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7年上半年上海市的國內生產總值約為1.39萬億元,2018年上半年上海市的國內
2018上半年上海市GDP:15558.15億元
2018年上海全年GDP:32679.87億元
⑵ 2017上海經適房什麼時候可公示,大概每平方的價格
1、上海將推第六批經濟適用房, 2017年底定房價。
2、上海第六批經濟適用房,按工作進度,這批經濟適用房房價要到2017年底才能揭曉。預計,本批次房價有一定幅度增長。
3、上海經濟適用房將在3月份出台最新准入標准,這次將放寬申請條件,使更多人收益。據了解最新公布上海經濟適用房價格單價在5300元/平方米-8100元/平方米之間。
拓展資料
1、經濟適用房在別的國家和地區一般被稱為公共房屋,中國香港稱為居者有其屋,中國澳門稱為經濟房屋,中國台灣稱為國民住宅,新加坡稱為組屋。
2、1994年由建設部、國務院房改領導小組、財政部聯合發布的《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指出,經濟適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供應對象,並按國家、住宅建設標准建設的普通住宅。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物業的管理費。
3、2007年1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共同發布了《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對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開發建設、價格確定、交易管理、集資和合作建房、監督管理等
各區(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管理部,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各區(縣)分局,有關商業銀行:
為支持符合準入條件的申請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滬府發[2009]29號)第二十三條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在本市現行3%契稅稅率基礎上減半徵收。其中,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經濟適用住房的,憑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出具的首次購房證明,契稅稅率暫按1%徵收。
二、免徵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印花稅。
三、免收經濟適用住房交易手續費。
四、經濟適用住房房屋登記費減半收取。
五、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限額等事項,按照《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以按照規定,向有關銀行申請商業性購房貸款,符合相關條件的,貸款利率、最低首付比例,可以比照首套購房優惠政策執行。
本通知施行中,如國家有新的政策規定,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執行。
參考資料:網路-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門關於購買經適房適用稅費貸款政策通知
⑶ 2017年度上海經濟適用房搖號是什麼時候
分析如下:
第一輪次於10月中旬啟動申請受理,包括虹口、楊浦、長寧、松江、青浦和崇明6個區;
第二輪次於10月下旬啟動,包括徐匯、靜安、寶山、閔行、奉賢和金山6個區;
第三輪次於11月上中旬啟動,包括黃浦、普陀、浦東和嘉定4個區,12月底各區申請受理工作結束。
(3)上海市2017經濟發展指標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經濟適用房在別的國家和地區一般被稱為公共房屋,中國香港稱為居者有其屋,中國澳門稱為經濟房屋,中國台灣稱為國民住宅,新加坡稱為組屋。
⑷ 上海2017-2018積分落戶
基礎指標
(一)年齡
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准如下:持證人年齡在56-60周歲,積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本項具體積分標准如下:1.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2.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3.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4.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5.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三)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
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持證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本項具體積分標准如下:1.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15分。2.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積30分。3.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積60分。4.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於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5.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140分。
(四)在上海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
持證人在上海市工作並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計算在上海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的依據。
⑸ 孔明網總結的上海市經信委2017年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今年有哪幾個主題
上海市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專項支持實施細則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了加快推進本市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關於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高技[2014]1770號)、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規劃和智慧城市建設的有關要求,規范上海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在信息化建設和應用領域的使用,依據《上海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經信規[2015]84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使用原則)
