會應急服務機構發展
財政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
5
打造應急產業區域性創新中心和成果轉化中心,形成一批應急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基地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
6
建設一批國家應急產業示範基地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
7
利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等支持應急產業領域中小微企業發展
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
8
完善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場所、高層建築、學校、公共場所、應急避難場所、交通基礎設施等應急設施設備配置標准,完善各類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的裝備配備標准,推動應急設施設備裝備與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教育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地震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9
健全應急產品實物儲備、社會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管理制度,建設應急產品和生產能力儲備綜合信息平台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
10
加強應急倉儲、中轉、配送設施建設,提高應急產品物流效率
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
11
利用風險補償機制支持重大應急創新產品首次應用
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
12
推動應急服務業與現代保險服務業相結合,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加快推行巨災保險
保監會會同有關部門
13
鼓勵跨國公司在我國設立研發中心,引進更多應急產業創新成果在我國實現產業化。支持企業參與全球市場競爭,鼓勵企業以高端應急產品、技術和服務開拓國際市場
商務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14
組織開展展覽、雙邊或國際論壇及貿易投資促進活動,充分利用相關平台交流推介應急產品和服務
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
15
加快制(修)訂應急產品和應急服務標准
質檢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
16
對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的應急產品和服務,在有關投資、科研等計劃中給予支持
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科技部等部門分工負責
17
探索建立政府引導應急產業發展投入機制,帶動全社會加大對應急產業投入力度
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
18
落實和完善適用於應急產業的稅收政策
財政部、稅務總局
19
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補償制度,對徵用單位和個人的應急物資、裝備等及時予以補償
財政部
20
鼓勵金融資本、民間資本及創業與私募股權投資投向應急產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應急產業企業採取發行股票、債券等多種方式,在海內外資本市場直接融資
財政部、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國資委、銀監會、證監會等部門分工負責
21
引導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資質好、管理規范的應急產業企業的擔保力度
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
22
加大對技術先進、優勢明顯、帶動和支撐作用強的應急產業重大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
人民銀行、銀監會
23
建立多層次多類型的應急產業人才培養和服務體系。支持有條件的高等學校開設應急產業相關專業
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
24
建立應急產業運行監測分析指標體系和統計制度
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
25
加強應急產品質量監管,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應急產品的違法行為。依託現有的國家和社會檢測資源,提升應急產品檢測能力
質檢總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26
完善事關人身生命安全的應急產品認證制度
質檢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分工負責
27
鼓勵發展應急產業協會等社團組織
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
28
對應急產業發展重大項目建設用地,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予以支持
國土資源部
29
建立應急產業企業聯系點機制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
C. 郵輪航線投放首要考慮什麼
