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蘇寧起家歷史
1990年12月26日,蘇寧電器集團開始創業;1993年和八大國營商場對壘的空調大戰,使蘇寧在商戰中脫穎而出,演繹了引人深思的「蘇寧現象」;1994年,蘇寧以年銷售5.6億,榮登全國空調銷售第一;1996年,蘇寧電器集團總部喬遷南京亞商圈湖南路丁家橋2號,建成全國最大的專業空調商場。
1996年,揚州蘇寧掛牌,蘇寧全國第一家連鎖店成立;1997年,蘇寧電器集團投資3000萬元征地36畝興建蘇寧售後中心和物流中心;1998年,蘇寧榮獲江蘇省唯一的著名服務商標;1999年,中國電器網上線;1999年,蘇寧電器大廈成功開盤,蘇寧進軍海外市場和綜合電器流通領域。
2000年,蘇寧電器集團成立十周年,蘇寧實施二次創業戰略,推進全國電器連鎖經營。2001年6月,蘇寧電器連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核准成立。
蘇寧易購是建立在蘇寧雲商長期以來積累的豐富的零售經驗和采購、物流、售後服務等綜合性平台上的,同時由行業內領先的合作夥伴IBM合作開發的新型網站平台。
2014年4月1日,最後一家主流電商蘇寧易購宣布設置免運費門檻,針對消費滿48元以上的訂單、自提訂單、針對移動客戶端產生的訂單,蘇寧將給予全場免運費的政策。
Ⅱ 有關民營企業籌資問題的參考文獻(書籍,報刊,雜志)(年份,作者寫明)
中小民營企業籌資渠道的構想
來源:中國論文下載中心 [ 07-01-20 09:28:00 ] 作者:王群予 編輯:studa20
摘 要 中小民營企業籌資難問題,從表面上看是融資渠道狹窄,深層次分析卻是體制和制度問題。要解決中小民營企業籌資難問題,就必須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加快制度調整,全方面地扶持民營經濟的發展。
關鍵詞 民營企業 民營經濟 融資
1 十六大為中國民營經濟的發展開辟了更大空間
在當代中國經濟發展史上,民營經濟的發生和發展是與中國的經濟、政治由淺入深的改革節奏合拍的,從思想解放到政策松綁,從文件肯定到法律確認,它融匯了政治家的開拓、理論家的爭論和企業家的探索。特別是黨的「十六大」的召開,明確地肯定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提出了要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明確地強調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要尊重、鼓勵、保護、表彰,等等這些黨的重大決策無疑為民營經濟的發展鋪設了燦爛的前程,使中國的民營經濟從曲折徘徊中走向波瀾壯闊,成為中國經濟中最強勁、最有影響力的市場主體之一。
2 籌資難問題制約了民營企業可持續發展
目前由於我國的民營企業發展起步較晚,規模較小,90%以上都是中小企業,但是他們卻創造了近40%的GDP,實現了近40%的稅收及解決了45%的人口就業。所以說中國經濟要實現可持續快速發展,則必須讓民營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只有這樣才能完成「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資金是企業成長的「血液」,當前民營經濟發展過程中最大的障礙是資金籌集困難,這是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瓶頸。特別是產品處於成長期的民營企業,如果經營資金短缺,那麼在人力資源、機械設備、廣告宣傳、技術改造等方面進行投資是不可能的,然而在這些方面的投資正是新的競爭形式和不斷變化的市場所必須的。民營企業資金短缺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民營經濟即是民本經濟,在起步階段主要是靠個人積累的資本來運作的,而我國改革開放時間較短,個人積累的資金有限,決定了目前我國民營企業絕大多數是生產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所以民營企業的發展資金先天不足。
二是「十六大」召開以前的民營經濟被定位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要補充,政策法律對民營經濟扶持力度有限,發展前景受到限制。因此,民營企業原始積累規模較小,發展資金十分有限。
