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天才加入美國國籍,32歲成哈佛教授,為什麼拒絕回國發展
在國內,輩分是很重要的,可能他覺得外國的科研環境更加適合他,也有可能是我們的教育出了問題。
⑵ 哈佛大學教授年薪 哈佛大學教授工資多少
這個問題很有特色
他們發達國家,
工資本來就高
還有各種科研收入
⑶ 在哈佛大學第一個教書的中國人是誰
歷史上第一個到哈佛教書的中國人當我們走進著名的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時,會被牆上懸掛著的一幅大照片所驚訝。這是一個清代官員打扮的中年人,頭上頂戴花翎,身著官服,足蹬皂靴,清癯的臉上生著一雙睿智的眼睛。他就是第一位到美國名校任教的中國學者戈鯤化(1838—1882)。120多年前,戈鯤化不遠萬里來到美國,創立哈佛大學的中文教育,在中美文化交流史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美國商人請哈佛培養中文人才 戈鯤化能夠赴美擔任哈佛中國語言文學教師也是機緣巧合。起先,在哈佛大學設立中文課程並不是校方的本意,而是來自於在華經商的美國商人的建議。1877年,一些美國商人在與中國進行貿易時,深感培養通曉中文人才的重要性,他們希望哈佛大學可以培養一些了解中國的年輕人,使美國人能夠在中國政府供職,並促進兩國間的貿易往來。 對於學習中文的目的和意義,有關人員均無異議,但在具體操作方法上卻產生了分歧。有人認為,學習中文就應該到中國去學,在特定的語言環境中,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人則堅持從中國聘請教師來美國教學。這時,哈佛大學的態度起了重要作用。盡管當時哈佛已成為美國最著名的大學,但校方認為開設中文課極具挑戰性,可為哈佛的進一步發展拓展空間,因此極力贊同從中國聘請老師。於是,商人們捐贈了8750美元,讓哈佛大學從中國聘請教師,開設一門為期三年的中文課程。 計劃敲定了,但到哪裡去找合適的中文教師成了一個難題。這時,哈佛大學校長埃里奧特想起了自己的朋友———美國駐中國牛庄領事鼐德。埃里奧特親自寫了一封信,請求鼐德幫忙在中國尋找中文教師,鼐德則委託擔任清朝總稅務司的英國人赫德幫忙。赫德又把此事託付給任職寧波稅務司的美國人杜德維。早在康熙年間,寧波就是中國四個對外通商口岸之一,1844年開埠以後,與外國的貿易往來更加頻繁,人們的思想比較開放,赫德認為在寧波更容易找到合適的人選。經過仔細考慮,杜德維選中了自己的中文老師戈鯤化。當時,戈鯤化正在美國駐寧波領事館任職,對西洋特別是對美國有一定了解,而且還教過一位英國學生和一位法國學生。 近代中國第一次向西方世界派出教師 1879年5月26日,美國駐牛庄領事鼐德在上海代表哈佛大學校長埃里奧特和戈鯤化簽訂了任教合同。合同規定,哈佛聘請戈鯤化前去教授中文,自1879年9月1日起,至1882年8月31日止,共計三年,每月薪金200美元,往來旅費(包括隨同人員)亦由校方負擔。至於在哈佛的課程設置、學生人數、教學時間,則由校方根據具體情況統一安排。 這年秋天,41歲的戈鯤化帶著妻兒與一個僕人,經過50天的航行,乘船抵達美國,開始了他在哈佛大學為期三年的教學生涯。這是近代中國第一次向西方世界派出教師,講授中國文化。此事立即成為當時美國各大報紙爭相刊登的新聞。 抵達哈佛後,戈鯤化在1879年10月22日正式開課,他的第一份教材是一篇小說。戈鯤化在哈佛開館授徒,但學生並不局限於本校人士,任何有興趣了解中國的學者,或者希望從事外交、海關、商業及傳教事業者,只要繳費就可選修他的課程。戈鯤化每周上五天課,每次上課他都要穿上官服,要求學生尊師重道。他還為哈佛的教授們特別開設了中國詩文講座,有時還應邀到教授俱樂部去演講。1880年,戈鯤化以他的特立獨行和厚重的中國文化背景成為哈佛大學畢業典禮上令人矚目的貴賓。 在哈佛,戈鯤化的教學以其豐富的內容、充分的准備和高度的技巧著稱,深受學生和同事的好評。戈鯤化是作為語言老師被聘任的,但他的文化自豪感決定了他更想做一個文化傳播者,而不僅僅是語言老師。他選擇的載體是中國詩歌,因為「詩言志」,詩歌是非常民族化的,融合了民族精神。因此,他在任何場合,幾乎都不忘吟詩、講解詩。 作為詩人的戈鯤化,用中國詩歌的魅力和中國詩人的氣質,感染了從未接觸過中國文化的美國人。戈鯤化不僅自己喜歡詩,而且強烈地意識到詩的價值,有意識地在美國致力於中國文化的傳播,要把詩的精神帶到美國。為此,戈鯤化專門編纂了中文教材《華質英文》,這本教材被哈佛大學稱作「有史以來最早的一本中國人用中英文對照編寫的介紹中國文化尤其是中國詩詞的教材」。在這本收錄了戈鯤化自己創作的15首詩作的小冊子中,既有中文原詩,又有英文譯文,還有對詩中詞句、典故的英文解釋,甚至還標出了平仄發音。通過這種方式,戈鯤化不僅使中文教育更加生動,也讓學生在學習漢語的同時了解到中國的文化。在異國的戈鯤化就這樣頑強地成為中國文化輸出的先行者。 兩大文明的溝通者帶著遺憾客死他鄉 在日常生活中,旅居哈佛的戈鯤化也以一種開放積極的姿態融入了美國社會。他一到哈佛就開始學習英語。很快,他就擺脫了基本上不會說英語的窘境,能比較隨意地用英語和人們交談,甚至可以翻譯自己的文章和詩歌。