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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裝修被收回

發布時間:2021-01-05 12:17:01

經濟適用房開發商收統一裝修費合理嗎 我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必須不合理,經濟適用房本來應該滿足居住條件,應該有一定的基礎裝修分地方,但是統一收取裝修費明顯是要掙錢,房管部門肯定也有關系去了房管部門投訴也白搭,可以去當地信訪部門舉報

⑵ 購買了經濟適用房,但由於裝修的錢還不夠,暫時將它空置可以嗎有沒有什麼期限

沒有人查就沒有期限。如果嚴打時期…… 就連閑置經濟適用房也是要查的。

⑶ 關於經濟適用房購買後,被別人裝修了!!

你已經購買了經適房,你就是房子的主人。裝修不裝修你說了算,怎麼會還有逾期不裝修的問題啊?誰告訴你買了經適房必須的裝修。你只要不出租,不長時間無人居住,就沒人敢收你的房子

⑷ 經適房都下來了,已經入住裝修了,後來接到電話要復審車輛是被舉報了么如果被舉報的話,舉報之後多久

是這樣的入住前一個月(30天)要復審一次,審核當月往前推12個月版,一般就是審核你權的收入其他不會復審,您要是超出肯定要被收回,但是你要知道是看您的個稅和社保繳納來反推的,或者您遲到請假會扣錢。經濟適用房是不能繼承的,一般經濟適用房都是說住滿多少年有產權,有了產權才會可以繼承。這個房子你們目前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助到你。

⑸ 現在經濟適用房已經下來了,已經在裝修,為什麼房管局把所有的人的購房資格證都收走了,是要干什麼有誰

應該是房管局要存檔,房子已經下來了接下來是辦房產證

⑹ 本人辭職後單位有權收回分給我的經濟適用房嗎

看你是否和公司有簽署關於這方面的協議,否則經適房已經與公司關聯不大了專,因為雖然你是通過公司申屬請的,但你得到有一定時間且首付款和貸款按揭都在進行,主要就是你和銀行之間關於房屋有關系(當然,也有政府主管經適房的部門,你可以去咨詢下),單位不能以此為理由來阻攔你,尤其是說房產證,你可以到經適房管理部門要求他們直接發給你經適房的房產證,不從公司來走即可。

⑺ 什麼情況下,經濟適用房會被沒收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於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第四十二條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

(一)擅自改變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用地性質的,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

(二)擅自提高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銷售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三)未取得資格的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集資合作建房的,其所購買或集資建設的住房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購;不能收購的,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責成其補繳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與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差,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騙購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個人,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回所購住房,並依法和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出具虛假證明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經濟適用房裝修被收回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⑻ 經濟適用房違規出租問題,法院會如何判審有無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根據《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八)在取得完全產版權前,經濟適用住權房購房人只能用於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閑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
(十六)購房人違反本通知第(五)條規定,以虛假資料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一經查實,立即責令退還;違反本通知第(八)條規定,違規出售、出租、閑置、出借經濟適用住房,或者擅自改變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收回;違反本通知第(九)條規定,對其高消費行為不作出說明,不配合資產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視同以虛假資料騙購經濟適用住房。
對有上述情形的購房人,取消其在5年內再次申請購買或租賃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資格。

承租人 能 討回裝修花費的費用,承租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租賃了該經濟適用房屬於受害方,因此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有權向出租方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挽回自己的合法損失。理由:該租賃合同違法,因此無效。

⑼ 用別人的名字買的經濟適用房 被查出那房款和裝修的錢都會退嗎

主要看你和「假名」買房人當時的合同約定了
如果他違背條款,只能追究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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