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適用房有沒有土地使用證
當然有了,只要是國家行為就有產權證,(土地是國家劃撥的,並非出讓)只不過是綠本,只能自住,不能交易買賣。
Ⅱ 經濟適用房沒有使用年限具體怎麼理解
所謂的使用年限實際上是土地的使用年限,而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是國家劃撥的,屬於福利性質的房屋,買房者是沒有土地佔有權的,所以是沒有使用年限這一說的,經濟適用房的房產證比普通的商品房房產證多一個經濟適用房的章
Ⅲ 經濟適用房有土地證嗎
有土地證。
只要是國家行為就會有產權證,(土地是國家劃撥的,並非出讓)只不過是綠本,只能自住,不能交易買賣。
經濟適用房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證只有大「證」,各家各戶沒有獨立的小證。土地劃撥的性質不影響買方對該房屋的合法權益,只是在將來房屋上市交易時,作為買方需按成交價款的10%補交土地出讓金。
Ⅳ 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1、住來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自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
2、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後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准。
3、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房地產公司買地的時間開始的,購房合同上會寫明,比如該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購買房屋的時間是2006年,那麼您的土地使用權只有61年,但你擁有永久房產權, 到2067年你只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就能繼續居住下去,因為在我國土地是不允許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權始終歸國家所有,個人只獲得土地使用權。二、房屋產權期限
Ⅳ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但是前提是要住夠五年,具體規定如下: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5)經濟適用房使用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房背景編輯:經濟適用房在別的國家和地區一般被稱為公共房屋,中國香港稱為居者有其屋,中國澳門稱為經濟房屋,中國台灣稱為國民住宅,新加坡稱為組屋。
1994年由建設部、國務院房改領導小組、財政部聯合發布的《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指出,經濟適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供應對象,並按國家、住宅建設標准建設的普通住宅。
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物業的管理費。
2007年1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共同發布了《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對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開發建設、價格確定、交易管理、集資和合作建房、監督管理等作出了規定。
Ⅵ 一類經濟使用房和二類經濟適用房子有什麼區別!!
在交易時限上有區別。
區別:
1、一類經濟適用房是兩限房房本。必須滿五年以專後才可以交易,交屬易需補交10%的綜合地下款。交易一次以後房本性質變更為商品房。
2、二類經濟適用房指的是回遷房、單位集資建房等。房本未滿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是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合同價的3% 交易一次以後,房本性質變更為商品房。
(6)經濟適用房使用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由於經濟適用房在項目位置、建築規劃設計等方面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差別,所以在購買時應該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雖然經濟適用房的價位人們能接受,但人們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為位置即代表著長期的交通。經濟適用房項目大部分均位於城鄉結合地區。
有些經濟適用房小區到市區的公交線路和可選擇的站點又相對較少,幾年後的事至少無法讓購房者犧牲已有工作或事業。
參考資料:網路:經濟適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