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文化產業是什麼
文化產業」是阿多諾和霍克海默在《啟蒙辯證法》( 1947 年)一書中率先使用的概念。他們特別強調:「文化產業必須和大眾文化嚴格區分開來。文化產業把舊的面熟悉的東西熔鑄成一種新的特質。在其各個分支中,那些適合大眾消費的產品,那些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消費特性的產品,或多或少地是按計劃生產的。某些分支具有相同的結構,或者至少說是彼此互通,它們被置於一個幾乎沒有差別的系統之中。正是通過技術手段以及經濟的和管理的集中化,這一切才有可能實現」。應該說,文化產業的大規模發展使審美的商品屬性昭然若揭,並使審美生產與消費呈現出規模化的效應。[1]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再次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② 文化產業具體包括什麼
國家統計局統計8日作為「文化產業」:(1)新聞服務;(2)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3)廣播,電視,電影服務;(4)文化藝術服務的范圍;(5 )網路文化服務;(6)文化娛樂服務;(7)其他文化服務(8)的文化產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
文化產業格式,包括:
書籍,報刊,出版,印刷及分銷業; 2。文化和藝術3。業被保護,4。廣播電影電視,文化和娛樂;體育攝影及擴印業8。花園業(包括公園,動植物園和自然保護區); 9。廣告業。
③ 文化產業如何贏利
前沿動態郭新茹、顧江在《現代經濟探討》2009年第 10期撰文認為,從產業價值鏈的角度來看,文化企業的贏利模式主要包含三部分內容:一是在產業價值鏈上進行明確定位。由於在產業價值鏈上的不同環節,資源能力要求、戰略重要性和利潤分布是有差異的,企業通過審視各價值鏈環節的差異,研究產業的價值轉移規律,根據企業自身的資源把企業定位在產業價值鏈上恰當的、有利的位置。二是與產業價值鏈上的其他企業進行資源整合。價值鏈上的企業並不是獨立的、分散的,而是以實現消費者需求為目標組成的綜合體。企業通過業務外包、戰略聯盟、一體化、兼並或收購等戰略模式實現在產業價值鏈上資源整合,降低企業獨立研發成本和失敗的風險,同時集中企業資源於自身核心能力的提高,確立企業競爭優勢。三是顧客價值的認識。最終顧客是整個產業價值鏈的最後環節,消費者接受企業創造的價值,價值才能得以實現。同時最終顧客又是產業價值鏈的第一個環節,顧客潛在的需求通過產業價值鏈反饋給產業價值鏈的其他企業,最終顧客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價值創造的最重要環節。上述文化企業贏利模式的三方面內容在時間上呈現出先後順序的階段性特徵。因此,對處在不同的發展階段的文化企業而言,其贏利模式的構建和變革各有側重點。
溫和的司法能動主義
吳丙新在《山東大學學報》2009年第5期撰文認為,如何在堅持傳統法治精神基本內核的前提下發揮職業法律人尤其是職業法官的積極性,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刑法的正義性價值,已成為現代法治所追求的目標,溫和的司法能動主義恰恰為滿足這一需求提供了可能。倡導刑事司法中的能動主義的必要性大體上可包括如下諸端:有利於實現法官的精英化;是彌補事實與規范之間裂縫的可能途徑;能夠最大限度地實現實體正義;將對法官起到一種心理上的暗示並因此可能決定了法律適用的最後結果。刑事司法的能動主義與罪刑法定主義之間的沖突並非如我們想像的那樣不可調和。只有堅持刑事司法上的能動主義,才可能使一種更關注法律適用社會效果的實用主義刑法觀得以實現。而倡導實用主義刑法觀的理由在於,法律的任務即在於解決糾紛,一個聲稱公正的判決如果不能獲得對該案件審理表示關注的大多數群眾的理解,這個判決絕對不是一個好的判決,盡管該判決在合法性上也許並無瑕疵。這一判斷的最終根據在於如何實現對法律文本的合法性與妥當性解釋以在個案中實現具體的正義,此乃刑事司法的終極任務。
體制轉型警惕陷阱
