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准備去外地工作了,在這的房子還沒出手,我該怎麼辦啊真的很愁
已經住抄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若按現市場價3600元/平方米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34200元的綜合地價款。
出售提醒: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2.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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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經濟適用房未滿五年想出手
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能交易嗎
1、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能否交易,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是不可以上市買賣的,否則會被房產部門收回或把房物轉讓的差價收繳的,只有購買五年以上的經濟房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
2、經濟適用房是當地政府為解決住房困難群體而建造的福利性質的房屋,是有限產權,當地政府是房屋共有人,因為當地政府沒有收國有土地出讓金,所以房屋價格比市場價格低很多;為了防止以經濟適用房謀利,所以國家規定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才可以上市交易;
3、在滿五年之前簽訂的二手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現實情況中,一般約定是在滿五年之後再過戶,此約定無效。在未滿五年之前,因為房價出現了上漲,好多賣家都感覺賣虧了,都會以經濟適用房未滿五年,國家規定不允許上市交易的理由到法院起訴主張合同無效,法院會依法認定合同無效,買家返還房屋;
4、另外經濟適用房不準出租,只能自己居住,如果出租,租賃合同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購買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有什麼後果
1、新修訂的《經濟適用住房辦法》對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嚴格的規定:一是明確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二是明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2、也就是說購買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風險相當大,經濟適用房屬於國家保障型住房。國家明文規定產權證未滿五年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之間簽訂的協議也不會受到法律法規的保護,
3、經濟適用房購買未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這是硬性規定,很多人都知道。但事實上,經濟適用房未滿交易年限,房主私下與人簽訂買賣協議的事屢有發生,有人甚至直接把經適房「房票」賣給別人。
較後小編提醒交易過程中受房價上漲等因素影響,房主常常反悔,而「未滿5年不能賣」就是他們毀約免責的較好理由。過去,這類糾紛鬧到法院,法院多半會判決合同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