他從不排斥美國文化,對所見所聞總是備感興趣,孜孜以學。 戈鯤化很注意與身邊的美國人友好交往。美國報刊評價他「擅長交友,待人真誠」,「他獨特的社交氣質使他能夠與社會各界人士交往,努力使自己能被大家接受」。依靠著自己的努力,在不到三年的時間里,戈鯤化與美國的漢學家們和當地社會名流建立了良好的關系。 盡管戈鯤化關於漢語教學和文化傳播有許多雄心勃勃的設計,可惜「千古文章未盡才」,他在哈佛的任教期還未結束,就於1882年2月不幸患上了肺炎,雖經當地名醫全力搶救,但他的病情仍不斷惡化。幾天後,帶著事業未竟的遺憾,戈鯤化在異國的土地上走完了自己的人生旅途。 戈鯤化雖然英年早逝,但他卻留給美國人一筆精神財富。正如他的美國朋友在悼詞中所說:「通過戈鯤化的言行,我們發現還有很多東西值得我們學習,那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兄弟般的關系。」哈佛大學神學院院長埃里福特也高度評價戈鯤化:「當他拜訪別人時,具有紳士的老練機智,尊重我們社會的習俗;他款待客人時,又總是以中國的禮儀相待。」這種交流智慧,被埃里福特視作「能在新舊兩大文明間進行溝通交流」的佐證。 過早結束了生命旅程的戈鯤化,沒有來得及把他在美國的收獲帶回國內,用他的學識來推動中國的進步。比起中國第一個留學生容閎,一百多年來,戈鯤化的名字幾乎不為世人所知。但是,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中,他的美國之行所體現出的意義是應該給予充分評估的。 近代以來,中國總的趨勢是吸收外來文化,但是西方文化中卻夾雜著一些糟粕。面對承襲國學精粹和學習外來先進文化這兩種選擇,幾代中國知識分子都曾產生過困惑,如何平衡兩者間的關系也成了一個經久不衰的話題。然而在一百多年前,戈鯤化已經找到了這一問題的答案。面對當時強勢的西方文化,他試圖將其精華與中國文化融會貫通。同時,他將古老的儒家文明介紹到美國,給高速發展的資本主義文明提供了另外一種價值參照,使人們看到文化交融互補的重要意義。今天,當我們面對全球化浪潮時,重新審視戈鯤化的歷史貢獻,其意義毫無疑問是重大的。
⑷ 華裔哈佛終身教授在美國的生活是什麼樣的
哈佛學生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高智商,其次,幾乎所有人都是勤奮刻苦的學霸版。
哈佛大學(權Harvard University),簡稱哈佛,坐落於美國馬薩諸塞州劍橋市,是一所享譽世界的私立研究型大學,是著名的常春藤盟校成員。這里走出了8位美利堅合眾國總統,上百位諾貝爾獲得者曾在此工作、學習,其在文學、醫學、法學、商學等多個領域擁有崇高的學術地位及廣泛的影響力,被公認為是當今世界最頂尖的高等教育之一。
哈佛同時也是美國本土歷史最悠久的高等學府,其誕生於1636年,最早由馬薩諸塞州殖民地立法機關創建,初名新市民學院,是為了紀念在成立初期給予學院慷慨支持的約翰·哈佛牧師。學校於1639年3月更名為哈佛學院。1780年,哈佛學院正式改稱哈佛大學。截止2014年,學校有本科生6700餘人,碩士及博士研究生14500餘人。
⑸ 哈佛有沒有中國教授
中國籍的教授肯定有,不過,估計在那多半是訪問學者的性質。
真正編制的在任教授,即使是長得像中國人,已不是中國籍了~
⑹ 哈佛法學院有哪些著名現任教授
哈佛法學院創立於一八一七年,雖然比大學部(Harvard College)建校(一六三六)晚幾近兩百年,仍是美國最古老的法學院。傳承著常春藤盟校的盛名,哈佛大學前後曾經栽培過七任美國總統,逾四十位教授或校友曾獲諾貝爾獎,大學部及法學院向來皆列全美排行前三名。
哈佛主要校區位於麻州波士頓市郊的劍橋( Cambridge )查理士河( Charles River)河畔,大學部集中於綠蔭蔽天的Harvard Yard:典雅的十二所Houses建構了大學部的多彩生活,充滿名人的傳奇軼事;最古老的建築—Massachusetts Hall(一七二○),從在美國獨立戰爭中充當美軍軍營,到現在的校長、副校長辦公室;遊客最愛哈佛捐贈者 John Harvard 的「三個謊言」雕像,也總穿梭於雕梁畫棟、刻滿歷次戰爭中犧牲的哈佛人名字的 Memorial Church 與 Memorial Hall 。相形之下,位於Harvard Yard 以北的法學院建築素樸而多元,形貌迥異的 Austin、Areeda、 Langdell、 Hauser、 Pound、 Griswold Hall、 Lewis Center,以設計者現代主義大師Gropius 為名的系列宿舍及活動中心 Harkness Commons ,象徵不同世代的不同風格。
三大學程,人才濟濟
