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標的興衰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商標是商品的標復記,俗稱「牌子」。制它的產生和演變,同商品經濟的發展有著密切的關系。
人類社會在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時期,一些物品上刻有銘文、年號,是為了紀念、裝飾或者表示歸誰所有,不是商標。在產品上刻上製造者的姓名,在交換中同別人的產品區別,當商品生產發展到資本主義階段以後,出現了現代商標,成了資本家進行宣傳廣告,傾銷商品,打擊競爭對手,爭奪和佔領市場的工具,並形成了一些世界馳名的商標。現代商標一般具有下列作用:
一、區別不同生產者和經營者所生產經營的同類商品;
二、表示商品的出處,便於消費者選豹,
三、作為一種宣傳手段,變成商品廣告。
商標法的由來
商標的不斷發展,需要商標法對於商標權的成立、效力等作出法律規定,用法律手段調整商標使用中各種經濟關系。世界最早的商標法,可以說是1803年法國制定的「關於工廠、製造場和作坊的法律」,該法把假冒商標立為偽造文件罪。《美利堅合眾國聯邦商標條例》是1870年制定的。英國於1905年創立商標法,內容比較完備,在世界上很有影響。西方各主要國家的商標法都經過若干次修改、制訂,才成為現行的商標法。
2. 如何看待一國知識產權保護程度與經濟、技術、發展水平的關系
什麼是知識產權英文為「intellectual property」,德文為「Gestiges Eigentum」,其原意均為「知識(財產所有權)」或者「智慧(財產)所有權」,也稱智力成果權。在我國台灣地區,則稱之為智慧財產權。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知識產權屬於民事權利,是基於創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業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統稱。有學者考證,該詞最早於17世紀中葉由法國學者卡普佐夫提出,後為比利時著名法學家皮卡第所發展。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體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其從事智力創作或創新活動所產生的知識產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又稱為「智力成果權」、「無形財產權」,主要包括發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的工業產權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的版權(著作權)兩部分。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科學技術方面或文化藝術方面,對創造性的勞動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這個定義包括三點意思:(1)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人的智力成果,有人稱為精神的(智慧的)產出物。這種產出物(智力成果)也屬於一種無形財產或無體財產,但是它與那種屬於物理的產物的無體財產(如電氣)、與那種屬於權利的無形財產(如抵押權、商標權)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動(大腦的活動)的直接產物。這種智力成果又不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現。但它又與思想的載體不同。(2)權利主體對智力成果為獨占的、排他的利用,在這一點,有似於物權中的所有權,所以過去將之歸入財產權。(3)權利人從知識產權取得的利益既有經濟性質的,也有非經濟性的。這兩方面結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識產權既與人格權親屬權(其利益主要是非經濟的)不同,也與財產權(其利益主要是經濟的)不同。知識產權包括:工業產權和版權(在我國稱為著作權)一共兩部分。■發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的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服務標志、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制止不正當競爭等。下面只指出工業產權中的一些主要類型:△商標權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商標是用以區別商品和服務不同來源的商業性標志,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我國商標權的獲得必須履行商標注冊程序,而且實行申請在先原則。 商標是產業活動中的一種識別標志,所以商標權的作用主要在於維護產業活動中的秩序,與專利權的作用主要在於促進產業的發展不同。△專利權與專利保護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後,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後,專利權人對該項發明創造擁有獨占權,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品。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厲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保護採取司法和行政執法「兩條途徑、平行運作、司法保障」的保護模式。本地區行政保護採取巡迴執法和聯合執法的專利執法形式,集中力量,重點對群體侵權、反復侵權等嚴重擾亂專利法治環境的現象加大打擊力度。 △商號權。即廠商名稱權,是對自己已登記的商號(廠商名稱、企業名稱)不受他人妨害的一種使用權。企業的商標權不能等同於個人的姓名權(人格權的一種)。此外,如原產地名稱、專有技術、反不正當競爭等也規定在巴黎公約中,但原產地名稱不是智力成果,專有技術和不正當競爭只能由反不當競爭法保護,一般不列入知識產權的范圍。■ 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版權。版權是法律上規定的某一單位或個人對某項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銷售的權利,任何人要復制、翻譯、改編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權所有人的許可,否則就是對他人權利的侵權行為。知識產權的實質是把人類的智力成果作為財產來看待。 著作權是文學、藝術、科學技術作品的原創作者,依法對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種民事權利。 △著作權。在我國,著作權用在廣義時,包括(狹義的)著作權、著作鄰接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等,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范圍。這是著作權人對著作物(作品)獨占利用的排他的權利。狹義的著作權又分為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著作權法第10條)。著作權分為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著作權與專利權、商標權有時有交叉情形,這是知識產權的一個特點。答案補充保護護知識產權 就是通過知識產權保護法保護知識產權 答案補充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先後出台,為各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
3. 80分——簡答:入世後我國知識產權法應怎樣發展
這該行吧:
