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文化產業發展與文化資源的保護的矛盾
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正呈欣欣向榮之勢,國家、地方政府及企業等各個層面都通過大力投資來發展這一「陽光產業」,而文化產業發展的源頭則離不開對文化資源的開發,這里我們需辯證的看待文化資源的利用問題,有些文化資源如文化創意、廣告、音樂、電影等,有實體也有精神內涵的,它們是在現代信息技術高度發達基礎上加上人們的智力投入而對文化資源進行深加工從而產生價值的,在市場上佔有一定的利潤空間,這類資源保護當然也要有,但跟多的是對其開發,在最大限度的不破壞自然環境的背景下尋求產業商機、市場利潤。還有一些文化資源是作為非物質物質文化遺產形式留下來的,如一些古建築、古董、文物、戲曲雜藝、民間技藝等,這一類文化資源在很大程度上是一次性的且可再生的,對於這一類資源我們更關心的是資源的傳承、保護與推廣問題,首先我們則要對相關資源進行評價分析,然後通過立法程序對其進行保護,以尋求社會大眾普遍意識到其對子孫後代所具有的無窮價值,最後,希冀通過現代科技手段能使其在保護的基礎上對其進行合理開發,使大眾不僅體會到該資源轉換為商品所帶來的價值體驗的同時,更能增強自身的環保意識與可持續發展觀念。
②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與產業發展的關系
這個沒關系,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頻臨倒閉的,要是能發展成產業,沒人去申請非遺了。
③ 經濟社會發展與文化的關系
經濟社會發展是文化的決定性因素,文化對經濟社會又有推動作用,二者是辯證統一的關系。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文化就是上層建築的一部分,他決定於經濟社會的發展。可以說有什麼樣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態,就有什麼樣的文化。文化不能脫離經濟社會發展而獨立存在。
這方面的例子不勝枚舉,美國的自由文化,法國的浪漫,英國的紳士風度,中國的禮義廉恥……
文化可以反過來推動經濟社會的發展,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
歷史力:一個民族或國家在長期的發展中,經過積累、沉澱、改造、創新,必然形成特有的文化,並成為支撐其發展的無形力量。我們常說,中國是一個有著五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國,民族自傲感油然而生,即使如此。
凝聚力:一種文化管理力量,文化能夠豐富社會內涵,提高人民素質,展示國家形象;能夠團結和凝聚力量,產生精神動力,鼓舞人心,激勵鬥志。
競爭力:優化投資環境,吸引人才,促進對外交流,擴大對外影響.
生產力:文化資源開發直接轉化為經濟資源,能夠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新興產業發展,拉動經濟增長。
④ 歡文化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系談談你的觀點並做簡要闡述八十字左
建議:
一個地方的經濟發展和對地方的文化保護是息息相關的,在這個第三產業專興起的時代,屬我們應更加註重對文化的保護及宣傳;保護了文化知識產業,就是給第三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護,從而讓第三產業有了根本的保障,促進本地區經濟的發展,實現該地區的繁榮,富強,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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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如何處理好文化遺產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徐蘋芳:經濟建設要給遺產保護讓路
讀書報:現在,保護世界遺產、人類遺產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成為社會共識。但是,在城市化進程加快的今天,人口膨脹、資源減少,有人認為遺產保護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活人給死人讓地方」。不久即將舉行的「北京論壇」也專辟一個分論壇,討論遺產保護與社會發展的關系。那麼,當遺產保護與現實社會中人的利益發生沖突、與經濟建設的目標發生沖突時,孰重,孰輕?
徐蘋芳:我國有很豐厚的文化遺產的資源,這是我們的根本。我們政府也早就開始遺產保護工作了,《文物保護法》從上世紀60年代就開始制訂,那時候,政府和一些專家開了一個好頭,但是等到經濟發展了以後,就出現了一些矛盾。比如在大規模的建設施工中,對文物造成的誤傷在我們國家簡直是數量驚人,那時候也沒有辦法,因為不是成心破壞。但是很快《文物保護法》就出來了,我們國家、省、市縣的三級保護,搶救了一大批文物。建設要為文化遺產讓步。在歷史上,有很多為搶救遺址讓經濟建設讓路的例子,比方說洛陽的偃師商城。
要從長遠的利益著想。如果不讓路,這些遺產就沒了,沒了就不可再生。現在不是提倡可持續發展嗎,說白了就是長遠的為我們的子孫著想,我們既然是文明古國,我們有這么豐富的資源,而且確實是很有價值的東西,再怎麼困難,我們也要把遺產留給子孫呀。經濟建設高潮過去,我們國家富強了以後,接著文化建設就來了,但是遺產沒了,以後就再也買不回來了。
拿北京城的保護來說,50年代的時候,梁思成說要把舊城整個保護下來,到三里河那邊建新北京,但沒被採納。我們現在申請歷史文化名城,這幾大古都一個都沒申請下來。最後是評了一個平遙一個麗江,但現在在我們的歷史文化名城裡面,就只剩它們了,太可憐了。那時是理念的錯誤,但是到80年代以後搞房地產開發,商人來了以後就是利益驅動,瘋狂地破壞,誰也制止不了。而且不管把遺產破壞到什麼程度,從來不追究個人的責任,沒有問責制。最近《文物保護法》修改以後才有量刑,但是在刑法裡面沒有「破壞遺產罪」這條,刑法沒有改,法院就沒法判。我們的法律不健全,遺產保護就難辦了。
讀書報:遺產公約強調遺產的普遍價值,但其概念其實是很模糊的。作為五千年的文明古國,我們國家留存至今的文化遺產是很多的。您能否舉例說明,是否所有的遺產都需要保護?或者說,哪些應該保護,哪些可能已經失去保護價值呢?
