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村級集體經濟包括哪些方面
我國憲法第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❷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性收入包括哪些內容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包及上交收入是指農戶和其他單位因承包集體耕地、林地、果園、魚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組)辦企業上交的利潤等。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有關規定收到的財稅部門返還的農業稅附加、牧業稅附加等資金。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補助收入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財政等有關部門的補助資金。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收入是指除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和補助收入以外的收入。
財會[2004]12號《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二十六)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收入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各項生產、服務等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產品物資銷售收入、出租收入、勞務收入等。
(2)村集體經濟發展有哪些項目擴展閱讀:
村級集體經濟改變了過去「集體所有、統一經營」體制一統天下的格局,在家庭分散經營與集體統一經營相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基礎上,衍生出多種實現形式。尤其是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基礎上,一些農民順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在農村社區或突破社區界限,自發成立了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種形式的經濟組織,提高了組織化程度和收入水平。
農村集體經濟亦稱「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我國憲法第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參考資料:農村集體經濟-網路
❸ 什麼是村集體經濟
村集體經濟一般是指依靠或者利用行政村所屬資源產生的各類收益,常見的如村集體土地發包收入,集體房屋租賃,集體土地上規劃修建商業房產出售或者租賃收入。
❹ 如何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一是大力開發集體資源。
村土地和林地資源比較豐富的村可以對機動田、機動山進行統一開發,既可以對外承包、租賃,也可以本村自己組織經營,以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對於有豐富礦、灘等資源的村,在有效利用、合理開發的前提下,制定長遠規劃,開發利用,變資源為效益。
二是開展服務創收。
村級組織可以根據本地的生產特點舉辦社會化的服務產業,如農產品流通經營服務實體,農業科技服務實體等,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後系列化服務,既為農業生產提供後勤保障,又為集體經濟創造收入。
三是通過工業強村。
一些地理位置較好、基礎設施較完善的村,可以利用本村的土地、勞力等資源,通過招商引資、集體參股經營的形式,引進資金和技術,在環境保護允許的前提下興辦中小型工業企業,實現工業強村。
四是創新管理機制。
嚴格規定村集體資金的使用方向和原則,切實履行「兩公開一監督」制度,搞好民主理財,嚴格控制各種非生產性開支,管好用好集體資金。
五是配好村級領導班子,強化培訓提高。
嚴格按照注重德才兼備和群眾公認的原則,選出有能力、有本事,會幹事,肯幹事,能幹成事的村幹部,努力形成合理的年齡、知識、優化村領導班子的群體結構。
拓展資料:
農村集體經濟亦稱「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我國憲法第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不僅關繫到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繫到農村改革和發展的大局,而且關繫到中國廣大農民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這一根本問題。
❺ 村級集體經濟 經營性資產有哪些
經營性資產是指在生產和流通中能夠為社會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具有盈利能力的資產,包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資金和集體統一經營的資產。公益性資產和資源性資產不量化。
實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後,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依法行使原村經濟合作社的職能。集體土地被徵用所得的土地補償費和集體資產置換增值等收益,應及時足額追加到總股本中。
農業生產合作社、農村供銷合作社、農村信用社不適用本條例。雖然鄉鎮是基層人民政府,但鄉鎮舉辦的企業不是國有企業,而屬於農村集體經濟企業。農村供銷社、信用社、生產合作社等合作性質的經濟組織不屬於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與合作經濟組織是兩回事。)
(5)村集體經濟發展有哪些項目擴展閱讀:
優勢特徵:
集體經濟是一定范圍內勞動者(成員)所有,並取得控制權的一種公有制形式,這種勞動者(成員)控制權是區別於私有制、國家所有制的主要標志;勞動者在企業中有個人產權,也有勞動者(成員)共有產權。
集體經濟體現勞動與資本要素的聯合,按勞分配和多種生產要素共享利益;集體經濟的實現形式是多樣化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大多企業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都可以是集體經濟的實現形式。
如我國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各種合作社、城鎮的股份合作制、職工持股會以及職工有控制權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合資公司、企業集團等。簡要地說,人們在現階段已經普遍認同的,「職工共有、民主管理、共享利益、形式多樣」是我國集體經濟的基本特徵。
據資料顯示,集體經濟不僅在我國有企業制度的優勢,廣闊的發展前景,而在國外集體經濟成分也已悄然而起。如西班牙蒙德拉貢、英國工業共有權運動、美國職工持股計劃、加拿大合作社、日本農協等。
❻ 村集體經濟資產包括哪些
一、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地、荒地、灘塗、水域等自回然資源;答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庫存物品等資產;
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於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水利、交通、福利等公益事業的資產;
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興辦或者購買、兼並的企業的資產,以及與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合資、合作所形成的資產中佔有的份額、股權;
五、農村集體資產的經營收益,以及屬於集體所得部分的土地補償費和生態補償費;
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接受政府撥款、補貼補助和減免稅費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資助、捐贈等形成的資產;
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的現金、存款、有價證券、債權以及所產生的利息、衍生收入等資產;
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
九、屬於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行使使用權、享有收益權的資產;
十、依法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的其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