與多數美國法學院一樣,哈佛法學院提供三個主要的學位學程,JD( Doctor of Jurisprudence )、LL.M.( Master of Laws )以及 S.J.D. ( 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 ) 。此三學程雖各有不同的入學資格及學位條件,但在法學院每年提供的二五0門左右的課程 ( course)或小班討論(seminar)課中,不同學程的學生混雜一起上課。至於非學位的部分,除了來自全球各地的訪問研究 ( visiting research )之外,尚有例行短期課程,包括人權研究( Human Rights Program )、回教法研究( Islamic Legal Studies )、國際稅法研究(International Tax Program)、協商研究( Program on Negotiation)、律師實務課程( Program of Instruction for Lawyers )等。本文以下將從台灣學生之觀點,以介紹學位學程為主。
LL.M.(Master of Law)
LL.M.學生幾乎是台灣法律系畢業生初出國留學時唯一的選擇,其以曾在美國或外國完成法學教育者為招生對象,提供一年的進階研究機會。每年只收秋季班學生,招生在年底截止,除了填寫申請表、提供二封推薦信、自傳( personal statement)及學校成績單外,非英語系國家學生必須提供至少六百分以上的托福(TOEFL )測驗成績,但取得入學資格真正的關鍵,乃系個人的學術背景、研究計劃、實務經驗或社會參與等各種條件。雖非申請條件,但許多人都另行提供了能凸顯個人特色的其它數據(profile),諸如摘要曾經發表的學術論文等等。舉例來說,二00一年的一百五十名學生來自全球六十六個國家,最典型的背景乃系外交官或從政者、律師、司法官或法官助理(clerk)、國際組織工作者及已在各國法學院任教者,具有二個以上國家法學學位者亦所在多有。以二00一年學生為例,其中包括十九個美國人、四個台灣人,另有超過二十個以上不同國籍而已在英國劍橋或牛津法學院取得第二個法學學位者。哈佛法學院在政策上並不歡迎已在美國其它學校的LL.M.畢業生,不過因為很多LL.M.校友反應一年學程實在太短,故目前前似正在考慮設計二年的新學程。
LL.M.一年內必須完成廿二至廿六個學分,除了春秋二季之外,還有一個月的冬季課程( Winter term ),每天三小時集中於同一門課。LL.M.學程並不以個人專長領域再行細分,就台灣學生而言,選課除了必須滿足以下二項必修課程外,相當具有彈性。必修的課程包括 :( 1 )至少修習一門美國法課程,其中一門必須是以 JD 學生為主的基本課程(Fundamental Courses),諸如憲法、行政法、公司法、稅法、契約法、侵權行為法、刑法、民事訴訟法、財產法等。(但如果有意考紐約州律師的話,依照紐約律師考試的規定,必須修至少兩門以上的基礎課程,其中一門可以是針對外國學生開設的美國法導讀,此課程在過去曾為 LL.M. 的必修課,但在二000一年學生強烈抗議該課程太淺之後,已於二00二年改為選修)。(2)論文撰寫,其中包括三種選擇:第一,撰寫六學分,一五0頁以上的長篇論文( LL.M. Thesis ),第二,撰寫三學分,七十五頁以上的中型論文( LLM Paper),第三,撰寫一學分,二十五頁以上的小篇論文(essay)。如果該論文並非獨立研究( independent research),而系以某課程( course )或討論課( seminar )要求的期末報告,所得之學分數則另有不同,諸如:若僅撰寫廿五頁小篇論文,則除該課程或討論課之學分外,雖已滿足畢業條件,但並無額外學分;若以撰寫七十五頁的中型論文為某課程或討論課的期末報告,則除了該課程或討論課之學分外,僅可另得兩個學分。學生可就自己對該研究問題的興趣、涉獵程度及寫作野心來進行選擇,必須及早選定指導教授決定論文題目並簽具指導同意書。 LL.M.畢業的條件是,論文成績必須在 B-以上,論文以外的學科平均成績亦必須在B-以上。
二○○二學年的學費為二七、五○○美金,學校估算單身學生一年的生活雜支大致上要一八、○○○美金。
S.J.D.(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
S.J.D.申請者必須具有美國法學院 LL.M. 學位,且錄取者以哈佛畢業生為絕大多數,因此就算在台灣已具有碩士學位或已為博士班學生,亦不可能直接申請S.J.D 。與 LL.M. 學程相同,S.J.D.只收秋季班,招生多在每年四月一日截止,平均每年錄取十二至十五人,以外國學生居絕大多數。以二00一年為例,哈佛應屆LL.M.畢業生有廿八人申請,十四人錄取。
申請成敗最大的關鍵,乃系論文計劃( Dissertation Proposal ),除包括論文主題及研究方向外,尚須指明該論文所涵括的三至四法學或其它相關領域,並列明適當的指導教授(經常亦系撰寫推薦信者),因此,申請者的論文計劃至少要得到三名以上的教授支持,才有被錄取的可能。為凸顯研究潛力,申請者應該在其 LL.M. 學程中修習與論文計劃方向有關的科目,雖然並非明文條件,但幾乎所有的錄取者在哈佛的LL.M.平均成績至少在A-或B+之間,同時亦已撰寫至少七十五頁以上、三學分、與論文計劃方向相關的 LL.M. 論文,以展現現有的初步研究成果。換言之,如果有意申請S.J.D.,則在LL.M.學期一開始,即必須決定博士論文計劃的方向,然後依此規劃如何選課、如何撰寫 LL.M. 論文,並盡速與主要指導教授(通常即為 LL.M. 論文指導教授)討論,以決定相關法學領域及其支持教授;俟論文計劃完成後,立即請主要指導教授及其它二或三位相關領域支持教授過目並建議修改。因此,這是一個至為辛苦緊湊的過程,絕大多數的錄取者早在赴美前已有相當清楚的研究方向甚或初步研究成果,或者在LL.M.畢業後先申請留校研究(visiting research)一年再次申請。