徐蘋芳:對物質文化遺產有三方面的要求,一個是歷史價值,一個是科學價值,還有一個是藝術價值,這三項有任何一項都可作為文化遺產。歷史遺留下來的,或者我們發掘出來的遺跡或遺物,都有很具體的歷史價值。歷史價值不是說「古」的就好,不是那個意思,還得仔細去分。比如我們考古發掘挖完了,遺址很破爛了,而且這個遺址也不典型,裡面也沒有可保留的東西了,照相了,攝影了,就是把裡面有價值的都拿走,這個地方你就可以蓋樓了,不是說見一個就保一個。但是夠了級別的,比如說到了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力度就要加大。如果說這個遺址范圍很大,你想在這個邊上修一條路過去,有時候我們也放,所以有時候建設部門和文物部門還是可以協商的。
讀書報:那麼,據您的觀察,目前文化遺產保護當中存在哪些問題?
徐蘋芳:最大的問題就是有些官員遺產保護的觀念太差,太模糊,這是遺產遭破壞的最主要的原因。
讀書報:現在很多名勝古跡都被作為旅遊景點來進行開發,而且大都存在短視行為。旅遊業使很多的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資源變味、變形、遭到破壞。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
徐蘋芳:這種情況應該堅決制止,沒有第二條路,這個不能夠聽旅遊部門的。文化遺產不能夠成為資產,只能保護,只有向裡面投錢,不能夠老想著從裡面生錢賺錢。當然有些很有名的像故宮、像西湖旁邊上的文物古跡也很賺錢的,那人人都願去也沒有辦法,但是也得控制遊客人數,不能夠單純追求門票收入。
讀書報:現在我們國家文物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制度,像有些地方政府……
徐蘋芳:地方政府把很多景點撥給旅遊部門了,這是錯的,絕對錯的。
讀書報:旅遊部門想把遺產作為旅遊景點,以獲得資金,能夠對這個景點進行維護。
徐蘋芳:你要守法經營這個旅遊。要是殺雞取卵,就徹底把它毀了。就是你當局長的時候還賺點錢,等再過上若干年這地方就沒了,人家都不來看了。如果為了旅遊你自己胡修亂建,那就完了,這個點很有可能就被取消了,所以這個絕不可取,絕不手軟。
讀書報:您覺得怎樣的保護是對遺產最好的保護?是原封不動還是適當開發?
徐蘋芳:在保護范圍之內那就是原封不動,威尼斯憲章、奈良文件,都講的清清楚楚,不讓它塌,不讓它壞,壞了的話趕快修,修的話照著原樣修,一切按照文物的保護規則、法則來修,不能在裡面添任何設施。有關部門要經常對這些文物進行監察,要有事情應該真處理,以後《文物保護法》是要和刑法掛鉤的。
讀書報: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按照傳統的歷史主義觀念,一定的文化形態是相應的社會物質的基礎產物,那麼隨著社會物質生活基礎的改變,建立於其中的文化形態肯定會相應的改變。比如說,一個傳統的鄉鄰社會的產物,還能不能在當代都市社會和當代生活當中原封不動的保存下來?非常難。再比如說,一些邊遠地區有一些習俗,但是慢慢的隨著這個地方跟中原地帶接觸多了以後,他願意接受現代生活方式,他要改變,或者,他把這個習俗作為一種旅遊商品來出售。我們的社會在變化,生活方式在變化,文化形態也在變化,那麼,非物質文化遺產如何原封不動的保持呢?是把它放在博物館裡面嗎?
徐蘋芳:這個你不能強迫當地的人,還按照多少年以前的方式去過生活,這就不講理了。你們都改善了,不讓我改善,不是拿著我當玩意兒嗎,那可不行。非物質文化遺產當中有些特別的,比如說有些儀式,如儺戲,裡面含有宗教性的東西,那一套程序是很繁雜的,你要給他做錄像,做記錄。現在有些七八十歲的人還能唱也能表演,一套程序能下來,那就和孔廟裡面祭孔一樣,書上是有記載的,現在穿上衣裝就可以祭。剩下的那隻能放那裡了,人家該干什麼干什麼,該上哪就上哪,不能夠把人家限制住。在解放初期的時候,我們做過一次全國性的很大規模的民俗調查,好多少數民族的一些習慣都是幾百年以前的習慣呢。那時候就派了一部分人去做訪問做筆錄,他有什麼文物有什麼衣服,他家裡有什麼祖傳的東西,統統都收來、買來,現在都好好地保存在民族宮。
讀書報:文化遺產在中國非常的多,國家是沒有能力全部保護,所以目前實行分級管理,但是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在財力、物力、人力有限的情況下的時候,只能優先保護最重要的遺產,導致一些價值比較低的遺產得不到有效的保護,現在是已經慢慢的消失了。那您認為這個矛盾如何解決?
