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怎麼成了互聯網」黑色「產業鏈騙人的口號
創業哪有那麼容易 十個創業者能活下來一個就不錯了
Ⅱ 新型職業農民是指哪些人他們為什麼被稱為「新型職業農民」
「70後不願種地,80後不會種地,90後不談種地。」這句最近被人們熟知的話,道出了未來「誰來種地」「怎麼種地」的隱憂。從2012年到2017年,連續6個中央一號文件都對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作出了部署,新型職業農民被國家寄予厚望。
數據顯示,目前全國農村實用人才總量目前突破2000萬人,其中新型職業農民超過1500萬人。那麼,什麼樣的農民可稱為新型職業農民?其發展現狀如何,又該如何培育和扶持呢?我們來看看三農領域的專家和學者怎麼說。
新型職業農民與小農戶是先驅與帶動的關系
新型職業農民與小農戶之間的關系是什麼?在「農戶+合作社」「農戶+公司」利益聯結機制中,如何保證農戶利益不受侵害?
華中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張安錄:
我國的人地關系、城鄉結構、農村社會形態決定了在今後相當長時期內,規模經營與分散經營、小農戶與新型職業農民會共同存在。新型職業農民與小農戶的利益並不存在結構性矛盾,二者是可以共存、互補的。
首先,新型職業農民的科學經營、管理模式和由此帶來的高收益,可以為小農戶提供示範與借鑒。
其次,小農戶可以充分利用新型職業農民的高質量專業技能服務,解決自身在農忙季勞力和技術不足的問題。
再次,小農戶可以學習新型職業農民的精細化管理、特色農產品培育和種植等,提高生產效率。
最後,小農戶可以通過契約、農業保險等防範市場風險。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執行院長嚴金明:
新型職業農民與小農戶之間是點與面、先驅與帶動的關系。小農戶是我國農業生產的基本單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穩定器,目前小農戶經營模式仍然是農業生產的主要組織形式。
「農戶+合作社」與「農戶+公司」的聯合方式主要圍繞農戶承包地,而農戶的根本利益也恰恰在於承包地。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已明確提出了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與經營權「三權分離」,所有權為農民集體所有,農戶具有承包權和經營權,且根據自身意願可將經營權流轉給合作社或公司,這在法律層面保護了農民土地的根本利益。政府在這種農戶與合作社、公司利益聯結機制中,應堅守底線意識,維護集體與農民的根本利益,防範資本下鄉圈地,在農戶自願入社入股的基礎上,有序引導和組織小農戶參與和發展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完善土地入股、技術合作、利潤分成等利益聯結機制,構建合作互助、風險共擔、互利共贏的長效發展機制。
Ⅲ 高房價可能帶來哪些危害
其一,高房影響金融行業發展。今年以來,不少地區的銀行都減少或停止對房地產行業房貸,一方面是由於當地措施使然,另一方面是因為在今年短短10個月的時間里,已有400多家房企因資不抵債而申請破產。而還有不少房企形同「植物人」,早已沒有了業務。爛尾、延遲交房、質量糾紛數量開始增多。炒房客的逐漸散退,也讓「斷供」現象明顯增多。可以說,再照此發展下去,銀行的壓力也是不小。當金融行業受到威脅,國民經濟還能穩步提高嗎?
其二,高房價會使人才散退。眾所周知,華為能有今天的成就,與他們重視和發展人才有很大的關系。要知道,華為每年花在引進高等院校的優質畢業生的資金,在全世界的企業里都是數一數二的。任正非說:國家搞四個現代化,最重要的是工業現代化。工業現代最最主要是有土地換工業成長。現在城市土地越來越少,越來越貴,產業成長的空間就會越來越小。生活設施太貴了,企業就承載不起;生產成本太高了,工業就發展不起來。生活成本太高,可能就會"逼走"優秀的人才。
其三,高房價將讓企業失去"競爭力"。此前,華為總部從深圳遷至東莞,原因正是因為土地成本太高了。難道是任正非付不起房費嗎?怎麼可能!之所以這樣做,是他早一步看透了這種發展對實體經濟的沖擊。他認為:「深圳房地產太多了,沒有大塊的工業用地了。大家知道大工業的發展,每一個公司都需要一定的空間發展」。「 這些人要有住房,要有生活設施。生活設施太貴了,企業就承載不起;生產成本太高了,工業就發展不起來」。事實證明,不少城市都出現了大規模的行業不景氣、公司倒閉、商鋪關門大吉、企業裁員……之類的危機,這些也都不能說與房地產沒有半毛錢的關系。換句話說,房價太高必然使土地成本上升,不僅是工業的還是居住的,都可以使企業的成本大幅增加,產品成本高了,如何參與國際銷售和競爭呢?因此,即便是像華為這樣具有競爭力的大型科技企業,也還是為高房價產生的高成本而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