S.J.D通常為三至四年的學程,第一年必須完成論文計劃(Study Plan),並組成三至四位教授的口試委員會,該論文計劃必須定期與指導教授討論,經過口試委員們的認可。一般而言,第一年大致上修習與論文領域有關的、八學分左右的課程。在第一年至第二年間,必須在論文寫作前完成資格考( General Examination ),得以口試或筆試之形式進行。通過資格考後,必須在 S.J.D. 候選人及應邀教授所組成的學術討論會中發表兩次( Presentations at the S.J.D. Colloquium ),第一次不得晚於第二年,第二次必須在畢業前。資格考後三年內必須完成平均為三至四百頁的博士論文,然後提交口試委員會進行口試(Oral Defense)
J.D.(Doctor of Jurisprudence)
與美國多數法學院相同,J.D.學程乃系以提供三年美國基礎法學教育為目的,申請者必須具有學士以上的學位,原則上不具有法律背景,並以美國學生為絕大多數,少數非美國籍者,亦皆曾在美國就讀大學。既然在台灣接受大學教育者幾無可能就讀J.D.學程,本文不擬對其詳述。簡言之,申請關鍵除在學成績、個人履歷、師長推薦之外,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成績亦至為重要。在長春藤盟校中,似僅有哥倫比亞法學院(Columbia Law School)接受該校LL.M.畢業生轉讀J.D.學程,哈佛法學院並不接受這種申請。
哈佛一年錄取五百名左右 J.D. 新生,全校三個年級的 J.D. 總共大約一千五百名,與一百五十名 LL.M. 混雜上課,比例大約十比一,仍以美國 J.D. 學生占絕大多數。當然J.D. 一年級的基礎必修課程,諸如契約法、侵權行為法、財產法、刑法等,較少 LL.M. 選修,多數 LL.M.集中在個人有興趣的二、三年級 J.D. 課程或專長領域的討論課。與多數美國法學院相同, J.D. 學生仍是哈佛法學院的主流,許多耗時超過一年的知名傳統活動,諸如許多教授在學時皆曾參與編輯的哈佛法學雜志 ( Harvard Law Review ) 、優勝者將被刻名於圖書館牆上的模擬法庭競賽(Ames Moot Court Competition ), LL.M. 學生受限於一年修業年限,並沒有參與的機會。
巍巍良師,惠我良多
哈佛法學院於一九九九年有一四六位教授,每年亦有許多全球知名的訪問教授(visiting professor)開課。
憲法乃系傳統中最強的學門之一:Robert Walmsley University Professor, Frank Michelman美國八○年代後期,憲法理論中所謂 「共和思想復興運動」 (civic republican revival)的代表人物之一,同時也被認為是John Rawls的政治哲學在憲法理論中的代言人。著名的憲法學Laurence H. Tribe 曾在現任總統George W. Bush的選舉爭議中,擔任前總統選人Al Gole的顧問。其在 1978 年出版的American Constitutional Law (現已改版至第三版)被認為是自Joseph Story大法官的 "Commentaries o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於1833年問世後,美國最重要的憲法 "注釋書" (treatise);有趣的是,Story 大法官也是哈佛法學院第一位講座教授。Charles Fried曾擔任里根政府時期的Solicitor General,是美國重要的保守派憲法學教授,認為法律自成體系,有其獨立於社會價值之外的理性。刑法學教授Alan M. Dershowitz偏重於憲法觀點的刑事司法正義,曾參與諸多知名案件,除了也在Bush v. Gore訴訟過程中提供法律意見外,更是Simpson案中最重要的被告法律顧問。Elena Kagan專長於行政權理論及政法。
美國法律史大師Morton J. Horwitz所撰寫的兩冊The Transformation of American Law,貫穿美國從獨立之前到二十世紀中期,深入地分析其間法律制度與經濟發展的互動。其中第一冊於1977年出版時,更被認為提供了美國法律史一種全新的認識觀點。
批判法學派(Critical legal studies)教授們常對學生極具有啟發性即挑戰性,其中以Duncan Kennedy與Roberto Unger最值得一提。與一般所認知的批判法學者不同的是,Duncan Kennedy與Roberto Unger都是從現行法律體系出發,揭穿既有法律體系所宣稱的價值中立。其中Duncan Kennedy於1979年出版的文章 "The Structure of Black Stone's Commentaries" ,從檢視common law的基本體系與結構指出現行法律中的基本構造,如公私二元對立、實體與程序區分等看似中立的概念,實則包含了維持現狀的價值決定;他的A Critique of Adjudication一書是許多學生的最愛。至於Roberto Unger更從反省啟蒙之後西方知識體系的發展,指出現代西方理性法思考的局限。
