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圈土地:盤活土地,農村土地作出的幾個調整
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農業生產已經無法適應當前國家經濟的總體發展速度。於是,農業改革成為必然。農業要強,農業人要致富,農民要脫貧。那土地是農村唯一的資源,只有土地資源盤活了,才能真正釋放農村的發展活力。
據上圖總結出:
集中土地搞規模是為了利於更好的經營;
而補貼扶強不扶弱,也更多支持有盈利能力,經營能力的主體;
金融信貸全面放開,其目的也是為了更大力度支持經營,搞活經營。
農村土地要想盈利賺錢,其關鍵不在於流轉,而在於如何盤活,如何經營!
2. 如何從無到有,盤活鄉村旅遊
在鄉村旅遊的項目建設中,有些田園和農庄由於自身不具備可開發的回旅遊資源,答所以時常感覺發展乏力。我們可以通過規劃、創意,創造出一些游樂項目、景點、亮點,吸引遊客。就像歡樂谷和迪士尼一樣,通過一些手法,創造出一批景點。
前瞻產業研究院專家指出,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很多村莊消失,鄉村的老房子越來越顯得稀有而珍貴,因此保留老房子的外貌,保護村莊原有布局,並賦予它現代化和藝術化的內涵,就可以吸引城裡人。把村民以前使用過的老物件收集起來,建立一個農村懷舊展覽館。
鄉村旅遊不能搞走馬觀花,如果遊客只是遊玩式的走一圈就離開,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就很小。因此,要想辦法把遊客留下來,增加體驗活動,增強互動。
3. 共享住宿能盤活閑置農家資源嗎
「房間幾乎天天都有人住,租金不僅能覆蓋每月的房貸,還有盈餘,更讓我認識了很多有趣的人。」在上海工作的沈女士將自己在市中心的房子隔出一間精心裝修來做共享住宿,結果讓她十分滿意。
共享住宿在拓寬就業創業渠道、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等方面的作用已經顯現。國家信息中心報告提出,2017年主要共享住宿平台上房東、管家、攝影師等提供服務者人數約為200萬人;平均每增加1個房東,可帶動2個兼職就業崗位。
在中國旅遊研究院院長戴斌看來,民宿只有與所在鄉村融為一體,並且設法提升所在地的生活水平和文化氛圍,才能有更好的持續發展。
美麗新鄉村瞄準的農村閑置房源規模不小。數據顯示,全國宅基地總共約2.7億畝,空置的約有1.14億畝,幾乎佔到了全部宅基地的四成。據不完全統計,目前通過「美麗新鄉村」平台出租的鄉村宅院和民宿已經達到了上千間。
4. 土地流轉有什麼好處,對農民有好處嗎
您好抄:
土地流轉的的好處襲如下:
1.有利於資本進入農村,通過大規模收購或租用土地,進行農業現代化和產業化,提高農業生產效率。
2.農民的土地可以變成資本。這使得離開農村去城鎮務工或經商的農民通過轉讓土地獲得補償,有利於他們在城市安家立業。對於繼續留在農村的農民,他們可以通過土地承包權入股農業企業,取得土地租金與分紅收入。
3.加快城市化進程、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隨著農民的土地和宅基地流通權問題得到解決,一部分農民將離開農村,轉變為城市人口,並為城市和工業發展提供充足、低廉的勞動力。
4.農村宅基地改造為耕地、擴大耕地面積。農村現有的宅基地一般佔地較多,隨著農民轉移到城市,宅基地可以改造為耕地,這會緩解耕地資源緊張的情況。
5.隨著農民搬遷到城鎮,城市化進程加快,將會推動房產、交通、醫療、教育及其他配套生活設施的建設,可以繼續確保經濟高速發展。
5. 跪求3000字關於農村土地改革的社會實踐報告
2008年11月12日至16日,由省農村信用聯社、市委政研室、固始縣政府、固始縣農村合作銀行等單位組成探索建立農村土地銀行學習考察組,先後赴寧夏平羅縣、貴州湄潭縣考察學習農村土地流轉及農地金融經驗,兩地做法迥異,但都具有很強的典型性。現將考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平羅縣土地信用合作社情況
(一)土地信用合作社的緣起