孫景宇、單既琛在《財經研究》2009年第10期撰文認為,由於體制轉型是社會利益結構重新調整的過程,因此一定會存在反對轉型的利益集團,而只有具有合法性的體制轉型才能夠取得全社會的支持,獲得足夠的動力。但是制度變遷的啟動和推進卻是第一和第二行動集團追求自身利益的結果。在中國,體制轉型正是由作為第一行動集團的中央政府發起,並在作為第二行動集團的地方政府跟進之後取得迅速發展的。即使是最初支持制度變遷的第一或第二行動集團,其自身利益也有可能與社會利益發生沖突,從而使制度變遷掉入「陷阱」之中。由於在轉型過程中,與社會利益結構調整相伴隨的是利益集團力量的變化,而那些支持轉型的利益集團的強大固然有利於克服轉型的阻力,從而推動體制轉型進程,但與此同時,其自身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的沖突也要增加,體制轉型掉入「陷阱」的可能性也會大大增加。因此,隨著體制轉型的啟動和推進,充當第一和第二行動集團的利益集團越來越有可能成為使制度變遷掉入「陷阱」的原因。可見,在體制轉型進行到一定程度之後,如何及時調整政府治理結構,理順政府部門自身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的關系,使體制轉型沿著最有利於社會經濟發展的方向發展,這個問題應當引起關注。 (源自《新華文摘》)
④ 文化自信如何增強文化產業發展
一、增強文化自信的必要性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國內生產總值由年的3678.7億元上升到2015年的685505.8億元,年均增速為9.7%;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由1978年的385元上升到2015年的49992元①。2016年中國經濟增長對世界的貢獻率達到了33.2%,居於世界首位。除此之外,基礎設施建設、高速鐵路、分享經濟、移動支付等已經成為代表中國發展成就的亮麗名片,高端裝備製造、生物制葯、量子通信、量子計算等方面也已經躋身世界前列。可以說,經過改革開放三十餘年,中國在硬實力方面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政治運轉、社會治理方面也有自己的獨到之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已然指日可待。然而,中國的文化軟實力卻沒有與硬實力增長保持同步,國人的文化迷茫,價值觀混亂扭曲,道德失范,文化媚外主義與文化自卑心理普遍存在,迷茫與混亂在物質條件豐裕的情況下更加凸顯。另外,隨著全球化的進一步加深,各國之間的交往也日益頻繁,處理他者與我者的關系成為調整民族心態的重要內容。更進一步說,文化成為各國之間競爭的核心要素。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歸根到底是文化的復興,而價值觀自信則是文化自信的核心。「價值觀的自信,是一個國家和民族在推進文化發展的進程中有所依循、知所趨止、頑強進取的定力與韌性所在,也是一個國家和民族面對各種文明創造和文化滋養擇善而納、從容吞吐的氣度與尺度所在」。[1]近代以來的歷史境遇割裂了數千年傳統文化為國人提供的文化歸依和價值觀歸屬,價值真空下,西方價值觀伴隨著槍炮、器物、資本、技術湧入中國,在從物質層面改造中國的同時也潛移默化影響了中國人的價值取向。直到今天,仍然有人對西方價值觀念、政治制度、社會治理以及發展水平盲目崇拜,對於中國的發展成就嗤之以鼻,對於目前存在的問題戴著有色眼鏡批判。此外,更加重要的是物質豐富之後國民心態在文化上的迷失,當下社會一系列道德失范問題以及享樂主義、拜金主義、利己主義、娛樂至上等已經限制了中華民族真正強起來。目前我國正處於由大轉強的關鍵階段,物質的發展與超越已經必須要有文化的支撐,國民也需要在這個過程中找到自己的歸屬與定位,因而增強全民族的文化自信已經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⑤ 文化產業都包括哪些內容
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內容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
(5)自文化產業擴展閱讀:
趨勢:
一是我國文化資源進入到大調整、大整合的時期。文化資源的行政化配置體制已經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嚴重不適應,這種不適應不僅造成了地區的封鎖,還造成了行業的壟斷,最終對文化企業非常不利,表現為現文化企業非常弱小、同構化非常嚴重。
二是行業界限越來越模糊,出現了行業融合的趨勢。
三是文化與旅遊以及製造業的結合越來越明顯。
四是文化產業發展已經從自發轉向自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文化產業
⑥ 文化產業自考
文化產業自考,我不建議你考,因為文化產業太泛了,即使考了也不會很好找工作的,本科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畢業已經很難找工作,何況是自考呢;請你再好好考慮一下!
