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長沙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
■什麼人可以購買長沙的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具備以下條件的人員經審批合格可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未獲得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審批單)的人員不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1.具有長沙市城鎮常住戶口,未享受房改實物福利分房優惠政策的中低收入無房戶以及人均居住面積6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難戶(未婚青年男25歲,女23歲以上)。
2.市政府批準的市政重點工程建設中的被拆遷居民家庭和政府組織實施的棚改項目的被拆遷居民家庭。
■無工作單位的經濟住房購買者到哪兒核准收入及住房情況?
在街道辦事處先審核蓋章,然後由申購新房戶主的所在區政府或區房改辦提出審核意見並蓋章。
■經濟適用住房購買申請人需提供哪些申核材料?
購房申請人辦理資格審核手續需持以下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夫婦雙方的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證件;(二)夫婦雙方身份證、結婚證;(三)現租住房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契約;(四)已核准蓋章後的表格(一式三份);(五)購房者雙方的技術職稱(中級以上)、職務(科級以上);(六)其他要求出具的證件。
■購房人到哪裡領表?
到長沙市住房辦綜合科領取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
■怎樣計算自己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
購房總價款=戶控內面積戶控內指導價+超戶控標准25平方米內面積戶控外指導價+契稅+配套設施費
1.一般城市居民及職工購房戶控面積65平方米,中級職稱(科級)75平方米,高級職稱(處級)85平方米。
2.經濟適用住房分兩種價格核定,一種為戶控面積內政府核定的戶控內指導價,另一種為超過戶控面積25平方米內政府核定的戶控外指導價。
3.超戶控標准25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商品房價格購買。
4.超過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標准以外增加的配套設施及契稅等費用另外收取。
■今年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有些什麼優惠政策?
長沙市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實行扶持優惠政策,對土地出讓金等幾十項稅、費實行減免,以降低經濟適用住房的成本。鼓勵單位統一組織職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有條件的單位可按長沙市住房分配貨幣方案給予購房補貼。
■怎樣處理經濟適用住房的產權?
經濟適用住房符合條件的對象每戶只能購買一次,購房面積超過該戶房改戶控面積標準的、超面積部分按市場價計價,購買的經濟適用房產權歸個人所有,在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條件下可按《長沙市個人所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試行辦法》進入市場。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程序
1、在經濟適用住房中心審批大廳(人民東路與馬王堆路交叉口西北角的長沙房產交易大樓)經濟適用住房窗口領取《長沙市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批表》
2、根據表內要求,國企和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到單位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蓋章,民營、私營、股份及無單位人員到各區住房辦蓋章。
其中,芙蓉區住房辦(0731-2320871)位於蔡鍔南路100號;天心區房地局公房科(0731-5133013)位於勞動廣場;嶽麓區住房辦(0731-8854767)位於麓山路124號;開福區政務公開中心(0731-4511203)位於東風路224號;雨花區住房辦(0731- 5564440)位於曙光中路527號赤崗沖。(以上資訊均來自長沙市經濟適用房領導小組辦公室)
3、攜帶各種文件到經濟適用住房中心審批大廳1號窗口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批手續。
4、持資格確認單到經濟適用住房承建單位辦理訂、購房等有關手續
5、持資格確認單和購房正式合同到市經濟適用住房審批2號窗口進行復審和合同鑒證,核發准購單
6、憑鑒證合同和准購單到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機關辦理產權手續。
辦理審批手續所需文件:
攜帶下述證件到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中心審批大廳1號窗口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批手續
夫妻雙方戶口、身份證、職稱職務證書及相關文件、結婚證等原件和復印件(未婚大齡青年應提供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證明,目前暫停30周歲以下未婚大齡青年辦理手續);
半邊戶(夫妻一方為外地戶口)或1995年以後入長沙戶口的應由原籍地的市、縣級房管部門出具無房改房和無私房證明(農業戶口除外)
1995年以後大中專畢業生入長沙戶口的應提供派遣單原件、復印件;
戶口上註明是戶主的須提供戶主房的權屬證明:房屋是集體或國營單位的產權,由單位出具證明;房屋是租約房,出示租約房的原件、復印件;房屋是私人房產權的,出示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復印件。戶主房是空掛戶的,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空掛戶證明。
『貳』 長沙的經濟適用房多少錢一平米,長沙哪裡還有經濟適用房
各地房屋價格不同。
你需要在當地去咨詢了解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回以下條件:答
(一)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
(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叄』 長沙經濟適用房購買條件
申請
經濟適用房
必須同時具備4個條件:需城區(包括高新區)正式戶口;家庭年收入在規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線以下的;無房或
人均住房建築面積
在16平方米以下;未
租購
公有住房
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
解困房
、
安居房
、廣廈房、
經濟適用住房
、集資建房等
『肆』 長沙市的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