兩位始於女性主義法學研究的女性教授頗值得一提。Martha Minow從女性主義的觀點出發,分析認同政治與憲法平等保護之間的關系,近年來更把關懷的焦點擴大至轉型正義的追尋,從restorative justice 的角度探討轉型社會中沖突解決與族群和解的可能性與可行之道。Janet Halley則結合女性主義與同志理論,批判既有法律體系對於女性、同志以及其它弱勢族群的歧視。
國際法方面,Henry J. Steiner乃系人權學程(Human Rights Program)的指導教授,亦開立國際人權法等課程。Anne-Marie Slaughter則偏重於國際關系及制度理論(Institutionalism),她同時也是由LL.M.及S.J.D學程組成的Graate and International Legal Studies的指導教授,不過她二00二年秋即將離開哈佛,轉到普林斯頓(Princeton)大學的國際公共事務學院擔任院長(Dean of the Woodrow Wilson School of Public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甚受學生歡迎的歐體法(EU Law)及世界貿易組織法(WTO)大師Joseph H.H. Weiler,亦於二00一年秋被紐約大學挖角。
法律經濟分析亦系哈佛相當強的一門,許多教授具有經濟與法學雙博士,並各以不同領域為法律經濟分析之體裁,Lucian A. Bebchuk開有法律經濟分析、公司法、公司並購及重整、資本市場等課程;Louis Kaplow則開有法律經濟分析及稅務政策等課程。 Steven M. Shavell的法律經濟分析課程亦頗受學生好評。
公司法方面,法學院院長(Dean) Robert C. Clark早在一九八五年出版的公司法教科書歷久不衰,Reinier H. Kraakman的公司法、公司財經(Corporate Finance)、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John C. Coates IV的公司法,證交法,公司並購(M&A)等課程,在理論體系與實務運作上皆兼具啟發性。行為主義學派(Behaviorism)、研究侵權行為法出身的Jon Hanson的公司法課程則是另一絕,不斷提出對資本主義的質疑。Hal S. Scott乃系國際財經學程(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ystems Program)的指導教授,其國際金融法、國際財經法、證券交易法等課程皆頗受歡迎。Elizabeth Warren則系知名破產法學者。
哈佛法學院的智慧財產權及科技法律課程相形稍弱,二00一年春天,學生尚集結簽名要求學校強化智財權及科技法律相關師資。William W. Fisher III所開立的智財權、比較及國際智財權法體系清晰,甚受歡迎;Jonathan Zittrain乃系法學院最年輕的教授(1995年JD畢業生),專長領域網際網路規范、計算機法、數字財產權法等。
東亞研究中心(The East Asian Legal Studies Program, EALS)創辦於一九六五年,乃系美國最早的東亞研究單位之一,從事國際法比較法、以及中、日、韓東南亞之法律文化研究,經常舉辦與亞洲議題有關的討論會或學術演講。William P. Alford乃系東亞研究中心的指導教授,其開有中國法研究、國際貿易法、東亞區域法律等課程。他精通中文,對於亞洲學生非常照顧,也是許多亞洲學生撰寫學位論文或申請S.J.D.時的指導教授。
另外,哈佛法學院的協商訓練課程(negotiation workshop)甚為知名,常在冬季學程開課,學生分組就模擬案例實際進行協商演練,相當能反映美國法學教育強調演辯協商能力的精神。不過選修此課程須具有突出的英文口語能力,故亞洲學生較少參與。
焚膏繼晷,孜孜不倦
在人才濟濟的哈佛法學院就讀,同儕壓力當然相當大,尤其教授們多半標榜蘇格拉底式(Socratic)教學法,喜在上課時與學生詰問辯難,小班討論課發言壓力自不在話下,縱算是一兩百人的大班必修課程,教授或者隨堂隨機抽問,或者排定輪值(panel)依序抽問,通常一門課至少會有一兩次機會要在全班面前與教授對答,有時問答往返十數分鍾,對於英語口語能力欠佳者更是挑戰。就學業成績而言,法學院原則上要求教授們依據比例分配表(Scale)分配全班成績,以期公平,不過當然不予理會者仍大有人在,以二○○一年為例,某憲法知名教授曾經特別邀宴某LL.M.學生,因為她的憲法成績乃系該教授十年以來所給的第一個A+。
