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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快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

發布時間:2020-12-08 22:53:16

A. 深化什麼改革,發展文化事業和壯大文化產業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重要意義:1、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趨勢迫切要求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2、經濟全球化迅猛發展的競爭現實迫切要求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3、現代傳播技術的廣泛應用迫切要求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主要措施是:1、做好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精神的學習宣傳工作;2、完善改革工作領導機制,強化工作責任,形成黨組統一領導、相關司局分工負責、改革辦公室綜合協調的領導和工作機制;3、加強對文化系統改革工作的指導;4、推進文化部直屬單位的改革;5、梳理現行的改革政策,加強調研,根據改革的進展需要,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見和建議。

B. 淺析我國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發展中存在問題及解決策略並結合自身實際

洋為中用從來基礎做起,先繼自承優秀的文化。既需要理論更需要實踐,還需要投入,特別是公共圖書館書太少,希望能開放科研院所的圖書館,網路圖書館開放還不夠理想。例如國家圖書館里的圖片一些大圖看不清,也不讓下載,而且館際間(含海外)資料重復太多,各家的編目方法不同從客觀上造成資源浪費。不利於進行比較研究。本來我想做一個類型的統一目錄,方法有了但是工程過於浩大個人實在沒有精力,只好割愛等我做完更重要的其他方面的基礎工作再來編。還應該注重交叉學科的理論研究。

---------------以文化的名義大興土木勞民傷財。

----------任何行業都有好壞之分,文化產品也是這樣。例如有害的有暴力傾向的網路,視頻產品。

---------新產品的初級開發可參看台北故宮博物院。

----------應該向孔子一樣把文化事業推向基層,中國有10億農民,3000萬下崗工人,作為工農聯盟的共產黨,不應吃水忘了挖井人。

------有些事情現在已經不是秘密了。

C. 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的區別

文化抄部文化產業司司長王永章在此間舉行的2003中國卡通產業論壇上說,不同國家對文化產業的界定不一樣,國內有些媒體對國際間的文化產業數字進行簡單對比是不科學的。

王永章說,文化產業是指從事文化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文化產業是和文化事業相對應的概念,都是社會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要求,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和現代生產方式的不斷進步而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這是今年9月文化部對文化產業的最新界定。文化產業分為影視業、音像業、文化娛樂業、文化旅遊業、網路文化業、圖書報刊業、文物和藝術品業、藝術培訓業等9大門類。

而實際上文化產業的范圍遠遠不止以上門類,眼下媒體經常發布我國跟國外文化產業的數字差距,實際上這些數字沒有多大可比性。比如,日本文化產業產值近100萬億日元,占日本國內GDP的18.3%,僅次於製造業居第二位。但日本的文化產業包括體育、旅遊,范圍非常廣泛。韓國、美國、歐洲各國對文化產業的界定都不一樣,所以不同國家間進行簡單的數字對比非常不科學。我國文化產業的范圍最起碼還應該包括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文學藝術、信息產業的一部分。

D. 文化產業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1、文化項目建設用地有減免

在服務中,針對企業既有寺廟用地又有荒山和林地的實際情況,依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有關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的規定,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范圍內荒山、林地、湖泊等佔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1號)「對已按規定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的企業范圍內荒山、林地、湖泊等佔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應納稅額減半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規定,地稅人員先後3次深入企業進行現場辦公。

2、文化事業單位「改制優惠」可繼續享受

南京邦聯有線廣播電視信息產業有限公司原是南京市廣播電視局出資成立的一家下屬事業單位。該單位於2009年改制為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廣播、電視、有線、無線等文化產業項目,多次獲得多項技術研究成果和國家、省、市科技進步獎。

(4)關於加快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擴展閱讀

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包括:從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藝術的事業單位;轉制包括文化事業單位整體轉為企業和文化事業單位中經營部分剝離轉為企業。

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稅收政策適用於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地區的所有轉制文化單位和不在試點地區的轉制試點單位;文化體制改革試點中支持文化發展的稅收政策適用於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地區的所有文化單位和不在試點地區的試點單位。