徐蘋芳:這個矛盾得慢慢來了,因為你沒有錢呢。不過現在國家撥的錢也在年年增加。我們在努力做,現在也還可以號召社會上的人,比如說一些企業家出錢來搶救中國的傳統文化。但是我有一個建議,政府應該成立基金會,踏踏實實規規矩矩做善事做好事的企業要給他一個減免稅的政策,各個國家都有這樣的一些政策。
讀書報:由此還有一個問題,誰來保護遺產的問題。中國歷史文化遺存非常豐富,專業保護者寥寥。以物質文化遺產為例,全國從事遺產保護和修復的專業人員不足500人;而且遺產保護是一個發展相對滯後的行業,待遇低,優秀人才不願意進入,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解決人的問題?
徐蘋芳:這可能就不是遺產保護本身所能解決的了。
讀書報:那麼,您看,在妥善保護遺產的前提下,如何更好的開發利用遺產呢?
徐蘋芳:無論什麼情況下,保護都是第一位的。
⑥ 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的關系
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的關系:
1、生產目的
文化事業部門是生產公共產品,以國家需要為轉移。文化產業部門是為市場生產商品,以市場需要為轉移。
2、資本來源
生產文化產品也必須有資本。文化事業的生產資本由國家或社會提供。而生產文化商品的資本來源則因社會制度而異。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下,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生產資本需從不同經濟成分中獲取。廣泛吸收民營經濟進入文化產業經營領域,是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戰略。
3、機構性質
文化事業機構是政府部門的附屬單位,以行政方式管理。文化產業機構是企業單位,以企業法人進行經營活動。
(6)產業發展與文化保護的關系擴展閱讀:
根據以上定義,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范圍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文化事業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文化產業
⑦ 急。論述知識產權保護與文化產業發展之間的關系
「比較文化產業學」的舉旗之作、首部文化產業比較案例圖書《文化產業比較案例》於2009年12月由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正式推出。
該書由「比較文化產業學」的提出者、中國最年輕的文化產業博士生導師蔡尚偉教授傾力打造,約30萬字,全書分國際視域、區域比較、文化傳媒、文化體驗四大部分,從最初的100多對案例中精選24對最為鮮活、具有典型性和可比性的案例加以比較,其中不乏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與爭議的案例,如《牆里開「花」牆外香——中、美對「花木蘭」文化資源的開發比較》《猶抱琵琶半遮面—— 中、日性文化產業比較》《少林VS武當——武俠文化產業之宗師過招》《藍貓、熊貓闖市場——藍貓動畫、熊貓動畫產業比較》《相似的創意,不同的結局——成都、深圳世界主題公園成敗對比》《「人造景觀」是一宗罪?——「中華祖龍」與「無錫靈山大佛」之比較》等,讓人直面問題,在爭議中深思。
《文化產業比較案例》的出版具有較為重要的學科價值與實踐意義。經過全國文化產業界幾年的努力,文化產業的理論框架已大致搭建起來,而要將其導向深入,則需要做更多的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案例研究。近年來人們已經逐漸認識到文化產業案例研究的價值,案例選編、案例庫建設的工作也在推進。而比較案例研究當比孤立的單個案例分析更富揭示性與啟發性,於實踐也更富指導意義,特別是那些大致相似的思路產生完全不同的結果常常令人感到震撼,需要深入分析其中微妙而復雜的因果關系,這樣得出的成果比那些大而化之的泛泛之論更能給人深刻的啟迪。「立足於同,在差異面展開」的比較性研究應當是案例研究的一種較高階段。本書第一次嘗試運用「比較」研究範式來提升文化產業案例研究甚至整個文化產業研究的學理性、深入性,對「比較文化產業學」的建立和發展具有奠基性的意義。
該書宏觀與微觀相結合,理論與實際相交融,對策思路與問題剖析相貫通,反面教訓與正面啟示相互印證,深入淺出,圖文並茂,兼具較強的學理性與可讀性,既可作為文化產業學科教材或教輔資料,又是文化產業管理者、從業者、研究者和對文化產業感興趣的普通讀者不可多得的參考書。
⑧ 如何正確理解文化產業發展與文化事業發展之間的關系
想要正確的理解文化產業發展與文化事業發展之間的關系,他們是一個相輔相成的關系,必須通過有效的了解才能更好的達到發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