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對象分為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家庭申請人是指符合晚婚標準的夫婦組成的家庭以及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單身申請人是指年滿30周歲以上(含)的未婚人員以及離異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
過去享受過福利分房或購買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經購買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回購。
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條件的軍隊轉業人員);
(2)無房戶(未享受過福利分房且無私房)及住房困難戶(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
(3)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標准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文件規定及我市具體情況確定。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人民政府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伍』 長沙經濟適用房補貼條件
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審批操作規程
(試 行)
為加強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規范化管理,確保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安居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長發[2008]16號)、《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實施方案》(長政辦發[2008]9號)等相關政策文件精神,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申請對象
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對象分為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家庭申請人是指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夫婦組成的家庭以及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單身申請人是指年滿30周歲以上(含)的未婚人員以及離異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
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 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條件的軍隊轉業人員不受此限制);
(二)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無房戶是指未享受過福利分房且無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難戶是指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的家庭;
(三)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我市上年度城區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對象的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行動態管理。
過去享受過福利分房或購買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棚戶區、片區改造等重點工程拆遷戶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其被拆遷房屋產權面積應低於45平方米,且再無其他住房,年齡以法定結婚年齡為准,不受落戶時間限制。
二、落戶時間的認定
(一)落戶時間以公安部門戶籍檔案資料記載的簽記時間起算;
(二)原戶籍在長沙市區以外,因在本市攻讀大專及以上學歷將戶口遷入長沙市且畢業後仍然落戶本市的,其落戶時間可從戶口遷入大中專院校之日起算,其戶籍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人才交流中心提供集體戶籍證明;
(三)因組織需要、讀書、勞動教養或服刑,戶口遷出市區而後又遷回落戶的,本人原在長戶籍登記時間可連續計算。
三、家庭收入計算及確認
(一)家庭收入按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定,包括工薪收入、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凈收入、退休金收入和其他勞務報酬所得、股息紅利及利息所得等,並扣除繳納所得稅和社會保障支出;
(二)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由所在單位對其上年度收入進行確認,並由上級主管部門核准;
(三)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民營企業及其他企業工作的,由所在單位對其上年度的收入進行確認後,交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核准;
(四)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社區核定其上年度的收入後,交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核准。
四、家庭人口計算
(一)家庭人口以家庭戶口簿記載為准。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實際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孫子女),在市區內無房的,可作為家庭人口計算。
(二)申請人的配偶戶口雖不在市區,可將該配偶計入家庭人口。
(三)現無本市非農業戶口的家庭成員,屬下列原因之一的,可將其計入家庭人口:
1、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在校學生;
2、未婚現役軍人;
3、勞動教養,勞動改造人員;
4、臨時出境,仍要回長居住的人員。
(四)離婚家庭未成年子女歸屬以離婚時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或離婚協議書為准;子女已滿18歲的,以居民戶口簿為准。
(五)已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已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家庭成員(不含未成年子女),不能重復計算家庭人口。
(六)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員在退房之前不能重復計算家庭人口。
五、補貼標准