平羅縣位於銀川平原北部,該縣人少地多,全縣近30萬人,耕地面積82.18萬畝,可利用荒地113.5萬畝。農民非農就業比例高,2006年,全縣12.6萬農村勞動力中非農就業比例達51.6%。平羅縣土地信用合作社發源於姚伏鎮小店子村,該村1560人,耕地面積6200多畝,由於人少地多,加上多數青壯年農民外出務工,很多農民把耕地租給親戚或鄉鄰代耕。有的收取少許租金,有的乾脆分文不收。由於多是口頭合同,土地糾紛時常發生。
2006年6月,小店子村年輕的村支書葉立國聯合村內52個擁有農機具的農戶,成立了小店子村「農機化合作社」,主要目的是把全村有農業機械的農戶聯合起來,提供「代耕代種」服務。為此,葉立國自己拿出10多萬元購置了東方紅拖拉機。此時,時任平羅縣委書記張作理正在思考如何促進農業規模化經營,盤活農村集體土地資產。看到小店子村的嘗試後,張作理決定在該村試點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其後,平羅縣委主管農業的副書記帶隊到該村調研,經咨詢農業、國土、民政、工商等部門意見,由小店子村村委會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並以社團法人在平羅縣民政局申請注冊登記。
2006年5月18日,「小店子土地信用合作社」宣告誕生。當時平羅縣領導層提出了三種經營思路:一是耕地入社,前提是土地承包關系穩定,農民自願存貸;二是村集體荒地可入社,用來發展種植、養殖等;三是鄉鎮政府所有的河灘地,可委託土地信用社有償託管,相關收益在鄉鎮、村集體、農民之間分配。目前,「小店子土地信用合作社」集中了本村兩個小組共1700畝耕地,然後把這些地「貸」給該村村支書兼合作社理事長葉立國,由葉立國統一經營。入社的農民每畝每年可得480元「存地費」,葉立國作為承包人,每年每畝要支付農民490元的「貸地費」。按照合作社章程,存貸之間的每畝10元的差價,主要用於本村集體公益事業。葉立國承包這1700畝耕地後,全部用機械化耕作,並與寧夏澤豐種業有限公司合作,用於水稻制種。
2006年,平羅縣委發布了《關於推進農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建設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每個鄉鎮都要選擇一至二個村,搞土地信用合作社試點。《通知》提出,農村土地合作社可分為「集體所有制」、「股份制」、「社團法人制」三種,可以鄉鎮為單位成立,也可以村級為單位成立;但首先要經過縣政府批復,然後才能到工商部門或民政部門注冊。業務主管部門是平羅縣農牧局農經站。在諸多試點中,平羅縣南邊的姚伏鎮成立了全縣惟一的鎮級土地合作社。該合作社成立於2006年6月9日,由姚伏鎮政府及其所轄姚伏村、高榮村、上橋村發起成立,其中鎮政府以所有荒地1177.5畝作價出資,占注冊資本的31.7%。姚伏村等四個村都分別以集體荒地出資。該合作社的經營范圍包括存貸土地、旅遊開發、生態建設、農副產品加工、發展鎮村企業等。據該鎮農經站站長傅順軍介紹,目前該鎮土地合作社已把1500多畝「貸出去」種蘆葦,還有數百畝建為旅遊度假村。
截止目前,全縣共成立農村土地信用合作社39個,存貸土地面積集中連片達到1000畝以上的20個,鄉鎮級1個,村級38個,存貸土地13.8萬畝,存貸耕地5.2萬畝,存貸集體荒地8.6萬畝,實現存地收入763.6萬元,累計為村集體創收132.3萬元,轉移勞動力6330人次,實現勞務收入4051萬元。
(二)農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1)試點先行,穩步推進。2006年年初,經自治區工商局批准,平羅縣選擇條件成熟的鄉鎮和村進行試點,總結了一套合理合法的運作程序。就是成立土地信用社,先由村委會向所在鄉鎮申請,鄉鎮報縣主管部門審核,認為具備成立條件,由縣農牧、工商、土地等部門共同對申請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村進行全面詳細的考察調研,聘請具備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入社的土地和村集體資產進行評估確認,出具驗資報告,鄉鎮再以正式文件向縣人民政府申報審批,並依據縣人民政府的批復文件到工商或民政部門注冊,然後掛牌成立土地信用社。農戶存地和貸地人(企業、經濟組織)貸地,都要經過村委會審查,再發生存貸關系,三方簽訂合同,由土地信用社發放存貸地證書,確保三方利益。