郵輪航線投放首要考慮什麼?【摘 要】 闡述我國郵輪航線現狀,分析郵輪航線設定的定義和吸引力因子,從航運和旅遊角度提出郵輪航線設定的思路與原則,對郵輪航線設計過程及郵輪航線設定提出建議:先港口融入,再串聯航線;鼓勵採取定班、周期更小的航線方式;更加側重從旅遊市場角度設定郵輪航線;結合我國現有的郵輪港口開辟沿海組合航線。
【關鍵詞】 郵輪旅遊;航線;郵輪航線設計
1 郵輪航線設定的基本概念
郵輪航線是為遊客提供郵輪旅遊的旅遊線路,主要包括郵輪始發港、海上航程、郵輪停泊點、中途港和郵輪目的港等要素。郵輪旅遊航線的設定就是根據現有海洋資源的分布狀況和旅遊發展區域的整體布局,採用科學的方法,確定合理的航行路線,最終使旅遊者獲得豐富旅遊經歷的過程。
2 我國郵輪航線現狀
2.1 國際郵輪公司在我國的航線
目前,我國大陸郵輪港口已經慢慢地由國際郵輪掛靠港向國際郵輪母港轉型。作為母港,香港、上海和天津是國際郵輪公司的首選。嘉年華集團旗下的義大利歌詩達郵輪、皇家加勒比郵輪集團的皇家加勒比國際郵輪和麗星郵輪集團都分別形成了以香港、上海和天津為母港的航線,其短線至中國郵輪港口之間(包括香港和台灣),長線至東南亞國家或地區,主要包括日本、韓國、新加坡和越南等國。
2.2 我國本土郵輪公司航線
雖然目前全球知名的郵輪運營商嘉年華郵輪、皇家加勒比郵輪等公司的總部都設在美國,航線主要位於加勒比、夏威夷、地中海等地區,服務對象也以歐美人為主,但隨著世界經濟不斷朝著亞洲新興經濟體轉移和北美客源市場的飽和,郵輪業務也必然會不斷東移。雖然我國還沒有完全掌握建造郵輪的技術,但這並不能削減郵輪對我國的吸引力,我國的商人逐步引進和建造郵輪,比如「中華之星」號和「東方神龍」號等。
我國本土的郵輪公司大多規模較小,經營著少量小型郵輪,從其航線(見表1)可以看出,國內郵輪公司大多分布在我國的南海岸上,經營著定班航線,也不會採取國際郵輪公司春夏在東海岸、秋冬去南海岸的流動經營模式。
3 郵輪航線設計原則
3.1 安全性與經濟性原則
航線的安全性和經濟性是衡量航線優劣的兩個重要指標。最佳航線就是在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和遊客安全的前提下,使航線達到某種意義上的最佳經濟性和舒適性。所謂經濟性,從船方的角度看,即航行距離最短、航行時間最短、航行燃耗量最省、船損最小、營運成本低、運輸效率高;從旅遊者的角度來說,就是在達到一定舒適度的前提下費用最小化。還需要提出的是,郵輪旅遊航線要特別遵守旅遊地的安全保護規定,使航線巧妙避開不宜接近的軍事禁區、保密設施,不要安排涉嫌經濟技術泄密的內容。
3.2 不重復原則
當旅客在郵輪上長時間旅行時,會有一種對陸地的思念,這時應慎重選擇航線的各個旅遊點,不要千篇一律,不要讓旅客產生一種厭倦感,而應努力營造出一種新鮮感,使遊客得到新奇的滿足。當然,也要注意到新奇與陌生這一矛盾體,不能只挑冷門地點旅遊,一味創造新奇,使遊客喪失安全感。一條好的航線,既要冷熱結合又不能連續重復,就如同一首和諧優美的曲子,要有「序幕—發展—高潮—尾聲」,有時是激昂跌宕的旋律,有時是平緩的過渡,富有節奏感和韻律感。
3.3 定位突出原則
在體驗經濟時代,必須確定一個明確而富有特色的定位,才能吸引遊客,並且最大限度地滿足人們個性化體驗要求。定位的確定應根植於本地地脈、史脈和文脈,不能硬性拼湊,應根據主導客源市場的需求,凸顯個性、特色和新奇,避免與其他航線雷同。銀海郵輪公司在對其航線的定位上就有著獨特的方式,通過安排一些獨特的活動來凸顯其奢華的高端定位,比如在聖彼得堡博物館就餐或者在悉尼歌劇院欣賞歌劇等。據報道,銀海郵輪公司為滿足遊客需求,把海上行程由原來的14~16天縮減為9~12天。
3.4 冷熱平衡原則
在航線的設計中往往過分關注「大熱門」產品,忽視「冷門」產品的開發,重視「熱門」產品的規模效應而忽視「冷門」的范圍效應。在航線設計中注重冷熱平衡的原則可以緩解「熱門」航線的環境壓力,有效分流遊客,保障熱門旅遊產品的可持續發展。同時,多樣化的航線也能更好地滿足遊客需求。
4 郵輪航線設計
(1)明確開辟航線的基本條件。開辟一條航線所考慮的因素很多,最基本的條件有:自然條件和地理因素;航線沿途港口的狀況。
(2)航線競爭分析。航線的競爭狀況主要分析在該航線上目前已經存在的同類公司及其經營能力、投放運力狀況和可能的競爭力度,同時還要密切關注競爭對手在造船市場、船舶交易市場和拆船市場的行為,防止其突然加大競爭力度。
D. 中國郵輪經濟發展存在的問題以及未來發展的趨勢急急急
郵輪人才
行業規范性、專業化
郵輪母港投入和建設力度欠缺
未來趨勢
解決上述問題迫在眉睫
公司開年會,團體旅遊,國人的。。。。。。。。。
E. 我國郵輪產業仍處於起步階段
我國郵輪產業仍處於起步階段,有關郵輪方面的文章在國內開始出現專,但系統論述的著作還很屬少。國內關於郵輪產業方面的著作主要有王諾的《郵輪經濟》,《郵輪經濟》是我國第一本專門討論郵輪領域的論著,內容包括世界郵輪產業發展的歷程和趨勢,郵輪港口規劃,各大國際郵輪公司的概況和經營方式,北美、歐洲、亞洲等地區郵輪產業的生成背景、市場條件以及我國郵輪產業的現狀、發展思路和應採取的措施等。
F. 如何推動郵輪產業的發展
郵輪是先導,郵輪決定了一個國家海上實力,而設計和製造是提升海洋旅遊的關鍵。同時,郵輪不僅僅是一個商業平台,更是對外交流的文化使者。特別是在當前的海上絲綢之路經濟帶的國際合作中,郵輪可以成為海上絲綢經濟帶最好的文化航母。
我們要制定自己的發展戰略,提出以郵輪設計為突破口,聯合國內企業製造首艘豪華郵輪,把中國的傳統文化置身於豪華郵輪之中,打造符合市場需求的中式豪華郵輪。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統計,我國郵輪旅遊已連續十年保持增速在40%—50%,2017年以238萬人次的客流量位居全球郵輪市場第二,成為全球最具活力和發展潛力的區域新興市場。
前瞻研究人士指出,雖然中國郵輪設計和建造起步了,但裝備製造業基礎薄弱,這不僅需要造船廠的努力,還需要幾千家的造船配套企業的配合,因而是一個產業集群共同發力的過程。
G. 對國家級開發區,我國都出台了哪些重要政策
國家對國家級開發區都給予的支持,主要體現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進一步提高發展水平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5〕15號)、《國務院關於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國發〔2010〕28號);
《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的通知(商資發〔2006〕257號)、《商務部關於下放外商投資審批許可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商資發〔2010〕209號);