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首先是對在境外提供文化勞務取得的境外收入不征營業稅;對電影發行企業向電影放映單位收取的電影發行收入免徵營業稅。

對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承擔國家指定任務而造成虧損的文化單位,經批准,免徵經營用土地和房產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及房產稅。政府鼓勵的新辦文化企業,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免徵3年企業所得稅。新辦文化企業,是指2004年1月1日以後登記注冊,從無到有設立的文化企業。

E. 政府為什麼要加快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

1.文化產業可以帶來豐厚的利潤,美國文化產業取得了另世人驚嘆的發展。根據《美國經濟中的版權產業:2004年報告》提供的數據,在1997年-2002年,美國核心版權產業增速是3.51%,超過同期美國GDP2.4%的年均增長速度;2002年美國核心版權產業的增加值為12500億美元,約佔美國GDP的11.97%。而我國的文化產業卻處於起步階段,發展潛力巨大。
2.增加就業,2002年核心版權產業就業人口有548.4萬人,佔美國就業總人口的4.02%。同年,全部版權產業就業人口有1147.6萬人,佔美國就業總人口的8.41%。僅核心版權產業創造的就業機會就遠多於飛機、鋼鐵、葯品、紡織、食品加工和電子器件等傳統知名產業。
3文化產業可以傳播本國文化,增強對別國影響力。
4.放眼全球,充分吸收國際資本、世界文化資源和各國人才,同時廣泛開展國際合作。