(2)建章立制,規范運作。土地信用合作社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為使其能真正成為一種產權明晰、綜合經營、民主管理、效益明顯的新型組織,把民主管理制度建設貫穿土地信用合作社組建工作的全過程,建立健全民主選舉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民主議事制度以及財務公示制等規章制度。採取徵求村民代表意見、民主測評、民主推薦的形式,選舉產生理事會、監事會,為土地信用合作社資產的保值增值提供組織保證。理事會的重要決定和實施、財務運行等重大事項必須經村民代表大會同意,以保證黨的基層政權的穩定。
(3)政策扶持,考核獎勵。在試點階段,工商、稅務對土地信用合作社實行免稅優惠政策,鄉(鎮)和村成立一個土地信用合作社,縣政府給予3-5萬元啟動資金扶持,由縣農經站代表縣政府入股,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贏利後退出或轉讓給村集體,村集體通過紅利增加收入。把土地信用合作社試點工作納入到鄉鎮N+X.Y目標管理考核,設立單項獎,對運作規范、存貸土地規模大、發展高效農業成效明顯的土地信用合作社,分別給予1萬元-3萬元的獎勵,鼓勵土地信用合作社根據鄉村產業發展需要,加快土地流轉,培育地方特色產業,促進產業規模化經營。
(三)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成效
(1)促進土地流轉和集約規模經營。如黃渠橋鎮萬家營子土地信用合作社將360畝土地貸給禾盛園花卉園林實業發展公司,公司投資1000萬元發展花卉產業,培育松柏、雲杉、丁香、碧桃、月季等28個品種、3700多萬株花卉苗木,為村裡引進了花卉產業,培訓了一批懂技術的農民,形成了該村的品牌。全村1400多村民,目前有600多人從事這項產業,人均年增加收入1萬元左右,村集體實現收入4.2萬元。城關鎮小興墩土地信用合作社吸存耕地584畝,以600元/畝貸給雙惠蔬菜協會建設千座節能日光溫室園區。目前已建成節能日光溫室500座,全部對外承包。2008年計劃再建設500座,對發展現代農業起到了示範帶動作用。
(2)增加了農民收入。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推行,改變了部分農民「亦工亦農、亦商亦農」的兼業化狀態,解除了土地對這些農民的束縛,促進了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農民有了存地收入和打工酬勞等多方面的收入,收入總量明顯增加。姚伏鎮小店子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成立後,將全村1700畝稻田吸存到土地信用合作社,解放出110個勞動力從事二三產業,一年掙回收入25萬多元,留守的婦女、老人在土地信用合作社打工,掙得工資11萬多元。
(3)壯大了村集體經濟實力。黃渠橋鎮候家梁村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後,將集體所有的3300畝荒地貸給江蘇一客商發展水產養殖,每年為集體增加收入4萬元。截止目前,全縣29個村級土地信用合作社增加集體經濟收入74.8萬元,平均達2.6萬元。
二、湄潭縣土地銀行建立及運行情況
(一)建立湄潭縣土地銀行的背景。湄潭縣地處貴州省北部,是經中央1987年5號文件由國務院批準的中國首批農村改革試點縣。湄潭農村改革實驗區的試驗主題是土地制度建設和農產品商品基地建設。1987年全縣非耕地資源面積為75.6萬多畝,占縣域總面積的25.3%。非耕地資源中,可以直接開發利用的有62.7萬多畝,占縣域總面積的20.9%。非耕地資源開發需要投入的的資金數量極其龐大。對湄潭這樣的西部貧困縣來講,僅靠當時政府的財力是難以承擔的。因此,成立一個專業性的土地金融機構以專門支持縣域非耕地資源開發的改革試驗思路便應運而生。