《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邊境經濟合作區基礎設施項目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2〕94號)等文件精神上,具體內容如下:
一、行政管理政策
1、堅持和完善精簡高效的管理體制。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管理機構一般是所在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除其中具有企業性質的外,根據授權行使同級人民政府行政審批、經濟協調與管理等職能。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原則上不與所在行政區合並管理或取消管委會建制。(國辦發〔2005〕15號第5條)
2、完善開發區管理體制。保持國家級開發區「管委會體制」運行的穩定性和效率,原則上國家級開發區不得與所在行政區域管理機構合一。
根據新時期發展要求,研究制定《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依法制定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國家級開發區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將精簡高效、務實親商的國家級開發區管理體制制度化。(商資發〔2006〕257號第63條)
3、關於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依法制定《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和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國家級開發區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進一步明確國家級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法律主體地位和管理職權,完善行政管理體制。
選擇體制改革條件比較成熟的國家級開發區,設立為國家綜合改革試驗區。(商資發〔2006〕257號第86條)
二、外商投資政策
1、《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允許類總投資3億美元和限制類總投資5000萬美元(以下簡稱限額)以下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省級城市(包括哈爾濱、長春、沈陽、濟南、南京、杭州、廣州、武漢、成都、西安)商務主管部門及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地方審批機關)負責審批和管理。
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限額按注冊資本計,改制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限額按評估後的凈資產值計,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限額按並購交易額計。(商資發〔2010〕209號第1條)
2、單次增資額在限額以下的增資事項由地方審批機關負責審批和管理。(商資發〔2010〕209號第2條)
3、限額以上鼓勵類且不需要國家綜合平衡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由地方審批機關負責審批和管理。(商資發〔2010〕209號第3條)
4、注冊資本3億美元以下外商投資性公司和資本總額3億美元以下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創業投資管理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由地方審批機關負責審批和管理。(商資發〔2010〕209號第4條)
5、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商務部審批外,服務業領域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包括限額以上及增資)由地方審批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審批和管理。
根據相關規定需取得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前置許可或向其徵求意見的,應取得書面文件或同意意見。金融、電信領域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事項仍按現行法律法規辦理。(商資發〔2010〕209號第5條)
6、由商務部、原外經貿部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變更事項(除單次增資達到或超過限額以及涉及本通知第五條規定的情況外)由地方審批機關負責審批和管理。(商資發〔2010〕209號第6條)
三、土地政策
1、涉及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依法需報國務院批準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可按城市分批次用地形式單獨組織報批,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逐級審核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范圍內,不改變土地使用用途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建設項目用地,有關部門應依法、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國辦發〔2005〕15號第7條)
2、規范和促進開發區發展,發揮開發區在體制創新、科技引領、產業集聚、土地集約方面的載體和平台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開發區升級,支持具備條件的國家級、省級開發區擴區和調整區位,制定加快邊境經濟合作區建設的支持政策措施。(國發〔2010〕9號第18條)
四、財稅金融政策