F. 國家對於文化產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戰略;是促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高文化軟實力的重要推動力量。
稅收是調節經濟運行的杠桿和手段。為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支持文化事業繁榮發展,方便廣大文化企業更好地知曉、理解和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我們將文化產業涉及的稅種相關優惠政策整理刊登,方便納稅人查閱使用。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一、從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稅。
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是指從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藝術的事業單位;轉制包括文化事業單位整體轉為企業和文化事業單位中經營部分剝離轉為企業。
從2009年1月1日起,需認定享受財稅〔2009〕34號文件規定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轉制文化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根據相關部門的批復進行轉制。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轉制方案,由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復;中央部委所屬的高校出版社和非時政類報刊社的轉制方案,由新聞出版總署批復;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所屬文化事業單位的轉制方案,由上述三個部門批復;地方所屬文化事業單位的轉制方案,按照登記管理許可權由各級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復;
(二)轉制文化企業已進行企業工商注冊登記;
(三)整體轉制前已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的,轉制後已核銷事業編制、注銷事業單位法人;
(四)已同在職職工全部簽訂勞動合同,按企業辦法參加社會保險;
(五)文化企業具體范圍符合《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附件規定;
(六)轉制文化企業引入非公有資本和境外資本的,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變更資本結構的,需經行業主管部門和國有文化資產監管部門批准。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34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共中央宣傳部關於轉制文化企業名單及認定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05號)
二、在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內,依據《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172號)和《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362號)的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文化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允許按國家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的具體范圍由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宣部另行發文明確。
文件依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
三、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科技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172號)、《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362號)
四、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
五、出版、發行企業庫存呆滯出版物,紙質圖書超過五年(包括出版當年,下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縮微製品)超過兩年,紙質期刊和掛歷年畫等超過一年的,可以作為財產損失在稅前據實扣除。已作為財產損失稅前扣除的呆滯出版物,以後年度處置的,其處置收入應納入處置當年的應稅收入。
文件依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
六、軟體生產企業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所退還的稅款,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體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七、我國境內新辦軟體生產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八、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九、企事業單位購進軟體,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十、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視同軟體企業,享受上述軟體企業的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
生產線寬小於0.8微米(含)集成電路產品的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十一、投資額超過80億元人民幣或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25um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十二、經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體產業發展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5號)、《文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文市發〔2008〕51號)、《文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有關問題的通知》(文產發〔2009〕18號)
十三、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65號)
十四、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其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65號)
十五、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12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1號)
十六、企業擁有並用於生產經營的主要或關鍵的固定資產,由於以下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一)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
(二)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得稅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1號)
十七、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
十八、小型微利企業
符合小型微利條件的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
增值稅優惠政策
一、黨報、黨刊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及相應的經營性資產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自注冊之日起所取得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徵增值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34號)
二、出口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電影和電視完成片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出口退稅政策。
文件依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
三、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執行下列增值稅先征後退政策:
(一)對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後退的政策:
1.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的各級組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各級人大、政協、政府、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新華社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軍事部門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
上述各級組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增值稅先征後退范圍掌握在一個單位一份報紙和一份期刊以內。
2.專為少年兒童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中小學的學生課本。
3.專為老年人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
4.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圖書和盲文期刊。
6.經批准在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五個自治區內注冊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本通知附件1的圖書、報紙和期刊。
(二)對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先征後退50%的政策:
1.除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定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後退的圖書和期刊以外的其他圖書和期刊、音像製品。
2.列入本通知附件2的報紙。
(三)對下列印刷、製作業務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後退的政策:
1.對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製作業務。
2.列入本通知附件3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印刷企業的印刷業務。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92號)
四、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對下列新華書店執行增值稅免稅或先征後退政策:
(一)對全國縣(含縣級市、區、旗,下同)及縣以下新華書店和農村供銷社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免徵增值稅。對新華書店組建的發行集團或原新華書店改制而成的連鎖經營企業,其縣及縣以下網點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免徵增值稅。
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下新華書店包括地、縣(含縣級市、區、旗)兩級合二為一的新華書店,不包括位於市(含直轄市、地級市)所轄的區中的新華書店。
(二)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華書店、烏魯木齊市新華書店和克拉瑪依市新華書店銷售的出版物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後退的政策。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92號)
五、對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動漫企業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體,按17%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動漫軟體出口免徵增值稅。上述動漫軟體,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軟體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中軟體產品相關規定執行。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動漫產業發展增值稅 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9號)
進口關稅
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一、為生產重點文化產品而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自用設備及配套件、備件等,按現行稅收政策有關規定,免徵進口關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
二、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直接產品,確需進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具體免稅商品范圍及管理辦法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5號)
營業稅優惠政策
(一)支持文化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規定,除另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文化企業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可享受如下稅收優惠政策:
1.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地市及縣級)按照各自職能許可權批准從事電影製片、發行、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製片廠及其他電影企業取得的銷售電影拷貝收入、轉讓電影版權收入、電影發行收入以及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
2.2010年底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按規定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准,免徵營業稅,期限不超過3年。
3.文化企業在境外演出從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二)動漫產業稅收優惠政策
1.《關於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5號)規定,對動漫企業為開發動漫產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撰、形象設計、背景設計、動畫設計、分鏡、動畫製作、攝制、描線、上色、畫面合成、配音、配樂、音效合成、剪輯、字幕製作、壓縮轉碼(面向網路動漫、手機動漫格式適配)勞務,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暫減按3%稅率徵收營業稅。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動漫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9號)規定:對動漫企業為開發動漫產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撰、形象設計、背景設計、動畫設計、分鏡、動畫製作、攝制、描線、上色、畫面合成、配音、配樂、音效合成、剪輯、字幕製作、壓縮轉碼(面向網路動漫、手機動漫格式適配)勞務,以及動漫企業在境內轉讓動漫版權交易收入(包括動漫品牌、形象或內容的授權及再授權),減按3%稅率徵收營業稅。政策執行時間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文化企業其他營業稅稅收優惠政策
1.《關於部分省市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0〕122號)規定,對本通知所列企業根據省級物價部門有關文件規定標准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自2010年1月1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
2.《關於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92號)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對科普單位的門票收入,以及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上黨政部門和科協開展的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徵營業稅。對境外單位向境內科普單位轉讓科普影視作品播映權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提供建築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徵收營業稅。
房產稅優惠政策
《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4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可享受以下稅收優惠政策: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對其自用房產免徵房產稅。