補貼標准結合商品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以及國家規定的經濟適用住房保障面積確定。2008年補貼標准為低收入無房家庭購住房後每戶補貼8萬元,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棚戶區、片區改造等重點工程拆遷戶中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家庭購住房後每戶補貼5萬元。今後每年由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進行調整,並向社會公布執行。
六、申請審批
(一)申請
1、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凡符合條件的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含原已經審批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購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領取《長沙市城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審批表》,按要求填寫並經相關部門審核後,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同時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有效期內的《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確認單》或住房情況證明;
(2)申請人、申請人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3)申請人、申請人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戶籍證明;
(4)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
(5)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受理申請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對申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當面進行核對。申請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材料及改正的內容,同時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同時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符合條件的,應予受理,同時向申請人出具《長沙市申請經濟適用住房收件收據》,並將申請材料報街道辦事處初審。
3、申請公示
社區居委會應將已受理申請人的家庭基本情況在戶籍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社區同時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等基本情況,公示期限為15天。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向社區、街道及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反映情況。
4、提交申請材料應注意的事項
(1)夫妻一方為外地非農業戶口或1995年1月1日以後遷入長沙市城鎮戶口的由原籍地縣級以上房管部門出具無房改房和無私房證明(農業戶口除外);1995年(含)以後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落戶長沙的應提供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轉業、退伍軍人落戶長沙的應出示轉業證或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副營職以上的現役軍人須由部隊(營房部門)開具無房證明;由農業戶口轉入長沙市戶口的須由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農轉非證明。
(2)凡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含已購房改房、集資建房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離婚後夫妻雙方均不能再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婚姻存續期間有私房,離異後確有特殊住房困難且自身無力解決的,應在離婚滿5年後方可提出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申請時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原件和復印件,並已執行離婚協議內的各項事宜(如再婚後不符合貨幣補貼條件需全額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款項);年齡未滿30周歲的離異、喪偶、未婚居民,在符合規定前暫不能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3)申請人戶口本上註明是戶主的須提供戶主房屋的權屬證明;居住房屋屬集體或國營單位產權的由單位出具證明;房屋是直管公房的應出具租約原件和復印件;房屋是私人產權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復印件;戶主房是空掛戶的應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空掛戶證明。
(4)片區、市政重點工程拆遷戶,須出示重點工程拆遷證明和拆遷辦備案的拆遷協議原件和復印件;屬城市棚戶區改造戶須出示棚改證明和棚改審批表原件和復印件。
(二)初審
街道辦事處在收到社區居委會報送的申請材料後,應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查閱相關部門資料等方式調查核實申請人申報的情況。經審核符合條件並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復審。
1、公示情況核實
在社區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受理公示期間,由街道辦事處組織社區居委會進行調查核實。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經調查,所反映情況屬實且不符合條件的,取消申請,並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申請人。
2、入戶調查
街道辦事處在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組織2名以上工作人員到申請人居住地進行入戶調查,核實申請人家庭成員、收入及住房等情況。申請人和有關個人應接受調查,如實反映情況。調查人應按要求填寫《長沙市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入戶調查表》,並由調查人和被調查人簽字確認。工作人員還可根據實際需要通過鄰里訪問的形式,進一步調查核實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3、查閱相關部門資料