在這樣的環境下,大多數學生當然都是圖書館的常客,焚膏繼晷,孜孜不倦,不敢或懈。哈佛大學擁有全美歷史最悠久(始於一六三八年)、全世界最大(逾一千三百萬藏書)的圖書館,九十處館藏中,大學部的十一處佔了最大部分,其中Widener Memorial Library 即有三百五十萬藏書。法學院圖書館以第一位法學院院長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 為名(任命於一八七0年),並紀念他為振興法圖、擴展館藏所花的心血。Landell圖書館目前有超過五十萬藏書,希臘式的長廊巨柱,建築宏偉,尤其經過一九九七年整修以後,更是煥然一新。大門口內矗立著知名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Joseph Story的塑像,學生常笑稱他舉起的手指意味著對不用功的學生的譴責。挑高的建築、典雅的氣氛及舒適的座椅,使得在圖書館內閱讀寫作相當享受,有些學生甚至常在大考前在圖書館躲過警衛關門時的搜尋,然後在館內通宵達旦,畢業後回想起來,回味無窮。
莘莘學子,文化交流
上課之外,當然哈佛生活還是有悠閑愜意的一面,新英格蘭(New England)的楓紅乃是知名的勝景,縱無暇往北探訪New Hampshire或Vermont的賞楓聖地,秋冬之際,校園里殘紅夾雜無邊落木,亦已美得蕭瑟。冬雪時,法學院每棟建築間相連的地下通道雖提供避寒的走道,但與同學相約如稚童般打雪仗,踏雪尋梅,樂趣無限。春夏之際,查理士河畔的全國大學劃船比賽,每年四月間具有一百五十餘年傳統的哈佛、耶魯體育競賽等,都是年度盛會。除了許多傳統或年度活動外,社團或學會針對特定議題舉辦的Colloquium或Conference、外國學生籌辦展現世界文化的各種慶典、校方舉辦的外交性正式宴會,的確令人應接不暇。
每天數十封來自同儕LL.M.的Email List的電子郵件,除了無以計數的party邀請外,最有意思的,是同儕們第一手撰寫的影評、書介、藝術文學討論、政治辯論、諷世詩文,有人當過參展電影導演、有人出過暢銷詩集、有人作過十幾年的政治牢、有人極左、有人極右……各路好漢法學及法學以外的素養、文藻與視野,就不斷地在電子郵件及口沫橫飛中盤旋激盪。
學校附近Cambridge的高額房價迫使多數學生住在宿舍,也形成學生群居浪漫的氛圍。圖書館關門後校園處處可見星空夜語,或高談闊論、或卿卿我我;周末晚上,或者在大屏幕教室放映各國學生推薦的各國好電影,或者在簡陋不堪的宿舍大廳中把酒言歡,興起亦可寅夜離校游盪,跨國的心靈及經驗交流似乎如此簡單而令人滿足。
聞所聞而來,見所見而去,哈佛法學院絕對值得走一遭。
⑺ 美國哈佛商學院中國籍教授
Hong Luo,Assistant Profess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⑻ 請問哈佛大學的企業文化
哈佛大學 - 美國第一所學府 15世紀末,由歐洲通往美洲的大西洋航道被哥倫布開辟出來以後,歐洲人紛紛遠涉重洋來到美洲。17世紀初,首批英國移民到達北美,在那裡開拓自己的「伊甸園」——新英格蘭。移民中有100多名清教徒,曾在牛津和劍橋大學受過古典式的高等教育,為了讓他們的子孫後代在新的家園也能夠受到這種教育,他們於1636年在馬薩諸塞州的查爾斯河畔建立了美國歷史上第一所學府——哈佛學院。1780年,即美國建國後的第四年,已經有了140多年歷史的哈佛學院升格為哈佛大學。
當初哈佛學院的創辦者把劍橋大學的模式移植過來,學院最初定名為「劍橋學院(Cambridge College)」。1639年,為了紀念學院的創辦者和建校費用的主要捐獻者約翰·哈佛(John Harverd),馬薩諸塞議會通過決議,將學院改名為「哈佛學院」。
由哈佛學院時代沿用至今的哈佛大學校徽上面,用拉丁文寫著VERITAS 字樣,意為「真理」。哈佛大學校訓的原文,也是用拉丁文寫的,意為「以柏拉圖為友,以亞里士多德為友,更要以真理為友」。校徽和校訓的文字,都昭示著哈佛大學立校興學的宗旨-求是崇真。
擔任哈佛大學校長長達20年(1933~1953)之久的美國著名教育家科南特曾經說過:「大學的榮譽,不在它的校舍和人數,而在於它一代一代人的質量」。正是在擇師和育人上堅持高標准、高質量,哈佛大學才得以成為群英薈萃、人才輩出的第一流著名學府,對美國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科學和高等教育都產生了重大影響,對世界各國的求知者具有極大的吸引力。
編輯本段 回目錄 哈佛大學 - 在競爭中爭先 1693年,北美第二所學府威廉·瑪麗學院(今弗吉尼亞大學的第一所學院)誕生。1701年,耶魯學院(今耶魯大學的第一所學院)成立。這兩所學院的出現,使哈佛學院有了夥伴和競爭的對手。18世紀下半期,北美洲陸續建起了9所學院,新建的學院雖然大體上仍沿襲英國古老學府的模式,畢竟時代不同了,受歐洲啟蒙運動和產業革命的影響,數學和自然科學陸續擠進這些學院的教學領域。受英國古老大學傳統影響較深的哈佛學院,面臨著強有力的挑戰。1727年,哈佛學院建立了數學和自然哲學的教授講座,這是順應時勢的變革之舉。此時,北美產業革命的勢頭興起,新興的工商業對應用科學的需求使哈佛面臨著重大的抉擇:要麼墨守成規,這將失去它在北美高等學府中的領袖地位;要麼推陳出新,以求繼續執掌北美學府之牛耳。哈佛選擇了後一條路。
數學和自然哲學教授講座開設後,哈佛學院還置備了一批科學儀器和設備,教授們用實驗的方法,向學生講授天文、物理和化學知識。在數學領域內,設立了測量術和航海術等技術學科。1780年,醫學教授講座的建立,促進了植物學和化學的研究。教授們開展各種各樣的科學研究,並將研究成果在北美和英國的學術刊物上發表,自然科學終於在哈佛建立起牢固的陣地,並對其它學院產生影響。