G. 如何大力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參考文獻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要堅持以發展為主題,以改革為動力,以體制機制創新為重點,以創造生產更多更好適應人民群眾需求的精神文化產品為目標,促進文化事業全面繁榮和文化產業快速發展。要牢固樹立新的文化發展觀,進一步增強深化改革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堅決沖破一切妨礙文化發展的思想觀念,堅決改變一切束縛文化發展的做法和規定,堅決革除一切影響文化發展的體制弊端。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要堅持一乎抓公益性文化事業,一手抓經營性文化產業。公益性文化事業和經營性文化產業要協調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是保障人民文化權益的主要途徑,是政府主導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公益性文化事業的根本任務是為人民群眾提供簽本的公共文化服務,努力構建覆蓋全社會的比較完備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普及文化知識,傳播先進文化,提供精神食糧,體現人文關懷,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最基本的文化需求。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要堅持以政府為主導,鼓勵社會參與,在改革中貫徹「增加投人、轉換機制、增強活力、改善服務」的方針,切實提高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發揮公益性文化事業的社會效益。發展經營性文化產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繁榮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途徑。經營性文化產業的根本任務是繁榮文化市場,滿足人民群眾多方面、多層次、多樣性的精神文化需求。發展經營性文化產業,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在改革中貫徹「創新主體、轉換機制、面向市場、壯大實力」的方針,調動社會力量發展文化產業,在市場競爭中發展壯大。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要堅持以體制機制創新為重點,在關鍵環節上實現新突破。圍繞解決主要矛盾,破解難點問題,著力在重塑市場主體、完善市場體系、改善宏觀管理、健全政策法規、轉變政府職能等關鍵環節上取得新的突破。加快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的轉企改制,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盤活國有文化資源上拿出新辦法;打破傳統的文化資源和產品分配體制,在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繫上推出新成果;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完善各種配套政策,在加強宏觀管理上獲得新進展。要把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創新結合起來,以改革促創新、促發展,推動文化觀念、文化內容、文化形式、文化科技的全面進步。

H. 如何處理好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關系

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關系包含以下三個方面:
1、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不同
我國文化建設發展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區分了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各自的屬性,使其各歸其位,各負其責。
首先,從性質上講,文化事業具有公益性、公共性,而文化產業則具有經營性、市場性。所謂公益性就是說,公共文化需要來提供,提供的這種文化基本上是的,或者是收費很少帶有性質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具有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特點。基本性就像百姓生活中油鹽醬醋茶一樣須臾不可分離的文化需要;均等性,就是不分區域、城鄉、貧富、男女、老幼、戶籍都能夠享受到的服務;便利性,就是文化場所的設置、空間的規劃以群眾最方便為目的。
所謂經營性就是說,主體按照市場的要求,發揮市場配置文化資源的積極作用,向社會提供帶有盈利性質的文化產品。經營性文化產業具有分眾性、市場性、盈利性的特點。分眾性,就是經營性文化產品主要滿足一部分公眾的文化需要;市場性,就是文化主要依靠市場來融資、來發展,生產面向市場的文化產品;盈利性,就是經營性文化產品要有一定的盈利空間,以保證自身的持續發展。
其次,從滿足的對象及內容上看,文化事業是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需求,文化產業是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多樣性文化需求。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的主要途徑。基本文化需求是不斷變化的,當前,人民群眾基本文化需求與權益就是看電視、聽廣播、讀書看報、進行公共文化鑒賞、參與公共文化活動等內容,在農村還包括每月一場電影。發展文化產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滿足人民多樣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多樣化文化需求就是產業分工、階層分化、文化教育不同、職業差別帶來的文化需要上的多元性。
2、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相互聯系
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之間的區分是相對的,不是截然對立的,兩者之間有緊密的聯系。
首先,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都必須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文化事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這是其性質與任務決定的。同樣,文化產業也必須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始終把社會效益置於優先位置。在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這一原則上,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是一致的,擔負著共同的責任。
其次,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都應當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文化事業應當在馬克思主義大眾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群眾化、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生活化、社會主義榮辱觀全民化等方面多做工作,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之中。文化產業應當以充沛的激情、生動的筆觸、優美的旋律、感人的形象,創作生產出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人民喜聞樂見的優秀文藝作品,不斷唱響主旋律。
第三,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是可以相互促進的。文化事業的繁榮發展會為文化產業的發展培育出良好的文化土壤、消費人群,通過不斷參與文化活動,廣大群眾就會感受到物質生活以外的精神愉悅,會自覺地去消費更多的文化產品;健康的文化產業也會帶動文化事業的蓬勃發展,很多文化產業方面的產品不斷成為文化事業的內容,其宣傳的價值觀會轉變成為文化事業的價值追求。
3、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協調發展
樹立文化科學發展的意識,在推動文化事業全面繁榮的同時,不斷推動文化產業發展。要把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放在同樣的地位來看待,把覆蓋全社會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與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放到一起,整體規劃、協同發展。要統籌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發展,要統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與產業服務體系的建設,要統籌基本文化需求與多樣化文化需求的滿足,要統籌公益性與市場性的要求,努力做到相互促進。
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構建起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共同發展的機制。在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過程中,可以更多地採用市場機制的方式,採取采購、項目補貼、定向資助、貸款貼息、稅收減免等政策措施鼓勵各類文化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這樣一來,就會使越來越多的文化在獲得收入的同時推動了文化事業的發展。
建立面向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共同的文化產品的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堅持把遵循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人民群眾滿意作為評價作品的最高標准,把群眾評價、專家評價和市場檢驗統一起來,形成科學的評價標准。建立以文化事業發展培育消費能力的機制,帶動文化產業發展。增加文化消費總量,提高文化消費水平,是文化產業發展的內生動力。除了要創新商業模式,拓展大眾文化消費市場,開發特色文化消費,擴大文化服務消費,提供個性化、分眾化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新的文化消費增長點,還應當發揮文化事業發展的資源優勢,實施諸如普及高雅藝術工程,通過補貼或單位贊助,低價向群眾售票,培育群眾的消費意識和習慣。