街道辦事處在入戶調查後,還應組織工作人員前往工商、稅務、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對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上一年度納稅情況、工資基數、社會保險繳納及工商登記等情況進行核查,有關部門應配合做好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入核定的相關工作,並按要求填寫《長沙市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協查匯總表》後蓋章確認。
4、街道辦事處應在收到申請材料後20個工作日內(含公示期)完成初審工作,並上報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復審。
(三)復審
1、調查審核
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在收到街道辦事處報送的申請材料後,應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初審情況進行復審,復審通過後,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名單及申請材料報區人民政府審核。
經區人民政府審核通過後,區住房保障工作局應及時將申請材料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核准備案。
2、建立檔案
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對經核准後的申請人應及時建立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家庭(個人)資料檔案和電子檔案。
3、結果公告
區住房保障工作局應將核准通過的名單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和實際居住地社區同時張榜公告,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可向市、區住房保障工作局進行舉報。
(四)核准發證
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在收到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報送的申請材料後,對符合要求的應於5個工作日內核准備案。
1、申請貨幣補貼的戶數多於當年補貼計劃數時,以公開搖號方式確定補貼對象,對搖號中選對象集中發給《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發放憑證》(以下簡稱《補貼憑證》);申請貨幣補貼的戶數少於當年補貼計劃數時,經審批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可直接領取《補貼憑證》。
2、2005年7月1日前取得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尚未購買住房的積壓對象,2008年內優先審核、安排。
3、2005年7月1日~2008年7月1日取得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尚未購買住房的積壓對象,審核後根據年度計劃安排搖號確定,在2009年優先解決。
七、自主購房
領取了《補貼憑證》的保障對象,可在本市規劃控制區范圍內自主選購成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一套,但戶型建築面積最低不少於45平方米,最高不超過120平方米。一年內未購買住房的,補貼憑證作廢。今後還需要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依政策重新申請。
(一)選購商品房期房或現房的,在與開發建設單位簽定購房合同時,開發建設單位可根據《補貼憑證》編號進入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信息備案系統對補貼對象及補貼金額等信息進行核對。經核對無誤後,與購房人簽署《申領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授權委託書》(以下簡稱《授權委託書》),購房人可憑《補貼憑證》可按補貼標准數額沖抵購房款。購房補貼資金由住房保障工作局與開發建設單位憑證結算支付;
(二)選購二手房的,在與房屋出賣人簽定買賣合同後,房屋出賣人與買受人應到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核對《補貼憑證》的信息並進行交易登記備案。交易信息經備案後,房屋買受人將貨幣補貼資金與購房款之間的差額存入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專戶,簽署《授權委託書》,再與房屋出賣人辦理交易過戶手續。補貼資金由住房保障工作局與房屋出賣人憑證結算支付。
八、補貼發放
(一)購買商品房期房的,由商品房開發建設單位填寫《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發放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補貼憑證》原件、《授權委託書》以及商品房備案合同到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發放手續。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對開發建設單位提交的資料核准收件後,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開發建設單位指定的銀行帳戶。
(二)購買商品房現房的,由商品房開發建設單位填寫《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發放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補貼憑證》原件、《授權委託書》、交易契稅發票以及已過戶房屋的產權證復印件到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發放手續。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對開發建設單位提交的資料核准收件後,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開發建設單位指定的銀行帳戶。
(三)購買二手房的,由房屋出賣人填寫《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發放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補貼憑證》原件、《授權委託書》、交易契稅發票以及已過戶房屋的產權證復印件到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發放手續。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核准收件後,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專戶內。
(四)使用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購買了商品房期房的購房人如需退房,由購房人填寫《退房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和由開發建設單位出具的同意退房報告至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申請辦理退房手續。退房申請經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審核批准後,購房人必須督促開發建設單位在15個工作日內將原已發放的購房補貼資金全額退還到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資金專戶。市住房保障工作局確認原已發放的購房補貼資金退還到帳後,核發《同意辦理撤消商品房備案登記憑證》。購房人或開發建設單位可憑《同意辦理撤消商品房備案登記憑證》至房產交易登記部門辦理撤消備案的有關手續。購房補貼資金未退還的,不得辦理退房或撤消備案相關手續。