⑦ 關於自考文化產業專業的問題
你現在還在考?哪個學校的啊?我考北京師范的 也是買不到復習材料 只能看歷屆的考題了……
⑧ 文化產業自身如何實現轉型升級
「文化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靈魂。文化興國運興,文化強民族強。沒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沒有文化的繁榮興盛,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為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加速文化產業轉型升級,今年,國家政策先後在文化立法、體制改革、文化「走出去」和新興數字文化等多個領域涌現出諸多閃光點。
文化「走出去」政策持續加碼
文化部正式發布了《文化部「一帶一路」文化發展行動計劃(2016~2020年)》。據悉,該行動計劃是為貫徹落實《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戰略規劃》所制定的,為「一帶一路」文化交流與合作的深入開展繪就了路線圖。
目前,我國已與「一帶一路」沿線全部國家簽訂政府文化協定,通過從健全「一帶一路」文化交流合作機制、完善「一帶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打造「一帶一路」文化交流品牌、推動「一帶一路」文化產業繁榮發展、促進「一帶一路」文化貿易合作等五個方面發力,推進我國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文化交流與合作。
商務部在官方網站發布了《關於公示2017~2018年度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名單的通知》。初步認定295家企業為2017~2018年度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108個項目為2017~2018年度國家文化出口重點項目,涉及出版、影視、動漫、游戲、演藝、文化用品、藝術品等行業。
自2007年起,發布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項目名單可謂商務部支持文化出海的「年度常規動作」。隨著今年十九大報告中對文化自信核心地位的肯定,可以看出政府層面對「文化出海」相關配套政策實施力度和強度將持續加大。而在政策紅利大方向明朗的情況下,這份名單就顯得有更積極的意義。
自貿試驗區放寬外商投資限制
國務院印發了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陝西等第三批7個自由貿易試驗區的總體方案。這些新晉自貿區的創新清單中,均有文化產業方面的措施,涉及對外文化貿易基地建設、藝術品市場建設、對外文化貿易等內容。
6月份,國務院還發布了自貿區負面清單2017年版,與2016年版相比減少了10個條目、27項措施。其中,縮減的和文化產業相關的措施共4項,涉及信息技術服務,文化、體育和娛樂業。自貿區文化產業外商投資限制再次放寬。
縱覽7個新設自貿試驗區的總體方案,既有從體制機制保障到搭建平台發展對外文化和版權貿易的廣度,也有就文化產業發展某一點著力展開的深度,在文化領域探索各具特色、各有側重的格局。例如,河南提出要探索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文化交流、文化貿易創新發展機制,推進文化傳承和開發,完善服務鏈條,推進華夏歷史文明傳承創新區建設;創建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人文交流的新模式,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對外文化交流新格局則被寫進了總體方案中。
積極參與游戲規則制定
由中國主導的手機(移動終端)動漫標准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國際電信聯盟第16研究組全體會議上順利通過審議;經過6周全球公示以後,3月16日,正式發布成為國際標准,由此成為我國文化領域的第一個國際技術標准。
業內人士指出,中國主導的手機(移動終端)動漫標準的通過,是文化領域中國科技、中國標准走向世界的重要標志,在國際電信聯盟和國際「互聯網+文化」的領域中發出了中國聲音,為全球手機動漫產業提供了中國標准。據文化部介紹,構建文化產業國際標准群,是文化部下一步工作的重要著力點。
此外,4月份,文化部發布了首個「數字文化產業」概念的政策文件——《關於推動數字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向社會發出國家鼓勵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的明確信號,到2020年,數字創意產業將成為產值規模達8萬億元級的新支柱產業之一。這意味著數字文化產業已經取得了高度的政策保障,未來將著眼於從人才培養、財稅金融、科技創新等多方面推動數字創意產業創新發展。
⑨ 文化產業包括哪些
1.文化產業的概念
關於文化產業,截至目前世界各國並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概念。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日本政府則規定,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包括傳統的演出業、展覽業、新聞出版業,以及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的休閑娛樂業、廣播影視業、體育業、旅遊業等。美國則根本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國文化部制定下發《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定義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中宣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將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概念表述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產業分類仍分為提供文化服務的活動和從事文化產品生產銷售的活動兩個大類。
2.文化產業的范疇及分類
國家統計局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編制說明中特別指出,為反映黨中央關於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可將文化產業分為文化產業核心層、文化產業外圍層和相關文化產業層三個層次。
文化產業核心層: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
文化產業外圍層: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
相關文化產業層: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顯然,上述分類方法並不是從文化產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而是按照「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從文化事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的。
基於產業鏈構建原理,我們可將文化產業分為內容產業(上游產業,即內容的創意、設計與製作)、通道產業(中游產業,即文化傳播與銷售服務)、製造產業(下游產業,即文化產品及設備的生產製造)三大類。這一分類方法基本體現了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律和價值取向,即內容產業(上游產業)附加值最高、競爭力最強,而製造產業(下游產業)附加值最低、競爭力最弱。
⑩ 簡述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歷史
1、1978—1999年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預熱期。
這一階段,我國政界、學界和企業界對文化產業展開了熱烈討論,討論的焦點是文化可不可以產業化、文化能不能夠產業化、文化與經濟的關系、文化是否構成生產力等問題。
2、2000—2005年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初創期。
在2000年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提出「推動有關文化產業發展」的基礎上,黨的十六大將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作為相互關聯的兩個重要概念提了出來,強調:「積極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文化產業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繁榮社會主義文化、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
3、2006—2011年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體制改革攻堅期。
這一階段,我國基本完成了出版、影視製作、發行、廣電傳輸、一般國有文藝院團、首批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等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的轉企改制,政企、政事分開和管辦分離逐步推進。
(10)自文化產業擴展閱讀:
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的未來趨勢: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已進入新時代。對於我國文化產業來說,新時代意味著我國文化產業將從粗放的鋪攤子式的發展模式向高質量、高層次、精細化發展模式轉變。
這就要求文化產業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規劃好未來發展藍圖;突出創新、創意、創造性發明和原創知識產權掌控,堅持內容為王;推動互聯網、數字技術、人工智慧等與文化、審美、藝術的高度融合,大力培育文化創意產業新業態;
推動文化創意產業進一步跨界運行,創造出一批適應市場化運行的新形式;注重以文化產業新業態、新形式催生文化消費新模式。