三是由於民營企業的發展還處於一個非常初級的階段,如規模較小,家族式管理,財務不透明,缺乏信譽,沒有信用記錄等原因,致使銀行等金融機構對中小民營企業提供的資金扶持十分有限。目前中國的銀行貸款大多給了大型企業或者是基礎建設,或者總是投向確保毫無風險的地方,風險投資也鑒於市場環境在投資趨向上非常保守,使得處於發展初始階段的中小民營企業要獲得銀行貸款十分困難,而多數知識分子在創業初期兩手空空,資金十分缺乏,沒有合理的融資渠道成為很大的障礙。盡管中央銀行的信貸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但出於安全考慮,各銀行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戶,而不願向中小企業放貸。另外,在當前融資體系中,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期限通常在1年以內。由於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尚未到位,而且銀行擔心長期貸款帶來的風險,目前,沒有幾家銀行為中小企業真正開放基建和投放貸款科目,因而中小民營企業的長期貸款基本上沒有多大可能。造成了企業不得不採取短期貸款多次的辦法,從而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更重要的是,現有的融資渠道根本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的二次創業和進行技術改造。
四是目前中小民營企業特別是民營高科技企業還不能在資本市場上直接融資,國家對推出中小企業創業板市場慎之又慎,致使中國的資本市場主要是為國有企業改組為股份制企業融資服務的。這種做法形成了對民營企業發展的軟約束,有違市場經濟主體公平競爭的規則和國民待遇的原則,民營企業是在相對不公平的環境中求生存求發展。
五是民間借貸是目前中小民營企業籌資的主要渠道,盡管金融監管部門控制嚴格,但民間借貸市場不僅一直沒有停止反而十分活躍,在銀行存款利率不斷下調,同時又缺乏其他投資渠道的情況下,許多城鎮居民將手中的資金投入到這一市場上,保障了民間金融活動的資金來源。雖然民間資本可以緩解民營企業資金短缺問題,但是它又制約了民企的發展。一方面,民間資本借貸規模小,期限短,利率高,債權債務關系不穩定,增加了籌資的成本和風險;另一方面,可提供長期大額的借貸資本的債權人已不滿足於債務人支付的高額利息,而是寄希望於民營企業的發展,實行「債轉股」,以期達到參股控股和影響民企重大經營決策的目的。難怪在一次經濟論壇上,一位民營企業家感嘆道:「豬還沒有養大,就要殺肉吃了」。
六是各類基金擔保是杯水車薪,無濟於事。盡管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成立了風險投資基金、創業基金、高科技財政周轉金、財政企業擔保等各類為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基金和擔保機構等,由於資金運作受行政干預較大,要求嚴格,門檻過高,手續繁瑣,加重了企業負擔,貽誤了商機。
3中小民營企業籌資渠道的構想
基於上述分析,筆者認為目前中小民營企業籌資難最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金融機構為民營企業服務較少;二是中小民營企業規模小,資信實力不強。對於第一個方面的原因,我是這樣認為的: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自1994年我國對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了配套改革,使之成為服務於市場經濟的金融企業。既然是企業,那麼商業銀行也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規避風險、追求利潤最大化原則是它的經營宗旨。況且我國傳統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經營的還是國有資產,追求資產保值增值的理念是正當的、合理的,無可厚非。所以對債權沒有相應擔保或抵押的中小民營企業較少提供融資服務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對於第二個方面的原因,我認為這是中小民營企業在成長階段很難解決的問題,正是因為中小民營企業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好的技術,好的產品,好的人力需要資金來啟動。。所以對資金的需求顯得尤為迫切。因此,我認為銀企面臨的投資籌資問題是它們自身無法解決的問題,這是市場經濟的缺陷,它需要政府作為宏觀調控的主體來設計出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案。不可否認的是,在金融體制和融資制度很不完善的情況下,政府運用行政力量著手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是一種現實的選擇。
一是規范發展中國的資本市場,盡快推出股市創業板市場,讓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民營高科技企業能在資本市場上直接融資。我國企業要走向世界參與國際競爭,政府就應該扶持民族資本,包括民營企業做大做強,而上市融資不僅可以籌集到企業發展所需資金,而且可以改變公司股本構成,規范公司的治理結構,對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具有決定性意義。創業板市場的開設應定位於主要為那些很難從主板市場融資的高成長性民營企業,其門檻的設置應便於高成長性民營企業的進入,股本規模不宜過高。