1775-1783年,北美13個英國殖民地爆發了反對英國殖民統治的獨立戰爭。哈佛學院順應潮流,站在同情和支持獨立戰爭的正義事業一邊。在馬薩諸塞,幾乎所有著名的革命者都是哈佛的畢業生,包括美國《獨立宣言》起草人之一、美國第二任總統約翰·亞當斯。1775年7月3日,喬治·華盛頓在哈佛學院所在地坎布里奇就任北美獨立戰爭軍隊的統帥,他的司令部也一度設在坎布里奇。1776年美利堅合眾國誕生後,哈佛學院給獨立戰爭的主要領導人喬治·華盛頓、托馬斯·傑斐遜(《獨立宣言》主要起草人,美國第三任總統)、約翰·傑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首任首席大法官)、亞歷山大·漢密爾頓(首屆美國聯邦政府財政部長)等人授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
到1780年,哈佛學院已先後建立了神學、數學和自然哲學、醫學等教授講座,學院升格為大學。按照歐洲中世紀大學的傳統,必須擁有3個學院的聯合體,才夠格稱為大學,當時馬薩諸塞州議會竟破格承認哈佛學院升格為大學,這既是厚愛,也是鞭策。哈佛大學繼續抓緊自身建設,1816年設立了神學院,1817年設立了法學院,加上原有的以文理為主科的哈佛學院,一共有了3個學院,成為名副其實、名正言順的大學了。19世紀上半葉,哈佛大學的影響已超出馬薩諸塞之外,及於美國中部和南部。
在北美獨立戰爭初年,哈佛學院的基金,連同地產的租金在內,不足1700英鎊。戰後的1793年,哈佛的基金已超過18.2萬美元。到了19世紀,由於校友的贊助,哈佛大學的基金穩步上升,1800年為24.2萬美元,1869年為225萬美元。
在此期間,哈佛大學的課程設置有了較大的變化。1790年,哈佛大學開設了拉丁文、希臘文、數學(包括天文學)、英文寫作、哲學(包括形而上學、道德和政治)、神學、自然科學,希伯來語和法語兩科由學生任選一科。哈佛大學課程的變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受德國高等教育改革的影響。在此時期,德國著名教育家威廉·洪堡關於大學教育改革提出了著名的三條原則:獨立性;自由與合作二者統一的原則;教育與研究統一的原則和科學統一的原則。洪堡不僅提出了大學改革的理想,並在他倡辦的柏林大學中付諸實踐,提倡學術自由,教育與科研相結合,柏林大學成為德國新型大學的榜樣。在哈佛大學任教的一些青年教授,曾經留學德國,受到德國大學的影響,他們要求改變英國大學的模式,轉而以德為師,效法德國大學的一套制度。1825年,有4位青年教授聯名提出4項改革意見:減少古典文學課程的比重;重視對現代外國文學的研究;設立研究生的學位制度;按照學生的能力分班教學。這4項意見當時未被採納。
1829年,昆西(J.Quincy)出任哈佛大學校長,他大刀闊斧,極力扭轉哈佛大學的方向,大力倡導重視理科的教學。他任職16年(1829-1845),在哈佛大學辦起了理學院,建立了一座天文台。18世紀和19世紀,隨著哈佛大學的發展,學校課程內容範圍擴大了,重點轉換了,自然科學受到了極大重視。
1869-1909年,化學家埃利奧特(Charles.William Eliot)擔任哈佛大學校長,他任職40年,把哈佛大學建設成為了一座規模宏大的現代化大學。他使法學院
編輯本段 回目錄 哈佛大學 - 發展歷程1636年10月28日馬薩諸塞海灣殖民地議會通過決議,決定籌建一所象英國劍橋大學那樣的高等學府。1638年在馬薩諸塞的劍橋正式開學,第一屆學生共4名。1638年9月14日,牧師兼伊曼紐爾學院院長的J.哈佛病逝,他把一部分遺產和400餘冊圖書捐贈給這所學校。1639年3月13日,馬薩諸塞海灣殖民地議會通過決議,把這所學校命名為哈佛學院。在建校的最初一個半世紀中,學校體制主要仿照歐洲大學。1721年正式設立神學教授職位,1727年設立數學和自然科學教授職位,1780年設立醫學教授職位。同年擴建成哈佛大學;1816年 成立神學院,1817年成立法學院,以後各學院相繼在19世紀成立。 教育學院成立於1990年;1936年又成立了政治學院(1966年命名 為J.F。肯尼迪政治學院)。1966年以來,哈佛大學共設10個研究 生院,即文理、商業管理、設計、牙科醫學、神學、教育、法學、醫學、 公共衛生和肯尼迪政治學院;2個招收大學本科生的學院,即哈佛學院和拉德克利夫學院;並設繼續教育辦公室,專門負責暑期學 校、附設課程和終身學習中心。牙科醫學、醫學、公共衛生等3個 研究生院設立在波士頓,其餘各學院均集中於劍橋。各學院具有相對的獨立性。
歷史上,哈佛大學的畢業生中共有六位曾當選為美國總統。他們是約翰·亞當斯(美國第二任總統)、約翰·昆西·亞當斯、拉瑟福德·海斯、西奧多·羅斯福、富蘭克林·羅斯福(連任四屆)和約翰·肯尼迪。哈佛大學的教授團中總共產生了34名諾貝爾獎得主(Nobel Laureates )。
如今,哈佛大學已發展為擁有十個研究生院、四十多個系科、一百多個專業的大型院校。正式注冊有18,000名學位候選人,以研究生為主,也包括本科生。 另外還有13,000名非學位學生在其擴展學院學習一門或更多的課程。在哈佛大學工作的教職員工超過14,000人,包括超過2,000名的教授和講師。 還有7,000多教員在所屬的各個教學醫院工作。