I. 近來,河北省委、省政府相繼出台了《關於加快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河北省文化產業振興規

①政府抄要切實履行組織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職能,利用當地的文化資源,培育文化產業的龍頭,帶動當地文化產業的發展。(3分)②政府要切實履行組織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職能,發展科學、教育等文化事業,以文化事業的發展促進帶動文化產業的發展。(3分)③政府應切實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為文化產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3分)④堅持對人民負責的原則,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加強管理和引導,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同時,把社會效益放在重要位置,促進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3分)

J. 如何大力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

要加大公共文化服務投入力度,建立經費保障長效機制。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關鍵要解決資金投入的問題。要抓緊制定支持和保障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投入辦法,堅持政府主導,逐步建立健全同公共財力相匹配、同人民群眾文化需求相適應的政府投入保障機制。要把加大投入力度與改進投入方式結合起來,採取多種政策措施鼓勵各類文化企業參與公共文化服務。要拓寬投入渠道,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通過多種形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努力促進公共文化服務的多元化和社會化。
要建設和完善基層文化設施網路,實現公共文化設施有效覆蓋。設施網路是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基礎。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實現公共文化設施網路的全面覆蓋。要深入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社區和鄉鎮綜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資源共享、農家書屋、農村電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推動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向城鄉基層傾斜。要加強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把社區文化中心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和設計,拓展投資渠道。要完善面向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務設施。
要提高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豐富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內容。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要充分發揮骨幹作用,面向基層、面向群眾,著力提高生產能力和服務水平,多提供符合人民群眾需求、質優價廉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加強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等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和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建設並完善向社會免費開放服務,鼓勵其他國有文化單位、教育機構積極開展公益性文化活動。
要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實現公共文化資源共建共享。要統籌規劃和建設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加強區域內文化、教育活動場所的綜合利用,推動形成融宣傳教育、文化娛樂、信息服務、科學普及、體育活動等於一體的文化中心。開展城鄉共建、區域共建,支援基層文化建設。要堅持加強項目建設和強化運行管理並重,提高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使各級文化陣地正常運轉、持續發展、真正發揮作用。
要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實踐證明,在許多情況下,「政府出錢辦、群眾圍著看」的公共文化服務模式投入多見效少,群眾往往不領情不滿意。這就要求政府,盡快從大量不該管、管不好、管起來成本很高的事務中解脫出來,把工作重點放在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標准制定、加強重大公共文化服務工程和項目實施情況監督檢查等方面,充分調動各種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供給,實現公共文化服務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樣化,提高公共文化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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