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7年10月經濟適用房評估價多少
杭州的經濟適用房已經可以上市買賣了,評估價自然就是周邊小區商品房的平均價格呀例如客運中心這附近的經濟適用房就得1萬3左右一平方了
㈡ 問經濟適用房的評估價和商品房一樣嗎
不一樣的
若為同地段同年限的房子,商品房肯定會比經濟適用房價格評估回高。但是影響評估價的因素不答僅僅受房屋年限、地段等大環境的影響,同時也受包括朝向、樓層、裝修以及人文因素(評估公司關系)有關。此為目前福州的經濟適用房只有是07年前取得,且滿五年的房子,才允許進行二手交易買賣。對房子進行評估分割,方式不是很妥當
㈢ 在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 外地房產由哪個部門評估 如何評估,請各位大蝦給予指點迷津,萬分感謝!
房管局評估,你要條件都符合,可以去碰碰運氣,別抱太大希望,更不能一棵樹上弔死。
㈣ 經濟適用房過戶費需要多少
房屋滿五年可以減免營業稅;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購房?根據前面所問、評估價、面積等情況,繳納如下:
1、測繪費1.36元/平方,買方;
2、評估費0.5%(評估額,允許浮動),買方;
3、契稅評估額初次1%、非首次3%,買方繳納;
4、所得稅按全額的1%,由賣方承擔,唯一住房減免;
5、交易費6/平方,雙方;
6、工本費80元,買方(工本印花稅5元)買方;
㈤ 經濟適用房如何評估
經濟適用房五年內不能出售,如果一定要出售交易價不能高於購買的單價,買方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標准。
㈥ 唯一一套經濟適用房可以評估拍賣嗎
對於一套房產 沒有絕對能拍也沒有絕對不能拍 不過就樓主的案子看 顯然法院已經同意進入拍賣程序了 不容樂觀 建議想辦法與債權人訂立分期還款協議 以避免房子被拍賣執行 當然 首先你要拿出還款的誠意才行,比如訂約後先還幾萬,後面再分期
㈦ 問經濟適用房的評估價和商品房一樣嗎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內購房人因特殊原容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㈧ 買經濟適用房要交哪些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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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稅。個稅是房東決定的。如果房東在本地名下只有這一套房子,而且這套房子滿5年的。就是所謂滿五唯一。如果滿五唯一就沒有個稅,否則就要徵收個稅1%。個稅演算法:網簽價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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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出讓金。當地政*府給每個小區的土地出讓金金額也不一樣。例如無錫太湖花園,土地出讓金單價1788元/平。假如您買的是是100平的房子。土地出讓金金額:1788*100=17.8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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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出讓金契稅3%。上面算出來的土地出讓金總金額*3%。例如上面舉的例子太湖花園。1788*100*3%=5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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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契稅。只要買房必須徵收的。在本地是買首套房,低於90平的房屋,徵收1%稅點,大於等於90平,徵收1.5%稅點。在本地買二套房,低於90平的房屋,徵收1%稅點,大於等於90平,徵收2%稅點。在本地買三套房或者三套以上,不論面積,統一徵收3%稅點。契稅演算法:網簽價格*契稅點。
㈨ 請問經濟適用房繼承的話都需要什麼錢
可以繼承,參照:
一、房屋產權繼承需要哪些手續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步驟如下:
(一)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二)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三)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四)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五)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提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二、房屋產權繼承要收什麼費用
1、房產評估費。房產評估費為房產評估價值的千分之四。
2、繼承公證費。繼承權公證費一般按受益額(即所繼承房屋評估後的評估價值)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3、房屋測繪費用。
㈩ 購買了一套二手經濟適用房,以後拆遷是和商品房一樣賠償嗎
購買了一套二手經濟適用房,以後拆遷是和商品房的賠償是不同的,拆遷賠償是根據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來確定的,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價格低,所以在拆遷賠償方面相對較少。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10)經濟適用房評價擴展閱讀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二條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