九、房源保障
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會同市房產信息中心建立房源信息庫,定期發布,提供給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選購。
(一)房源信息庫准入條件
1、保障住房房源必須是在本市城市規劃控制區范圍內,交通便利、配套設施完善的成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2、商品房期房須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二手房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
3、進入信息庫的房屋信息應由各區房產局確認;
4、項目開發建設單位須保證:在承諾的時間段內,不得擅自對進入信息庫的房源價格進行更改,也不得擅自撤回供應房源。
(二)房源信息庫進入程序
1、我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商品房項目可向項目所在地的區房產局進行申報,經區房產局對申報房屋的坐落位置、相關手續、配套設施情況以及價格等條件初審合格後,簽署《房源提供承諾書》進入信息庫。
(三)房源信息庫公布內容
1、項目基本信息:項目簡介、開發建設單位名稱、聯系電話等;
2、房屋基本信息:房屋坐落、戶型、面積、樓層、價格、朝向、可銷售戶室列表等。
(四)房源信息庫數據更新
項目開發公司必須每周對進入房源信息系統的房屋銷售信息及時更新,以確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戶能及時、准確的掌握最新的房源信息。
十、產權及交易
(一)利用貨幣補貼購買的房屋,其產權性質為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其房屋產權證上應標注「經濟適用住房」並註明享受貨幣補貼金額。購房時應繳交的產權交易稅費均按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執行。
(二)通過貨幣補貼購買的住房上市交易時,須全額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款項;也可由產權人全額退回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款項後,變為完全產權。
(三)領取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購買住房的,如需再購買其他住房,必須全額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款項。所收回的補貼資金劃入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專戶。
十一、附則
(一)本細則施行前已申請並取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有效期內)的購房申請人,可繼續購買已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選擇申請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應當按照本細則規定重新申請。
(二)本市社區、街道、區住房保障部門以及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應按本細則對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進行審批、發放。
(三)本規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房屋產權管理局負責解釋。
『陸』 長沙經濟適用房條件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程序
1、在經濟適用住房中心審批大廳(人民東路與馬王堆路交叉口西北角的長沙房產交易大樓)經濟適用住房窗口領取《長沙市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批表》
2、根據表內要求,國企和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到單位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蓋章,民營、私營、股份及無單位人員到各區住房辦蓋章。
其中,芙蓉區住房辦(0731-2320871)位於蔡鍔南路100號;天心區房地局公房科(0731-5133013)位於勞動廣場;嶽麓區住房辦(0731-8854767)位於麓山路124號;開福區政務公開中心(0731-4511203)位於東風路224號;雨花區住房辦(0731-5564440)位於曙光中路527號赤崗沖。(以上資訊均來自長沙市經濟適用房領導小組辦公室)
3、攜帶各種文件到經濟適用住房中心審批大廳1號窗口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批手續。
4、持資格確認單到經濟適用住房承建單位辦理訂、購房等有關手續
5、持資格確認單和購房正式合同到市經濟適用住房審批2號窗口進行復審和合同鑒證,核發准購單
6、憑鑒證合同和准購單到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機關辦理產權手續
2011長沙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及細節
長沙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2011-03-16 樓市分析 經濟適用房申請人須具備五個條件
1.有長沙市城區常住城鎮戶口;
2.中偏低收入群體中家庭戶(60歲以下),未婚居民(30歲以上60歲以下)無房戶(歷來無房產記錄)或住房困難戶,符合購房條件的省市政重點工程拆遷戶(除被拆遷房屋外無其他住房的);
3.已經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待遇(含房改、集資、購買經濟適用房)的離婚人員原則上不能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離婚時對今後雙方的住房問題應由雙方妥善解決;
4.如居民離婚後確有特殊住房困難且離婚5年以上,經嚴格審查批准方可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5.年齡未滿30周歲的離異、喪偶、未婚居民,一律暫不能購買。
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條件的軍隊轉業人員);
(2)無房戶(未享受過福利分房且無私房)及住房困難戶(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
(3)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標准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文件規定及我市具體情況確定。(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長沙上年度城區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經濟適用房申購要提供稅收證明
