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漢中市經濟適用房如何辦手續
(1)政府確認的5.12汶川大地震中城鎮居民受損戶;
(2)納入銷售年度城市拆遷改造計劃的市區拆遷改造戶;
(3)符合當地安置條件且夫妻雙方在當地均無住房的軍隊人員;
(4)無房住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
(5)市、縣兩級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2、申請程序
受理。申請人在銷售項目申請購買期限內向房改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1)《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
(2)戶口薄、身份證;
(3)住房情況證明;
(4)年收入證明。
(5)政府確認的震後受損房屋證明。
審查。房改部門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完成初審,並報經濟適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公示。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當向社會公示其基本情況,公示期為15個工作日。
辦理手續。經公示無異議的,按銷售項目給申請人辦理相關手續;有異議的,應當進行核實,確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並出具書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