1、促進國家級開發區與金融機構合作,建立股權式投資實體,投資區內高成長性的企業,建立推進市場化的金融合作模式。
積極創造條件,支持企業在上市。建立和完善開放的產權交易市場,開展信託業務,鼓勵建立各種形式的風險投資公司、擔保公司,引進和發展資金管理公司,為各類產權及資本進入、退出、轉讓、流動創造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商資發〔2006〕257號第64條)
2、關於加大財政金融扶持。繼續擴大對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國家級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貼息規模,用於國家級開發區內基礎設施建設。
支持國家級開發區企業通過股票、債券等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通過市場化運作,建立國家級開發區投資基金,支持國家級開發區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製造業、現代服務業。(商資發〔2006〕257號第89條)
3、中央財政對西部地區開發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和自主創新能力強的開發區,給予重點貼息支持。(財建〔2012〕94號第6條)
4、開發區管轄區域范圍內已落實貸款並已按期支付利息的基礎設施在建項目,均可按規定申報貼息資金。(財建〔2012〕94號第7條)
5、財政部根據年度貼息資金預算控制指標和當年貼息資金申報情況等因素確定貼息率,最高不超過當年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財建〔2012〕94號第8條)
6、項目建設期少於3年(含3年)的,按項目建設期進行貼息;項目建設期大於3年的,按不超過5年進行貼息;屬於購置的,按2年進行貼息。(財建〔2012〕94號第9條)
7、對中西部地區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貸款實施財政貼息。(國發〔2010〕28號25條)
8、繼續對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給予金融政策支持。鼓勵國家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區內基礎設施項目及公用事業項目給予信貸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區內企業通過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等。(國辦發〔2005〕15號第8條)
9、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繼續實行對中西部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貸款貼息政策,適當增加貸款貼息規模,對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給予同等的貼息政策;
中西部外貿發展專項基金、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援助資金,可用於支持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國辦發〔2005〕15號第9條)
五、產業發展政策
1、鼓勵跨國公司在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研發中心、財務中心、技術服務中心、培訓中心、采購中心、物流中心、運營中心和配套基地。(國辦發〔2005〕15號第10條)
2、鼓勵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申請設立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中心、出口監管倉庫和保稅倉庫;支持條件成熟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與出口加工區、保稅區和保稅物流園區聯動試點,實現優勢互補。
以國家級開發區為龍頭,以點帶面,推動國家級開發區從單一的經濟功能區向綜合產業園區的轉變,形成綜合性產業增長帶。(國辦發〔2005〕15號第11條)
3、積極營造多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的環境,引導一批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的內資企業落戶國家級開發區,引導大中型國有企業到國家級開發區集中布局,讓國家級開發區成為國有企業改制、改造的有效平台。
認真解決好內資企業發展中的實際困難,培育一批管理水平高、綜合實力強、外向程度高的大型內資企業。(商資發〔2006〕257號第43條)
4、積極推動國家級開發區產業調整和優化升級,國家制定的產業促進政策可以在國家級開發區進行先試先行。(商資發〔2006〕257號第90條)
5、國家級開發區內設立的經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內資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國家級高新區內同類企業同等的優惠政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批准設立的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服務中心,享受所在地區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服務中心的各項政策。(商資發〔2006〕257號第92條)
6、發揮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示範帶動作用,承接發展電子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加強與東部沿海地區創新要素對接,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和研發中心,支持建立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和產業「孵化園」,促進創新成果轉化。(國發〔2010〕28號第8條)