1988年2月,由省委農工部副部長、試驗區領導小組副組長李菁和遵義行暑副專員、試驗區領導小組副組長楊春時主持,召開了一次試驗區工作座談會,論證籌建湄潭縣土地銀行。旨在為當時湄潭縣推行的非耕地資源開發和中低產田改造融資。同時,土地銀行的籌建也有利於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促進土地流轉與集中,建設土地信用制度。當時,建立土地銀行需要制度條件、資金條件和人員條件等基本具備。①制度條件主要包括:第一,以土地使用權作擔保的農業中長期信貸投資,已在湄潭縣實施過。該縣聯合鄉核桃壩村以90畝優質茶園作抵押,通過縣財政局作擔保,已從農業銀行獲得20萬元中長期貸款,新開茶園1100畝,果園500畝。永興鄉果樹專業戶陶鴻飛以現有的15畝柑桔園作抵押,從農行貸款6000元,新開果園46畝,並保證3年還清貸款。第二,在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前提下,建立土地使用權抵押制度,促進土地合法流轉與適度集中,當時國家政策允許。第三,根據中央允許試驗區可以突破某些現行政策的規定,可以放寬對組建土地銀行的限制。②注冊資金來源:一是鄉村收取的土地承包費、土地租賃費以及耕地佔用費;二是中央和省下撥到縣的農業中長期建設投資款;三是縣財政周轉金;四是中國農村信託投資開發公司借貸的世界銀行貸款。各條渠道籌措的資金可達2000萬元以上。③人員配備:三是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88年8月,考慮到建立土地很行要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加之在短期內難以籌措到巨額資本金,試驗區領導小組決定分兩部到位,先辦湄潭縣土地金融公司,再促成土地銀行誕生。8月12日,人行貴州分行批復同意建立湄潭縣土地金融公司。明確為非盈利性質的合作金融組織。其基本職能是:通過土地和其他資產的抵押發放農業中長期投資信貸,主要用於土地的整治、開發和流動集中,促進農業持續穩定發展。主要業務范圍是:通過集股方式擴大資金備儲備;通過土地使用權抵押發放土地整治與開發的中長期貸款,並受政府委託辦理貼息貸款;對抵押後無力贖回的土地進行使用權的招標發包、出租或拍賣;協助政府與鄉村連片整治開發土地資源。運作兩年來,湄潭縣土地金融公司有力地支持了該縣非耕地資源的有計劃開發,全縣人均增加了兩分地。但土地金融公司生不逢時,1990年全國清理整頓金融性公司,要求金融性公司自有資本要達到5000萬元,而湄潭縣土地金融公司自有資本金僅300萬元,經過再三爭取,人總行同意湄潭縣土地金融公司重新登記注冊為湄潭土地開發投資公司。到1997年,由於各方面金融政策的變化和自身經營不善,經協商進行改制,將土地開發投資公司並入湄潭縣農村信用社,從此結束土地銀行的歷史使命。
(二)建立湄潭縣土地金融公司的得失。第一,宏觀政策環境不寬松是湄潭縣土地銀行試驗失敗的主要原因。我們查閱1990年前後圍繞保留湄潭土地金融公司的有關文件和領導通話記錄發現,當前正值全國清理整頓金融性公司,盡管試驗區領導小組設想的注冊資金來源很多,但實際上自有資本金並未落實。原規劃的資金來源中:①地方財政每年撥付的長期支農資金,在撥改貸以後,這部分出資沒有得到;②土地使用費沒有收齊,因此,這部分資金也未落實;③土地佔用稅本是財政收入,但是,由於多種原因沒有足額取齊。這部分資金作為財政出資也未落實到位;④中國農村信託投資公司的投資或借款不屬自有資本金。原設想的2000萬元注冊資本金根本無法落實,甚至論證會重新規劃的500萬元資本金也沒有達到,最終是省、地、縣三級財政各出資100萬元,形成了土地金融公司的300萬元注冊資本金。資本金不足直接促使土地金融公司被重新注冊為土地投資開發公司。
第二,作為官辦金融機構給政府及自身帶來較大經營風險。以地方政府來推動制度建設,優點是地方政府依其威信及影響力,可以使制度構建成本得以降低,並以政府信用化解了一部分農地金融風險。不利的一面是,這種制度安排使土地抵押信貸風險過度集中於土地金融公司,又無法通過社會化的風險分攤機制化解。
第三,向非耕地資源開發發放貸款降低了土地流轉帶來的社會穩定風險。發展中國家農地往往是農民的一種安全性資產,中國也不例外。家庭承包經營下的耕地有著十分重要的保障功能,農戶與耕地的關系十分緊密。非耕地資源則基本上不具備保障功能,而以發展功能為主,這就降低土地流轉帶來的社會穩定風險。
三、考察體會與建議