專項支持資金的使用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相關的政策規定和導向要求,符合財政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確保資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第三條(管理職責)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經濟信息化委)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確定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點,編制專項支持資金預算,發布年度項目指南,受理項目申報,組織項目評審,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並負責項目的驗收和補助資金的追回。
上海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負責專項支持資金的預算管理和資金撥付,並對專項支持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支持對象)
本領域的支持對象為在本市依法設立並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單位,同時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內部治理結構規范;
(二)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三)信用記錄良好;
(四)具有承擔項目建設的相應能力。
第五條(支持范圍)
專項支持資金主要用於促進本市「四個中心」和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信息化項目,重點支持以下方面:
(一)推動信息化惠及民生。支持公共服務內容整合、渠道拓展、模式創新以及其他與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信息化建設項目。
(二)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支持產業高端化、集約化、服務化發展,加快培育發展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的項目。
(三)推動信息化在城市建設和管理領域的深度應用。支持以城市管理精細化、可視化、智能化為導向,利用信息技術支撐上海城市功能提升和安全運行的項目。
(四)提升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水平和效率。支持以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為核心,推動信息共享、系統集成、業務協同、渠道整合、資源集約,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審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效能提升的項目。
(五)推動大數據應用和產業發展。支持數據來源明確、以數據資源深度挖掘、融合利用為特色,對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社會治理創新,產業轉型提升,關鍵技術突破等作用明顯的重點領域大數據示範項目。
(六)強化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提升網路信息安全綜合監測、態勢感知、響應恢復等應急能力建設項目;完善信息安全綜合服務體系的項目。
(七)推動信息化在社區、鄉村、商圈、園區、新城等區域的創新試點和示範應用項目;推動雲計算、移動互聯網等新興信息技術發展的試點示範應用項目。
(八)優化信息化發展環境。具有行業先進性、有市場需求的信息化服務平台的應用推廣;本市跨部門、跨領域的重大信息化項目和信息化應用的規劃設計;信息化標准制訂和前瞻性研究、信息化水平評估和監測分析、信息化宣傳培訓;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布局規劃、規范管理的項目。
(九)國家有關部門在本市合作開展的信息化試點、試驗或示範。
(十)經市政府批準的其他信息化項目。
第六條(支持方式)
專項支持資金一般採用無償資助方式安排使用。
面向市民、企業提供公共服務、開展公共管理的項目和優化信息化發展環境項目,可按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進行采購。
第七條(支持標准)
(一)項目支持額度一般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推動信息化惠及民生以及信息化創新試點和示範應用項目支持額度可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國家有關部門在本市合作開展的信息化試點、試驗或示範根據國家或本市相關部門的要求給予支持。
經市政府批準的重大項目,支持比例和金額可不受上述支持標准限制。
第八條 (項目指南)
市經濟信息化委根據本市信息化規劃執行和信息化發展的實際情況,編制發布專項支持資金年度項目申報通知和指南,明確年度支持方向和重點,公布申報時間、受理地點等具體要求。
第九條(項目申報)
符合本實施細則規定的單位,可以按照本實施細則以及年度項目通知和指南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申報項目。項目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項目評審)
市經濟信息化委根據本實施細則以及年度項目申報通知和指南要求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
初審合格的項目,由市經濟信息化委組織專家評審,經綜合平衡後編制擬支持項目計劃。
第十一條(項目公示)
擬給予專項支持的項目,由市經濟信息化委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收到異議的項目,由市經濟信息化委及時組織調查核實。
第十二條 (項目確定)
市經濟信息化委會同市財政局根據項目公示等情況確定專項支持項目計劃。
第十三條 (信息公開)
市經濟信息化委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做好專項資金信息公開工作。
第十四條(項目協議)
經確定給予專項支持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應當與市經濟信息化委簽訂項目協議。項目協議應當明確項目內容、驗收考核指標、實施期限、資金支持額度、資金支付方式等內容。
雙方嚴格按照協議約定內容實施;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調整協議內容。
第十五條(資金撥付)
首次撥付支持金額的70%,項目完成且通過驗收後再撥付剩餘尾款。
第十六條(項目管理)
項目執行過程中,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按照協議的約定,定期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或委託的第三方機構)報送項目進展及專項支持資金使用情況;市經濟信息化委可以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對項目承擔單位進行不定期檢查。
第十七條 (項目驗收)
項目完成後,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在項目執行期結束後6個月內備齊驗收申請材料,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或委託的第三方機構)提出驗收申請。市經濟信息化委(或委託的第三方機構)按照項目協議約定對項目進行驗收。
第十八條 (管理費用)
市經濟信息化委因加強本領域項目管理、規范資金使用發生的評估、審計、驗收等費用,在專項支持資金中列支。
第十九條 (項目變更和撤銷)
專項支持項目發生重大事項變更的,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及時說明變更事項和理由,報請市經濟信息化委審核。除不可抗力外,項目因故終止或撤銷的,項目單位應將已經撥付的資金按原渠道退繳市財政局。