六、企業支持政策
1、關於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國家級開發區內設立的經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內資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國家級高新區內同類企業同等的優惠政策;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批准設立的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服務中心,享受所在地區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服務中心的各項政策。(商資發〔2006〕257號第92條)
2、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企業集合債券和上市融資。(國發〔2010〕28號第26條)
3、對投資中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和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的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按規定免徵關稅。(國發〔2010〕28號第25條)
七、環境保護政策
1、鼓勵國家級開發區開展區域環境管理標准化的認證工作,對國家級開發區創建「ISO14000國家環境示範區」給予專項資金和政策支持。鼓勵具備條件的國家級開發區進行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商資發〔2006〕257號第96)
八、拓園擴區政策
1、對已完成原經國務院批准規劃面積的開發建設,因經濟發展需求確需擴大規劃用地范圍的國家級開發區可申請擴建。(商資字〔2005〕96號第1條)
2、規范和促進開發區發展,發揮開發區在體制創新、科技引領、產業集聚、土地集約方面的載體和平台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開發區升級,支持具備條件的國家級、省級開發區擴區和調整區位,制定加快邊境經濟合作區建設的支持政策措施。(國發〔2010〕9號第18條)
3、保障國家級開發區生產建設用地有效供給。完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擴建審批原則和審批程序》,結合國家級開發區經濟發展狀況和土地利用水平,制定不同區域、不同發展階段國家級開發區擴區標准。
對於規模集中、產業集聚、土地集約、經濟發展好的國家級開發區,符合條件、確有必要擴大規劃面積或調整區位的,可報請國務院批准。
國家級開發區的建設用地用途以現代製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承接服務外包業為主,除必要的配套設施外,不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商資發〔2006〕257號第75條)
九、人才政策
1、鼓勵通過設立創業服務機構、留學生創業園等,吸引高素質人才進區投資創業。(國辦發〔2005〕15號第10條)
H. 發改委的職能范圍是
發改委的主要職責是:
1、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發版展規劃;
2、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權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宏觀經濟的預測、預警;
3、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和價格政策;
4、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等。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成立於1952年的「國家計劃委員會」。原「國家計委」曾長期承擔著中國政府對綜合經濟管理的職能。但是,隨著中國由「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轉變,「國家計委」的功能不斷發生轉變。
1998年3月,在朱鎔基總理任內,將原「國家計劃委員會」更名為「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並把該部門的主要的職責放在管理有關國民經濟全局的事務上,著力制定發展戰略,進行宏觀經濟管理;並減少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減少了繁多的行政審批手續。
I. 發改委2007年670號文件廢除後按什麼文件執行
國家來發展改革委關於放開部分源建設項目服務收費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號),說了非政府采購,採用市場調節價。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國家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國家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
(9)發改委關於促進我國郵輪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擴展閱讀:
2008年3月,國務院機構進行改革。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組建國家能源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能源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及機構,與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的核電管理職責進行整合,劃入該局。
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由國家能源局承擔。不再保留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