二是政府應完善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扶持民營經濟的發展。資金借貸順暢的根本保證就是良好的信用關系,改善社會的信用水平是未來發展我國民營經濟的最重要的條件,而企業信用體系是一個系統工程,政府各職能部門只能從職能范圍內對企業信用的一個側面進行記錄,反映不了企業信用的全貌。需要政府牽頭來整合各職能部門掌握的企業信用資源,對企業信用進行評價,因此企業信用制度的建立要靠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各部門的協作。
三是政府部門要盡快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制度,設立多層次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為中小民營企業間接融資掃清障礙。擔保機構資金來源應多元化,既有政府財政資金和民間資金,又有企業會員基金和互助基金,通過建立中小企業資信檔案,對有市場、有信譽、有產品、缺資金的「有三缺一」型企業積極提供貸款擔保服務,使企業能順利獲得銀行貸款。這種擔保機構如果由政府各級財政出資,則應實行市場化公開運作,不以贏利為目的;如果建成商業性擔保機構,以法人、自然人為主要出資人,則可以實行商業化運作,以贏利為基本目的;如果建成互助型的擔保機構,自我出資,自我服務,自擔風險,則可以不以贏利為目的。
四是政府應鼓勵設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風險投資基金,讓我國民間大量的私募資金走上公開合法的為中小民營企業提供資金服務的軌道上來,加強對風險投資基金退出機制的監管。積極創造一個寬松的、有效的投融資環境,採取各種政策吸引銀行、刺激民間資金、國外資金等多樣化的資本參與民營經濟發展,逐步達到風險基金運作全部市場化。
五是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引入競爭機制。積極發展非國有和中小金融機構,打破國有銀行的壟斷地位,允許民間銀行進入銀行業,從而擴大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六是給民營企業以國民待遇。盡管各級對發展民營經濟都比較重視,但同國有企業、"三資"企業相比,中小民營企業還是感到待遇上有所差別。希望政府在今後的政策和調整中避免過去的動輒對某一領域加以扶持的做法,不分內外資、國企、私營一律平等對待,以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
對於中小民營企業而言,有幾種具體可行的籌資方案可供參考:向股東籌措資金是企業在創業階段最安全、最經濟、最便利的籌資渠道;企業的短期資本即營運資本可由商業信用來提供;巧用融資租賃業務,把前期投入的固定資產變成流動資金;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加強對企業無形資產的管理,以知識產權向商業銀行申請質押貸款。
Ⅲ 民營經濟發展面臨著「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等障礙,這其中的「旋轉門」是什麼意思
所謂「旋轉門」,指的是個人在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之間雙向轉換角色、穿梭交叉為利益集團牟利的機制。「旋轉門」機制可以被歸為兩類。第一類是由產業或民間部門進入政府的「旋轉門」,這主要是指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商業利益集團游說者進入聯邦政府並擔任要職。
在政策制訂和實施的過程中,這就可能為他們曾經代表的團體謀取特別的好處。第二類是由政府進入私人部門的「旋轉門」。以前的政府官員充當游說者後,利用自己與政府的聯系來為現在所代表的團體謀取特別的利益。
(3)中國民營經濟發展參考擴展閱讀
隨著我國法律共同體的生成,法律職業內交流日益頻繁,但是法官、檢察官的大規模下海從事律師業務,不僅影響司法隊伍的健康發展,而且相互勾結的「人情案」、「關系案」嚴重損害司法公正,因此,法律職業立法率先對旋轉門條款予以規定。
1996年《律師法》第36條規定,曾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兩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2001年、2007年《律師法》修正,該條始終保留。