(一)平羅縣土地信用合作社的考察體會。1、土地信用合作社是土地銀行的低級形式,或者說只是土地銀行的形象說法,因此是加引號的土地銀行。土地銀行作為一個約定俗成的概念,有其特定的內涵,國內已有土地銀行的統一定義,例如,《土地科學詞典》(陳洪博主編,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1992)定義為「以土地為抵押的辦理長期放款業務的銀行」;《土地大辭典》(馬克偉主編,長春出版社,1991)的定義為:「土地銀行是一種辦理土地金融業務的信用機構……業務主要是發行土地債券或出售土地抵押債券,並付還本付息的責任」。我們通常理解的土地金融,是指「以任何一塊有利用價值的土地作為信用的基礎,為借款作抵押而獲得資金融通。」
2、土地信用合作社沒有突破現成政策和制度框架。平羅土地信用合作社實際上是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與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經營者之間的中介組織。農民「存入」土地信用合作社土地的行為實質上是「出租」行為,得到的「存地費」實質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租金。其優點是農民沒有失去土地的後顧之憂,還可以把自己從土地上解放出來,這與重慶「股田制」本質上截然不同,「股田制」是農民以土地入股,一旦股田制公司倒閉,農民入股土地作為公司破產資產進入清償程序,農民就會徹底失去土地。因此,土地信用合作社是符合《土地承包法》的制度安排。
3、土地信用合作社是比較有效率的組織創新形式。它順應了農村土地流轉的需要,能夠實現存地農民,貸地經營者和土地信用合作社(通常是村集體組織)之間「三贏」局面,推行起來,阻力小,政策風險、社會穩定風險較小。其對現階段促進農村土地流轉、推進規模經營、調優農業結構有重要作用。
4、土地信用合作社創新能力有限。盡管信用社章程中提出「存地證」可以用作質押物,但這有待於土地主管部門的認可及貸款者接受。不過土地信用合作社章程如此規定仍有很大意義。
(二)湄潭縣土地銀行(土地金融公司)的考察體會
1、湄潭縣土地銀行是比較接近真正意義的土地銀行。盡管它成立時被定名為土地金融公司,但從設立宗旨和職能來看,它是以土地使用權抵押發放農業中長期信貸,符合土地銀行的基本特徵,是我國農地金融制度創新的方向。
2、湄潭縣土地銀行受大的政策環境影響,失敗並不說明沒有存在價值和生存空間。盡管它是在湄潭作為國家農村改革試驗區的大背景下積極推進土地制度建設的產物,由於直接觸及土地使用權抵押這一敏感問題(盡管政府再加了一層政府擔保的保險),而當時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基本空白,土地作為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具有較強的社會保障功能,以土地使用權抵押可能產生失地農民問題必然成為各級黨委政府必須考慮的問題。同時湄潭土地銀行生不逢時,成立不到兩年就遭遇全國范圍內的金融整頓,區區300萬元的資本金使其不能自保,從有關資料了解,盡管是試驗區,各級銀行和上級政府並沒有施以援手,最後被迫重新注冊為土地開發投資公司。
3、湄潭土地銀行有很多制度創新。一是成立了中國第一家真正意義的土地銀行,是我國農地金融制度的最早實踐者。二是探索以土地使用權抵押發放農村中長期投資信貸,是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政策的突破。三是重點開發非耕地資源,沒有大量觸及農民的安全性資產耕地,其帶來社會穩定負面作用相對較小。
(三)建議
從操作層面看,有兩套方案可以選擇:
1、組建農村土地信用合作社。這是穩妥可行但創新意義較小的方案。借鑒平羅土地信用合作社經驗,選擇我市土地流轉需求比較強烈的縣先行試點,比如固始縣。以行政村為單位建立土地信用合作社,鄉鎮設聯社,縣農業局業務指導,工商、民政注冊登記,農村信用社對貸地經營者資金扶持。
2、組建與農村信用社合署辦公的農村土地銀行。這種方案創新意義較大,組織運行成本較低,對解決農村資金問題作用很大。可爭取中央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批准,成立農村土地銀行,與農村信用社合署辦公,一個單位,兩個牌子,同時,賦予農村信用社開展農地金融業務,農信社設立農地抵押信貸部,農民可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或其它物權向土地銀行申請農業生產貸款,農信社大力支持土地經營大戶擴大再生產。土地銀行不直接經營土地「存貸」業務,而由鄉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具體經營土地「存貸」業務。同時,大力發展農村社會保障事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合作醫療標准,普及農村養老保險,開展農業保險。