第二十條(財務監督)
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嚴格執行財政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專款專用;對於違規使用資金情況,按照《管理辦法》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信用管理)
市經濟信息化委對項目承擔單位開展信用管理。在項目申報階段實行守信承諾和信用審查制;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記錄項目承擔單位在項目立項、實施、驗收、評估等不同階段的失信行為, 並按有關規定提供給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對於情節嚴重的失信行為,取消相關單位三年內申報市經濟信息化委各類專項資金的資格。
第二十二條(監督考核和績效評價)
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應當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和績效評價。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或委託的第三方機構)報送項目進展情況及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後,市經濟信息化委可以自行或委託第三方機構對項目預算執行情況、資金使用效果、資金管理情況等進行監督和追蹤問效。
第二十三條(責任追究)
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嚴禁截留、挪用。對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擅自改變專項資金用途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有關紀律的行為,將追究項目承擔單位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並收回已撥付的專項資金。
第二十四條(應用解釋)
本實施細則由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實施日期)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截至2019年4月13日。
⑹ 上海市2017年平均退休養老金多少
人均月養老金為3558 x ( 1+5.5%)= 3753.69≈3754元。
2016年,上海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月養老金3558元,按照5.5%的上調幅度來計算;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人均月養老金為3558 x ( 1+5.5%)= 3753.69≈3754元,較去年平均每人每月增加了近200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共同印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據悉,這是我國連續第13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在經濟增速持續放緩、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增大、人口老齡化加速的形勢下,國家繼續堅持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將使89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和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中受益。
我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在經歷了11年連續以10%左右的幅度上漲以來,從2016年起漲幅下降至6.5%,且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職工並軌上調。
(6)上海市2017經濟發展指標擴展閱讀: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解釋稱,今年按5.5%左右調整退休人員待遇,是國務院綜合考慮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人口老齡化新形勢,慎重做出的決策。調整基本養老金,不僅要考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和職工工資增長情況,還要考慮基金支付能力和財政承受能力;
不僅要考慮廣大退休人員當前切身利益,也要考慮養老保險制度長期可持續發展和廣大退休人員的長遠權益保障。人社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說,2017年在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面將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⑺ 2017年上海市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是多少
2017年還沒有結束來,無法統自計上海市職工平均工資,現提供2016年數據供參考:2016年上海市職工平均工資為78045元,月平均工資為6504元,比上年增長9.5%。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本市2016年職工平均工資有關事宜的通知》
滬人社綜發〔2017〕106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委、辦、局,各控股(集團)公司、企業(集團)公司,各有關單位:
2016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為78045元,月平均工資為6504元,比上年增長9.5%。
凡按2016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的事項,均按本通知執行。
2017年3月29
⑻ 2017年上海市面積多少平方公里
2017年上海市全市土地面積為6340.5平方公里。
上海位於北緯31度14分,東經121度29分;地處太平洋西岸,亞洲大陸東沿,長江三角洲前緣;東瀕東海,南臨杭州灣,西接江蘇、浙江兩省,北界長江入海口,長江與東海在此連接。上海位於中國南北弧形海岸線中部,交通便利,腹地廣闊。
上海境內除西南部有少數丘陵山脈外,整體地勢為坦盪低平的平原,是長江三角洲沖積平原的一部分,平均海拔高度4米左右。陸地地勢總體呈現由東向西低微傾斜。大金山為上海境內最高點,海拔高度103.4米。
(8)上海市2017經濟發展指標擴展閱讀
截至2020年1月,上海轄16個市轄區,包括黃浦、徐匯、長寧、靜安、普陀、虹口、楊浦、閔行、寶山、嘉定、浦東、金山、松江、青浦、奉賢、崇明。具體介紹以下幾個區:
1、黃浦區,隸屬於上海市,地處黃浦江和蘇州河合流處的西南端。北起蘇州河,東、南瀕黃浦江,西至成都北路、延安中路、陝西南路、肇嘉浜路、瑞金南路。
2、嘉定區,隸屬於上海市,位於上海西北部,中心位置在東經121°26',北緯31°39'。東與寶山、普陀兩區接壤;西與江蘇省崑山市毗連;南襟吳淞江,與閔行、長寧、青浦三區相望;北依瀏河,與江蘇省太倉市為鄰。
⑼ 2017年上海平均工資是多少
2018年上海平均工資是10128元。《2018旺季人才趨勢報告》中顯示,2018年前兩個月全國人才需求量最大的50個城市中,白領平均月薪為8730元。上海平均月薪突破1萬大關,上漲至10128元
⑽ 2017上海市地理高考a+多少分
2017年,語文數學都是200分。英語退出普招考試,但會考成績計入高考分數。A等100分,B等85分。從明年起,逐年減少英語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