2001年修正《法官法》第17條第1、2款和《檢察官法》第20條第1、2款規定,法官或檢察官從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法官或檢察官從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或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Ⅳ 中國最頂級的十大城市是哪十座
在中國最頂級的14個城市北京作為我國的首都,在政治、經濟、文化、交通等方面的發展都是非常迅速的,人均收入和消費水平也都市比較高的。
提到上海相信大部分人的第一印象是魔都,時尚之都,城市在全球范圍內佔有重要地位的金融很好的帶動了經濟的發展,所以城市每年的GDP都是相當高的。
廣州每年都是不少人務工的首選城市,而在廣州各個行業的發展也確實都是比較迅速的,所以全面的帶動了經濟的發展,城市GDP和城市人均收入都是蠻高的。
深圳這座作為我國首批經濟改革開放的城市,通過好政策和城市自身發展的有利條件,很好的促進了經濟全面的發展,所以城市內人均收入和大體的GDP都是相當高的。
重慶作為我國的直轄市,憑借著不錯的政策很好的促進了經濟的發展,目前城市在各方面的規劃上也在朝著更國際化的方向發展著。
在中國最頂級的14個城市中天津這座城市有著優越的地理位置,有著豐富的資源,有著便利的交通,所以每年在經濟的發展上都算得上是富可敵國的。
蘇州這座城市位於我國東部沿海地區,就地理位置來看的話本身在經濟上的發展就很有優勢,在加各種國際化的投資集中了不少在城市內,所以每年的GDP是極高的。
毫不誇張的說成都這座城市在旅遊業上的發展速度很多城市都無法與之比較的,而且城市早就憑借著獨有的環境聞名於全球,國內外的知名度都是極高的。
南京作為我國古都,濃厚的歷史氛圍是城市最大的競爭優勢,在加上極好的地理交通環境,豐富多樣的資源,每年不僅經濟發展速度快,而且在許多方面都佔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
提到青島或許不少人第一時間想到的會是青島啤酒,而青島的啤酒也確實是遠銷海內外,在加上近年來城市憑借著國家一系列好政策,在經濟的發展上可以說是極其迅速的。
長沙在經濟的發展上是非常迅速穩定的一座城市,城市有著很不一樣的文化,交通上更是屬於全國綜合性非常強的城市,多樣的地貌類型、不錯的氣候環境,還有著國內不少的研究中心。
武漢這座城市位我國的中部,首先是它有著極其優越的地理位置,尤其是高鐵網能覆蓋到大半個中國,在商貿物流、科技創新等水平上都屬於是國內領先的城市之一。
上有天堂,下有蘇杭,這句話幾乎是無人不知,所以在富可敵國的城市中除了蘇州,當然還少不了杭州啦,它自古在我國就是商業的集散中心,經濟的發展速度就別提有多快了。
在中國最頂級的14個城市中無錫首先是屬於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城市內主要以平原為主,所涵蓋的經濟領域很全面,曾也榮獲了國家創新城市,國家最佳旅遊城市等殊榮。
Ⅳ 求救。。民營企業的定義。特點。
民營企業的定義
定義1:
民營企業是指個體、私營企業、自然人和私營企業控股或由其運營的各種組織形式的企業,而民營經濟廣義地講即為各類民營企業的統稱,狹義地講指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
源自: 發展民營經濟需拓寬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 《企業技術開發》 2004年 何芳英
來源文章摘要:闡釋了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分析了當前民營企業融資的現狀,提出了進一步發展民營經濟需解決好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指出了拓寬民營企業融資的渠道。
定義2:
從狹義角度看,民營企業一般是指非公有制企業.個體經濟屬於非公有制經濟成份,但個體戶稱不上是企業,因此狹義的民營企業往往就是指私營企業.(二)民營企業家經濟學家厲以寧教授認為,「企業家是素質而不是職務」
源自: 浙江民營企業家問題研究 《嘉興學院學報》 2001年 《浙江民營企業家研究》課題組
來源文章摘要:該文主要論述了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概念、民營企業家的生成途徑、企業家人力資本價值的計量、民營企業家的素質和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民營企業家族制、浙江省民營企業家隊伍現狀和發展對策等問題 ,並以此對浙江民營企業家問題展開了綜合研究
定義3:
民營企業是指由非政府投資創辦的企業由國有民營和民有民營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資產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另一部分為資產所有權歸企業或創辦者和投資者所有