6. 怎樣盤活鄉下的閑置資源
對農村無人居住的「空心村」,可以與國土資源部門聯系,按照土地「增減掛鉤」政策,進行土地復墾,使廢棄的老村莊變糧田,增加了農村耕地面積,為國家徵用土地添加指標,也是集體的一筆收入。
7. 以什麼為重點推動城鄉關系的深刻變革,盤活農村土地資源
以落實農民土地財產權為重點推動城鄉關系的深刻變革,盤活農村土地資源,釋放城鄉一體化的巨大紅利,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任務。
8. 蘭亭鎮的發展戰略
1、統籌發展戰略
現狀的城鄉二元結構中城與鄉總體上是一種對立競爭的關系,這種競爭集中體現在對勞動力、土地資源、發展資金等各要素的激烈爭奪上,而在這種競爭中,農村處於天然的劣勢,從而加劇了城鄉分化,擴大了城鄉差距。而城鄉統籌發展是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體現出的一種城鄉逐漸融合、相輔相成的發展狀態。
通過對城鎮建設、產業發展等進行正確的引導,統籌城鄉發展,促進城鎮與周圍農村地區的協調發展。在現有鎮區基礎上,拓展城鎮發展腹地空間,吸引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集聚,集約利用土地資源,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城市文明向農村輻射,建立健全以城帶鄉、以工促農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城鄉協調發展水平。
2、集約發展戰略
按照循序漸進、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合理布局的原則,積極推進城鎮規模結構合理化、城鎮布局集群化和城鎮空間土地利用集約化,加快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城鎮。
3、和諧發展戰略
把以人為本的要求貫穿到城鎮規劃建設管理的各個環節,圍繞提升生活品質,進一步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優化生態環境,提高居民素質,加強社會管理,堅持以人為本、惠民優先,使廣大人民群眾共享發展成果,加快建設宜居型的新城鎮。
4、創新發展戰略
深化城鄉體制改革,加快破除城鄉分割的體制障礙。轉變經濟增長方式,鼓勵企業創新創牌,提高科技創新在經濟發展中的貢獻率。加快效益農業的發展,創新農業經營機制,帶動農業快速高效發展。 1、工業強鎮戰略
節約集約使用土地,千方百計盤活企業內外閑置土地。整合工業集聚點周邊土地,拾遺補缺,全力拓展用地空間。完善工業集聚點基礎設施建設。積極開展全方位、多渠道的招商引資,選准選優選好項目。出台切實可行政策,著力引導企業創優創牌上規模。引進無污染、高投入、高產出的高科技企業,努力打造為先進製造業基地,在轉變增長方式上走在前列。
2、文化名鎮戰略
充分挖掘蘭亭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做大做強文化旅遊第三產業,打響品牌,擴大影響力。與時俱進,整合提高,開展「文化村」、「衛生村」、「書法村」「文明單位」等升級創建活動,爭創「省級衛生鎮」、「省級生態鎮」等。
3、和諧新鎮戰略
實施「惠民工程」,著力推進新社區建設,促進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農村,使城市文明向農村延伸。深入開展「平安蘭亭」創建活動,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強環境保護,建設宜居的生態環境。健全外來務工人員維權工作,進一步加強外來人口管理。切實加強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努力從源頭上遏止各類矛盾和問題的發生。