申購經濟適用房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如實填寫的《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及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證明;
(二)提供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及實際居住地的現住房證明、與申請人合並計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直系親屬所擁有的其他房產證明,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提交單位有無分配住房的證明;
(三)提供申請人及合並計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直系親屬上一年度收入證明(工資收入含基本工資、各類補貼或其他收入,應由所在單位提供;無工作單位的到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辦理書面證明),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單位代扣代繳憑證;未就業的,提供失業證或其他相關證明;個體工商戶,提供經營執照、上年度個人所得稅及相關稅收繳交憑證。
申購手續這樣辦理:按照申請、登記、公示、審批的辦法,分批次批准購買經濟適用房。具體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的區房管局(申請人戶口在馬尾區的向馬尾區建設局)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申購登記手續,領取《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
(二)申請人如實填寫《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並備齊所需材料,向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收入和住房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向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辦理證明)手續後,報區房管局審核後,由區房管局上報市房管局復核。對申請人住房情況的核實由市房地產檔案館出具證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和評分後,在湖南日報、長沙市地房地產聯合信息網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進度和申請人的評分情況,按批次批准購房申請,對經批準的同一批次申請人,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選房順序。
(五)申請人持批準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和選房順序號,向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和購房手續。 按得分確定批准順序 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請人家庭的現住房面積、落戶時間以及困難情況等進行評分,以分數高低確定申購批准順序。
(一)按現住房人均建築面積評分:無房戶計60分;4平方米以下(含4平方米)計30分;4平方米以上,6平方米以下(含6平方米)計20分;6平方米以上,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計10分。
(二)按戶口落戶本市五城區年限評分:以申請人或同戶籍直系親屬中落戶時間最長的進行計分,每年按1分累加,未滿1年按1年計算,每戶最高分為20分。集體戶不記分。
(三)對殘疾人家庭、民政優撫家庭或市級以上勞動模範家庭,每戶加20分;同時符合條件的,仍按20分加分計算。
經濟適用房上市時間有限制
《規定》實施前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應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並經當地區房管局鑒證確系住滿5年的,方可上市出售;《規定》實施後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應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並經當地區房管局鑒證確系住滿10年的,方可上市出售。 出售時應根據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規定》,繳交土地出讓金。上市出售的經濟適用房,同等條件下政府優先回購,具體辦法由市房管局另行制定。
經濟適用房購房人必須在交房後1年內入住,入住時應向當地區房管局申請入住鑒證。辦理經濟適用房產權登記時,購房人應提供區房管局的入住鑒證。購房人未在規定時間內入住的,將被責令退出已購住房,並由開發建設單位收回。開發建設單位與購房人簽訂的經濟適用房銷售合同,應按上述規定增加補充條款。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不得出租或出借。
《規定》實施前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購房人,應在《規定》實施後1年內入住,入住時應向當地區房管局申請入住鑒證。辦理經濟適用房產權登記時,購房人應提供區房管局的入住鑒證。
《規定》實施後,1年內仍未入住的經濟適用房,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收回
『柒』 長沙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具備以下條件的人員經審批合格可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未獲得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審批單)的人員不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1.具有長沙市城鎮常住戶口,未享受房改實物福利分房優惠政策的中低收入無房戶以及人均居住面積6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難戶(未婚青年男25歲,女23歲以上)。
2.市政府批準的市政重點工程建設中的被拆遷居民家庭和政府組織實施的棚改項目的被拆遷居民家庭。
■無工作單位的經濟住房購買者到哪兒核准收入及住房情況?
在街道辦事處先審核蓋章,然後由申購新房戶主的所在區政府或區房改辦提出審核意見並蓋章。
■經濟適用住房購買申請人需提供哪些申核材料?
購房申請人辦理資格審核手續需持以下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夫婦雙方的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證件;(二)夫婦雙方身份證、結婚證;(三)現租住房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契約;(四)已核准蓋章後的表格(一式三份);(五)購房者雙方的技術職稱(中級以上)、職務(科級以上);(六)其他要求出具的證件。
■購房人到哪裡領表?