源自: 中國民營科技促進會 《中國科技產業》 2002年 鄒家華
定義4:
第三種觀點認為,民營企業是指非公有企業以及國有民營企業、公有民營企業和民營科技企業的總稱.〔2〕三種觀點歸納起來存在兩種分歧:其一,民營企業究竟屬於所有制范疇的概念還是屬於經營方式范疇的概念
源自: 民營企業法律保障初探 《現代法學》 2004年 譚玲
來源文章摘要:民營企業是與國有國營企業相對應的一種企業類型 ,是民間主體經營除國家投資、國家經營企業以外的企業形式 ,包括國有國營企業外的其他公有民營企業、私有民營企業和公私混合民營企業。發展民營企業是目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 ,對民營企業進行平等的法律保護也是社會主義法制的要求。然而 ,是否需要對民營企業進行專門的立法 ,學界存在不同的看法。就目前我國的立法狀況而言 ,民營企業的法律保障應立足於現有法律法規的修正、補充、整合和協調 ,不宜制定專門的民營企業保護立法
定義5:
民營企業是指由私營企業家投資和管理為主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企業、合夥企業、私營企業、「三來一補」企業以及其他組織形式的經濟實體
源自: 科學實干,加快民營企業發展 《技術經濟》 2000年 黃菊生
定義6:
民營企業不是指某種所有制的企業,而是泛指政府控制權范圍之外的企業.民營化表明了政府退出企業的方向.那麼,是什麼力量推動著這種趨勢不斷向前發展呢
源自: 民營高科技企業:發展態勢、問題與應對 《科技進步與對策》 2000年 黃中文
來源文章摘要:從實際出發具體闡述了民營高科技企業的發展態勢、存在的問題及應對之策。
定義7:
民營企業是指民間經營的為社會提供產品或勞務的經濟組織,包括手工業作坊或工場、礦井、店鋪、園圃等,因為這些企業的生產資料和生產、經營、銷售歸私人所有和控制,所以也稱私營企業
源自: 唐宋民營企業管理試探 《學術月刊》 2001年 徐東升
來源文章摘要:唐宋是我國古代民營企業獲得長足發展的時期 ,不僅企業種類、數量較以前增加 ,而且規模有了擴大 ;但同時其發展具有不穩定、不平衡等特點。唐宋民營企業的發展狀況 ,固然是和當時社會經濟發展的總體水平相適應的 ,但其中管理對民營企業發展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視
定義8:
比較規范地說,民營企業是指民間私人投資、經營、享受投資收益和承擔經營風險的法人經濟實體.從民營企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的地位看,它已經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
源自: 中國民營企業跨國經營論綱 《湖南商學院學報》 2005年 歐陽山堯
來源文章摘要:中國民營企業是實施「走出去」戰略的生力軍,它具有開展跨國經營的優勢,表現為「演練式」的對外投資,是我國產業結構調整的「升級源」。民營企業進入東道國主要採取貿易式、投資式和融資式的方式,其經營模式是多種多樣的,營銷方式主要有貼牌生產、混合品牌及創國際品牌等。它的成長經歷「合中學」、「演練場」和「大舞台」三個階段,分別為「集群式」、「集團式」發展。其技術創新有自主創新、借力創新、孵化創新等形式,管理方式在逐步從家族式管理向現代企業治理,政府從微觀管理向宏觀調控轉變。
定義9:
所謂民營企業,就是指區別於政府投資的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個體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鄉鎮企業,此外,還包括股份制企業中國家不控股的企業,「三資」企業中國家不控股的企業
源自: 民營企業:抖落塵埃鑄輝煌 《企業文明》 2001年 華大萬
來源文章摘要:<正> 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沐浴著黨的政策的陽光雨露,在中國肥沃的土地上,像雨後春筍般地成長壯大。統計資料表明:目前,非國有經濟對我國GDP的貢獻率已達63%,對工業增加值的貢獻已達74%。民營企業所生產的商品,不僅迅速進入我國消費者的視野,有的甚至打入國際市場,走在世界消費的最前列,領導著日新月異的消費潮流。民營企業正在成為拉動中國經濟增長的「火車頭」。民營企為:拉動中國經濟快速發展的生力軍1997年,黨的十五大報告把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確定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並把發展民營經濟在內的非公有制經濟作為「社會
定義10:
本課題所謂民營企業,是指非國有與大集體的各種企業組織,包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三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