9. 如何盤活農村閑置房產
1 對閑置房進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
在推進閑置房屋土地整理復墾時,必須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堅持政府積極推動、市場努力運作,搞好科學規劃、做到積極引導,能夠因地制宜、規范化操作,做到量力而行、爭取逐步推開,在確保取得比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但一定要講求工作方式方法,否則可能會觸犯政策乃至法律,產生事與願違的不良後果。
2 明確農村宅基地及其閑置房屋的財產利益
在宅基地土地整理和復墾過程中,要切實保護好房屋主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要在合法前提下,確保閑置房屋主人應得的宅基地部分增值收益。
3 做到統籌兼顧,適當給予補償
考慮到農村居民新修房屋後仍保留原舊房的情形普遍存在,為鼓勵農戶新修房屋後拆除舊房,並從兼顧各方利益出發,建議對舊宅適當補償。健全合理補償機制,對農村閑置房採取集體墊付適當補償,當然,在拆遷、遷建之前要約定復墾後的田地歸所在村民小組集體所有,但原宅基地使用者有優先承包權,也可由村民小組給予一定補償,再調配給其他承包大戶或無田土戶。
4 盤活利用有使用價值的閑置房
在如何盤活和利用好農村閑置房屋時,應結合各地閑置房屋的實際情況做到物盡其用。
(1)改造農村閑置房屋,適當增加具有公益性的服務場所。建議加大對閑置房改造的資金投入,結合新農村建設,對閑置房進行重新規劃,重新改造,合理利用。
(2)創新流轉制度,解決貧困戶住房問題。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宅基地使用權人投資建造,是宅基地使用權人的私有財產。農房如果長期閑置無人維護,會逐漸破爛,但要賣掉並不容易。與此同時,部分貧困農民又無力建新房,存在住房不安全問題。因此,各地政府不妨花較少投資幫助貧困戶解決燃眉之急,也可通過補助少量資金鼓勵危房改造對象購買安全流轉房,這既解決了貧困戶的住房問題,改善生活生產條件,又盤活了農村閑置房,更節約了農村新建房佔用耕地,使農村富裕戶的閑置資產得到充分利用,充分發揮效益。這種資源流轉制度的創立推進,利民利國,具有較好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10. 鼓勵盤活農村閑置宅基地是什麼意思如何盤活農村閑置宅基地和住宅
近年來,農村宅基地和住宅閑置浪費的問題日益突出。在2019年國家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關於積極穩妥開展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新《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文件中都提出了,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採取自營、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種方式盤活利用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4、支持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有償退出宅基地
對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籌集資金,探索通過多種方式鼓勵其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
目前很多農村家庭全家都搬到城裡去生活了,農村的住宅變成了一種無用資產,不少房屋因長年無人居住、維護,破敗的也是非常快,房屋價值也是大打折扣,所以選擇有償退出宅基地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