到長沙市住房辦綜合科領取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
■怎樣計算自己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
購房總價款=戶控內面積戶控內指導價+超戶控標准25平方米內面積戶控外指導價+契稅+配套設施費
1.一般城市居民及職工購房戶控面積65平方米,中級職稱(科級)75平方米,高級職稱(處級)85平方米。
2.經濟適用住房分兩種價格核定,一種為戶控面積內政府核定的戶控內指導價,另一種為超過戶控面積25平方米內政府核定的戶控外指導價。
3.超戶控標准25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商品房價格購買。
4.超過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標准以外增加的配套設施及契稅等費用另外收取。
■今年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有些什麼優惠政策?
長沙市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實行扶持優惠政策,對土地出讓金等幾十項稅、費實行減免,以降低經濟適用住房的成本。鼓勵單位統一組織職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有條件的單位可按長沙市住房分配貨幣方案給予購房補貼。
■怎樣處理經濟適用住房的產權?
經濟適用住房符合條件的對象每戶只能購買一次,購房面積超過該戶房改戶控面積標準的、超面積部分按市場價計價,購買的經濟適用房產權歸個人所有,在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條件下可按《長沙市個人所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試行辦法》進入市場。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程序
1、在經濟適用住房中心審批大廳(人民東路與馬王堆路交叉口西北角的長沙房產交易大樓)經濟適用住房窗口領取《長沙市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批表》
2、根據表內要求,國企和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到單位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蓋章,民營、私營、股份及無單位人員到各區住房辦蓋章。
其中,芙蓉區住房辦(0731-2320871)位於蔡鍔南路100號;天心區房地局公房科(0731-5133013)位於勞動廣場;嶽麓區住房辦(0731-8854767)位於麓山路124號;開福區政務公開中心(0731-4511203)位於東風路224號;雨花區住房辦(0731- 5564440)位於曙光中路527號赤崗沖。(以上資訊均來自長沙市經濟適用房領導小組辦公室)
3、攜帶各種文件到經濟適用住房中心審批大廳1號窗口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批手續。
4、持資格確認單到經濟適用住房承建單位辦理訂、購房等有關手續
5、持資格確認單和購房正式合同到市經濟適用住房審批2號窗口進行復審和合同鑒證,核發准購單
6、憑鑒證合同和准購單到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機關辦理產權手續。
辦理審批手續所需文件:
攜帶下述證件到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中心審批大廳1號窗口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批手續
夫妻雙方戶口、身份證、職稱職務證書及相關文件、結婚證等原件和復印件(未婚大齡青年應提供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證明,目前暫停30周歲以下未婚大齡青年辦理手續);
半邊戶(夫妻一方為外地戶口)或1995年以後入長沙戶口的應由原籍地的市、縣級房管部門出具無房改房和無私房證明(農業戶口除外)
1995年以後大中專畢業生入長沙戶口的應提供派遣單原件、復印件;
戶口上註明是戶主的須提供戶主房的權屬證明:房屋是集體或國營單位的產權,由單位出具證明;房屋是租約房,出示租約房的原件、復印件;房屋是私人房產權的,出示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復印件。戶主房是空掛戶的,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空掛戶證明。
『捌』 長沙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
你好
你的條件符合長沙市經濟適用房的申請規定
請你帶好相關證件
前往你所在社區填寫表格
然後前往市房地產辦理
祝你好運
『玖』 長沙經濟適用房樓盤有那些
在長沙房產網中查詢會有你的答案。
『拾』 長沙經濟適用房申請
未婚、有工作無福利分房或單位集資房(體現無房),用申請的補貼可以做首付的。
建議直接去房地局拿表格後,上面有申請的具體條件。
我有一個朋友有房源指標,不過要收費的,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