多年來,哈佛大學除了培養大量的美國學生外,還接納了來自世界各國的大批留學生和訪問學者。
它的總部位於歷史文化名城波士頓的劍橋城,醫學院和商學院位於波士頓市區。在劍橋城,與哈佛大學相鄰的竟然是與之齊名、同是世界第一學府的麻省理工學院(MIT)。兩大校園之間並沒有明顯的界線。
1986 年,哈佛大學隆重慶祝了350周年校慶。哈佛大學誕生於英國清教徒1620年移民到普利茅斯之後的第16年。1636年(當時中國正值明朝末年),是遵照麻薩諸塞海灣殖民地最高法院的表決建立的。命名源於它的第一個捐資人約翰.哈佛一名年輕的牧師,1638年去世時,把他的圖書館和一半財產留給了新學校。由於清教徒中不少人出身於英國劍橋大學,他們就把哈佛大學所在的新鎮命名為劍橋。最初學校僅有一名男教師和九名學生。
學校早年開設的課程以英國大學的模式為基礎,但是在思想上與這個殖民拓荒地盛行的清教徒的哲學保持一致。盡管它早年的許多畢業生成為了整個新英格蘭地區的清教徒聚居地的牧師,學校卻從未正式加入過某一個特定的教派。一份出版於1643年的早期的小冊子闡明了哈佛大學的存在:「促進知識並使之永存後代。」
編輯本段 回目錄 哈佛大學 - 機構設置哈佛大學的校務領導機構,一是哈佛大學董事會,另一個是校務監督委員會。
哈佛大學董事會,負責大學的財政和校務的管理。有關教育政策和機構設置的重大事務,由校長和各部門主任向董事會提出討論定。哈佛大學各個研究生院院長和各個系的系主任,都由校長任命。
哈佛大學校務監督委員會,由30名成員組成。這些成員大多由哈佛學院和拉德克利夫學院畢業的校友中選舉產生,任期為6年。校務監督委員會舉行定期會議,對大學的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就有關大學的教育政策和教育實踐提出建議,支持學校的重大活動。
哈佛大學規模龐大、資產超群,常被人戲稱為「哈佛帝國」。全校共設有13所學院。其中本科生院兩所,即哈佛學院與拉德克利夫學院;研究生院11所,即文理學院、商業管理學院、肯尼迪管理學院、設計學院、教育學院、法學院、神學院、醫學院、牙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及大學擴展部等。
幾個主要的研究生院的著名系、部有:
文理學院的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系、生物科學部、應用科學部、計算機技術研究中心、地質學系、化學系等;
醫學院的細胞與進化生物學系、微生物與分子遺傳學系、神經生物學系、生物化學系、生物學與生物物理學系、葯物學系、免疫學委員會、與MIT合建的健康科學部等;
公共衛生學院的微生物學系;
設計學院的建築系和設計專業等;
教育學院的管理、計劃和社會政策專業,教學、課程和學術環境專業,人的發展、閱讀和咨詢心理專業等。
哈佛大學擁有2400名教授,6700名本科生和12400名研究生,校色是深紅色(Crimson),深紅色(Crimson)也是哈佛的運動隊和日報The Harvard Crimson的名字。
哈佛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MIT) 之間一直存在著友好的競爭關系,這種關系可以追溯到1900年,那時候兩校合並的問題被廣泛討論,甚至在某個時候被當局達成一致(後來被馬諸塞州的法院取消),今天,這兩所學校之間的合作和競爭依然不相上下,經常有很多合作的研討會和項目,包括哈佛MIT健康科學與技術部,哈佛MIT數據中心, Dibner歷史科技研究所,此外,兩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之間還可以不用繳納額外費用就能相互注冊,獲得學分來得到自己本校的學位。
哈佛大學最近才成立工程與應用科學學院。由於哈佛的工程學科沒有鄰近的麻省理工學院完善,許多哈佛學生會到麻省理工學院修理工的課程或做理工的研究(哈佛大學曾經數次嘗試與麻省理工學院合並,但一是受限於雙方校園內部的意見,再加上為防止大學獨大,麻省大法庭於1904年裁定此舉違法,至今並無任何合並舉動) 。
編輯本段 回目錄 哈佛大學 - 校訓哈佛早期的校訓是「察驗真理」(Veritas [1643])、「榮耀歸於基督」(In Christ Gloriam [1650]),以及「為基督•為教會」(Christo et Ecclesiae [1692])。哈佛早期印章展示三本翻開的書本,兩本面向上,一本面向下,象徵著理性(reason)與啟示(revelation)之間的動力關系。哈佛的一份最早期文獻——1642年的學院法例--如此寫道:"讓每一位學生都認真考慮以認識神並耶穌基督為永生之源(約17:3),作為他人生與學習的主要目標,因而以基督作為一切正統知識和學習的惟一基礎。所有人既看見主賜下智慧,便當在隱密處認真借著禱告尋求他的智慧。"
⑼ 哈佛大學教授的聯系方式
教授怎麼會輕易公布聯系方式呢?就算是中國的教授也不輕易公布的 何況哈佛知名度這么高的大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