面對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知識產權保護發展的新形勢,尤其是我國加入世回貿組織後,將實現我國經答濟與世界經濟一體化,我國知識產權工作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和挑戰。我們必須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通過有效地保護知識產權,使國家在知識資源上形成比較優勢,從而促進整個國家經濟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 各級政府應按照依法制國的方針,轉變職能,適應入世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營造出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環境,改善知識產權保護的方式和手段,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健全國家和地方的知識產權工作體系,促進國家經濟包括高新技術產業的快速發展。加強知識產權工作,不斷完善我國的知識產權機制。要不斷完善知識產權立法和執法體系,加大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通過執法來推動全民重視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激勵科技人員創造出更多的知識產權成果,鼓勵建立自主知識產權產業,推動我國經濟發展。
4. 品牌和名牌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
1、品牌:廣義的「品牌」是具有經濟價值的無形資產,用抽象化的、特有的、能識別的心智概念來表現其差異性,從而在人們的意識當中占據一定位置的綜合反映。品牌建設具有長期性。狹義的「品牌」是一種擁有對內對外兩面性的「標准」或「規則」,是通過對理念、行為、視覺、聽覺四方面進行標准化、規則化,使之具備特有性、價值性、長期性、認知性的一種識別系統總稱。
2、名牌:「名牌」一詞,是90年代以後在我國廣為流行的營銷術語,是市場經濟的產物。是指在產品類別中長期具有較高市場佔有率的品牌,在市場上具有廣泛知名度和美譽度的品牌或商標。
二、特徵不同
1、品牌:品牌是專有的品牌,是企業的無形資源,品牌轉化具有一定的風險及不確定性,品牌具有表象性及擴張性。
2、名牌:創建名牌的實質是建造消費者記憶中關於品牌的知識,具體地說就是建立品牌名字與產品類別、產品評價、和其他獨特概念的聯想。從法學的角度講,名牌是一種知識產權。從經濟學的角度講,名牌是與企業的有形資產相對應的無形資產。
三、屬性不同
1、品牌:品牌是給擁有者帶來溢價、產生增值的一種無形的資產,它的載體是用於和其他競爭者的產品或勞務相區分的名稱、術語、象徵、記號或者設計及其組合,增值的源泉來自於消費者心智中形成的關於其載體的印象。
2、名牌:具有技術屬性和社會屬性。
5. 商標注冊人享有哪些權利
商標注冊人享有權利主要是指對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專用權,專用權包括了使用權、獨佔去、禁止權、許可使用權、獨資權以及轉讓權等。
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的專用使用權,也有權許可他人使用商標以獲取報酬,依照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通過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在經營活動中以其注冊商標設立抵押,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繼承人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人有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
第四十三條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第六十五條 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第六十七條 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商標所有人依法對其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1)專有使用權。商標所有人對自己的注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使用權,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類產品或服務上使用與商標所有人注冊之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標志的權利。
(2)收益權---許可權。商標權人通過將商標許可他人使用而自被許可人獲得對價或報酬的權利,此即學說上的許可權。
(3)處分權
1、轉讓權。商標所有人可以將商標權轉讓給第三人,轉讓可以是有償也可以是無償。
2、出資。商標所有人可以用商標進行出資設立公司等企業法人或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
3、質押。商標所有人可以將商標出質,設定權利質權用以擔保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債務。
4、拋棄商標權。
6. 商標制度對經濟發展起到什麼樣的作用,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商標法應當具有什麼功能
濟寧復商標注冊----濟寧雨辰知制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是是濟寧市知識產權專業代理機構,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單位。由於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所以未注冊商標始終處於一種無權利保障狀態,隨時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核准注冊而被禁止使用。所以,企業經營者若想穩定地、有保障地使用某個商標最好將其注冊。
7. 宋代劉家功夫針鋪商標和 眼葯酸的廣告出現,說明了當時社會經濟發展的什麼特點
劉家功夫針鋪商標表明,宋代已有集原料收購、生產加工和批發販賣為一體的經營方式內;雜劇《眼葯酸》的廣告容表明,娛樂活動亦逐漸商業化。 上述例子說明,宋代城市商業繁榮,工農業生產的專業化、商品化趨勢以及社會產品的商品化程度顯著提高......
8. 商標品牌對經濟貢獻多大 我省首次發布報告
商標品牌對全省經濟發展的貢獻度如何?11日,省商標戰略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工商局聯合南京理工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首次推出《江蘇省區域商標品牌發展指數報告》,對13個省轄市的商標品牌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這是全國首份區域商標品牌發展指數報告。該《報告》將品牌政策支持、品牌發展實效、品牌保護力度、社會協同效應、品牌發展潛力五個指標作為一級指標。在一級指標中,將品牌發展專項經費投入情況、國內有效注冊商標數量、馳名商標數量、自主品牌企業增加值佔GDP比重、商標侵權行政案件案值、商標代理機構規模化發展水平和年度自主品牌企業增加值增長率作為核心指標。《報告》顯示,全省區域商標品牌發展現狀整體良好,但區域差異不小。蘇州、南京、無錫、南通、揚州等分別在綜合排名和核心指標指數排名中位列前五。自2010年起,我省開始實施商標戰略。「十二五」期間,我省國內有效注冊商標達到52萬件,是「十一五」末期的1.79倍。馬德里商標有效注冊總數達1800餘件,較2010年增長近1倍,排名全國第三位。2014年,全省自主品牌企業增加值達到7805.43億元,自主品牌企業增加值佔GDP比重達到13%。「品牌經濟,其實是創新驅動戰略、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具體體現。2014年起,我省商標品牌進入了活躍期,急需一份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為各地發展商標品牌建設提供明確地指導,各地可以對對表,明確優勢和短板,從而進行有針對性的發展。」省工商局副局長吳永才說,在實施供給側改革的過程中,商標品牌是一個重要的抓手,靠品牌來調節市場資源,引導經濟轉型升級。《報告》將每年定期發布,其中核心指標並不是一成不變,當某一項指標各地都做得比較好的時候,就會選用其他的指標來替換,從而全面促進各地商標品牌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